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李紅英的野心
七零下鄉前,我用空間搬空仇家 作者:秋水盈盈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方誌遠在廁所外麵,抱住了杜藝南,親了好幾口,趕緊跑掉了。
難道這兩個人處對象了?
洛靜妍如是想。
桃花大隊,李紅英在謀劃一件事情,她想嫁到隔壁的勝利大隊。
因為她身上的空間掠奪係統,想要奪走女主的空間,必須經過一些繁瑣的手段。
需要把女主的血液和自己的血液進行五次的融合,女主身上的空間就能轉移到她的身上。
每次隻要她把女主的血液塗抹在自己身上流血的地方,使女主的血液流入自己身體裏,兩次之間的間隔時間最少為七天。
也就是說,她想得到女主的空間,最短需要二十九天的時間,也是最理想化的時間。
她從書裏得知,這女主很聰明很狡猾,想得到她的血液並不容易,明搶肯定不行,隻能先跟女主打好關係,做好姐妹,在取得對方的信任之後,再實施搶奪空間的行動。
她在桃花大隊不方便老是往勝利大隊跑,也容易引起女主懷疑,倒不如,她直接嫁到那裏,找機會和女主接觸就容易多了。
至於要嫁給什麽人,她想到了書中的男主。
男主是勝利大隊的一個狗崽子,從小家裏成份不好,人卻很聰明,有手段,後來憑借自己的手腕在商界打出了一片天地,還為女主的事業成功助了不少力。
這樣的優質男人,誰不想要呢。
所以,不止女主的空間她要搶,女主的男人她也要搶。
原書裏,男女主的第一次見麵是在一個月後,那天女主作為下鄉知青第一天來到這裏,由於天氣太冷,村裏派男主和另一個年輕人去公社接新來的四個知青。
因為男主長得太帥氣,加上女主知道男主以後會有大作為,女主在剛見到男主時,就主動跟男主說話,不僅讓男主幫她搬行李,還主動坐到了男主的身邊,悄摸摸給男主遞糖吃。
後來女主在黑市賣貨的時候,被公安追查,幸虧男主也在,男主幫她引開公安,成功幫她脫了險。
如此一來,女主得以更進一步接近男主,借口知青點太擠搬去了男主家裏,增加和男主的相處機會。
男主母親和妹妹一開始都不怎麽喜歡女主,後來不知道女主用了什麽辦法,讓母女倆接受了她,慢慢的男主也接受了女主,並愛上了女主,對女主言聽計從,極盡寵愛,可是他們卻沒有孩子,原因是女主害怕生孩子疼,不想要孩子。
然而,男主的結局卻很不好,由於男主對女主百依百順,在女主的要求下,把他自己打拚的事業全部給了女主,心甘情願做了女主的下屬,扶持女主。
後來女主被對家派人刺殺,男主為了救她,替她擋住了子彈,犧牲了自己。
男主的妹妹早就在女主的設計下,為了幫女主開拓事業,淪為了一些大佬的玩物,而她至始至終都認為自己是在幫助自己的哥哥打拚事業。
她哥哥死後,她被大佬玩膩拋棄,去投奔女主,女主以為她沒了用處,讓她染上了毒癮,不久就油盡燈枯了。
男主的母親死的更早,在女主和男主相愛之後,她就沒了作用,跟著男女主進城後,女主想起在鄉下時,她阻攔自己接近男主,設計她死於一場車禍。
這本書裏的最大贏家就是女主,凡是和女主交好的人,都成為了女主事業發展的墊腳石,女主靠著心狠手辣,六親不認,一直都是那個屹立在頂峰而不敗的人。
這一世,她李紅英要改寫這本書,取代女主,成為書裏真正的女主角,擁有無比成功的事業,掌握無人能比擬的財富,受眾人仰望。
書裏說女主長得很美,不知道男主看上她有沒有這一點的原因。
不過,畢竟女主是紙片人,她並不知道女主長得有多漂亮,興許還不如她呢。
若是她能比女主早一些遇到男主,多和男主的母親妹妹接觸,說不定男主看上的就是她了。
她如是想著,她今天就去勝利大隊會會男主。
突然,她又想到了一段劇情,那就是女主在這裏插隊的時候,經常去看望牛棚裏的一對夫妻,而那對夫妻正是她的舅舅舅媽。
舅舅舅媽後來給予了女主事業上很大的幫助。
既然她想取代女主,勢必要跟舅舅舅媽處好關係。
舅舅舅媽現在還不知道是她爸媽害了他們,那麽,她依然能好好跟他們相處,讓他們為她所用。
現在大家都在貓冬,不用幹活,她離開知青點也沒人管她。
通過打聽她來到了勝利大隊,然後得知了男主陸承野家的住址。
然而,等她走到陸承野家門口時,發現陸家大門緊鎖,等了一會兒,沒有人過來,隻能離開。
走了沒多遠,便看到一個衣衫簡陋,長相帥氣麵容冷峻的年輕男人,很符合書中男主的設定,那他很可能就是男主了。
於是,她走到陸承野跟前,問:“請問,你是陸承野同誌嗎?”
陸承野抬頭看看她,然後搖搖頭:“我不是。”
李紅英有些失望,追問他:“你知道陸承野家裏的人去哪裏了嗎?”
“我不知道。”男人說話簡潔,仿佛多說一個字都是浪費。
他越過李紅英走遠了,李紅英失望地返迴,這次沒見到陸承野,她還要來。
迴桃花大隊的時候,她想順道去勝利大隊的知青點看看,熟悉一下知青點。
她一進知青點的大門,就看到了正對著大門的那座小房子,小房子像是剛剛修整過,外麵被打掃的幹幹淨淨。
因為關著門,看不到裏麵,但能看得出那裏麵是住著人的。
按照原書裏的劇情,這間小房子是女主來了之後,才進行修繕的,女主在這座房子裏住了一段時間,跟男主確定對象關係後,搬去了男主家。
女主來之前,這座房子則是破舊不堪,幾乎沒有房頂的。
難道女主已經來了?
沈如意見她是生麵孔,又鬼鬼祟祟的,過去攔住她。
“同誌,你有什麽事?”
李紅英道:“我想問你一下,你們這裏有沒有一個叫莊菲菲的女知青嗎?”
難道這兩個人處對象了?
洛靜妍如是想。
桃花大隊,李紅英在謀劃一件事情,她想嫁到隔壁的勝利大隊。
因為她身上的空間掠奪係統,想要奪走女主的空間,必須經過一些繁瑣的手段。
需要把女主的血液和自己的血液進行五次的融合,女主身上的空間就能轉移到她的身上。
每次隻要她把女主的血液塗抹在自己身上流血的地方,使女主的血液流入自己身體裏,兩次之間的間隔時間最少為七天。
也就是說,她想得到女主的空間,最短需要二十九天的時間,也是最理想化的時間。
她從書裏得知,這女主很聰明很狡猾,想得到她的血液並不容易,明搶肯定不行,隻能先跟女主打好關係,做好姐妹,在取得對方的信任之後,再實施搶奪空間的行動。
她在桃花大隊不方便老是往勝利大隊跑,也容易引起女主懷疑,倒不如,她直接嫁到那裏,找機會和女主接觸就容易多了。
至於要嫁給什麽人,她想到了書中的男主。
男主是勝利大隊的一個狗崽子,從小家裏成份不好,人卻很聰明,有手段,後來憑借自己的手腕在商界打出了一片天地,還為女主的事業成功助了不少力。
這樣的優質男人,誰不想要呢。
所以,不止女主的空間她要搶,女主的男人她也要搶。
原書裏,男女主的第一次見麵是在一個月後,那天女主作為下鄉知青第一天來到這裏,由於天氣太冷,村裏派男主和另一個年輕人去公社接新來的四個知青。
因為男主長得太帥氣,加上女主知道男主以後會有大作為,女主在剛見到男主時,就主動跟男主說話,不僅讓男主幫她搬行李,還主動坐到了男主的身邊,悄摸摸給男主遞糖吃。
後來女主在黑市賣貨的時候,被公安追查,幸虧男主也在,男主幫她引開公安,成功幫她脫了險。
如此一來,女主得以更進一步接近男主,借口知青點太擠搬去了男主家裏,增加和男主的相處機會。
男主母親和妹妹一開始都不怎麽喜歡女主,後來不知道女主用了什麽辦法,讓母女倆接受了她,慢慢的男主也接受了女主,並愛上了女主,對女主言聽計從,極盡寵愛,可是他們卻沒有孩子,原因是女主害怕生孩子疼,不想要孩子。
然而,男主的結局卻很不好,由於男主對女主百依百順,在女主的要求下,把他自己打拚的事業全部給了女主,心甘情願做了女主的下屬,扶持女主。
後來女主被對家派人刺殺,男主為了救她,替她擋住了子彈,犧牲了自己。
男主的妹妹早就在女主的設計下,為了幫女主開拓事業,淪為了一些大佬的玩物,而她至始至終都認為自己是在幫助自己的哥哥打拚事業。
她哥哥死後,她被大佬玩膩拋棄,去投奔女主,女主以為她沒了用處,讓她染上了毒癮,不久就油盡燈枯了。
男主的母親死的更早,在女主和男主相愛之後,她就沒了作用,跟著男女主進城後,女主想起在鄉下時,她阻攔自己接近男主,設計她死於一場車禍。
這本書裏的最大贏家就是女主,凡是和女主交好的人,都成為了女主事業發展的墊腳石,女主靠著心狠手辣,六親不認,一直都是那個屹立在頂峰而不敗的人。
這一世,她李紅英要改寫這本書,取代女主,成為書裏真正的女主角,擁有無比成功的事業,掌握無人能比擬的財富,受眾人仰望。
書裏說女主長得很美,不知道男主看上她有沒有這一點的原因。
不過,畢竟女主是紙片人,她並不知道女主長得有多漂亮,興許還不如她呢。
若是她能比女主早一些遇到男主,多和男主的母親妹妹接觸,說不定男主看上的就是她了。
她如是想著,她今天就去勝利大隊會會男主。
突然,她又想到了一段劇情,那就是女主在這裏插隊的時候,經常去看望牛棚裏的一對夫妻,而那對夫妻正是她的舅舅舅媽。
舅舅舅媽後來給予了女主事業上很大的幫助。
既然她想取代女主,勢必要跟舅舅舅媽處好關係。
舅舅舅媽現在還不知道是她爸媽害了他們,那麽,她依然能好好跟他們相處,讓他們為她所用。
現在大家都在貓冬,不用幹活,她離開知青點也沒人管她。
通過打聽她來到了勝利大隊,然後得知了男主陸承野家的住址。
然而,等她走到陸承野家門口時,發現陸家大門緊鎖,等了一會兒,沒有人過來,隻能離開。
走了沒多遠,便看到一個衣衫簡陋,長相帥氣麵容冷峻的年輕男人,很符合書中男主的設定,那他很可能就是男主了。
於是,她走到陸承野跟前,問:“請問,你是陸承野同誌嗎?”
陸承野抬頭看看她,然後搖搖頭:“我不是。”
李紅英有些失望,追問他:“你知道陸承野家裏的人去哪裏了嗎?”
“我不知道。”男人說話簡潔,仿佛多說一個字都是浪費。
他越過李紅英走遠了,李紅英失望地返迴,這次沒見到陸承野,她還要來。
迴桃花大隊的時候,她想順道去勝利大隊的知青點看看,熟悉一下知青點。
她一進知青點的大門,就看到了正對著大門的那座小房子,小房子像是剛剛修整過,外麵被打掃的幹幹淨淨。
因為關著門,看不到裏麵,但能看得出那裏麵是住著人的。
按照原書裏的劇情,這間小房子是女主來了之後,才進行修繕的,女主在這座房子裏住了一段時間,跟男主確定對象關係後,搬去了男主家。
女主來之前,這座房子則是破舊不堪,幾乎沒有房頂的。
難道女主已經來了?
沈如意見她是生麵孔,又鬼鬼祟祟的,過去攔住她。
“同誌,你有什麽事?”
李紅英道:“我想問你一下,你們這裏有沒有一個叫莊菲菲的女知青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