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菲看到消息後,不由得愕然。


    接著仔細翻看了一下網友們發在評論區的消息,除了文字,還配上照片。


    除了監控抓拍截圖,還有遍布於城市各處的led廣告牌發布的對袁鼎的通緝令和他被抓捕的消息。


    發布消息的網友,評論下麵少則數十、多則數百跟帖。


    大部分表示慶祝,少數人卻唱反調,有認為消息不實的,有說別高興太早的,有的說袁鼎是不死之身,抓住又能怎麽辦,更有甚者,預測袁鼎一定會逃出來,並加倍地報複社會,有可能會提早引發末世天災……


    譚菲心裏五味雜陳,她當然希望袁鼎消失,但是直覺告訴她,事態發展不會樂觀,甚至會更殘酷,袁鼎不會輕易輸掉跟這個世界之間的戰爭。


    並且,她注意到一個現象,就是幾乎沒人提出,上一世發生過的、這一世極有可能也逃不過的末世天災,元兇究竟是誰?


    可以說,很多人……確切說是大部分人,將袁鼎看做是替罪羊。


    不知道有沒有人想過,袁鼎實際上也是末世天災的受害者,隻不過是機緣巧合、變得強大起來而已。


    譚菲原本不想了,打算到附近找一家醫院,治療傷腿,再好好睡一覺,可是後台不斷有新的消息跳出。


    還有粉絲承諾,如果譚菲能夠跟蹤直播,有大額打賞。


    【粉粉,你如果能再跟蹤直播一次,得到袁鼎最新的消息,我一定會衝擊榜首。】


    【榜首是我的!】


    【都別跟我搶,是我的。】


    ……


    不少粉絲跳出來,向譚菲發出約定。


    幾個小時前的經曆,在譚菲腦海裏張牙舞爪、揮之不去。


    如果不是有手機這個忠實的記錄者,譚菲甚至懷疑自己是不是做了一個噩夢。


    還要我去接近袁鼎,就是為了討好粉絲、得到高額打賞?


    開什麽玩笑!


    有命賺錢、沒命花錢。


    徘徊了一陣後,譚菲還是對錢屈服了。


    在上一世,譚菲為了錢,都可以將自己的舔狗,賣給芙蘭公司的秘密實驗室。


    重活一世,即使時空轉換,也不足以讓一個人的品性發生根本改變。


    反正已經預知到,天下大亂不可避免,那就趕緊抓住一切機會,多多賺米。


    到時候給自己買一處大房子,再囤積足夠一個人苟幾年的物資,對了,一定將房子做好加固措施,任何人都別想進來。


    等到全球災變,自己就躲進事先營造好的窩裏。


    至於這樣會不會變成廢宅,會不會把人憋瘋,不是現在應該考慮的,活下去,一直活下去才是真理。


    當然了,想要實現這些,前提手裏得有足夠的錢!


    譚菲想到這兒,毫不猶豫地迴複承諾大額打賞的網友:說定了,榜一大哥們等著看好吧,保證不讓各位失望,不過誰要是說了不算,姐可是要掛人的哦!


    過來片刻,潛在的榜一們都迴了消息,表示拭目以待,禮物已經準備好了,就等下一次開播,砸錢爭榜一。


    這時候,譚菲的扣信彈出一條消息,有人發出加好友請求。


    扣信是這個世界最通行的網絡社交軟件之一,用戶高達二十多億。


    譚菲仔細一看,這個發出好友請求的,網名叫“種了一個葵”。


    是承諾要爭榜一的粉絲之一,譚菲趕快通過了他的好友請求。


    “粉粉?”


    “你猜呢?”(附可愛、嬌羞表情)


    種了一個葵發來一個紅包。


    接著一個紅包。


    又一個紅包。


    紅包999+


    ……


    接紅包接到手軟,哪怕都是真金白銀,譚菲也不免有點兒心浮氣躁。


    大哥!


    要賞就索性來一個大的!


    蒲藍市所在區域,扣信紅包每個限額是200元,對方連續發來一千多個,大約二十多萬元。


    如果用轉賬的形式,就不用這麽麻煩。


    分明就是在用錢調戲譚菲。


    調戲歸調戲,開直播求賞,本質就是賣笑乞討,譚菲心裏的火再大,也隻能忍著。


    好容易紅包接完了,譚菲甩了甩發酸的手指。


    “嘶,累死老娘了,不過,冒一迴險,就有二十多萬進賬,怎麽說也值了,不過,這點兒錢,離我的目標還遠遠不夠。”


    “要想在末世裏實現安全、人身自由,最少還得賺一千萬吧,這是一個下限,至於上限,當然是越多越好!”


    譚菲收完了錢,打算先好好歇一會兒,可是種了一個葵又發來消息,要求線下見麵。


    見麵幹什麽,懂的都懂。


    為了放長線釣大魚,譚菲心裏明明抗拒,可是還是答應了。


    畢竟,種了一個葵也在蒲藍市,離著譚菲不是很遠。


    這個人還說了一個地址,他開車來。


    譚菲找來骨傷噴劑,將傷腿稍微治療一下,感覺沒有那麽痛了,接著打扮了一下,換了一身玫瑰色的衣裙。


    半個小時後,譚菲在一家飲吧,點了一杯拉花咖啡,慢慢地品飲,等那位金主出現。


    “菲兒,還認識我嗎?”


    一個略顯輕浮的男中音,在譚菲耳邊響起。


    譚菲扭頭看清楚來人的臉後,頓時將臉拉得老長,一聲不吭。


    “菲兒。等人呢?”


    “要不一起?”


    “你還是走吧,我已經約好人了。”


    譚菲見這人還是不肯走,不得已開口道。


    “你是在等一個叫種了一個葵的金主爸爸吧?”


    這個人已經在譚菲對麵坐下,笑嘻嘻道。


    “你……你怎麽知道,難道……”


    “嗯,是的,你苦苦等待著的金主爸爸,就是我。”


    “哼,找我到底有什麽事?”


    “什麽事?再續前緣唄!”


    “你……”


    譚菲恨不能將喝剩下的咖啡都倒在對方的腦袋上。


    她之所以這麽生氣,是因為對方曾是她的未婚夫,重生前的未婚夫。


    這個人名叫種(chong)發奎,父親是地產商,資產過億。


    在富豪林立的蒲藍市隻能排得中等,不過對於譚菲來說,算是嫁入豪門,麻雀變鳳凰。


    可誰知就在訂婚當天,從芙蘭公司實驗室逃脫出來的袁鼎,探聽到她的行蹤,殺上她和未婚夫舉行訂婚的酒店。


    袁鼎當時處在完全失控的狂躁之中,衝向譚菲時,凡是敢接近他、阻攔他的人,一律無差別格殺。


    所有人都被這血腥的殺戮嚇壞了,種發奎為了給自己爭取幾秒逃生時間,竟然親手將譚菲推向袁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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