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瘦子保安,也是慌了,趕緊把手機給我,說:“沒有搶你的手機啊,隻是讓你給總經理打電話。”


    新偉歪著脖子說:“沒搶手機?現在說沒搶手機,剛怎麽不給他,我現在就報警。”


    新偉真的拿出手機,做出撥打號碼的樣子。


    那個胖保安也是急脾氣:“報警,我們也不怕報警,趕緊報警,我們讓警察處理。”


    “喂,我報警,這有人搶劫,嗯,地址和平區河務局,對對,好。”


    新偉真地撥通了報警電話,兩個保安聽到新偉用搶劫的事由報警,也是在屋裏來迴轉圈圈,兩個人像是在想對策。


    新偉很淡定地坐在椅子上,不急不慢地點了一支煙,等待警察到來。


    十分鍾不到,警察就來了,兩個警察一高一矮同時進來,我們都站起來了。高個警察問道:“你們誰報警了?”


    “我報的警,有人搶劫。”


    “怎麽迴事,誰搶劫,把事情說一下。”


    “他的手機,被這個保安搶了,兩個保安控製他的人身自由,還不讓他走。”


    高個警察聽了,就皺眉了,怎麽搶手機了,還控製人身自由了,這怎麽這麽亂。


    胖保安就趕緊接過話說:“我們沒有搶他的手機,我們是讓他聯係總經理,他在我們這裏插名片,我們這規定不讓亂進車庫,也沒說不讓他走,需要聯係他們領導。”


    “你們這是什麽情況,走吧,都跟我們去一趟局裏。”


    矮個警察,還拿了一張出警記錄問:“你們誰報警,在上麵簽個字。”


    新偉簽上字後,警察說:“你們都去局裏。”


    我上了新偉的車,兩個保安自己騎電車跟著。


    在車裏,新偉一邊開車,一邊給馮樂凱打電話,把晚上的情況說了一下,讓樂凱也過來一趟。


    我在車上很不安,沒想到不偷不搶,憑體力勞動插個名片,竟然驚動帽子叔叔。


    新偉倒是一點不慌,說:“你不用擔心,就去個警局,以前插名片我們經常搞到局子裏,沒一點事。”


    我是擔心的,別給我留案底了,但事情都到這一步了,瞎著急都是多餘了,真有什麽後果,隻能硬扛了。


    我們一行人到局子後,進到接待室,警察就坐在桌子後邊,高個警察問:“說吧,誰先報警,為什麽報警?”


    “我報的警,這兩個保安搶手機,控製人身自由,不讓人走。”


    “誰的手機?”


    “他的手機,不讓他走。”


    “你是誰?”


    “我是他同事。”


    “你別吭聲,讓你同事說。”


    一直都是新偉幫我說話,我有點反應不過來,上次因為項明的事情進過局子,還覺得無所謂。這次因為我自己的事情進局子,就有點慌神,一個老實巴交的人可能接觸不到帽子叔叔,突然牽扯進來,怎能不慌亂。幸好新偉幫我提前說了幾句話,讓我有反應的時間。


    “是那個瘦的保安搶我的手機了,然後他們還不讓我走。”


    “為什麽搶你手機,還不讓你走?”


    “這要問他們了。”


    警察轉頭問瘦子保安說:“說,為什麽搶手機,還不讓人家走?”


    “警察同誌,我們沒有搶手機,這是什麽情況吧,我說一下,他在我們這裏插名片,還進地下車庫了,我們單位有規定外人不讓進來。我們就是讓他給領導打電話,承認錯誤。”


    警察又轉頭問我:“你們是哪個單位?”


    我一時有點猶豫,因為大安集團是大公司,大安的牌子比什麽都重要,如果有人給大安集團打投訴電話,總部那邊就會有處理意見,輕則罰款扣工資,重則開除。我們都默認的是,隻要在外邊展業出事了,能不說大安,就不要說大安。


    新偉是老員工,應該知道我一直不迴答,他自己便說道:“不是吧,我們報警他搶手機,問我們哪個單位幹什麽?我們現在也要處理結果的。”


    “你不是當事人,你不要說話了。”


    新偉辯解道:“我報的警,我怎麽不是當事人。”


    警察也不說話了,對矮個警察說:“把他們分開問吧。”


    高個警察就帶著兩個保安出去另一間屋子裏,過了一會了,那高個警察又進來後,氣勢洶洶地抄起桌子上一摞紙,卷成一個直筒,就朝我打過來,我本能地伸出胳膊擋了一下。


    我直接就懵逼了,神馬情況啊,帽子叔叔。


    新偉在我旁邊呢,直接站起身:“你為什麽打人,你警察就隨便打人了,我給我舅打電話,我舅是你們區紀委的,我問問我舅,警察是不是可以隨便打人。”


    高個警察動作有點停滯,應該聽到區紀委,幾個字,讓他非常忌憚。但高個警察的口氣還是比較硬:“你打吧,不管你找誰,警察辦事,任何人都不能插手。”


    新偉掏出手機,直接打起來電話,兩個警察也不敢有任何動作了,就等著新偉打電話。新偉把手機開了外放音,裏麵一直傳來嘟嘟的聲音,就是沒人接。


    高個警察鬆了一口氣,緩緩地說道:“人家說你進地下庫了,你說你插名片,到底什麽情況,你把你的包拿出來,檢查一下你包裏的東西。”


    我包裏都是名片,也不怕他們檢查。我把包遞給他,他直接把我包裏的東西一股腦全倒出來了,幾百張名片、幾十張單頁、一個手電筒、一管液體膠。


    高個警察翻了翻也沒找到其他異樣。


    新偉站起身說:“我們就插個名片,沒有犯法吧,你剛為什麽打他,別讓我起訴你,你警察也不能隨便打人。”


    我真的很佩服新偉的膽量,更佩服他這種情況下不懼帽子叔叔的威嚴,站起身維護我。


    高個警察也不知道吃了神馬仙藥了,我們是報警人,他就聽了河務局兩個保安一通亂說,就敢直接進屋不說一句話,拿紙筒打我。還是


    難不成兩個保安是河務局,政府單位,就應該受到高人一等的優待。我們是插名片的無名打工仔,就可以不分青紅皂白,亂定罪。


    我作為當事人腦子一直懵逼的狀態,全靠新偉給幫忙了。如果沒有新偉在場,我感覺會被那兩個臭保安和這兩個帽子叔叔捏著玩。


    高個警察沒有抓到有用的信息,不能為他打人自圓其說,又因為新偉的話,惱羞成怒說道:“這沒有你的事了,你不是當事人,你出去。”


    “我是報警人,我為什麽出去。”


    高個警察大概也沒碰到過這麽硬的人,他好像又忌憚新偉那個在區紀委的舅舅,對矮個警察說:“把他拉出去,把他拉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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