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情的動情哭訴,瞬間抓住了眾人的眼球。


    更牢牢地抓住了他們的心。


    吳思情有才華有能力有天賦,還有一把上天賜予的好嗓子,她想憑借自己的努力上進。


    自強自立,不願意接受半點饋贈。


    連自己親生父親都不願意接受幫助的女孩,實屬令人敬佩。


    在這麽多公眾和媒體的見證下,沒有人會不同情她。


    至於沈曖,隻是靠著金主養活的米蟲,在這個時候跳出來,不但蠢,還可笑,更令人憎惡。


    世間人人都想要公平,如果不公平就發生在眼皮底下,誰人不憤怒?


    “沈曖,做人呢,誠實守信,不偷不搶,已經是最基本的做人品德要求了。你今日的行為,我們可以原諒一次,不做報警處理,但你將麵臨學校開除你的決定。”


    導師拿過話筒,黑著臉,眼睛緊緊地盯著沈曖,冰冷無情的聲音通過揚聲器傳遍了整個會場。


    場下學生一片嘩然。


    導師的決定,基本等於學校的決定。


    不過就差一個流程罷了。


    但這也是眾望所歸,畢竟沈曖聲名狼藉,嫉妒成性,目無法規,還喜歡爭奪別人的成果,這樣的人放在哪都不會讓人喜歡。


    “立即把她轟下台去。”評委席的評委皆臉色青黑。


    導師大吼大叫。


    “這個舞台,是歌唱比賽的地方,不是你們演戲的舞台。”


    吳思情低垂著頭,嘴角悄悄地勾起。


    就是這樣,沈曖鬧得越兇,自己成名的速度會越快。


    因為大家都喜歡看戲,今日這一幕,會被廣為傳知。連帶的自己也會帶來更多的曝光量。


    今日這一場,她完勝!


    沈曖,隻配被她踩在腳底下。


    所有人都用目光在譴責沈曖。


    沈曖卻仍然站在台上,沒有感受半點壓力般,倔強地站著。


    “曖曖,下來。我帶你走,好嗎?”台下,莫炎趕到,朝她伸出手。


    他如今戴了一頂遮陽帽,把整個臉都遮了起來。


    他還穿著寬大的休閑服,與平時的形象大相徑庭。


    他是背對著觀眾,所以沒有人能看清他的臉。


    沈曖猛地伸手,狠狠地扇在莫炎的臉上。


    力道大得莫炎的臉上立即出現一片紅腫。


    莫炎一愣,下意識放開了她。


    “滾下去。”沈曖一腳踢在他的膝蓋上。


    莫炎就控製不住地往台下倒。


    台下一陣驚唿。


    好在莫炎身手矯健,很快就站了起來。


    他害怕眾人認出他,知道自己帶不走沈曖,到底還是不甘心地快速地離開了現場。


    沈曖拿起話筒,“我有證據證明,這首歌是我的原創。”


    “滾下去!滾下去!”台下卻沒有一人相信她。


    “我信她!”一道響亮地的聲音通過話筒,傳遍全場。


    “既然她說有證據,那就讓她證明吧。如若真的有人抄襲,奪走別人的成果,那唱著這首歌成名的人,就是在吃人血饅頭。”一道聲音響了起來。


    男人抑揚頓挫的的聲音,傳透開來,竟帶著莫名的說服力。


    這道聲音響在沈曖的耳朵,溫暖、磁性、穿透她的靈魂。


    沈曖看向那人。


    因為光線的緣故,她隻看到他高大的身影。


    黑色的西裝,以及西裝上,訂製的精致袖扣。


    那人的臉隱在光線中,隻有一絲模糊的輪廓,仍然可以看得出長得極其俊美。


    “沈曖,你說你有證據證明,我給你這個機會,你現在就拿出來。”導師看了一眼那人的方向,竟然語氣都變了。


    “吳思情對這首歌的演繹方向完全錯了。”沈曖冷聲說道,“她不是原創沒有用心,亦沒有用情。”


    吳思情驚訝地看了沈曖一眼。


    但她完全不擔心沈曖能翻盤。


    “沈曖,我身上有原稿的。”


    “你閉嘴!”沈曖喝止了她。


    “思情,既然她說你演繹錯了,那就讓她唱一遍吧,我就不信她能唱出花來。”導師睨了沈曖一眼,不屑地開口說道。


    吳思情咬著唇,不說話。


    她有些猶豫,想上前抱住沈曖,把她拖下台。


    但她知道,眾目睽睽之下,她不能。


    她沒有聽過沈曖唱歌,心裏有些忐忑。


    想了想又放鬆下來,她就不信,自己已經按照曲調去唱了,也足足練了一個多月,會比不過沈曖?


    沈曖拿起話筒,眼神驀地變得迷離。


    一股憂傷在眼底彌漫。


    “初雪如花,十年寒梅……”


    一道如同天籟的聲音響起。


    同樣的歌詞,同樣的曲調。


    但沈曖的嘴裏出來,卻如林中的靈泉叮咚,如同夜鶯歌唱,如同那遠海上塞壬之聲,亦宛若那天上的天籟之音。


    歌聲中淡淡的哀傷,彌漫出來。


    並不似吳思情所唱那般,簡單直白。


    可所有人都覺得,沈曖的聲音和演繹賦予了靈魂。


    如果說所有人篤定吳思情唱這首歌一定會火。


    可這個火能火多久?


    隻是紅極一時,但三五年後還會有多少人記得?


    但如果換了沈曖來唱,這首歌有了靈魂,會成為經典。


    所以,真的如沈曖所說的,這首歌,她就該是原創才對。


    導師沉默了,所有人都沉默了。


    台下的評委久久不能平息。


    就連對沈曖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一直站吳思情的導師,亦白了臉。


    “好!好!好!”台下的大賽評委,激動得站起來,直拍手。


    “我現在相信,沈曖說的是真的了。”


    吳思情的臉色煞白。


    她沒想到,沈曖的歌唱得這麽好。


    明明是同一首歌,可沈曖唱起來就多了一層韻味。


    讓這首歌仿佛插上了翅膀,仿佛長了靈性。


    她睫毛急速地扇動著,手悄悄地攥緊了衣角。


    再抬起臉時,蒼白的臉上全是淚痕。


    “沈曖,我沒想到,你作為我的閨蜜,每天看著我練歌,自己也拿去練了,你或許唱得比我好,但唱得好就能奪走我的成果,說是你原創的?”


    “可這首歌,確實是我的原創啊。”沈曖拿出一疊草稿紙。


    “這上麵都是我原創的歌曲。”


    立即有工作人員上台把草稿紙送去評委那裏。


    “我這裏也有原稿啊。”吳思情拿出一疊草稿。


    正是她這一個月來修修改改的歌曲。


    其實就是她拿著沈曖寫的那首,故作反複研究創作。


    導師是親眼看著她的修改演唱,所以才堅定地認為她是原創。


    “我的歌,還在版權局那裏注冊了版權的,是有法律保護的。沈曖,你的行為,我是可以起訴的。”吳思情紅著眼睛繼續開口。


    她深吸了一口氣,像是終於下定了決心,咬了咬牙,狠下心來道,“如果你現在認錯,沈曖,我是不會追究你的。但你如果還要繼續誣蔑我,我會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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