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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吳峰再次看了一眼李芳的社會關係調查報告,目前暫時可以排除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因為熟人都沒有殺人動機。


    看來應該是陌生人的隨機作案。


    不過案子並不難破,拋屍現場有攝像頭,應該可以拍到兇手的。


    “快到中午了,我們先準備吃飯吧,吃完飯還有別的活要幹。”吳峰對唐小舞和張大力說道。


    “不吃,我吃不下。”唐小舞心情很壞,李芳的死讓她對吃飯沒什麽心情。


    張大力也沒什麽表情,看來也沒有吃飯的欲望。


    “如果沒什麽意外的話,李芳的案子這一兩天應該就會有突破,兇手很快就會落網。”


    吳峰的話讓唐小舞和張大力兩人眼睛一亮,眼睛都盯著吳峰,就像是雛鳥在等待投食。


    “拋屍現場有攝像頭,應該拍下了兇手拋屍的畫麵,下午張大力去警局一趟,拿著偵查委托協議,找到負責這個案子的警察,向警方要一下這一個月來拋屍現場的監控錄像。”吳峰直接給張大力布置任務。


    “好。”張大力頓時有了精神。


    人在痛苦的時候,必須得動起來,才能避免墮入消沉的深淵。


    “順便把李芳的驗屍報告也要一份。”


    “嗯,好。”張大力連連答應。


    “那我做什麽?”唐小舞見張大力有了事情,也想要為李芳做點什麽。


    “你下午有別的事情幹,不過現在嘛,你負責做飯。”吳峰說道。


    “做飯?我不會啊。”唐小舞理所當然的說道。


    吳峰無奈的搖了搖頭,這個時代女孩子不會做飯,真的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會做飯反而會成為意外的驚喜。


    “我會做飯。”張大力在旁邊說道。


    “那正好,我也不會做飯,飯你來做吧。”吳峰說道。


    既然已經有人會做飯了,吳峰隻好假裝不會做飯。


    這個時代,會做飯的男人越來越多了,因為會做飯的女孩子越來越少了。


    張大力先把米飯用電飯煲蒸上,然後從冰箱裏拿出幾個土豆,幾根芹菜和一塊五花肉,熟練的開始洗菜,切菜。


    吳峰很喜歡這個年輕人,單純,重情義。


    當年的自己也是這樣。


    飯後,張大力騎著唐小舞粉紅色的小電摩去了警局。


    粉紅色的小電摩已經被黑荊棘偵探事務所征用了。


    正常情況下,刑事案件的線索和偵查進度,在偵查階段是需要保密的,警方不會把信息透露給被害人家屬,以防泄密,影響案件的偵破。


    但被害人家屬委托的偵探除外。


    在暗月共和國,偵探的存在是合法的,偵探雖然沒有執法權,卻有調查權,警方有義務與被委托的偵探共享案件的線索和進度。


    當然,偵探的調查權需要負責案件的警察配合,如果警察不配合,偵探的調查權就形同虛設。


    偵探相應的也有保密的義務,如果偵探泄密,不僅會被吊銷執照,還有坐牢的風險。


    警察都是公務員,每月按時發工資,案件是否偵破與他們的工資沒有太大的關係,這就導致了大多數警察的破案積極性不高,天天上班摸魚混日子。


    稍微複雜一點的案子他們都破不了,能拖就拖,陳年舊案積攢了一倉庫,就等著追溯期一過,把卷宗清理掉。


    沒有動力,哪來的積極性,這是人性決定的。


    偵探則不同,他們的收入與案子破獲與否掛鉤,為了破案,他們能把頭發都薅禿了。


    同時,偵探對警察體係也有監督的作用。


    一旦警察得不到專業人士的監督,他們造成的破壞力比犯罪分子還要可怕。


    犯罪分子的保護傘,比犯罪分子還可恨。


    犯罪分子汙染的隻是水流,而保護傘汙染的卻是整個水源。


    一個小時之後,吳峰的手機響了起來,是個陌生的號碼。


    “喂,峰哥,是我,張大力。”


    “嗯。”吳峰答應了一聲,等著張大力下麵的話,他的腦子也在慢慢轉動,想著另一件事情。


    “張大力出門的時候忘了和他交換電話號碼,他怎麽知道我的電話的?嗯,偵探委托協議上有我的電話。”


    生活中的所有事情都要合乎邏輯,不能留有疑點,這是吳峰的職業習慣。


    “峰哥,屍檢報告拿到了。”


    吳峰聽得出張大力的聲音中帶著極力壓抑的憤怒和悲傷。


    “估計是李芳生前遭受了殘忍對待,屍檢報告會還原出很多信息。”吳峰想道。


    “監控錄像沒有拿到,警察說他們的服務器前幾天出過一次故障,十天前的錄像資料都沒了。”張大力聲音中滿是不甘。


    原本懶洋洋靠在沙發上的吳峰聽到此處,身子一下子坐直了,他的眼中迸射出攝人的精光。


    監控錄像沒有了,這說明警局裏有鬼。


    服務器正好在這個時間點出了故障,這種把戲連三歲小孩子也騙不了。


    吳峰感到像吞了隻蒼蠅那麽惡心,身為一個前刑警,發現警局裏有鬼,這是最令他厭惡的事情。


    也許殺死李芳的兇手就是那隻鬼,不過這種可能性不大,警察或多或少都有反偵察能力,不會蠢到在攝像頭下拋屍,兇手最大的可能性應該是那隻鬼的家裏人。


    “峰哥,我現在怎麽辦?”張大力在電話那頭問道。


    “你先迴來吧,不,等一下,你把十天前到今天的監控錄像要過來,然後馬上迴來。”吳峰的腦子此時在飛快的轉動。


    “峰哥,我粗略看過剩下的監控錄像了,兇手拋屍的監控錄像沒了。”張大力的聲音像是泄了氣的皮球。


    “按我說的去做。”吳峰的聲音嚴厲了起來。


    “好,我馬上去辦。”


    掛斷了電話,吳峰冷笑了一聲,這次他不僅要把殺害李芳的兇手找出來,更要把警局裏的鬼揪出來。


    直接找到兇手的監控錄像雖然沒了,案件的難度升級了。


    但是,今天兇手有可能去過拋屍現場,去看警方是否獲得了有用的線索,以便提前想辦法應對。


    從刑偵概率學上來說,這有50%的概率,另外那50%的概率是放棄現在擁有的一切,跑的遠遠的,找個地方躲藏起來,換個身份再重新開始。


    吳峰認為這個兇手應該屬於前者,又是湖中拋屍,又是找人刪監控擦屁股,費了這麽大勁,不就是想瞞天過海,繼續過以前的生活嗎。


    他舍不得跑。


    他舍不得放棄現在擁有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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