第150章 全體出動
我的1977,從看穿一切開始 作者:推拿醫生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巨大的槍聲,很快就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
即便郊外經過的路人不多,一聲接一聲的槍聲,還是引來了附近農田裏幹活的農民。
幾乎村村寨寨都有民兵,一聽就知道,剛才的巨響不是放鞭炮,是有人開槍。
很快,就有幾個民兵,帶著武器趕來查看情況。
遠遠看到幾個民兵,李衛民再不猶豫,砰砰幾槍,剩下的幾個流氓全都應聲而倒,其中就包括罪魁禍首吳小山!
流氓有六個,李衛民開了七槍。
不是準頭不行,主要是對吳小山特殊照顧,別人都是一條腿受傷,他是兩條腿都中彈!
很遺憾,李衛民最後開的幾槍,來的民兵沒有看到。
李衛民眼神好,不等他們看到李衛民,李衛民就開了槍。
吳小山捂著兩個膝蓋,痛苦地在地上翻滾嚎叫。
如果有後悔藥,多少錢他都買。
雖然不懂什麽人體解剖,吳小山大致也知道,膝蓋中彈,自己八成是廢了!
這年頭,可沒什麽膝關節的置換手術。
膝蓋如果被子彈打碎,殘疾的可能無限接近百分之百!
就算可以勉強走路,想像之前那樣連躥帶跳,估計……哦,是絕對不可能了!
幾個民兵遠遠停了下來,舉槍對準了李衛民:
“把槍放下,不許動!”
李衛民不是愣頭青,自然不會和幾個民兵幹起來。
“各位,我是新城第一招待所的采購,這幾個人想要搶劫公款,麻煩你們派人去喊我們招待所的保衛,謝謝!”
臥泥馬!
李衛民話音未落,一幫流氓就全都嚇麻了。
前一秒,他們還在扯著嗓子慘嚎。
下一秒,恐懼就扼住了他們的咽喉!
“不,不不,我們不不是……”
砰!
一個家夥指著李衛民,剛想解釋,李衛民就一槍打中他高舉的右手:
“娘的,還敢襲擊我,都閉嘴,誰敢亂叫就打誰!”
臥泥馬!
一眾流氓全都噤若寒蟬,沒有一個人敢再說一句話。
李老三瘋了,還是等有關部門來了再說吧!
一聽李衛民是新城第一招待所的采購,幾個民兵的警惕心立馬就放下去一半。
“同誌,你帶證件了嗎?”
李衛民二話不說,當即就把工作證掏了出來,遠遠扔給幾個民兵。
幾個民兵經驗豐富,在確定李衛民的身份之前,根本就不靠近,手裏的槍也沒有放下。
直到看清了李衛民的工作證之後,才調轉槍口,對準地上的幾個流氓。
“都不許動,誰動打死誰!”
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間,公然搶劫公家財物,性質極其惡劣,影響特別巨大,這幾個家夥死定了!
“同誌,你先別著急,我們這就進城喊你們單位的保衛!”
這年頭各單位的保衛科,可不是後世的保衛科。
這年頭的是保衛,後世的是保安。
保衛和保安,似乎隻有一字之差,兩者的權力卻是天壤之別!
保安是幹什麽的就不說了,一般人都知道。
保衛和保安相比,完全就是兩種生物,說白了,性質和公安差不多!
就拿新城第一招待所的保衛來說,不但個個配槍,還大都是退伍戰士,經驗豐富,戰鬥力爆表的那種。
開玩笑,也不看看新城第一招待所是什麽地方?
來來往往的不是領導,就是到新城出差的公務人員,保衛力量如果不夠,萬一出事誰負責?
在這種地方當保衛,即便不拿武器,尋常的幾個流氓也近不了身。
如果拿武器,一般的士兵來了也不一定是對手!
絲毫都不誇張,李衛民聽江大興喝醉之後說過,光是他知道的,就有兩個保衛是從保密部門退伍的,之前在哪裏當兵,幹的是什麽工作,別說江大興,就連第一招待所的所長都不清楚!
李衛民朝幾個民兵招了招手:“幾位同誌,別急,騎我的自行車去,公家的事情,不能耽誤時間!”
“對對對,這麽大的事情,耽誤不得!”
幾個民兵裏,有一個是大隊長的兒子,會騎自行車。
報信的民兵騎著自行車離開之後,又有一個民兵迴村喊人。
哪怕案子發生在村外,作為附近的大隊,也有義務幫忙,而且不會要什麽報酬。
這時候的老百姓就是這麽正義,遇到事情是真上!
可惜,這麽好的風氣,在之後的短短幾年裏,就被某些人徹底給毀了。
五六年後,到處都是車匪路霸,一般人遇到了也很少管閑事,隻要不搶自己,愛搶誰搶誰!
李衛民和幾個民兵坐在路邊,一邊抽煙,一邊等人。
率先來的是附近大隊的民兵,還有幾個大隊幹部。
簡單問了一下經過,幾個大隊幹部就不吭聲了。
這麽大的案子,自己可管不了,還是交給新城第一招待所處理吧!
什麽,吳小山他們為什麽不解釋?
不好意思,李衛民說害怕他們串供,早就讓幾個民兵幫忙,把他們的嘴全都堵了起來!
對付幾個搶劫犯,而且還是搶劫公家財物的大搶劫犯,民兵也好,大隊幹部也罷,誰也不會和他們講所謂的人權。
這種搶劫犯,出現在自己大隊附近,光是想想就知道有多危險。
幸虧今天搶的是新城第一招待所的采購,人家有配槍,這才免去一難。
如果搶的是自己大隊的社員,後果很可能不堪設想!
可能是案子的性質過於惡劣,新城第一招待所的保衛來得很快。
兩輛邊三輪,還有好幾輛自行車。
李衛民一看就知道,新城第一招待所的保衛,除了留守人員,剩下的幾乎全都來了!
“沈科長你好,我是采購科的……”
不等李衛民自我介紹,保衛科長沈賓就擺了擺手:
“李衛民同誌,我認識你,怎麽樣,有沒有受傷?”
新城招待所第一個配槍的編外采購,身為保衛科長,李衛民的五六半還是沈賓親自簽的字,怎麽可能不認識。
李衛民拍了拍背上的五六半:“幸虧我有這個,不然就危險了!”
見李衛民似乎沒有受傷,沈賓鬆了一口氣的同時,也感到一陣慶幸。
當時采購科長江大興要給李衛民配槍的時候,沈賓還提出過反對。
現在看來,還是江大興做得對,如果李衛民沒有配槍,後果很可能不堪設想!
即便郊外經過的路人不多,一聲接一聲的槍聲,還是引來了附近農田裏幹活的農民。
幾乎村村寨寨都有民兵,一聽就知道,剛才的巨響不是放鞭炮,是有人開槍。
很快,就有幾個民兵,帶著武器趕來查看情況。
遠遠看到幾個民兵,李衛民再不猶豫,砰砰幾槍,剩下的幾個流氓全都應聲而倒,其中就包括罪魁禍首吳小山!
流氓有六個,李衛民開了七槍。
不是準頭不行,主要是對吳小山特殊照顧,別人都是一條腿受傷,他是兩條腿都中彈!
很遺憾,李衛民最後開的幾槍,來的民兵沒有看到。
李衛民眼神好,不等他們看到李衛民,李衛民就開了槍。
吳小山捂著兩個膝蓋,痛苦地在地上翻滾嚎叫。
如果有後悔藥,多少錢他都買。
雖然不懂什麽人體解剖,吳小山大致也知道,膝蓋中彈,自己八成是廢了!
這年頭,可沒什麽膝關節的置換手術。
膝蓋如果被子彈打碎,殘疾的可能無限接近百分之百!
就算可以勉強走路,想像之前那樣連躥帶跳,估計……哦,是絕對不可能了!
幾個民兵遠遠停了下來,舉槍對準了李衛民:
“把槍放下,不許動!”
李衛民不是愣頭青,自然不會和幾個民兵幹起來。
“各位,我是新城第一招待所的采購,這幾個人想要搶劫公款,麻煩你們派人去喊我們招待所的保衛,謝謝!”
臥泥馬!
李衛民話音未落,一幫流氓就全都嚇麻了。
前一秒,他們還在扯著嗓子慘嚎。
下一秒,恐懼就扼住了他們的咽喉!
“不,不不,我們不不是……”
砰!
一個家夥指著李衛民,剛想解釋,李衛民就一槍打中他高舉的右手:
“娘的,還敢襲擊我,都閉嘴,誰敢亂叫就打誰!”
臥泥馬!
一眾流氓全都噤若寒蟬,沒有一個人敢再說一句話。
李老三瘋了,還是等有關部門來了再說吧!
一聽李衛民是新城第一招待所的采購,幾個民兵的警惕心立馬就放下去一半。
“同誌,你帶證件了嗎?”
李衛民二話不說,當即就把工作證掏了出來,遠遠扔給幾個民兵。
幾個民兵經驗豐富,在確定李衛民的身份之前,根本就不靠近,手裏的槍也沒有放下。
直到看清了李衛民的工作證之後,才調轉槍口,對準地上的幾個流氓。
“都不許動,誰動打死誰!”
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之間,公然搶劫公家財物,性質極其惡劣,影響特別巨大,這幾個家夥死定了!
“同誌,你先別著急,我們這就進城喊你們單位的保衛!”
這年頭各單位的保衛科,可不是後世的保衛科。
這年頭的是保衛,後世的是保安。
保衛和保安,似乎隻有一字之差,兩者的權力卻是天壤之別!
保安是幹什麽的就不說了,一般人都知道。
保衛和保安相比,完全就是兩種生物,說白了,性質和公安差不多!
就拿新城第一招待所的保衛來說,不但個個配槍,還大都是退伍戰士,經驗豐富,戰鬥力爆表的那種。
開玩笑,也不看看新城第一招待所是什麽地方?
來來往往的不是領導,就是到新城出差的公務人員,保衛力量如果不夠,萬一出事誰負責?
在這種地方當保衛,即便不拿武器,尋常的幾個流氓也近不了身。
如果拿武器,一般的士兵來了也不一定是對手!
絲毫都不誇張,李衛民聽江大興喝醉之後說過,光是他知道的,就有兩個保衛是從保密部門退伍的,之前在哪裏當兵,幹的是什麽工作,別說江大興,就連第一招待所的所長都不清楚!
李衛民朝幾個民兵招了招手:“幾位同誌,別急,騎我的自行車去,公家的事情,不能耽誤時間!”
“對對對,這麽大的事情,耽誤不得!”
幾個民兵裏,有一個是大隊長的兒子,會騎自行車。
報信的民兵騎著自行車離開之後,又有一個民兵迴村喊人。
哪怕案子發生在村外,作為附近的大隊,也有義務幫忙,而且不會要什麽報酬。
這時候的老百姓就是這麽正義,遇到事情是真上!
可惜,這麽好的風氣,在之後的短短幾年裏,就被某些人徹底給毀了。
五六年後,到處都是車匪路霸,一般人遇到了也很少管閑事,隻要不搶自己,愛搶誰搶誰!
李衛民和幾個民兵坐在路邊,一邊抽煙,一邊等人。
率先來的是附近大隊的民兵,還有幾個大隊幹部。
簡單問了一下經過,幾個大隊幹部就不吭聲了。
這麽大的案子,自己可管不了,還是交給新城第一招待所處理吧!
什麽,吳小山他們為什麽不解釋?
不好意思,李衛民說害怕他們串供,早就讓幾個民兵幫忙,把他們的嘴全都堵了起來!
對付幾個搶劫犯,而且還是搶劫公家財物的大搶劫犯,民兵也好,大隊幹部也罷,誰也不會和他們講所謂的人權。
這種搶劫犯,出現在自己大隊附近,光是想想就知道有多危險。
幸虧今天搶的是新城第一招待所的采購,人家有配槍,這才免去一難。
如果搶的是自己大隊的社員,後果很可能不堪設想!
可能是案子的性質過於惡劣,新城第一招待所的保衛來得很快。
兩輛邊三輪,還有好幾輛自行車。
李衛民一看就知道,新城第一招待所的保衛,除了留守人員,剩下的幾乎全都來了!
“沈科長你好,我是采購科的……”
不等李衛民自我介紹,保衛科長沈賓就擺了擺手:
“李衛民同誌,我認識你,怎麽樣,有沒有受傷?”
新城招待所第一個配槍的編外采購,身為保衛科長,李衛民的五六半還是沈賓親自簽的字,怎麽可能不認識。
李衛民拍了拍背上的五六半:“幸虧我有這個,不然就危險了!”
見李衛民似乎沒有受傷,沈賓鬆了一口氣的同時,也感到一陣慶幸。
當時采購科長江大興要給李衛民配槍的時候,沈賓還提出過反對。
現在看來,還是江大興做得對,如果李衛民沒有配槍,後果很可能不堪設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