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五月十四日晚上。


    李琳看著麵前躺在地上的男人,伸出手探了探他的唿吸,沒有唿吸。


    她退後幾步,靠在牆上,慢慢的從牆上滑下來坐在地上,感覺到心髒在撲通撲通的狂跳。


    過了一會,心跳慢慢平息了,她想了一會,終於下定了決心。


    她起身走到廚房,拿著菜刀再次返迴衛生間。


    過了一會,衛生間的地上出現了三堆肉塊,不對,準確說是一個頭顱和兩堆肉塊。


    兩堆肉塊,一堆是身體和手臂,另一堆是兩條腿。


    李琳翻出來家裏的行李袋,把身體和手臂裝在裏麵,放在家裏的小推車上,趁夜色推出了家門。


    不多時,李琳空手迴來了,她把衛生間的兩條腿也裝好,提了出去。


    當李琳再次迴到家中,天已經快亮了。


    李琳看著衛生間裏的頭顱,認為這個是不能丟棄的,身體和胳膊腿就算被人發現,也沒有那麽容易查出身份。


    但是,頭不一樣,有頭就能查到身份。


    李琳想了好久也想不出主意,究竟該怎麽處理這個頭顱。


    她從衣櫃裏找出來一個床單,用床單把頭包好,放在一個塑料袋裏。


    她覺得隻用一個塑料袋不保險,於是又找了一個塑料袋,係好口後,一時也不知道該把塑料袋藏在什麽地方。


    於是,她就把塑料袋放在了廁所的水箱旁邊。


    二


    老張的大名叫張平,原本是城邊村的莊稼人,後來縣城擴張,自家的土地房屋都被征收了,現在是正兒八經的城裏人了。


    老張雖然成為了城裏人,也沒有了土地,但是幾十年養成的早起去地裏拔草的習慣改不了了。


    現在早起沒有草給他拔了,於是他開始了早起撿破爛。


    今天老張的收獲不少,短短一個早晨,三輪車後鬥上的化肥袋已經快裝滿了。


    老張看看半出的太陽,打算收工迴家,把這袋垃圾帶去城邊的廢品收廢站賣掉。


    他騎著三輪行駛在環城大道上,邊騎邊向路旁看,看看有沒有路過的車扔下的塑料瓶。


    經過護城河的河灘時,果然看到了個塑料瓶。


    老張停下三輪,翻過道路護欄,撿起那個塑料瓶。


    正準備迴去時,突然想著下都下來了,幹脆在河灘走走,沒準還有扔下來的瓶子。


    老張走了會,確實看到了幾個瓶子,還看到河灘水草下似乎有個大提包。


    他心想,提包裏是不是誰家搬家不要的舊衣服,希望裏麵有幾件適合自己穿的,這樣又可以省下來一筆買衣服的錢。


    老張略過那幾個瓶子,打算先去提包裏尋尋寶,過後可以用提包裝著瓶子迴去。


    “這河灘邊上的臭魚爛泥味真重!”還沒有走近提包,就聞到一股臭味,老張抱怨道。


    老張打開手提包,一股惡臭撲麵襲來,嗆的他直反胃。


    老張忍著惡臭往提包裏看了一眼,一眼就看到一隻腳。


    三


    刑偵六組組長江陽帶著組員來到河灘。


    手提包已經被送迴了局裏,局裏的法醫正在加班加點的檢測分析,力爭在最短的時間裏,確定出屍塊的身份信息。


    江陽站在發現手提包的地方,環視四周,發現環城大道上有個監控探頭,正巧可以拍下這段範圍。


    江陽讓組員聯係兄弟單位,協調抽取監控視頻,看看有沒有拍到有價值的東西。


    法醫傳來消息,手提包裏的屍塊拚湊為完整雙腿,沒有軀幹手臂和頭顱。


    根據屍塊,死者的身份信息大致確定下來了。


    死者為男性,骨齡在45-50歲之間,體重在七十公斤左右,按腿骨測算,身高應該在一米七五左右。


    根據屍塊推測,死亡時間應該已經在三天左右。


    另外,屍塊的分解切麵平整光滑,兇手應該具有一定的解剖知識,可能是醫療或者屠宰從業者。


    江陽上報,全縣下發協查通報,看縣內有無四十五歲左右,身高一米七五左右的男性失蹤。


    他心裏琢磨道,四十五歲的成年男性,怕是僅憑一人是沒法完成殺人分屍的,估計兇手應該不止一人。


    殺人場合不可能在大庭廣眾,更何況還要分屍,所以應該是在某一方的家裏。、


    兇手進行拋屍,那麽就有兩個可能,一是兇手不在周邊住,那拋屍就需要交通工具,拋屍在護城河河灘,兇手的交通工具就要在環城大道停留,監控裏就有可能拍到。


    二是,兇手就在周邊住,那麽兇手無非就是城邊村或者城邊小區的人。


    殺人原因呢?無非仇殺、情殺。這個暫時還不能下結論。


    看來想弄清楚死者的身份和死亡原因,還是要先確定下死者的身份。


    江陽讓組員兵分兩路。一路逐幀觀看四天內環城大道的監控視頻,一路在周邊的村莊和小區走訪詢問最近有無失蹤人員。


    三


    功夫不負有心人,兩路人馬都有了發現。


    監控探頭拍到,在三天前的淩晨三點多,有一個女子拉著小推車出現在環城大道上,而且小推車上的包,經過分辨,可以確認與案發現場的手提包一致。


    走訪問詢也了解到,城邊小區有個叫王強的男人,已經有人幾天沒有見過他了。


    王強是一個木匠,平常以幫人打家具為生,城邊村人。


    王強在縣城也有房子,小區位置就在城邊。


    沒有工作的時候,王強住在城裏的家裏。


    當有人向他定家具的時候,王強大部分時間就住在村裏的房子裏,村裏的房子也兼做他的工作室。


    王強做的家具,雖然不如家具城裏的漂亮好看,但是勝在樣式簡單且耐用,而且大小可以根據情況來做,所以經常有人找他做家具。


    幾天前,城邊安置小區有戶人家,向王強定做了一套書桌書架還有衣櫃。當時商定好的,先做書架,快的話一兩天就可以把書架做好。


    結果現在已經過去四五天了,那戶人家的小孩一直催家長,問書架什麽時候可以做好。


    那戶人家卻一直聯係不上王強,詢問王強的妻子,王強的妻子李琳說,王強有事出門了。


    那戶人家就很奇怪,王強的工作就是在家裏做家具,又不用出門打工,他能因為什麽事出門呢?


    何況他手裏還有活沒有幹完,哪怕出門也應該提前說一聲,好讓自己知道家具什麽時候可以完工。而且,出門就出門,為什麽出門還聯係不上人了,能匆忙到手機都不帶嗎?


    了解到這個情況後,江陽及組員對監控視頻裏的人進行觀察分析,基本可以確定,視頻裏的人,就是王強的妻子李琳。


    組員問江陽,嫌疑人已經確定了,動不動手抓她?


    江陽說,你們覺得她一個女人能獨自殺人分屍嗎,先不要打草驚蛇。先分幾個人盯住她,另外,你們去營業廳調一下她的手機通話記錄和短信,看看能不能發現蛛絲馬跡。


    江陽覺得,如果現在抓了李琳,那麽她的同夥很可能會驚到,如果她的同夥畏罪潛逃了,再抓起來就麻煩多了。


    然後,江陽又安排人走訪調查李琳的人際關係,看看有無情人或者關係密切的異性。


    四


    很快,去營業廳調查的同事有了發現。李琳與一位名叫劉磊的男人關係密切,兩人常有約會。


    劉磊是一名大車司機,身強體壯。如果李琳犯案時,真有同案犯,那劉磊完全符合條件。


    調查走訪的同事也有發現。


    據街坊鄰居聲稱,王強與李琳有過一次激烈的吵架,王強還動手打了李琳,就是因為王強發現了李琳出軌,據說奸夫就是一個跑車的。


    兩項情況一匯總,江陽判斷,劉磊很可能就是李琳的同夥,他讓組員調查劉磊現在的行蹤。


    經過調查,劉磊前幾天去外地送貨,現在已經在開車迴家的路上,明天淩晨會經過縣高速收費站。


    江陽帶著一組人員在高速收費站蹲守,另一組同事緊盯李琳。準備在劉磊下高速時,兩方人員同時行動。


    淩晨時分,劉磊的貨車經過收費站,收費員謊稱高速探頭拍到,劉磊的貨車後方車牌有遮擋,讓劉磊下車解釋原因。


    江陽這時帶人站在貨車後方,在劉磊走到後麵準備查看車牌時,立馬上前將他按住,並大聲詢問他的名字叫什麽。


    聽到劉磊迴答自己叫劉磊,江陽邊說就是你,邊和同事一起把劉磊押到了警車裏。


    五


    距離那天晚上已經過去了兩三天,李琳感覺周邊一點變化也沒有,就是衛生間裏王強的頭顱有點腐爛了,散發出一股股的臭味。


    李琳心想,希望那兩包東西永遠不要被人發現,但是轉念一想,不被人發現是不可能的,隻能希望不要被人查出來王強的身份。


    李琳又想到,王強身體和手臂應該不會被人發現,大腿有可能被人發現,但是大腿是在護城河邊,旁邊就是環城大道,希望他們可以以為是外地人拋屍在這裏。


    這天出門,李琳感覺心裏急慌慌的,看到有人在張貼尋人啟事,還看到有人在小區裏問東問西。


    李琳知道,怕是拋棄在護城河的大腿已經被人發現了。


    她不由得想起,昨天有個人來找王強,詢問怎麽電話聯係不上王強,預定的家具什麽時候可以交貨。


    自己是怎麽迴答的?噢,當時自己太緊張,隨口編瞎話說王強有事去外地了。


    現在想想,自己的迴答太奇怪了,王強不打工怎麽會去外地,去外地電話也不會聯係不上。


    當時還不如說,王強的手機爆炸了,把他炸傷了,現在去市裏或者省裏看病了。這樣說還顯得真實點,還可以解釋電話聯係不上的原因。


    淩晨,李琳正在睡覺,突然被一聲巨響驚醒,還沒有等她反應過來,迷迷糊糊的就被人按在了床上。


    耳邊傳來一陣陣的問話,“叫什麽名字!叫什麽名字!”


    李琳迴答說,“李琳。”


    “五月十五號淩晨,是不是你去環城河邊扔了一個手提包?”


    “是我。”


    “提包裏裝的什麽?”


    “王強的大腿。”


    “王強的身體和手臂,還有頭呢?”


    “身體和手臂扔在小區後麵廢棄下水道裏了,頭在廁所。”


    組員聯係江陽,告訴他已經抓獲李琳,並且問出來了剩餘的屍塊。


    江陽讓組員趕快把李琳和王強的頭顱帶迴局裏,安排人去打撈王強的身體手臂。


    六


    警局裏,江陽看著眼前的女人,不由得細細打量了一番,眼前的人,可一點看不出來有能殺人分屍的樣子。


    李琳今年四十五歲,保養得當,人看上去要比實際年齡小,學曆為中專衛校水平,與丈夫王強認識,就是在醫院。


    李琳說那天是王強做木工活時受傷,自己是護理他的護士。


    王強當時經常開玩笑逗她,後來還經常給她買東西給她錢用。


    當王強出院的時候,兩人已經確定戀愛關係。


    但是那個時候李琳才知道王強已經結過婚。


    王強說家裏的老婆是經村裏人介紹認識的,兩人感情並不和,已經有了離婚的打算。


    後來,王強果然與妻子離了婚,與李琳在一起結婚生活了。


    但是好景不長,婚後李琳發現王強有喝酒的毛病,喝醉後還會打她。


    後來有一次,她在工作時遇到劉磊,劉磊發現她臉上有傷,關心她是怎麽迴事,一來二去,兩人就發展成為情人關係了。


    江陽問,那你說下十四號晚上是怎麽迴事。


    李琳說,因為王強那幾天都在老屋幹活,劉磊那天晚上就來找她,結果王強迴家正好撞上了,王強和劉磊倆人就在衛生間打了起來,後來不知道怎麽迴事,王強就沒有唿吸了。


    然後,劉磊就威脅她分屍拋屍,她怕如果不聽劉磊的話,劉磊會把她也殺了滅口。


    江陽拿著李琳的口供去問劉磊。


    劉磊在警局裏一直不配合,大喊冤枉,聲稱自己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麽事情。


    江陽問他,十四號晚上你在什麽地方?


    “十四號晚上?這個月十四號嗎,我想想,那天我在跟朋友喝酒吃燒烤,一直喝到淩晨大概一兩點。”


    “快一個星期的事,你怎麽記得那麽清楚?”


    “因為第二天下午我聯係到一個活,所以對前一天的事記得清。”


    “確定嗎,把跟你吃飯喝酒的朋友聯係方式說一下,我們核對一下。”


    核查後,江陽發現,劉磊當天晚上確實沒有犯罪時間。那麽李琳交代的王強是劉磊殺死的,並且威脅她分屍拋屍的事情,就是在撒謊了。


    江陽氣不打一處來,迴來質問李琳,為什麽要撒謊,讓她老實交代十四號晚上到底發生了什麽事。


    李琳改口說道,是因為王強經常打她,那天晚上王強迴來又喝醉了,迴來就嗷嗷叫的跟她吵架,後來又動手打她。


    她是被打的受不了了,這才奮起反抗,結果不知道打到了王強的什麽部位,王強倒地不起,沒有了唿吸。


    李琳強調說,她真的是失手誤打才打死的王強,是個意外,真的是王強先動的手。


    江陽派人在小區及村裏走訪調查,結果大家都說,從來沒有聽說王強喝醉酒打過李琳。


    而且還有人證實,王強在做家具的期間,幾乎是滴酒不沾,因為害怕酒後做家具,會被刀鋸弄傷。


    但是,劉磊說,他知道有一次王強打過李琳,不過那是因為,王強發現了李琳和他的事,迴家質問李琳的時候,情緒激動動手打了李琳。


    案件已經查清,不過那天晚上的事情,除了李琳,沒有人知道到底是怎麽迴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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