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愛爾幼兒園事件後第十天,雲清和雲天白的遺產爭奪戰,正式開庭。


    楚雄深吸一口氣,大戰拉開帷幕!


    “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審員:


    今天,我們站在這裏,是為了替我的當事人——年僅8歲的雲天白,爭取他應得的合法權益。


    在本案中,通過在被告雲清要求的裕華親子鑒定中心進行的鑒定,當著雲清及眾人的麵,取了雲愛國遺體的頭發進行檢測,鑒定結果確鑿無疑地證明雲天白是雲愛國的親生兒子。這一鑒定結果,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華夏國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三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一方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並提供必要證據予以證明,另一方沒有相反證據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係一方的主張成立 。”本次鑒定程序合法,結果真實有效,充分確立了雲天白與雲愛國的親子關係。


    根據《華夏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明確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雲天白作為雲愛國的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雲清一樣,依法享有平等的繼承權。


    雲愛國名下財產,包括16家店鋪房產證均是雲愛國和劉桃兩人名字,這16家店鋪總價值元,以及雲愛國銀行卡餘額.3元。在雲愛國去世後,這些財產應作為遺產進行分配。


    在此,我代表原告雲天白,要求對遺產進行重新分配。銀行卡餘額.3元,按照法律規定,應先將夫妻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剩餘部分再由合法繼承人繼承。考慮到劉桃已去世,且雲愛國並無其他配偶,所以這.3元應作為雲愛國的個人遺產進行分配。雲天白依法應分得其中的一半,即.15元。


    對於16家店鋪,同樣作為雲愛國的遺產,鑒於其價值元,雲天白應分得其中一半的一半,即元。這是因為雲清的母親劉桃雖已去世,但雲愛國的這些財產在婚姻存續期間積累,在沒有其他特殊約定的情況下,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看待。而如今,雲愛國與劉桃均已離世,其遺產應由他們的子女共同繼承。


    雲天白依法繼承其生父雲愛國遺產的權利。法律麵前人人平等,非婚生子女與婚生子女在繼承問題上享有同等地位。雲清霸占全部遺產的行為,嚴重損害了雲天白作為合法繼承人的權益。


    綜上所述,請求法庭依法判決,支持原告雲天白對遺產重新分配的訴求,以維護法律的公正與公平,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謝謝!


    費時毅輕輕笑了,“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審員:


    大家好!我是被告雲清的代理律師費時毅。今天,針對原告方提出的不合理訴求,我將代表我的當事人進行有力反駁,並依法維護雲清的合法權益。


    首先,我們必須明確本案所涉及財產的性質。我方有充分證據證明,雲愛國與劉桃於1998年成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雲愛國於2000年開始創業。這其中至關重要的一點是,雲愛國的創業基金來源於劉桃的彩禮。在此,我向法庭呈上1998年雲愛國與劉桃的結婚證書原件,以此證明二人婚姻關係的起始時間;同時,提交由劉桃娘家親屬出具的關於彩禮交付情況的書麵證明,以及當年相關的銀行轉賬記錄,證實創業基金的來源與劉桃彩禮的緊密聯係。這一係列證據形成完整的證據鏈,表明雲愛國創業所取得的財產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因此,雲愛國名下的16家店鋪以及銀行卡內的存款,均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經我方計算,雲愛國與劉桃的夫妻共同財產總計為:店鋪房產總價元 + 雲愛國名下存款.3元 + 劉桃名下房產價值元 + 劉桃名下存款元 + 車輛價值元 = .3元 。


    在雲愛國與劉桃相繼離世後,遺產分配應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劉桃去世後,其遺產應由其唯一的子女雲清繼承。因為劉桃的法定繼承人中,配偶雲愛國已去世,父母也已不在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在這種情況下,雲清作為劉桃唯一的子女,依法應完整繼承劉桃的遺產份額。


    接下來,對於雲愛國的遺產分配,雖然雲天白通過親子鑒定被認定為雲愛國的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繼承權,但絕不能忽視雲清與父母共同生活長達20年的事實。在這20年裏,雲清與父母同甘共苦,在父母車禍不幸身亡後,又是雲清獨自承擔起辦理喪事等一係列事宜,耗費了大量的精力和財力,承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


    基於以上事實,從公平合理以及權利義務相一致的原則出發,我方要求雲清應獲得雲愛國遺產60%的份額。雲愛國的遺產總額為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即.3÷2 = .15元。那麽雲清應得的雲愛國遺產份額為.15x60% = .69元。


    此外,由於原告方在本案中不顧事實,無理要求瓜分財產,給我的當事人雲清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傷害。雲清在痛失雙親的巨大悲痛之下,還要麵對無端的遺產紛爭,精神狀態受到了嚴重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條規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權益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因此,我方要求原告方賠償雲清精神損失費100萬元。


    綜上所述,懇請法庭充分考慮我方提供的證據以及法律依據,依法駁迴原告不合理的訴求,支持雲清依法繼承劉桃全部遺產,並獲得雲愛國遺產60%的份額,同時判令原告向雲清支付100萬元精神損失費。這不僅是對法律公正的維護,更是對雲清合法權益的切實保障。謝謝大家!”


    楚雄發言, “尊敬的法官、陪審員,我方堅決反對被告方不合理的遺產分配主張。接下來,我將針對被告律師提出的觀點進行有力反駁,並進一步闡述我方當事人雲天白的合法權益訴求。


    首先,關於被告方提及的雲愛國創業資金來源於劉桃彩禮,以此認定全部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並偏向雲清分配的說法,存在明顯漏洞。即便創業資金確有部分來自彩禮,但在雲愛國長達數年的創業經營過程中,其個人的智慧、努力以及市場機遇等因素對財產的積累起到了關鍵作用。不能簡單地將所有財產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後,就大幅傾向雲清進行分配。這不符合公平公正原則,也忽略了雲天白作為雲愛國親生兒子應有的合法權益。


    其次,被告律師以雲清與父母共同生活20年以及操辦喪事為由,要求給予雲清雲愛國遺產60%的份額,並索要100萬精神損失費,這一主張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據。共同生活時間長短並不能成為在遺產分配中大幅傾斜的決定性因素。而所謂的精神損失費,在本案遺產糾紛中,原告同樣因父親離世且遺產分配受阻遭受巨大精神創傷,雙方所承受的痛苦不應被區別對待,被告以此為由索要高額賠償,顯然不合理。


    最後,針對雲愛國與劉桃車禍身亡的賠償金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關遺產繼承以及人身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死亡賠償金雖然不屬於遺產範疇,但在司法實踐中,通常參照遺產繼承的方式進行分配。雲天白作為雲愛國的親生兒子,與雲清一樣,對這筆賠償金享有平等的分配權利。因此,我方要求被告出具法庭關於雲愛國、劉桃車禍賠償金的判決結果,明確賠償金額,並將一半的賠償金支付給原告雲天白。這是對雲天白合法權益的基本保障,也是法律公平公正的體現。


    綜上所述,懇請法庭綜合考量本案事實,支持我方合理訴求,維護法律的公平正義以及未成年人雲天白的合法權益。”


    費時毅發言:“尊敬的法官:


    剛剛原告律師提出要求分割雲愛國與劉桃車禍賠償金,在此,我代表被告雲清向法庭詳細說明相關情況,並闡述我方主張。


    首先,我向法庭呈交第九庭關於雲愛國、劉桃車禍賠償案的判決書原件,從這份判決書上清晰可見,肇事方趙婷需賠付的金額為721,046,000元。但目前趙婷處於資不抵債狀態,法院正在清算趙婷遺產,拍賣她的房車,所以這筆賠償金實際上並未到雲清手中。在這種情況下,原告要求雲清立即拿出一半賠償金給雲天白,顯然不具備現實可行性。


    關於賠償金的分配,考慮到目前案件的不確定性以及趙婷資不抵債的實際情況,我方主張在最終賠償金落實到位後,給予雲天白四分之一的份額。這一分配比例是基於對案件整體情況的綜合考量,也是在保障雲天白合法權益的同時,兼顧公平原則。


    其次,我必須再次強調雲清作為雲愛國與劉桃婚生女所應享有的權益。雲清自幼與父母共同生活,在長達20年的時間裏,與父母建立了深厚的情感紐帶,她不僅在生活上依賴父母,在情感上更是與父母緊密相連。父母的突然離世,給雲清帶來的精神打擊是難以估量的。在操辦父母喪事期間,雲清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身心俱疲。


    從法律層麵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規定,婚生子女與非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上雖平等,但在具體的遺產分配過程中,應充分考慮到子女與被繼承人之間的生活緊密程度、情感聯係以及對家庭所做出的貢獻等因素。雲清長期與父母共同生活,在家庭中承擔了諸多責任與義務,這些事實都應當在遺產分配時予以充分考量。


    因此,無論是從情感層麵,還是從法律規定的公平合理原則出發,雲清在遺產分配中都應得到合理的傾斜。這不僅是對雲清多年來付出的肯定,更是對她所遭受巨大精神損失的一種慰藉。


    綜上所述,懇請法庭充分考慮我方的陳述以及提交的證據,在遺產分配以及賠償金處理問題上,做出公正合理的判決,維護雲清的合法權益。”


    楚雄發言:“尊敬的法官、陪審員:


    被告律師提出的關於賠償金和遺產分配方案,我方實在難以苟同。


    先談車禍賠償金,盡管當前還未實際到手,但它的分配原則理應遵循公平且合理的準則。雖然判決書顯示賠付總額為721,046,000元,且趙婷遺產清算未完成,但這並不影響我們對其合理分配的探討。


    被告方主張給予雲天白四分之一的賠償金份額,這完全不合理。這筆賠償金主要是對雲愛國意外離世造成經濟損失的補償,高達7個多億,而劉桃因沒有工作,相應的賠償金額與之相比少得多,最多也就幾百萬。雲天白作為雲愛國的親生兒子,在法律上與雲清享有同等的權利。雲愛國的賠償金部分,雲天白理應和雲清平分。這不是無端的訴求,而是嚴格依據法律規定的平等繼承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明確規定,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在繼承法律關係中,這種平等權利體現在對被繼承人財產的平等分割上,除非有特殊情況需要區別對待,可本案中並不存在這樣的特殊情形。


    再看雲愛國的遺產,被告方在分配上嚴重偏向雲清。誠然,雲清與父母共同生活了20年,但這不能成為剝奪雲天白平等繼承權的理由。雲愛國在創業過程中積累的財富,雖然涉及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但這與雲天白的繼承權利並無衝突。不能因為雲愛國的創業資金可能與劉桃彩禮有關,就忽視雲天白對父親遺產的合法繼承。在雲愛國的遺產分配中,應當摒棄不合理的偏向,嚴格按照法律規定,由雲清和雲天白平均分配。這不僅是對法律的尊重,更是對雲天白這一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有力保護。


    綜上所述,我方堅決要求與雲清平分雲愛國的賠償金以及雲愛國的遺產。懇請法庭依法支持我方的合理訴求,維護法律的公正與尊嚴。”


    法庭上氣氛凝重,雙方律師你來我往的激烈交鋒已持續多時。雲清坐在被告席上,目光自始至終都沒有離開過對麵的雲天白。這年僅8歲的孩子,眼神裏帶著懵懂與不安,偶爾和雲清目光交匯,便迅速閃躲。


    雲清看著雲天白,心中五味雜陳。往昔與父母相處的溫馨畫麵如走馬燈般在腦海中不斷閃現,曾經幸福美滿的家庭,如今卻因為這場遺產紛爭變得支離破碎。她微微歎了口氣,眼神中滿是疲憊與無奈,偏過頭輕聲對身旁的費時毅說:“給他我爸財產的一半,讓他們別強詞奪理了,聽得很難受。”


    費時毅聽聞,眉頭瞬間緊鎖,臉上寫滿了擔憂與不解。他微微側過身,壓低聲音急切地迴應:“雲清,你可要想清楚,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你的權益……”雲清卻輕輕搖了搖頭,打斷了他的話,語氣雖輕柔卻透著不容置疑的堅定:“費律師,就這麽辦吧,我不想再爭了。”


    費時毅無奈之下,隻得站起身,麵向法官,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裝,神情嚴肅且鄭重地說道:“尊敬的法官,經過與我當事人雲清的充分溝通和商議,我當事人決定做出重大讓步。她願意給予原告雲天白,雲愛國與劉桃夫妻共同財產的四分之一。”說著,他微微停頓,目光銳利地掃向原告方,繼續說道:“這其中,包括16家店鋪房產總價元、雲愛國名下存款.3元、劉桃名下房產價值元、劉桃名下存款元以及車輛價值元總和的四分之一。同時,在車禍賠償金方麵,盡管目前該賠償金尚未實際執行到位,且仍處於資產拍賣階段存在諸多不確定性,但我當事人秉持著最大的誠意,願意在賠償金最終落實後,將實際到手金額的四分之一給予原告。”


    他頓了頓,表情愈發凝重,一字一句地強調:“我希望原告及其代理律師能夠尊重我當事人的這一決定,停止毫無根據的強詞奪理,不要再對我當事人進行二次傷害。這場遺產糾紛,對雲清來說已經是巨大的傷痛,她在失去雙親的痛苦中,本就艱難前行。如今做出如此大的讓步,隻為能早日結束這場紛爭,迴歸平靜生活。懇請法庭能夠見證並認可這一協商結果,保障雙方權益的同時,也讓逝者得以安息,生者能夠繼續前行。”說罷,費時毅緩緩坐下,眼神中透露出一絲疲憊與期待,期待著這場漫長的紛爭能夠就此畫上句號 。


    法庭內的空氣似乎都凝固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原告席上。楚雄微微側身,與身旁的陸翠雲迅速交換了一個眼神,兩人臉上悄然浮現出一抹難以掩飾的喜色。楚雄微微俯下身,湊近陸翠雲的耳畔,聲音壓得極低,卻透著幾分篤定:“遺產大概就這些,賠償金我們能拿一半。”


    隨後,楚雄挺直了腰杆,表情恢複了往日的嚴肅與莊重,清了清嗓子,準備進行最後的辯護發言。他向前邁了一步,目光先是在法官和陪審員們的臉上一一掃過,然後沉穩地開口:“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審員,經過與我的當事人陸翠雲女士慎重商討,我們決定接受被告提出的,雲天白獲得雲愛國與劉桃夫妻共同財產四分之一這一分配方案。在此,我們對被告方的這一讓步表示感謝,也希望這能成為雙方化解矛盾、妥善解決此次遺產糾紛的良好開端。”


    話鋒一轉,楚雄表情變得愈發嚴肅,語氣也提高了幾分:“然而,在涉及車禍賠償金的分配問題上,我們認為有必要進一步闡明我方立場。需要明確的是,賠償金並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範疇,它是對受害者因意外傷亡所遭受損失的專項補償。根據我們所掌握的詳實資料以及合理推斷,雲愛國作為家庭主要經濟支柱,其賠償金數額遠遠大於劉桃女士的。基於此,從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則出發,我們強烈要求法院判決雲天白與雲清平分雲愛國的賠償金,並且按照最終實際獲得的金額進行平分。”


    緊接著,楚雄話鋒再次一轉,將話題引向了16家店鋪的經營權問題:“另外,關於這16家店鋪的後續經營收益分配,我們也有不得不說的訴求。眾所周知,雲天白年僅8歲,尚處於年幼階段,而我的當事人陸翠雲女士,並無任何經商經驗。在這種情況下,若要讓雲天白切實享受到其應得的遺產權益,店鋪經營收益的合理分配至關重要。”說著,他向法庭工作人員遞交了一份精心準備的證據材料,隨後繼續說道:“這是我們通過多方調查、收集整理得出的詳細報告。證據顯示,這16家店鋪經營狀況良好,每月至少有500萬的純收益。基於此,我們懇請法庭判令雲清女士,每月將店鋪經營收益的四分之一交付給原告雲天白。這不僅是對雲天白合法權益的有力保障,更是確保遺產分配能夠真正落到實處,發揮其應有效用的必要舉措。”


    楚雄發言完畢,微微鞠躬後,緩緩迴到了座位上。此刻,法庭內一片寂靜,所有人都在等待著法官的迴應,這場遺產糾紛的最終走向,似乎也在此刻被推向了高潮 。


    法庭上,雲清聽著楚雄的最後陳述,隻覺一陣天旋地轉。那些冰冷的話語,像一把把利刃,直直刺進她的心窩。她緊咬下唇,努力克製著情緒,可淚水還是不受控製地奪眶而出,簌簌地滾落下來。在這一刻,她突然覺得法律如此陌生、如此殘忍,本以為做出巨大讓步後,這場紛爭就能平息,沒想到除了眼睜睜看著遺產被瓜分,往後每個月還要給對方支付店鋪分紅。


    雲清的身子微微顫抖,她猛地抬頭,眼神中滿是憤怒與不甘,對著原告席方向嘶聲喊道:“問他們要多少錢?我不會給他們打工的!”那聲音裏帶著無盡的絕望與委屈,在空曠的法庭內迴蕩。


    費時毅看著情緒幾近崩潰的雲清,心中一陣刺痛。他站起身,雙手緊緊握拳,努力讓自己保持冷靜,可聲音中還是忍不住透露出痛心疾首的情緒:“尊敬的法官,各位陪審員,我實在難以抑製內心的憤怒與悲哀。我的當事人雲清,她善良純真,在這場遺產糾紛中,一退再退。本以為能換來對方的理解與和解,可現實卻是遭到了原告方的步步緊逼,咬定不鬆口!”


    他深吸一口氣,平複了一下情緒,繼續說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於遺產繼承的公平原則,在綜合考慮被繼承人與繼承人之間的情感紐帶、生活照料以及家庭貢獻等多方麵因素後,我當事人提出的分配方案已經盡顯誠意。然而,原告方卻無視這一切,不斷提出不合理訴求。尤其在店鋪經營權收益分配方麵,原告方此舉無疑是對我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嚴重侵犯。店鋪經營並非易事,雲清獨自承擔著巨大的經營壓力與風險,原告方在沒有任何經營付出的情況下,強行索要高額分紅,這於情於理都難以讓人接受。”


    接著,費時毅話鋒一轉,麵色凝重地說道:“此外,陸翠雲女士介入雲愛國與劉桃原本美滿的家庭,這一行為給我的當事人及其家庭帶來了無法磨滅的傷害。從倫理道德層麵來講,這種行為本身就應受到譴責。而如今,在這場遺產糾紛中,她不僅沒有絲毫歉意,反而與原告律師一同對我當事人進行壓迫。因此,我代表雲清,要求陸翠雲女士就介入劉桃家庭一事,向我的當事人公開致歉。”


    “同時,鑒於我的當事人在這場糾紛中,身心遭受了極大的創傷,精神狀態瀕臨崩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有關精神損害賠償的相關規定,我們要求原告方支付100萬精神損失費,以此彌補雲清所遭受的精神傷害。”


    最後,費時毅鄭重地向法庭請求:“在此,我懇請法庭能夠批準延長本次庭審時間。我的當事人雲清提出,如果不能免除每月支付店鋪分紅這一不合理要求,那麽希望能夠與原告方協商一次性買斷的金額。這是雲清在無奈之下做出的最後訴求,希望法庭能夠給予支持,促成雙方合理協商,妥善解決此次糾紛。”


    費時毅說完,緩緩坐下,目光堅定地望向法官,等待著法庭的迴應。而此時的雲清,依舊沉浸在巨大的痛苦之中,淚水不停地流淌,這場遺產糾紛帶給她的傷痛,或許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難以愈合 。


    法官神情凝重,目光在法庭內緩緩掃視一圈,整個法庭瞬間安靜得連根針掉落都能聽見。短暫的沉默後,法官開口:“本庭充分聽取了雙方陳述與主張,現依據相關法律,對本案作出如下決定。


    關於遺產分配,被告雲清提出給予原告雲天白雲愛國與劉桃夫妻共同財產的四分之一,原告方已接受,本庭予以認可。夫妻共同財產需依法依規進行細致核算與分割交付。


    車禍賠償金雖不屬於遺產,但分配應兼顧公平與合理。原告主張平分雲愛國賠償金,結合本案實際情況,予以支持。待賠償金實際到位,雲清需依判決將雲愛國賠償金的一半交付給雲天白。


    16家店鋪經營權方麵,原告要求雲清每月支付收益的四分之一,考慮到店鋪經營的複雜性、風險性以及雲清對店鋪的實際付出,每月定額支付不利於經營的穩定發展。現本庭決定給予雙方一定時間,在庭外協商一次性買斷的合理金額。若協商不成,可再次提起訴訟,由法庭裁決。


    至於被告提出的100萬精神損失費與陸翠雲的公開致歉請求,綜合考量案件中雲清所遭受的精神傷害,以及陸翠雲介入行為對原家庭造成的影響,陸翠雲需在本判決生效後的七日內,以書麵形式向雲清致歉。關於精神損失費,本庭酌情判定原告方支付50萬元,以彌補雲清在這場糾紛中的精神創傷。


    本案庭審時間延長,雙方需在庭外積極協商店鋪一次性買斷事宜。若有需要,可申請再次開庭,本庭將依據事實與法律,確保案件得到公正妥善的解決。希望雙方都能尊重法律,以理性平和的態度解決糾紛。 ”


    法庭休庭後,會議室裏的氣氛劍拔弩張。雲清坐在桌前,雙手緊握,指節泛白。盡管她努力讓自己鎮定,可眼眶中打轉的淚水還是泄露了她內心的委屈。她不斷在心裏告訴自己,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可這一場場紛爭,還是讓她身心俱疲。


    楚雄率先打破沉默,語氣堅定且不容置疑:“一次性買斷的話,我方要求三個億。這是基於店鋪穩定的收益以及未來發展潛力所做出的合理評估。”


    費時毅一聽,立刻擰緊了眉頭,不假思索地反駁道:“這簡直是天方夜譚!你也不看看實際情況,店鋪每月純收益500萬,四分之一也就是125萬,一年滿打滿算才1500萬 。按照你的要求,這得要分25年才能達到三個億。商場瞬息萬變,誰能保證這生意25年都順風順水?依我看,最多給3年的收益,一次性買斷,共計4500萬。要是不行,你們大可按份額把店鋪分去自己經營管理。”


    兩位律師你一言我一語,互不相讓,激烈的爭論聲在會議室裏迴蕩。


    此時,坐在一旁的雲天白,經過這麽長時間的開庭,早已疲憊不堪。他扯了扯陸翠雲的衣角,聲音帶著幾分哭腔:“媽媽,我想迴去了。”


    陸翠雲心疼地摸了摸兒子的頭,輕聲哄著:“等等就好了,今天的事很重要。”安撫完兒子,她看向兩位律師,深吸一口氣說道:“這樣僵持下去也不是辦法,5年,我們同意以6000萬一次性買斷店鋪收益權,再加上雲愛國和劉桃房產價值以及銀行卡存款四分之一的錢,全部一次性結清。我現在算一下具體金額。”說著,她便低下頭,快速地在紙上寫起來。會議室裏暫時安靜下來,隻有筆尖在紙上摩挲的沙沙聲 ,楚雄隨即拿出手機計算。


    雲清緊咬著下唇,淚水在眼眶裏打轉,情緒已然瀕臨崩潰的邊緣。她聲音顫抖,帶著哭腔喊道:“好吧好吧,當庭給她結清,我不想呆在這裏了。”那一瞬間,仿佛所有的堅強都在這一刻轟然崩塌,她滿心的委屈與疲憊再也抑製不住。


    費時毅望著自己的當事人,心中滿是無奈與憐惜。他輕輕拍了拍雲清的肩膀,試圖給予她一絲安慰,隨後起身,快步走向法官,申請再次開庭。


    隨著法槌重重落下,法庭內再次肅靜下來。費時毅深吸一口氣,整理了一下自己的思緒,率先站起身來進行陳述。他的目光堅定地望向法官,聲音洪亮且清晰:“尊敬的法官,在剛才的庭外協商中,我方當事人雲清女士,基於盡快結束這場紛爭、迴歸正常生活的迫切願望,做出了巨大的讓步,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方總計.575元,包含雲愛國與劉桃夫妻共同財產的四分之一以及6000萬買斷16家店鋪的所有收益。在此,希望法庭能夠見證並監督這一支付流程的順利完成。”


    稍作停頓,他神情愈發凝重,繼續說道:“此外,關於雲愛國與劉桃車禍賠償金的分配問題,我方堅持認為,鑒於案件的種種複雜情況以及雲清女士所遭受的巨大身心創傷,希望法官能將雲愛國劉桃的賠償金按照實際金額的四分之一給雲天白。這不僅是對雲清女士多年來陪伴父母、為家庭付出的認可,更是對她作為婚生女合法權益的有力維護。”


    說到這裏,費時毅微微轉頭,目光如炬地看向陸翠雲,言辭犀利:“最後,我謹代表當事人雲清女士,在此嚴正譴責陸翠雲插足雲愛國和劉桃婚姻的事實。這一行為不僅嚴重違背了公序良俗,更給雲清女士及其家庭帶來了無法彌補的傷痛。陸翠雲女士的介入,讓原本幸福美滿的家庭支離破碎,讓雲清女士在失去雙親的巨大悲痛之上,又承受了家庭破裂的沉重打擊。希望陸翠雲女士能夠正視自己的過錯,深刻反思。”


    陳述完畢,費時毅微微鞠躬,緩緩坐下,目光緊緊盯著法官,等待著法庭的最終裁決。此時的法庭內,氣氛凝重得讓人窒息,所有人都在等待著那決定命運的一刻 。


    陸翠雲聽聞費時毅的譴責,臉上閃過一絲不自在,眼神微微閃躲。但很快,她咬了咬牙,挺直了腰杆,大聲說道:“她要是一次性給我,現在就轉,我給她道歉,說聲對不起!”她的聲音在法庭內迴蕩,帶著幾分急切與決絕。


    楚雄見此情形,站起身來,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律師袍,神色平靜卻又帶著幾分職業性的犀利。他先向法官微微頷首示意,隨後開口:“尊敬的法官,我方當事人陸翠雲女士已然明確表態,若被告雲清女士能按照協商金額當庭一次性完成支付,她願意履行道歉的義務。在此,我希望法庭能夠監督此次資金交付流程,確保整個過程合法、公正、透明。”


    “迴顧本案,從遺產分配的爭議,到如今的協商解決,一路走來,雙方都經曆了諸多波折。然而,我們始終秉持著依法依規、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原則。如今能夠達成這樣的協商結果,實屬不易。”


    “對於雲清女士律師提出的車禍賠償金分配訴求,我方持保留意見,婚生女和非婚生子同樣享有繼承權,賠償金不是遺產,雲愛國的巨額賠償金理應有雲天白的一半。”


    “最後,希望法庭能夠理解,我方當事人陸翠雲女士與雲天白在這場遺產糾紛中,同樣承受著巨大的壓力與困擾。我們期待法庭能夠給出一個讓雙方都能信服的最終裁決,讓這場漫長的紛爭就此畫上句號,使各方都能迴歸正常生活。”


    楚雄說完,再次向法官鞠躬,而後緩緩落座,眼神中透露出一絲期待,等待著法官對這場錯綜複雜遺產糾紛的最終定奪 。


    法官正襟危坐,目光沉穩地掃視著法庭內的每一個人,整個法庭頓時安靜得落針可聞。此刻,所有人都屏氣凝神,等待著那決定命運的最終判決。


    法官抬手扶了扶眼鏡,清了清嗓子,隨後,他那洪亮且極具穿透力的聲音在法庭內緩緩迴蕩:“本庭在經過對本案各項事實的深入調查、對相關法律條文的精準適用以及對雙方權益的全麵權衡之後,現作出如下最終判決。


    在遺產分配方麵,鑒於原被告雙方已就雲愛國與劉桃夫妻共同財產分割以及16家店鋪收益分配達成一致協議,被告雲清女士同意一次性支付原告雲天白共計.575元,其中涵蓋雲愛國與劉桃夫妻共同財產的四分之一以及以6000萬元買斷雲天白對16家店鋪所有分成權益的款項,本庭對此予以認可。陸翠雲女士曾承諾,在款項到賬後即刻向雲清女士以書麵形式致歉,本庭將監督此項承諾的履行。自轉賬完成之時起,雙方不得就此次協商確定的財產分配部分再生任何爭議。另判決原告雲天白支付被告雲清精神損失費50萬元。


    針對雲愛國與劉桃車禍賠償金的分配問題,本庭充分考量案件的實際情況、雙方當事人與受害者的關係親疏以及各自所受影響等因素。初次休庭前,基於一般性原則,本庭傾向於將賠償金在雲清與雲天白之間進行平分。然而,在重新開庭後,本庭全麵權衡了雲清多年來對家庭的悉心照料、所遭受的巨大精神創傷,以及她與父母之間深厚的情感羈絆等諸多要素。最終判決,雲愛國與劉桃的車禍賠償金在實際執行到位後,雲清隻需將其中的四分之一分配給原告雲天白,其餘部分歸雲清女士所有。倘若在賠償金分配過程中出現任何爭議或阻礙,雙方必須通過合法途徑予以解決,不得擅自幹擾司法程序。


    此外,陸翠雲女士在明知雲愛國已婚的情況下,執意介入其婚姻關係,此行為嚴重違背了社會公德和公序良俗,給雲清女士及其家庭帶來了難以磨滅的傷害。盡管陸翠雲女士已承諾事後致歉,但仍需深刻反思自身過錯。


    本庭希望雙方能夠充分尊重並嚴格履行本判決所規定的各項義務。若有任何一方拒不執行,本庭將依法采取強有力的強製措施,以堅定不移地維護法律的尊嚴與公正。至此,本案正式宣判完畢。”


    言畢,法官重重敲響法槌,那清脆而響亮的聲音在法庭內久久迴蕩,為這場漫長且複雜的遺產糾紛案畫上了句號。法庭內,眾人的表情各異,雲清微微鬆了一口氣,眼中卻依舊殘留著難以消散的哀傷;陸翠雲神色緊張,時不時看向手機,焦急地等待著轉賬消息;楚雄和費時毅則有條不紊地整理著文件,為後續的工作做著準備。這場糾紛雖已塵埃落定,但它對所有人產生的深遠影響,無疑將長久地延續下去 。


    法庭內氣氛凝重,楚雄聽到法官對賠償金的判決,不禁眉頭緊蹙,心中暗叫:“遭了!”原本有望分得一半賠償金,如今卻隻剩四分之一。他心急如焚地側身靠近陸翠雲,低聲詢問:“要不要上訴?這賠償金差距太大了。”陸翠雲同樣眉頭緊皺,眼神中滿是糾結,猶豫片刻後說道:“迴去再說。”此時,她正被法庭工作人員監督著寫道歉書,而那邊雲清也開始了轉賬流程。


    雲清坐在桌前,淚水模糊了雙眼,眼前的手機屏幕也變得朦朧不清。她纖細的手指微微顫抖,在屏幕上艱難地輸入著轉賬金額.58。一旁的費時毅輕聲安慰:“法官給你做主了,賠償金他們也隻能分四分之一,振作起來,往後的日子還長。” 雲清咬著下唇,強忍著悲痛,點擊了確認轉賬。


    轉賬成功的提示音響起,與此同時,陸翠雲的手機也收到了到賬提醒。她連忙打開手機查看,看到銀行卡內那筆巨額款項,原本緊鎖的眉頭瞬間舒展開來,嘴角不自覺地上揚,露出一抹微笑。但很快,在法院工作人員的提醒下,她收斂了神情,再次專注於手中的道歉書。


    經過一番等待,陸翠雲緩緩站起身,手中拿著寫好的道歉書,清了清嗓子,當庭宣讀起來:


    “尊敬的雲清女士,今天,我站在這裏,懷著無比愧疚和懊悔的心情,向你真誠致歉。曾經,我因一時糊塗,做出了不可原諒的錯事,在明知雲愛國已有家庭的情況下,還是選擇介入你們的生活。我從未想過,自己自私的行為,會給你和你的家庭帶來如此沉重的打擊。


    雲清,你在失去父母的巨大痛苦中,還要承受家庭破碎帶來的折磨,這一切都因我而起。每念及此,我的內心都充滿了自責。如今,我深刻認識到自己的錯誤,也明白了破壞他人家庭是多麽不道德的行為。


    這場糾紛,讓我也經曆了許多,也讓我更加清楚地看到了自己的過錯。我真心希望你能接受我的道歉,希望你往後的日子能慢慢好起來,不再被這些痛苦的過往所困擾。再次向你表示最誠摯的歉意,對不起。50萬精神損失費我也願意當庭轉給你。 ”


    讀完,陸翠雲微微鞠躬,法庭內一片寂靜,所有人都在感受著這一刻的複雜情緒 。陸翠雲隨後在手機銀行向雲清的賬戶支付50萬元。


    雲清抬手抹了抹眼角殘留的淚水,嘴唇微微顫動,終究還是沒有開口說話。她的眼神中透著疲憊與一絲釋然,望著陸翠雲的方向,複雜的情緒在眼底翻湧。


    此時,費時毅已經迅速將桌上的文件整理妥當,抱在懷中。他微微側身,看向依舊沉浸在情緒中的雲清,輕聲說道:“我當事人情緒不好,我們先離場了。”說罷,他並未對陸翠雲方才的道歉發表任何看法,隻是用眼神示意雲清可以離開了。


    雲清深吸一口氣,緩緩起身,目光不經意間掃過法官席。一想到法官在重新開庭後,充分考量她遭受的精神創傷,更改判決,將賠償金比例調整為隻給雲天白四分之一,她的內心便湧起一股暖流。


    雲清邁著略顯沉重卻又堅定的步伐,徑直走到法官席前。她微微欠身,眼中滿是感激,聲音略帶哽咽地說道:“謝謝三位法官大人,你們讓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溫暖。我想把你們的名字記一下,做成錦旗,來表達我的感激之情。”


    費時毅見此,也快步跟了過來,站在雲清身後,微微點頭以示敬意。


    主審法官麵帶微笑,眼神中滿是理解與安慰,溫和地迴應道:“這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公正司法,維護每一位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我們始終堅守的原則。如今庭審已經結束,你可以離場了,希望往後的日子,你能好好生活。”


    雲清鄭重地點點頭,在手機上記下了三位法官的名字,趙正陽,劉強,王文軒,認真記下三位法官的姓名。記完後,她再次向法官們深深鞠躬,隨後轉身與費時毅一同向法庭出口走去。走到門口時,雲清停下腳步,迴望了一眼這個承載了太多痛苦與紛爭的法庭,然後輕輕揮了揮手,似是在與過去的一切告別。緊接著,她與費時毅並肩離開了法庭,身影漸漸消失在走廊的盡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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