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醫生,我的病需不需要忌口?”


    “火鍋、燒烤、奶茶、可樂這些我最近都可以不吃不喝。”


    “我也可以早睡早起,不再熬夜。”


    莊子昂盯著主治醫生陳德修,一臉誠懇。


    因為他隱隱感到,自己的身體狀況,似乎有些不妙。


    陳德修五十歲左右年紀,地中海發型,戴著厚厚的金絲眼鏡。


    身後滿滿一麵牆的錦旗,默默訴說著他的醫術精湛、德高望重。


    “不,你想吃什麽就吃什麽吧!”


    這麽輕飄飄一句話,在莊子昂聽來,卻猶如晴天霹靂。


    震耳欲聾!


    陳德修遞過來的診斷書上,打印著密密麻麻的醫學術語,其中那個“癌”字,格外紮眼。


    “陳醫生,我才十八歲。”


    “比你更年輕的,我這輩子也送走了不少。”


    “那我還剩多少時間?”


    “最多三個月,看開一點,人都逃不開這一天。”


    ……


    莊子昂手握診斷書,不記得是怎樣離開醫院的。


    他的大腦一片空白,渾渾噩噩地走在馬路上,撞倒了好幾輛共享單車。


    十八歲的年紀,在這桃花盛開的季節,生命卻已經開始倒計時。


    三個月,九十天,二千一百六十個小時……


    陳德修說三個月,實際上可能沒那麽多。


    彈指一揮間,就要跟這個世界告別。


    遺憾肯定是有的,但也沒有特別難過。


    說內心話,莊子昂對這個世界並沒有多麽眷戀。


    人世間的美好,跟他好像沒什麽關係。


    愛情是什麽?


    是“燕子,沒了你我可怎麽活”。


    是“阿裏嘎多美羊羊桑”。


    親情是什麽?


    自打五歲那年,父母離婚以後,他就很少感受到親情的溫暖。


    那個所謂的“家”,不過是個晚上睡覺的地方。


    每次迴去,都戰戰兢兢,如履薄冰,像個徹頭徹尾的外人。


    隻有去遠在鄉下的爺爺家,才能尋求一絲難得的心靈慰藉。


    莊子昂自嘲,一直活到十八歲的原因,是來都來了這個世界,總不能主動尋死。


    這下患上絕症,不死也不行了。


    最後三個月,就讓我從容赴死,誰都別來煩我。


    “老板,給我一隻燒雞,不用宰,我就抱著整隻啃。”


    “奶茶加冰,要最高的熱量、最甜的糖分、最多的反式脂肪酸。”


    “臭豆腐,變態辣,多放蔥花。”


    ……


    莊子昂小時候看電視劇,看到洪七公抱著整隻叫花雞啃時,就特別向往。


    今天終於實現了。


    迎著路人異樣的眼光,啃得滿嘴流油。


    心中卻有種前所未有的暢快。


    路過批發市場,莊子昂花三十塊,買了一件花襯衫。


    顏色非常豔俗,穿著活像個古惑仔。


    望著鏡子裏的自己,他非常滿意。


    從小到大,他都是別人口中的乖孩子、好學生。


    但每個人的骨子裏,都有叛逆野性的一麵。


    都是要死的人了,還裝什麽純?


    最後三個月,我要做自己,做最真實的莊子昂。


    穿著張揚的花襯衫,提著啃了一半的燒雞,莊子昂被保安攔在了校門口。


    直到他出示了學生證和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保安又打電話確認了一下,才放他進去。


    “唉,現在的學生,流裏流氣,像什麽話嘛!”


    莊子昂踏入校門,聽著身後保安大叔的歎息,覺得有些好笑。


    大叔不知道,他這個流裏流氣的學生,已經連續兩年排名全年級第一。


    是市裏評選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


    隻是對此刻的莊子昂來說,這些都是虛名而已。


    他不會再被這些所謂的光環束縛。


    正值下課時間,操場上鬧哄哄的。


    9班的教室門外,幾個學生在追逐打鬧。


    當穿得大公雞一樣的莊子昂走進教室,立即吸引了全班同學的目光。


    “我去,他抽什麽風,居然穿成這樣來學校。”


    “被教導主任抓到,三千字檢討起步。”


    “莊子昂昨天請了病假,這麽一看,是病得不輕呀!”


    ……


    莊子昂沒有理會同學們看怪物一樣的眼神,一屁股坐到自己的座位上,將那半隻燒雞重新包起來,塞進課桌裏。


    然後將那杯反式脂肪酸含量極高的奶茶,一口氣喝了個精光。


    “莊子昂,你怎麽沒迴我信息?”


    前座一個女生轉過頭來,眼神中充滿質問。


    林慕詩,校花級別的女神。


    長著一雙好看的丹鳳眼,但目光總是帶著傲氣,就像一個公主。


    這樣的女生,身邊從來不缺追求者。


    或者說直白一點,就是舔狗。


    莊子昂也是其中之一。


    畢竟前後桌坐著,朝夕相處,青春期的男孩子,很難不對這麽漂亮的女孩動心。


    莊子昂掏出手機,發現有很多條未讀信息。


    其中三條,來自林慕詩。


    “莊子昂,明早我想吃李記的生煎包,記得幫我買。”


    “你今天怎麽沒來上學?也不迴信息。”


    “你要是繼續玩失蹤,我就不會再給你追我的機會了。”


    雖然是冷冰冰的文字,但莊子昂還是能讀出林慕詩那高高在上的口氣。


    老子都要死了,還管你給不給機會?


    “你又不是我的誰,想吃什麽我就一定要買給你嗎?”莊子昂隨手劃走聊天框。


    “你說什麽?”林慕詩難以置信地瞪大雙眼,以為自己聽錯了。


    莊子昂居然敢用這種語氣跟自己說話。


    哪有舔狗這麽橫的?


    “我生病了,請了病假,你一句關心的話都沒有,就惦記著幾個破包子。”莊子昂搖搖頭。


    他承認,自己以前的確喜歡林慕詩。


    但林慕詩對他始終若即若離,忽冷忽熱。


    感覺他快要放棄了,又會恰到好處地給一點希望。


    就這麽吊著,就是玩。


    得知自己身患絕症,莊子昂終於大徹大悟,想要立即停止這種無聊的拉扯。


    老子沒多少日子好活了,沒時間陪你玩。


    “莊子昂,你這是什麽態度?”林慕詩柳眉倒豎。


    “林同學,我本來就沒有為你買早餐的義務,買了是情分,不買是本分,你好像沒有擺清自己的身份。”莊子昂不鹹不淡地迴答。


    “莊子昂,你真的是病傻了嗎?你這樣會永遠失去我的。”林慕詩有幾分威脅的意味。


    頗具規模的胸脯,一起一伏。


    漂亮的丹鳳眼,燃著怒火。


    莊子昂眼神淡漠:“隨便吧,說得我好像得到過你似的。”


    林慕詩對莊子昂極度失望,氣憤地轉過頭去。


    實際上,她對莊子昂很有幾分好感,畢竟他人長得帥,學習成績好,性格也是暖男。


    遲遲不答應莊子昂的追求,是還沒到愛得死去活來那個地步。


    不過你現在這是什麽意思?


    難道追不到就輕易放棄?


    追女生哪有你這麽沒有恆心毅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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