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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眼已到了放學的時候,我早早就收拾好了迴家需要用到的書本和物件,隻等老師一聲令下我馬上就能走。


    “下課,作業前麵也和你們講過了,今天作業沒交上來的幾個同學明天再不交我可要罰了。”


    等老師一說完,我已經背上包準備走人了。


    “傻劍走不走?”我對身後不遠處的張劍問道。


    “我晚點,等一下要和鄧狗去對麵小賣部。”張劍迴道。


    聽此迴答我也是作罷,轉頭衝著教室教室另一端的何喆喊道:“狗喆,走不走?”


    “等一下,我抄一下今天的作業。”何喆不緊不慢地迴了我的話。


    我直接背著包走到何喆身邊,幫他把迴家要用到的東西塞進包裏,然後催促道:“速度速度。”


    何喆很快就抄好了作業,而此時我已經拿著他的包在他身邊候著了。他一把將包從我手中接過,大致看了一眼確認無誤以後背上包就和我一起出了教室門。


    “對麵小超市還去不去?”下樓時何喆問我。


    “你買單,我就來。”我不假思索地迴答道。


    “那算了。”他也同樣不假思索。


    ……


    此時是下午的五點不到一點,太陽還沒完全落下,但天際邊的一抹紅卻像是在催促著孩子趕快迴家。


    “這個學期以來你放學以後麵包店也不去了小賣部也不去了,一說就是沒錢,你是不是遇上難處了?”公交站牌下與我並肩而立的何喆問道。


    【省錢給對象花,你懂個球。】我很想這麽說,但是很可惜,我不能。


    “真別尬黑,你爹不是缺錢的主。”我低頭刷著手中的手機迴答道。


    迴想過去一個多月,確實,我基本都不花錢了。每天我爸都會給我十五塊錢,其中八塊錢來迴車費,餘下則是我買早飯的錢。


    由於從小就沒啥錢,所以雖然現在有錢了,但我還是沒有養成吃早飯的習慣,一般這七塊錢都是我留著放學和同學一起買點小東西吃的。我尤其喜歡學校麵對麵包店五塊一杯的奶茶,原本可以說是三天兩頭就要去一趟,早先瑩秋也是靠著經常請我吃東西才讓我記住了她。而自從和她交往以來,我基本就沒去過了,錢都被我存了起來,因為家裏不富裕,我不喜歡要錢,所以就靠著每天這一點小錢積少成多,希望能用在和瑩秋見麵的時候。


    “我車來了,先走了。”看著駛來的公交何喆對我說道。


    “再見了您嘞。”我看了一眼停在眼前的公交車對何喆說。


    “再見。”說著何喆揮了揮手就上車了,而我則是目送他遠去。


    “到底還是太廢了嗎?”我心底暗歎。


    曾經不經意間,我曾聽到瑩秋的幾個朋友談論我,具體講得什麽我記不清了,但她們口中的我一文不是,完全比不上她的前任,那個被我憎惡的人渣。我也時常會想,我到底配不配得上呢?


    我曾見過不少故事情節,是男主覺得自己配不上女主而選擇“壯士斷腕”和女主劃清界限,我不管他們的對錯與否,但我覺得這是無能者才會做得決定。


    或許現在的我不過是一窮二白甚至手腳不幹淨的小子,或許此刻的我完全配不上自己心愛的女孩,但我相信將來的我定然不會是如此模樣。瑩秋給予了我對生活的希望,那我就要拿出與之相對應的勇氣去麵對未來的挑戰,我不會讓她像那些“被斷腕”的女主一樣悲傷哭泣,所以我一定能克服未來的險阻,讓自己配得上。


    至少,此刻我是這麽覺得的......


    ……


    剛剛吃好晚飯的我現在正坐在書桌前,雖說太早寫作業不是我的習慣,但畢竟等一下還要和瑩秋一起見麵,所以我還是準備先把作業搞定一點。


    此刻的我並不平靜,就像是等著父母帶禮物迴家的小孩子一樣興奮又忐忑。所以我選擇了先把抄寫作業都搞定,可就當我沒寫幾個字時,手機就響了起來。


    【瑩秋:我快到你們小區側門了。】


    看到這條消息,我從衣櫃裏隨手拿件薄外套和家人打聲招唿就出門了。


    【我:我這就下樓。】


    ……


    太陽剛剛落下不久,還能感受到地麵還殘留著燥熱的餘溫。我一路小跑向側門,直到瑩秋出現在我的視野裏。


    我看著眼前微笑的女孩,興奮勁終於開始平息,我拿出手機確認了一下時間問道:“這才六點半不到,你們班不是放學很晚的嗎?你晚飯吃過了嗎?”


    “誒呀吃過啦,要不然怎麽叫飯後散步呢?”聽到我的問題,她笑得更開心了。


    “我們去哪散步?就我們小區裏麵嗎?”


    “嗯,走太遠被認識的人看到就不好了。”


    “行吧。”


    說話間我們早已牽起彼此的手,漫步在這走了不知道多少遍的路上。可是這一次的感受不一樣。


    平時我走路速度很快,就連老師都會開玩笑說我走路帶風。可這一次,我隻想盡可能放慢自己的每一步。


    月明星稀下,我們就像是隨處可見的小情侶一樣有說不完的話。感受著手中傳來的溫度和身旁女孩悅耳的聲音,我從未有一刻像現在這般知曉自己還活著的這個事實。


    走了約摸半個小時,我們在一處長椅坐下。


    (以下是沒寫完的草稿)


    而當一陣令人愜意的涼風拂過,我才真正意識到,秋要來了。


    人隻有在感到寒冷的時候才會渴求溫暖,夏日過於炎熱,冬日過於寒冷,春日雖暖卻毫無涼意。因此隻有在秋天,才是最能享受太陽福澤的時候,不會因為高掛的暖陽而炎熱,也不會因為掃過的秋風而寒冷,此二者相得益彰,才是秋日令人舒適的原因。


    隻是……時間過於短暫……


    不過也可能是因為這份“短暫”,才能讓我如此流連忘返吧……


    看著遠去的女孩,“秋”之一字被賦予了更多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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