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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憶中的小時候,任生從不願意寫日記,但總是母命難為。每每暑假兩個月的假期必是兩本日記本備好,哪怕我寫的是流水賬,也要我寫,哪怕寫的不好,也要我寫,哪怕最後,我把比喻手法用的亂七八糟,哪怕把媽媽和姐姐比喻成猴子也要我寫,可能,就是這種執念造就了我心情不好的時候,總拿寫文字發泄。


    能讓任生安靜下來的,除了坐車肯定就是寫東西了。當然,拿著手機自拍模式對著任生也能秒變乖巧嘟嘟嘴。


    對於寫文字的執念是一種不能改變的習慣。無關乎年齡,反而隨著年紀的變化,越來越文字範兒,走到哪,背包裏必有日記本。


    最開心的是淘到了粉紅豹的日記本還有粉紅豹的筆。小時候是逼迫長大了是喜好後來是習慣最後是自然而然。


    《任生的迴憶錄》第22章 日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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