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念到名字的眾人幾乎已經控製不住的瑟瑟發抖,他們啪嗒一聲跪在了地上。
“艾米管家,我不能去啊!我家裏還有母親要照顧,你可不可以換別人去!”
“艾米管家……”
艾米手上出現了一把短刃,她把最先求饒的女仆直接殺了,鮮血噴湧而出。
艾米冷冰冰的眼神看向眾人,“愛比死了,換貝蒂吧!”
“還有什麽要說的嗎?如果沒有了,就安分的做牛排,不然你們都得……死!”
艾米以為沒人會說什麽了,她吩咐完這件事就打算離開了,結果還沒走出門,身後就傳來一道聲響。
“艾米管家,我是貝絲,我可能要給小殿下做午飯了,現在午飯時間了,可能沒時間。”
貝絲低著頭,用弱弱的語氣說著。
她的手指死死的攥著裙子,她不可以就這樣死了,她還得迴去,她還得從黑暗神殿逃出去。
她怎麽可以這麽甘心的死掉,她還沒有結婚呢!
為了活著,貝絲什麽都願意做,她要活下去。
貝絲說完,小心翼翼的抬頭看向門口的艾米管家,她在賭,賭小殿下在黑暗神殿的分量,和在王心裏的重要性。
隻要逃過這一劫……隻要逃過這一劫就可以了。
她不想死!!!!
艾米轉身看向貝絲,她的目光終於出現了一抹興趣,“小殿下和王生氣,離家出走了,所以王才要吃牛排。”
貝絲刷的一下跪在了地上,她的目光堅定,“我願意把小殿下勸迴來,請管家允許我出去尋找小殿下。”
艾米歪了歪頭,她雙手抱胸,倒也不是不行,小殿下來的這兩天裏,王的笑容明顯增多,他對於小殿下的喜愛程度,是讓艾米震驚的。
甚至,王吃東西的時候,居然沒有殺人?
這是從前從來沒有過的事情,王的性格向來陰晴不定,吃飯必殺人,吃飯對於他們這些女仆來說,就是一場盛大的死亡遊戲。
王願意抱小殿下,王願意親手教小殿下學習魔法和鬥氣,這僅僅隻是一個撿迴來的精靈族孩子該有的態度嗎?
不見得吧!
所以,不僅僅為了廚娘的命,也為了她的命,要不要賭一把!
艾米舔了舔唇,然後輕輕點了點頭,“好!如果你能把小殿下帶迴來的話,如果你沒帶迴來,就去死吧!”
“你或許能夠離開結界範圍,但是你要明白,你逃不出去的,一旦我發現你跑了,等著我派魔物來抓你吧!”
貝絲看了眼周圍,抬手指了指另一個廚娘,“洛凡吧!”
洛凡也撲通一聲跪了下來,她急切了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艾米管家,我也可以去將小殿下帶迴來!”
艾米的眼神再次變冷,她危險的看著洛凡,“我說讓貝絲去,你認識小殿下嗎?你去?聽懂了嗎?”
洛凡死死的咬著牙,怨毒的盯著貝絲,她想咒罵貝絲,為什麽要說出去去找小殿下哦話,為什麽,為什麽……
如果不去找小殿下,她就不會被選上!
貝絲無視了洛凡的眼神,她在這裏待久了,也明白了一個道理,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
好在,她賭對了。
她在小殿下麵前的第一次出現,是她蓄謀已久的,在王帶著小殿下迴黑暗神殿的時候,她就意識到,或許黑暗神殿要有一個小主人了。
在其他人還在小心翼翼的觀望時,試探時,她就已經開始主動出擊,她在賭,艾米當時也並不怎麽看重小殿下。
所以並沒有給她安排生活上的事情,也借著那一次,她在王麵前露了臉,小殿下也在那一次救下了她。
讓小殿下記住了她,也讓艾米記住了她。
貝絲緊緊的攥著手指,隻要她在努力一點,成為了小殿下的貼身女仆,以後,誰也不能這麽親自的想要殺她。
她要將自己的命掌握在自己手裏!
艾米掏出了一個木牌,“廚房裏沒有新鮮的食材了,記得你此去是去采購新鮮食材的。”
貝絲接過了木牌,臉上露出一個靦腆的笑容,“是,艾米管家。”
艾米拍了拍貝絲的肩膀,“快去吧!不然追不上小殿下了,你就去死吧!”
貝絲點頭,她抓著木牌,繞過艾米離開了。
她小跑著,在奔跑的同時,也在看地上是否有小孩的腳印,或者是別的什麽東西。
離開了黑暗神殿的結界範圍,貝絲停下了腳步,小孩子的步子,應該走不了多遠。
好在,小孩子也還小,他不懂得怎麽掩飾行蹤。
貝絲沿著程節離開的痕跡,找到了坐在一條小溪邊,紅著眼睛,把自己的小腳丫子放在水裏的程節。
在看到程節的時候,貝絲鬆了口氣。
她臉上露出了一個靦腆的笑容,輕聲問道,“小殿下……”
程節擦了擦眼淚,轉過頭看向了貝絲,他鼻子一吸一吸的,聲音也夾雜著哭腔,“貝絲!”
貝絲坐在了程節的身旁,用手摸了摸程節的頭發,“小殿下為什麽哭了?是有什麽難過的事情嗎?可以和我說說,說不定我可以幫你。”
貝絲的聲音太溫柔了,程節擦了擦眼淚,把頭埋在貝絲的裙子上,委屈的說道,“我想我媽媽了,我想迴家,我不要待在這裏。”
“瓦勒裏昂不是個好東西!”
程節實在是太委屈了,他是家裏唯一的一個孩子,雖然小時候調皮被爸媽打,但是家裏的人都很愛他。
他除了小時候被爸媽打,長大了因為懂事了也學會心疼爸媽了,所以也沒有被打過。
母親的愛開始因為他的懂事泛濫,在他辛辛苦苦攢了一年的零花錢,也買不到一個金手鐲後,程節當時就開始撿垃圾賣錢。
想要給媽媽買個金手鐲,做母親節生日禮物。
他撿了一年的垃圾,勉勉強強湊夠了五千塊錢,給媽媽買了個金手鐲,他當時讀小學四年級。
這件事情的記憶很深刻,因為他撿垃圾每天都把自己弄得特別髒,他媽就會揪著他的耳朵訓他。
後來因為爸爸一直勸說,說小男孩四年級就是這個樣子,他已經到了人嫌狗厭的年紀了。
你要學會習慣。
他媽倒是愣了很久,最後也沒再多說什麽,每天都給他換衣服洗澡。
“艾米管家,我不能去啊!我家裏還有母親要照顧,你可不可以換別人去!”
“艾米管家……”
艾米手上出現了一把短刃,她把最先求饒的女仆直接殺了,鮮血噴湧而出。
艾米冷冰冰的眼神看向眾人,“愛比死了,換貝蒂吧!”
“還有什麽要說的嗎?如果沒有了,就安分的做牛排,不然你們都得……死!”
艾米以為沒人會說什麽了,她吩咐完這件事就打算離開了,結果還沒走出門,身後就傳來一道聲響。
“艾米管家,我是貝絲,我可能要給小殿下做午飯了,現在午飯時間了,可能沒時間。”
貝絲低著頭,用弱弱的語氣說著。
她的手指死死的攥著裙子,她不可以就這樣死了,她還得迴去,她還得從黑暗神殿逃出去。
她怎麽可以這麽甘心的死掉,她還沒有結婚呢!
為了活著,貝絲什麽都願意做,她要活下去。
貝絲說完,小心翼翼的抬頭看向門口的艾米管家,她在賭,賭小殿下在黑暗神殿的分量,和在王心裏的重要性。
隻要逃過這一劫……隻要逃過這一劫就可以了。
她不想死!!!!
艾米轉身看向貝絲,她的目光終於出現了一抹興趣,“小殿下和王生氣,離家出走了,所以王才要吃牛排。”
貝絲刷的一下跪在了地上,她的目光堅定,“我願意把小殿下勸迴來,請管家允許我出去尋找小殿下。”
艾米歪了歪頭,她雙手抱胸,倒也不是不行,小殿下來的這兩天裏,王的笑容明顯增多,他對於小殿下的喜愛程度,是讓艾米震驚的。
甚至,王吃東西的時候,居然沒有殺人?
這是從前從來沒有過的事情,王的性格向來陰晴不定,吃飯必殺人,吃飯對於他們這些女仆來說,就是一場盛大的死亡遊戲。
王願意抱小殿下,王願意親手教小殿下學習魔法和鬥氣,這僅僅隻是一個撿迴來的精靈族孩子該有的態度嗎?
不見得吧!
所以,不僅僅為了廚娘的命,也為了她的命,要不要賭一把!
艾米舔了舔唇,然後輕輕點了點頭,“好!如果你能把小殿下帶迴來的話,如果你沒帶迴來,就去死吧!”
“你或許能夠離開結界範圍,但是你要明白,你逃不出去的,一旦我發現你跑了,等著我派魔物來抓你吧!”
貝絲看了眼周圍,抬手指了指另一個廚娘,“洛凡吧!”
洛凡也撲通一聲跪了下來,她急切了拍了拍自己的胸脯,“艾米管家,我也可以去將小殿下帶迴來!”
艾米的眼神再次變冷,她危險的看著洛凡,“我說讓貝絲去,你認識小殿下嗎?你去?聽懂了嗎?”
洛凡死死的咬著牙,怨毒的盯著貝絲,她想咒罵貝絲,為什麽要說出去去找小殿下哦話,為什麽,為什麽……
如果不去找小殿下,她就不會被選上!
貝絲無視了洛凡的眼神,她在這裏待久了,也明白了一個道理,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
好在,她賭對了。
她在小殿下麵前的第一次出現,是她蓄謀已久的,在王帶著小殿下迴黑暗神殿的時候,她就意識到,或許黑暗神殿要有一個小主人了。
在其他人還在小心翼翼的觀望時,試探時,她就已經開始主動出擊,她在賭,艾米當時也並不怎麽看重小殿下。
所以並沒有給她安排生活上的事情,也借著那一次,她在王麵前露了臉,小殿下也在那一次救下了她。
讓小殿下記住了她,也讓艾米記住了她。
貝絲緊緊的攥著手指,隻要她在努力一點,成為了小殿下的貼身女仆,以後,誰也不能這麽親自的想要殺她。
她要將自己的命掌握在自己手裏!
艾米掏出了一個木牌,“廚房裏沒有新鮮的食材了,記得你此去是去采購新鮮食材的。”
貝絲接過了木牌,臉上露出一個靦腆的笑容,“是,艾米管家。”
艾米拍了拍貝絲的肩膀,“快去吧!不然追不上小殿下了,你就去死吧!”
貝絲點頭,她抓著木牌,繞過艾米離開了。
她小跑著,在奔跑的同時,也在看地上是否有小孩的腳印,或者是別的什麽東西。
離開了黑暗神殿的結界範圍,貝絲停下了腳步,小孩子的步子,應該走不了多遠。
好在,小孩子也還小,他不懂得怎麽掩飾行蹤。
貝絲沿著程節離開的痕跡,找到了坐在一條小溪邊,紅著眼睛,把自己的小腳丫子放在水裏的程節。
在看到程節的時候,貝絲鬆了口氣。
她臉上露出了一個靦腆的笑容,輕聲問道,“小殿下……”
程節擦了擦眼淚,轉過頭看向了貝絲,他鼻子一吸一吸的,聲音也夾雜著哭腔,“貝絲!”
貝絲坐在了程節的身旁,用手摸了摸程節的頭發,“小殿下為什麽哭了?是有什麽難過的事情嗎?可以和我說說,說不定我可以幫你。”
貝絲的聲音太溫柔了,程節擦了擦眼淚,把頭埋在貝絲的裙子上,委屈的說道,“我想我媽媽了,我想迴家,我不要待在這裏。”
“瓦勒裏昂不是個好東西!”
程節實在是太委屈了,他是家裏唯一的一個孩子,雖然小時候調皮被爸媽打,但是家裏的人都很愛他。
他除了小時候被爸媽打,長大了因為懂事了也學會心疼爸媽了,所以也沒有被打過。
母親的愛開始因為他的懂事泛濫,在他辛辛苦苦攢了一年的零花錢,也買不到一個金手鐲後,程節當時就開始撿垃圾賣錢。
想要給媽媽買個金手鐲,做母親節生日禮物。
他撿了一年的垃圾,勉勉強強湊夠了五千塊錢,給媽媽買了個金手鐲,他當時讀小學四年級。
這件事情的記憶很深刻,因為他撿垃圾每天都把自己弄得特別髒,他媽就會揪著他的耳朵訓他。
後來因為爸爸一直勸說,說小男孩四年級就是這個樣子,他已經到了人嫌狗厭的年紀了。
你要學會習慣。
他媽倒是愣了很久,最後也沒再多說什麽,每天都給他換衣服洗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