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你的命就這麽不值錢嗎?
我靠撿垃圾修仙,帶飛全宗門 作者:油炸好多魚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她本以為,隻要她為他帶來能夠替代這些的食物,就能夠阻止這一切發生,但現在看來簡直是異想天開。
他原本就不是凡人啊...
易時雨艱難的伸出手扯住他的衣角:“你如果真的餓了,那就吃了我,不要再吃無辜的人。”
倘若他繼續像以前那樣行事,遲早會將修士招來的。
易時雨清楚他身上的不對勁,清楚他或許是個不該存在的存在,她確實心存過僥幸,期盼過阿兄還活著,但時間過得越久,他離開的越久,她便越明白。
他能在洪水中活下來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可她做不到放任他這樣下去,一直吃那些東西,然後在某一天裏,成為被修士降妖除魔的其中一個。
她做不到。
詭骨順著身上的力道垂眸向下望去,易時雨身上染著大片的鮮紅,裸露出來的脖頸上也留下了一圈明顯的紅痕,她拉扯他的幅度其實很微弱,弱的快要感知不到。
那種惡心之感仍舊徘徊在胸腔之中,久久難以散去。
“聖賢之書讀多了,易時雨,你真把自己當聖人了?”他嗤笑道。
他的肉體是靠吸食魂魄與血肉來維持的,讓他不吃,這跟讓他死有什麽區別?
而更讓他感到可笑的是,易時雨甚至都不曾見過那些她口中的“無辜之人”,就能這麽心甘情願的用自己的命換旁人的命?
詭骨緩緩蹲下身,雙眸直直盯著她:“易時雨,你的命就這麽不值錢嗎?”
說完這句話後,詭骨微不可見的愣了一瞬。
其實他不明白自己為什麽要對她說這些,若說最開始縱容她出現在這裏,可以用他想吃她來解釋,那麽現在呢?現在又是為什麽?
他已經吃到她了,好吃但難以下咽,比之她,他分明還有那麽多的選擇。
最簡單的做法就擺在眼前,殺了她他便不會再因她而煩心,而她的身體是如此脆弱,他動動手就能將她掐死。
他有必要跟她廢話似的說起這些嗎?
易時雨因身體上源源不斷傳來的疼痛緊皺著眉,拽著他衣角的那隻手也搖搖欲墜,她應聲抬頭,望向他的眸中卻閃過一絲堅定。
“不是,不是的。”
在很多時候,她都並不是一個願意舍下自己去幫旁人的人,比如在那場洪水之中,她目睹了玩伴被水卷走,或許那時的她隻要伸出手就可以挽救一條性命,但她做不到拿自己的命去賭。
曾經她在角落看著阿兄被娘親關愛,好似這個家根本不需要她的存在一樣時,她也真的怨恨過,嫉妒過。
也正因如此,她才能夠苟活至今。
詭骨看著她,沉默片刻後忽然起身向山洞內走去,他的身形漸漸消散在黑暗之中,空蕩蕩的山洞中,隻迴蕩起一道無法聽出情緒的話:“走吧,別再來了。”
那個曾經差點掠奪走她性命的骨刃,這一次卻將她的身體托起,送離到了離山洞很遠的地方。
大量失血讓易時雨的身體變得虛弱,她隻能眼睜睜看著這一切,卻再也無力阻止。
他將她放到了她來時經常走的小路上,易時雨勉強扶著樹起身,緩慢的一步步朝山下挪動。
山路本就不好走,負傷在身又並沒有得到醫治就讓這條路變得更長了,幾乎是走一小段,她就要停下來歇一會,而在這期間她的手臂還在不停的流血。
不知走了多久,眼前畫麵都開始變得模糊,她撐著樹幹的那隻完好的手似乎也快要脫力。
腳下一個趔趄,她的身體抑製不住的向下倒去。
卻有人在她降落未落之際伸手拉住了她。
“雨丫頭!”
朦朧之中,易時雨勉強睜著眼分辨眼前來人。
“哎呦喂你這手怎麽搞的,怎麽傷成這樣了?”來人焦急的看著她,用手扶著她的身子站直,卻又因著這傷口不敢太過用力。
啊...是住在鎮口的李叔,她有時過來的時候,也看到過他上山打獵,不過她一直都避著人走,所以對方一直沒有看見過她。
易時雨艱難解釋道:“不小心被這山裏的野獸咬了。”
易時雨現在的模樣看起來是相當狼狽,勉勉強強走了一段路,衣物也被樹枝葉片劃開了不少,整個人看起來都破破爛爛了,更別提那全是鮮紅的手臂了。
見狀李叔也沒時間再去思忖她話中的真實性,一把將人抗在了背上:“你說你這小丫頭沒事跑這深山來做什麽?這山本就不安全,有些野獸連我們這些常年上山的都不一定能解決的了,你這能撿迴一條命都算是運氣好了。”
李叔一邊絮絮叨叨,一邊加快腳步往山下趕,好歹是靠著打獵為生的,李叔在這裏來來去去數十年,對這山上的局勢路線肯定是比易時雨要熟悉得多的。
易時雨隻感覺恍惚之中,便迴到了熟悉的鎮子裏,周遭吵吵鬧鬧的,不知在說些什麽。
而等她清醒過來的時候,已經躺在鎮上唯一一家醫館裏了。
身上的痛覺仍未消散,她下意識垂眸將自己打量了一圈,脖子跟手臂上都緊緊圍著一圈紗布,那條受傷的手臂近段時間怕是不能再用了,但好在他咬的是左臂,不會影響太多。
易時雨微微歎了口氣,又躺迴了小床上。
她在決定去找他的時候,就做好了死在那裏的準備,所以現下的一切,也都在她的接受範圍以內。
而因著這傷,易時雨一連幾天都沒有再去尋他。
單手上山還是太過危險,易時雨可以接受自己死在他手上,卻無法接受自己會死在去找他的路上這樣荒謬的結局。
但也因著這傷,易時雨也無法在這幾天裏做工,從醫館離開後,便隻能待在家裏等待恢複。
她的傷勢太過明顯,衣服也沒來得及換,迴到家的時候,一向打罵她的娘親見她這副樣子,什麽也沒說,看了她一眼便走了。
易時雨難得在家中過了幾天安靜日子。
等到傷好的完全之時,已經是半個月之後的事了。
他原本就不是凡人啊...
易時雨艱難的伸出手扯住他的衣角:“你如果真的餓了,那就吃了我,不要再吃無辜的人。”
倘若他繼續像以前那樣行事,遲早會將修士招來的。
易時雨清楚他身上的不對勁,清楚他或許是個不該存在的存在,她確實心存過僥幸,期盼過阿兄還活著,但時間過得越久,他離開的越久,她便越明白。
他能在洪水中活下來的可能性幾乎為零。
可她做不到放任他這樣下去,一直吃那些東西,然後在某一天裏,成為被修士降妖除魔的其中一個。
她做不到。
詭骨順著身上的力道垂眸向下望去,易時雨身上染著大片的鮮紅,裸露出來的脖頸上也留下了一圈明顯的紅痕,她拉扯他的幅度其實很微弱,弱的快要感知不到。
那種惡心之感仍舊徘徊在胸腔之中,久久難以散去。
“聖賢之書讀多了,易時雨,你真把自己當聖人了?”他嗤笑道。
他的肉體是靠吸食魂魄與血肉來維持的,讓他不吃,這跟讓他死有什麽區別?
而更讓他感到可笑的是,易時雨甚至都不曾見過那些她口中的“無辜之人”,就能這麽心甘情願的用自己的命換旁人的命?
詭骨緩緩蹲下身,雙眸直直盯著她:“易時雨,你的命就這麽不值錢嗎?”
說完這句話後,詭骨微不可見的愣了一瞬。
其實他不明白自己為什麽要對她說這些,若說最開始縱容她出現在這裏,可以用他想吃她來解釋,那麽現在呢?現在又是為什麽?
他已經吃到她了,好吃但難以下咽,比之她,他分明還有那麽多的選擇。
最簡單的做法就擺在眼前,殺了她他便不會再因她而煩心,而她的身體是如此脆弱,他動動手就能將她掐死。
他有必要跟她廢話似的說起這些嗎?
易時雨因身體上源源不斷傳來的疼痛緊皺著眉,拽著他衣角的那隻手也搖搖欲墜,她應聲抬頭,望向他的眸中卻閃過一絲堅定。
“不是,不是的。”
在很多時候,她都並不是一個願意舍下自己去幫旁人的人,比如在那場洪水之中,她目睹了玩伴被水卷走,或許那時的她隻要伸出手就可以挽救一條性命,但她做不到拿自己的命去賭。
曾經她在角落看著阿兄被娘親關愛,好似這個家根本不需要她的存在一樣時,她也真的怨恨過,嫉妒過。
也正因如此,她才能夠苟活至今。
詭骨看著她,沉默片刻後忽然起身向山洞內走去,他的身形漸漸消散在黑暗之中,空蕩蕩的山洞中,隻迴蕩起一道無法聽出情緒的話:“走吧,別再來了。”
那個曾經差點掠奪走她性命的骨刃,這一次卻將她的身體托起,送離到了離山洞很遠的地方。
大量失血讓易時雨的身體變得虛弱,她隻能眼睜睜看著這一切,卻再也無力阻止。
他將她放到了她來時經常走的小路上,易時雨勉強扶著樹起身,緩慢的一步步朝山下挪動。
山路本就不好走,負傷在身又並沒有得到醫治就讓這條路變得更長了,幾乎是走一小段,她就要停下來歇一會,而在這期間她的手臂還在不停的流血。
不知走了多久,眼前畫麵都開始變得模糊,她撐著樹幹的那隻完好的手似乎也快要脫力。
腳下一個趔趄,她的身體抑製不住的向下倒去。
卻有人在她降落未落之際伸手拉住了她。
“雨丫頭!”
朦朧之中,易時雨勉強睜著眼分辨眼前來人。
“哎呦喂你這手怎麽搞的,怎麽傷成這樣了?”來人焦急的看著她,用手扶著她的身子站直,卻又因著這傷口不敢太過用力。
啊...是住在鎮口的李叔,她有時過來的時候,也看到過他上山打獵,不過她一直都避著人走,所以對方一直沒有看見過她。
易時雨艱難解釋道:“不小心被這山裏的野獸咬了。”
易時雨現在的模樣看起來是相當狼狽,勉勉強強走了一段路,衣物也被樹枝葉片劃開了不少,整個人看起來都破破爛爛了,更別提那全是鮮紅的手臂了。
見狀李叔也沒時間再去思忖她話中的真實性,一把將人抗在了背上:“你說你這小丫頭沒事跑這深山來做什麽?這山本就不安全,有些野獸連我們這些常年上山的都不一定能解決的了,你這能撿迴一條命都算是運氣好了。”
李叔一邊絮絮叨叨,一邊加快腳步往山下趕,好歹是靠著打獵為生的,李叔在這裏來來去去數十年,對這山上的局勢路線肯定是比易時雨要熟悉得多的。
易時雨隻感覺恍惚之中,便迴到了熟悉的鎮子裏,周遭吵吵鬧鬧的,不知在說些什麽。
而等她清醒過來的時候,已經躺在鎮上唯一一家醫館裏了。
身上的痛覺仍未消散,她下意識垂眸將自己打量了一圈,脖子跟手臂上都緊緊圍著一圈紗布,那條受傷的手臂近段時間怕是不能再用了,但好在他咬的是左臂,不會影響太多。
易時雨微微歎了口氣,又躺迴了小床上。
她在決定去找他的時候,就做好了死在那裏的準備,所以現下的一切,也都在她的接受範圍以內。
而因著這傷,易時雨一連幾天都沒有再去尋他。
單手上山還是太過危險,易時雨可以接受自己死在他手上,卻無法接受自己會死在去找他的路上這樣荒謬的結局。
但也因著這傷,易時雨也無法在這幾天裏做工,從醫館離開後,便隻能待在家裏等待恢複。
她的傷勢太過明顯,衣服也沒來得及換,迴到家的時候,一向打罵她的娘親見她這副樣子,什麽也沒說,看了她一眼便走了。
易時雨難得在家中過了幾天安靜日子。
等到傷好的完全之時,已經是半個月之後的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