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 法律與人情
官場:一個小人物的野望 作者:以墨為鋒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我今天和大家探討的,是一個經常被提及和研究,卻在實際執行過程中始終難以掌握準確平衡的話題,那就是——‘法律與人情!”
低沉平和的聲音,通過話筒與功放的傳遞和擴大,清晰地傳入在場每一個人的耳中。
在座有法律係的學生,立刻豎起了耳朵,他們想聽聽,這位被他視為偶像的年輕公安局長,對這一話題有什麽獨到的見解。
“我們經常聽說的一句話,‘法律不外乎人情’。但我們又經常聽說‘法不容情’!”
“我相信大家都明白,法律不外乎人情,是指法律的製定和執行不能脫離人類共同的道德情感。”
“而後一句‘法不容情’,指的是必須有法必依,法律麵前不容許摻雜個人情感!”
“由此,我們不免思考,法律與人情兩者之間到底是一種什麽樣的關係?這個問題其實不難迴答,官方的正確答案是,辯證統一的關係!”
法律係教授和學生們不禁會心一笑,確實有點兒意思!
這個有點兒意思,不單指對方風趣的演講方式,更重要的,是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沒有,就衝著周局長這一亮相,這一開口,這個味兒就對了!
畢竟大家都知道,周局長並非法學專業出身,不應該苛求太多。
“更詳細的解釋,兩者就是一種相互統一又相互依存的平衡關係。”
“那麽問題來了,站在法律人的角度,站在執法者的角度,我們如何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去達到或是掌握這種情理與法理的平衡?”
“南宋《名公書判清明集》裏有一句話,可以迴答這個問題——‘法意、人情,實同一體。徇人情而違法意,不可也;守法意而拂人情,亦不可也。權衡於二者之間,使上不違於法意,下不拂於人情,則通行而無弊矣。’”
“那麽問題又來了……”
聽到這句‘問題又來了’,台下禁不住發出一陣充滿善意的輕笑。
這似乎是周局長的口頭禪?
“所謂知易行難,盡管我們知道‘上不違於法意,下不拂於人情’就是最好的結果,但這並不代表我們在每一個案子中,都能做到這一點!”
“有時候,在法理與情理的抉擇難度,堪比一個經典的問題——‘母親和女朋友同時掉進河裏,應該救誰?’”
台下再度發出一陣輕笑聲。
周翊也笑了,看著東側的人群說道:“不笑的同學應該都是法律係的,因為他們明白,這其實是一道法學題。從法律角度上來講,母親與兒子在法律上存在著互相救助的義務,而男女朋友之間則不存在這種法律義務,所以應當救母親!但是,當你實際麵臨這種情況的時候,你是否會毫不猶豫地做出選擇?”
知名法學教授顧明德微微點頭,可以確定,這位‘周局’是有點兒東西的。
而法律係的學生也可以確定了,周局長不是有點兒意思,是很有意思!
“我從警四年,翻看過很多案例,也有過切身經曆,比如,一名男子,無法忍受三個無賴對妹妹的辱罵、掌摑、按入馬桶等羞辱行為,最終以水果刀刺死一人重傷一人輕傷三人。”
“我可以和大家坦白地說,即使是站在執法者的角度,我對這個男子依然抱以深深的同情,甚至設身處地的去想,如果換作是我,我可能會比他做得更為激烈和決絕。”
“但法律是無情的,一審宣判無期徒刑,後經檢察院抗訴,認為適用法律有誤且量刑過重,最終經二審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再一個例子,一個女學生在公交車上遭受男子猥褻,於是匆忙喊停司機開門下車,結果被迎麵駛來的轎車撞倒當場死亡!”
“我們直觀地認為,這名猥褻女學生的男子,是導致女學生死亡的罪魁禍首,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但遺憾的是,這位男子並不構成犯罪。因為事實上的因果關係與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我們對該男子的憤恨,改變不了法律手段無法對其做出懲罰的事實!”
“正因為如此,感情永遠不能替代法律;法永遠大於情。”
“我們一直在無情的法律與有情的思想之間尋找平衡,力求一種‘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公平與正義。但最後你會發現,‘絕對’的‘平衡’是永遠不存在的,因為‘世間安有雙全法’!”
聽到這裏,顧明德和其他幾位教授麵上露出思索之色,這一番話已經不僅僅是言之有物了,而是具有一定的深度了。由此看得出來,這位周局長雖然不是法學專業出身,但卻有著豐富的法理知識儲備和素養!
“那麽問題又來了……”
台下第三度響起了輕微的笑聲。
年輕的女老師們和女學生們,所表現出來的狀態,那叫一個全神貫注心無旁騖!
吸引她們的,僅僅是低沉渾厚十分悅耳的聲音嗎,僅僅是挺拔如鬆賞心悅目的身影嗎,僅僅因為周局長是個大帥比嗎!
是的!
“既然達不到絕對的平衡,是否就意味著我們可以就地躺平,消極懈怠,過著鹹魚一般的生活呢?”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法律人存在的意義,執法者被賦予的神聖職責,決定了我們必須盡全力去實現‘相對性’和‘普遍性’意義上的‘法與情’平衡,去實現法律人和執法者畢生追求的目標——公平和正義!”
……
隨著周翊的講解結束,禮堂裏立刻響起一陣陣熱烈的掌聲。
真不錯!
今天算沒白來。
這是在場大多數學生們的心聲。與原來的中年大叔講解員相比,當然是年輕帥氣的周局長更受歡迎。
而且對一部分大學生來說,還有一種得以與偶像見麵的滿足感。
接下來就是提問環節。
一個大二男學生拿著話筒,有些興奮地問道:“周局,我是你的偶像,不對,你是我的偶像,我知道您是中文係的,那麽我想問您,您具有這樣豐富法律知識的原因是什麽?”
周翊微微一笑,向左側台下,也就是省電視台工作人員那裏看了一眼,然後以十分認真的語氣迴答道:“如果你有一個學法律的,關鍵是美若天仙、蘭心惠質、賢良淑德的女朋友,相信我,你也可以做到的!”
台下靜了兩秒鍾,隨後響起一片歡樂的笑聲。
低沉平和的聲音,通過話筒與功放的傳遞和擴大,清晰地傳入在場每一個人的耳中。
在座有法律係的學生,立刻豎起了耳朵,他們想聽聽,這位被他視為偶像的年輕公安局長,對這一話題有什麽獨到的見解。
“我們經常聽說的一句話,‘法律不外乎人情’。但我們又經常聽說‘法不容情’!”
“我相信大家都明白,法律不外乎人情,是指法律的製定和執行不能脫離人類共同的道德情感。”
“而後一句‘法不容情’,指的是必須有法必依,法律麵前不容許摻雜個人情感!”
“由此,我們不免思考,法律與人情兩者之間到底是一種什麽樣的關係?這個問題其實不難迴答,官方的正確答案是,辯證統一的關係!”
法律係教授和學生們不禁會心一笑,確實有點兒意思!
這個有點兒意思,不單指對方風趣的演講方式,更重要的,是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沒有,就衝著周局長這一亮相,這一開口,這個味兒就對了!
畢竟大家都知道,周局長並非法學專業出身,不應該苛求太多。
“更詳細的解釋,兩者就是一種相互統一又相互依存的平衡關係。”
“那麽問題來了,站在法律人的角度,站在執法者的角度,我們如何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去達到或是掌握這種情理與法理的平衡?”
“南宋《名公書判清明集》裏有一句話,可以迴答這個問題——‘法意、人情,實同一體。徇人情而違法意,不可也;守法意而拂人情,亦不可也。權衡於二者之間,使上不違於法意,下不拂於人情,則通行而無弊矣。’”
“那麽問題又來了……”
聽到這句‘問題又來了’,台下禁不住發出一陣充滿善意的輕笑。
這似乎是周局長的口頭禪?
“所謂知易行難,盡管我們知道‘上不違於法意,下不拂於人情’就是最好的結果,但這並不代表我們在每一個案子中,都能做到這一點!”
“有時候,在法理與情理的抉擇難度,堪比一個經典的問題——‘母親和女朋友同時掉進河裏,應該救誰?’”
台下再度發出一陣輕笑聲。
周翊也笑了,看著東側的人群說道:“不笑的同學應該都是法律係的,因為他們明白,這其實是一道法學題。從法律角度上來講,母親與兒子在法律上存在著互相救助的義務,而男女朋友之間則不存在這種法律義務,所以應當救母親!但是,當你實際麵臨這種情況的時候,你是否會毫不猶豫地做出選擇?”
知名法學教授顧明德微微點頭,可以確定,這位‘周局’是有點兒東西的。
而法律係的學生也可以確定了,周局長不是有點兒意思,是很有意思!
“我從警四年,翻看過很多案例,也有過切身經曆,比如,一名男子,無法忍受三個無賴對妹妹的辱罵、掌摑、按入馬桶等羞辱行為,最終以水果刀刺死一人重傷一人輕傷三人。”
“我可以和大家坦白地說,即使是站在執法者的角度,我對這個男子依然抱以深深的同情,甚至設身處地的去想,如果換作是我,我可能會比他做得更為激烈和決絕。”
“但法律是無情的,一審宣判無期徒刑,後經檢察院抗訴,認為適用法律有誤且量刑過重,最終經二審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再一個例子,一個女學生在公交車上遭受男子猥褻,於是匆忙喊停司機開門下車,結果被迎麵駛來的轎車撞倒當場死亡!”
“我們直觀地認為,這名猥褻女學生的男子,是導致女學生死亡的罪魁禍首,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但遺憾的是,這位男子並不構成犯罪。因為事實上的因果關係與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是截然不同的兩個概念。我們對該男子的憤恨,改變不了法律手段無法對其做出懲罰的事實!”
“正因為如此,感情永遠不能替代法律;法永遠大於情。”
“我們一直在無情的法律與有情的思想之間尋找平衡,力求一種‘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的公平與正義。但最後你會發現,‘絕對’的‘平衡’是永遠不存在的,因為‘世間安有雙全法’!”
聽到這裏,顧明德和其他幾位教授麵上露出思索之色,這一番話已經不僅僅是言之有物了,而是具有一定的深度了。由此看得出來,這位周局長雖然不是法學專業出身,但卻有著豐富的法理知識儲備和素養!
“那麽問題又來了……”
台下第三度響起了輕微的笑聲。
年輕的女老師們和女學生們,所表現出來的狀態,那叫一個全神貫注心無旁騖!
吸引她們的,僅僅是低沉渾厚十分悅耳的聲音嗎,僅僅是挺拔如鬆賞心悅目的身影嗎,僅僅因為周局長是個大帥比嗎!
是的!
“既然達不到絕對的平衡,是否就意味著我們可以就地躺平,消極懈怠,過著鹹魚一般的生活呢?”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法律人存在的意義,執法者被賦予的神聖職責,決定了我們必須盡全力去實現‘相對性’和‘普遍性’意義上的‘法與情’平衡,去實現法律人和執法者畢生追求的目標——公平和正義!”
……
隨著周翊的講解結束,禮堂裏立刻響起一陣陣熱烈的掌聲。
真不錯!
今天算沒白來。
這是在場大多數學生們的心聲。與原來的中年大叔講解員相比,當然是年輕帥氣的周局長更受歡迎。
而且對一部分大學生來說,還有一種得以與偶像見麵的滿足感。
接下來就是提問環節。
一個大二男學生拿著話筒,有些興奮地問道:“周局,我是你的偶像,不對,你是我的偶像,我知道您是中文係的,那麽我想問您,您具有這樣豐富法律知識的原因是什麽?”
周翊微微一笑,向左側台下,也就是省電視台工作人員那裏看了一眼,然後以十分認真的語氣迴答道:“如果你有一個學法律的,關鍵是美若天仙、蘭心惠質、賢良淑德的女朋友,相信我,你也可以做到的!”
台下靜了兩秒鍾,隨後響起一片歡樂的笑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