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清驅車前往良友盲人按摩店,想去看看新加入的同事們。她的車緩緩停在店門口,雲清下車後,邁著輕快的步伐走進店內。
此時,陸路和吳江正在會議室裏忙碌地剪輯製作視頻。偌大的會議室如今已成為他們的專屬辦公室,桌上堆滿了各種設備和資料。他們每人手頭都有八個視頻的任務,平均每個店一個星期要發送四條視頻,算下來一天得做出六條視頻。這幾天,他們一直先精心構思,然後集中一天外出拍攝素材,迴來後便一頭紮進編輯工作中。
此前,高昌盛經理熱情邀請他們一起共用一個辦公室,但兩人婉拒了。他們覺得和經理在一個辦公室,多少會有些不自在,還是更喜歡在這寬敞的會議室裏自由創作。
雲清的到來打破了會議室的寧靜。她那輕盈的腳步聲在安靜的空間裏格外清晰,隨後,身著淡雅花色長袖長裙的她緩緩走進來。正專注於編輯的陸路和吳江被這突如其來的身影打斷。吳江緊盯著電腦屏幕,雙手在鍵盤上飛速敲擊;陸路則在手機上操作著剪映,手指靈活地滑動。
“在工作呀?”雲清微笑著說道,她將隨身的包包輕輕放在會議桌上,然後自然地坐到了主位上,“怎麽樣?這幾天的播放量可以給我看看嘛?”
陸路抬起頭,看到眼前出現的大美女,不禁眼前一亮。他下意識地用手撥了撥頭發,試圖展現出自己帥氣的一麵,隨後說道:“美女,這是辦公區域,不能隨便進來的。”吳江則不動聲色地打量著雲清,心中暗自猜測她的身份。
“我是老板,怎麽不能來?”雲清輕笑著迴應,接著又問道,“高經理呢?”
“經理買煙去了。”陸路不假思索地快人快語道。吳江心裏暗叫不好,想阻攔卻已經來不及了。他心想,怎麽能這麽直接說經理買煙去了呢,要說工作或者上廁所之類的理由啊。吳江無奈地撓了撓頭,趕忙補充道:“好像是去洗手間了。”
雲清卻不在意地擺擺手,溫和地說:“沒關係,隨便去哪,工作做好就行。”
恰在此時,高昌盛買完煙迴來,路過會議室時,一眼便看到了雲清。他臉上立刻露出笑容,熱情地打招唿:“老板,你來啦?”
“是啊,我是來看看新同事的。”雲清迴應道。
陸路和吳江見狀,齊聲說道:“老板好。”陸路動作迅速,率先拿出手機,找出播放量最高的視頻,遞到雲清麵前,說道:“你看,這個有10萬的播放量,數據分析六成是本地同城的。”
吳江也不甘示弱,急忙說道:“老板,我也有個12萬播放量的視頻。”
雲清挑了挑眉,眼中滿是驚喜:“數據很優秀啊,可以的,我看看。”她接過吳江的手機,認真查看視頻內容。看完後,雲清不住地點頭,表示認可:“吳江,你視頻做的很不錯,很搞笑,短視頻大家圖一樂,我們要以娛樂大眾的心態去做這個視頻。”
陸路聽了,不禁擰起眉頭,有些急切地問道:“老板,那我的呢?”
“還行吧,我喜歡搞笑的。”雲清擺了擺手,站起身來,“我去店裏轉轉。” 說罷,雲清邁著優雅的步伐離開了會議室,留下陸路和吳江繼續投入到緊張的工作中,而高昌盛則快步跟了上去,準備為雲清介紹店裏的近況 。
雲清在店內踱步,目光在各個角落審視一番後,扭頭看向身旁的高昌盛,認真說道:“高經理啊,我留意到前台的工作強度不小,每天忙得腳不沾地,可工資卻不算高。你去通知一下財務,這個月發工資的時候,給前台的每位員工額外發1000元獎金。”
高昌盛微微一愣,臉上露出些許疑惑,遲疑著問道:“老板,沒有特定理由就發獎金,財務那邊會不會有意見呀?他們做賬的時候可能不太好處理。”
雲清微微搖頭,耐心解釋道:“財務那邊應該還好。咱們財務的月薪有六七千,可前台員工才四五千,他們工作同樣辛苦,理應得到更多迴報。這獎金算是對他們辛勤付出的認可,能激勵大家工作更有幹勁。”
高昌盛若有所思地點點頭,應道:“好的,老板,我這就去傳達。”
雲清滿意地笑了笑,揮揮手說:“高經理,你去忙你的吧,不用一直陪著我。店裏要是有什麽事,我會找你溝通的。”
高昌盛離開後,雲清獨自在店內慢慢轉悠,時不時與員工交談幾句,了解工作情況。正走著,她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一看是法院的來電,趕忙接起。電話那頭傳來工作人員的聲音:“雲清女士,您的裁決書送達了,您方便過來簽收一下嗎?”
雲清聞言,立刻迴道:“好的,我馬上來。”掛了電話,她腳步匆匆,迅速開車往家中趕去。
二十分鍾後,雲清抵達家門口,遠遠就看到法院工作人員站在門口等待。她滿心歉意,急忙上前說道:“實在不好意思,讓您久等了!快進來喝杯水,休息一下吧。”
法院工作人員微笑著擺擺手,說道:“不了,我還有其他工作要忙。您簽收一下裁決書就行。”
雲清連忙點頭,接過工作人員遞來的資料袋,小心翼翼地從中拿出裁決書。她的目光快速掃過紙麵,心也隨著裁決的內容起伏,這一刻,法庭上的種種仿佛都凝結在了這薄薄的紙張之上 。
民事判決書
一、案件概述
原告雲清、劉喜因趙婷酒駕肇事致雲愛國、劉桃、曾香菊三人死亡,向被告方索賠。被告趙得泉,石紅主張趙婷生前與趙德泉,石紅存在五億借貸關係,應從賠償款中扣除,並要求趙婷遺產優先償還該債務,同時放棄對趙婷遺產的繼承。庭審中,原告對被告提出的借貸關係提出異議,雙方就此展開激烈辯論。
二、事實認定
侵權事實:經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證人證言及現場勘查筆錄等證據證實,趙婷於2025年3月14日酒駕肇事,導致雲愛國、劉桃、曾香菊當場死亡,侵權事實確鑿無疑。
借貸關係:被告方主張的五億借貸關係,雖稱係趙婷父母借給女兒創業資金,但作為關鍵證據的借條被鑒定為偽造。被告未能提供足以證明借貸關係真實存在的其他有效證據,如資金轉賬記錄、借款合同或其他旁證。雖被告聲稱有知情人可作證,但證人證言模糊且無法相互印證,故本院對該五億借貸關係不予認定。
偽證情節:被告在庭審中提交偽造借條作為關鍵證據,試圖影響案件走向。雖被告辯稱這是工作疏忽導致的無心之失,但偽造重要證據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民事訴訟的誠實信用原則。且該借條作為被告主張五億借貸關係的核心證據,在庭審初期對案件審理方向產生了誤導,耗費了大量司法資源,並非被告所稱的“未影響決策”。
三、法律依據
侵權賠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複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原告因親人離世遭受巨大精神創傷,有權獲得精神損害撫慰金。
遺產繼承與債務清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被告趙婷父母明確表示放棄對趙婷遺產的繼承,因此對超出趙婷遺產價值部分的債務,依法不負清償責任。
偽證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被告提交偽造借條的行為已構成妨礙民事訴訟,應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四、判決結果
侵權賠償:趙婷酒駕肇事致雲愛國、劉桃、曾香菊三人死亡,侵權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即刻啟動趙婷遺產的清算、拍賣程序,所得款項用於賠償原告損失。經本院核算,原告雲清因父親雲愛國、母親劉桃、外婆曾香菊離世,遭受巨大物質損失與精神創傷,應獲得賠償款共計721,046,000元;原告劉喜因失去母親曾香菊,生活陷入困境,精神遭受極大痛苦,應獲得賠償款1,500,000元。
借貸關係駁迴:關於被告方主張的五億借貸關係,因借條係偽造且無其他有效證據證實,本院不予認定,對被告要求趙婷遺產優先償還該五億債務的請求予以駁迴。
偽證處理:被告趙婷父母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在本案中提交偽造借條作為證據,嚴重妨礙了民事訴訟的正常進行。鑒於此行為的惡劣性質,本院決定對被告趙婷父母各處以罰款人民幣元,並對其委托訴訟代理人予以警告處分。若被告方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複議申請,複議期間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五、上訴權利告知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星城人民法院。
審判長:趙剛
審判員:袁有雅
審判員:吳芳芳
2025年4月14日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上官箐
此時,陸路和吳江正在會議室裏忙碌地剪輯製作視頻。偌大的會議室如今已成為他們的專屬辦公室,桌上堆滿了各種設備和資料。他們每人手頭都有八個視頻的任務,平均每個店一個星期要發送四條視頻,算下來一天得做出六條視頻。這幾天,他們一直先精心構思,然後集中一天外出拍攝素材,迴來後便一頭紮進編輯工作中。
此前,高昌盛經理熱情邀請他們一起共用一個辦公室,但兩人婉拒了。他們覺得和經理在一個辦公室,多少會有些不自在,還是更喜歡在這寬敞的會議室裏自由創作。
雲清的到來打破了會議室的寧靜。她那輕盈的腳步聲在安靜的空間裏格外清晰,隨後,身著淡雅花色長袖長裙的她緩緩走進來。正專注於編輯的陸路和吳江被這突如其來的身影打斷。吳江緊盯著電腦屏幕,雙手在鍵盤上飛速敲擊;陸路則在手機上操作著剪映,手指靈活地滑動。
“在工作呀?”雲清微笑著說道,她將隨身的包包輕輕放在會議桌上,然後自然地坐到了主位上,“怎麽樣?這幾天的播放量可以給我看看嘛?”
陸路抬起頭,看到眼前出現的大美女,不禁眼前一亮。他下意識地用手撥了撥頭發,試圖展現出自己帥氣的一麵,隨後說道:“美女,這是辦公區域,不能隨便進來的。”吳江則不動聲色地打量著雲清,心中暗自猜測她的身份。
“我是老板,怎麽不能來?”雲清輕笑著迴應,接著又問道,“高經理呢?”
“經理買煙去了。”陸路不假思索地快人快語道。吳江心裏暗叫不好,想阻攔卻已經來不及了。他心想,怎麽能這麽直接說經理買煙去了呢,要說工作或者上廁所之類的理由啊。吳江無奈地撓了撓頭,趕忙補充道:“好像是去洗手間了。”
雲清卻不在意地擺擺手,溫和地說:“沒關係,隨便去哪,工作做好就行。”
恰在此時,高昌盛買完煙迴來,路過會議室時,一眼便看到了雲清。他臉上立刻露出笑容,熱情地打招唿:“老板,你來啦?”
“是啊,我是來看看新同事的。”雲清迴應道。
陸路和吳江見狀,齊聲說道:“老板好。”陸路動作迅速,率先拿出手機,找出播放量最高的視頻,遞到雲清麵前,說道:“你看,這個有10萬的播放量,數據分析六成是本地同城的。”
吳江也不甘示弱,急忙說道:“老板,我也有個12萬播放量的視頻。”
雲清挑了挑眉,眼中滿是驚喜:“數據很優秀啊,可以的,我看看。”她接過吳江的手機,認真查看視頻內容。看完後,雲清不住地點頭,表示認可:“吳江,你視頻做的很不錯,很搞笑,短視頻大家圖一樂,我們要以娛樂大眾的心態去做這個視頻。”
陸路聽了,不禁擰起眉頭,有些急切地問道:“老板,那我的呢?”
“還行吧,我喜歡搞笑的。”雲清擺了擺手,站起身來,“我去店裏轉轉。” 說罷,雲清邁著優雅的步伐離開了會議室,留下陸路和吳江繼續投入到緊張的工作中,而高昌盛則快步跟了上去,準備為雲清介紹店裏的近況 。
雲清在店內踱步,目光在各個角落審視一番後,扭頭看向身旁的高昌盛,認真說道:“高經理啊,我留意到前台的工作強度不小,每天忙得腳不沾地,可工資卻不算高。你去通知一下財務,這個月發工資的時候,給前台的每位員工額外發1000元獎金。”
高昌盛微微一愣,臉上露出些許疑惑,遲疑著問道:“老板,沒有特定理由就發獎金,財務那邊會不會有意見呀?他們做賬的時候可能不太好處理。”
雲清微微搖頭,耐心解釋道:“財務那邊應該還好。咱們財務的月薪有六七千,可前台員工才四五千,他們工作同樣辛苦,理應得到更多迴報。這獎金算是對他們辛勤付出的認可,能激勵大家工作更有幹勁。”
高昌盛若有所思地點點頭,應道:“好的,老板,我這就去傳達。”
雲清滿意地笑了笑,揮揮手說:“高經理,你去忙你的吧,不用一直陪著我。店裏要是有什麽事,我會找你溝通的。”
高昌盛離開後,雲清獨自在店內慢慢轉悠,時不時與員工交談幾句,了解工作情況。正走著,她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一看是法院的來電,趕忙接起。電話那頭傳來工作人員的聲音:“雲清女士,您的裁決書送達了,您方便過來簽收一下嗎?”
雲清聞言,立刻迴道:“好的,我馬上來。”掛了電話,她腳步匆匆,迅速開車往家中趕去。
二十分鍾後,雲清抵達家門口,遠遠就看到法院工作人員站在門口等待。她滿心歉意,急忙上前說道:“實在不好意思,讓您久等了!快進來喝杯水,休息一下吧。”
法院工作人員微笑著擺擺手,說道:“不了,我還有其他工作要忙。您簽收一下裁決書就行。”
雲清連忙點頭,接過工作人員遞來的資料袋,小心翼翼地從中拿出裁決書。她的目光快速掃過紙麵,心也隨著裁決的內容起伏,這一刻,法庭上的種種仿佛都凝結在了這薄薄的紙張之上 。
民事判決書
一、案件概述
原告雲清、劉喜因趙婷酒駕肇事致雲愛國、劉桃、曾香菊三人死亡,向被告方索賠。被告趙得泉,石紅主張趙婷生前與趙德泉,石紅存在五億借貸關係,應從賠償款中扣除,並要求趙婷遺產優先償還該債務,同時放棄對趙婷遺產的繼承。庭審中,原告對被告提出的借貸關係提出異議,雙方就此展開激烈辯論。
二、事實認定
侵權事實:經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認定書、證人證言及現場勘查筆錄等證據證實,趙婷於2025年3月14日酒駕肇事,導致雲愛國、劉桃、曾香菊當場死亡,侵權事實確鑿無疑。
借貸關係:被告方主張的五億借貸關係,雖稱係趙婷父母借給女兒創業資金,但作為關鍵證據的借條被鑒定為偽造。被告未能提供足以證明借貸關係真實存在的其他有效證據,如資金轉賬記錄、借款合同或其他旁證。雖被告聲稱有知情人可作證,但證人證言模糊且無法相互印證,故本院對該五億借貸關係不予認定。
偽證情節:被告在庭審中提交偽造借條作為關鍵證據,試圖影響案件走向。雖被告辯稱這是工作疏忽導致的無心之失,但偽造重要證據的行為嚴重違反了民事訴訟的誠實信用原則。且該借條作為被告主張五億借貸關係的核心證據,在庭審初期對案件審理方向產生了誤導,耗費了大量司法資源,並非被告所稱的“未影響決策”。
三、法律依據
侵權賠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規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複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同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原告因親人離世遭受巨大精神創傷,有權獲得精神損害撫慰金。
遺產繼承與債務清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規定:“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被告趙婷父母明確表示放棄對趙婷遺產的繼承,因此對超出趙婷遺產價值部分的債務,依法不負清償責任。
偽證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被告提交偽造借條的行為已構成妨礙民事訴訟,應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四、判決結果
侵權賠償:趙婷酒駕肇事致雲愛國、劉桃、曾香菊三人死亡,侵權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即刻啟動趙婷遺產的清算、拍賣程序,所得款項用於賠償原告損失。經本院核算,原告雲清因父親雲愛國、母親劉桃、外婆曾香菊離世,遭受巨大物質損失與精神創傷,應獲得賠償款共計721,046,000元;原告劉喜因失去母親曾香菊,生活陷入困境,精神遭受極大痛苦,應獲得賠償款1,500,000元。
借貸關係駁迴:關於被告方主張的五億借貸關係,因借條係偽造且無其他有效證據證實,本院不予認定,對被告要求趙婷遺產優先償還該五億債務的請求予以駁迴。
偽證處理:被告趙婷父母及其委托訴訟代理人在本案中提交偽造借條作為證據,嚴重妨礙了民事訴訟的正常進行。鑒於此行為的惡劣性質,本院決定對被告趙婷父母各處以罰款人民幣元,並對其委托訴訟代理人予以警告處分。若被告方對本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三日內向本院提出複議申請,複議期間不停止本決定的執行。
五、上訴權利告知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星城人民法院。
審判長:趙剛
審判員:袁有雅
審判員:吳芳芳
2025年4月14日
本件與原本核對無異
書記員:上官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