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強的話讓我聯想到了孫昔飛的選擇,使我不禁陷入了沉思,沉思人和錢到底是什麽關係,哪個更重要?


    金錢本來是人發明出來的商品流通中介,怎麽就漸漸成了財富的代名詞,又怎麽成了我們很多人的信仰乃至主人,成了我們活著的目的?人倒成了金錢的流通中介。


    巴金曾說:“吃飯是為了活著,而非活著是為了吃飯。”同樣,應該掙錢是為了活著,而非活著是為了掙錢。如果人都沒了,掙再多的錢又有什麽意義?


    就像《人民日報》評論上海火災的文章所言:“發展為了什麽?是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發生事故了,人沒了,發展還有什麽意義?”


    錢沒了,可以再掙;人沒了,就永遠沒了。所以,無路如何,還是人更重要。


    這個道理也許誰都明白,可一旦遭遇現實抉擇,道理往往潰不成軍一敗塗地。


    因為金錢看得見、摸得著,可以馬上換來飯吃,而所謂人的良心、尊嚴、理想、幸福等貌似高尚但都是虛的當不得飯吃,所以大多數人會選擇金錢,隻有少數人才能做到“富貴不能淫,威武不能屈,貧賤不能移。”


    實際上,無論做那種選擇,都是有得必有失,就看得失之間你更看重哪個。


    我始終相信,就像自然世界存在“能量守恆定律”一樣,我們人生也存在著“得失守恆定律”:人生就是一個不斷得失的過程,你得到一些東西的同時,必然失去另外一些東西;反之亦然。


    這些得失的東西在客觀的天平上是一樣“重”的,在主觀上則因人因時而異。


    所以,在得失選擇時,要聽從內心的聲音,選擇你更想渴望的那一個。


    選擇了,便要勇於承擔後果,無怨無悔,在享受獲得的同時也要坦然接受失去。


    如同汪國真的詩所言:“既然選擇了遠方,便隻顧風雨兼程。”因為,遠方的路上必然風雨兼程。


    在孫昔飛心中,良心比金錢更重要,所以他選擇了良心。


    在鄭強心中,金錢比身體更重要,所以他選擇了金錢。


    他們在獲得自己想要東西的同時,也失去了另外一些不那麽想要的東西,還將承受相應的後果。


    無論這後果是什麽,是陳文龍的報複還是小敏的傷心,都得由自己來承受,因為這是他們自己選擇的結果。


    可以想選擇什麽就選擇什麽,但選擇了就要承擔後果,這也正是存在主義的核心觀點。


    此時,於雯也麵臨著一個重要選擇。


    她一路過關斬將,順利殺進了“美麗女生”前五十名。


    可“五十進三十”的比賽,需要一個星期的時間進行彩排。


    她去找上司請假,被訓道:“你也知道,現在正是我們工作最忙的時候。你倒好,三天兩頭請假。不是自己身體不舒服就是爸媽生病,這次竟要請一個星期的假,外公去世來迴也用不著一個星期啊?你是不是在別的公司接了活?”


    於雯請假不成,反倒背上了“吃裏扒外”的嫌疑,很是鬱悶。


    我把自己“發現”的“人生得失定律”講給於雯聽,問她:“在你心中,是現在這個辛苦、不喜歡但穩定、高薪的工作重要,還是你有可能實現不了的夢想重要?”


    “當然是夢想重要。”她毫不猶豫地迴答。


    “那就不要再猶豫了。趁著年輕,為自己的夢想奮鬥一把。即使失敗,也沒有什麽好後悔、遺憾的,因為自己至少嚐試、努力過了。否則,錯過這麽好的機會,你會悔恨終生的。”


    “嗯。工作沒了,還可以再找;這個機會沒了,就永遠沒了;所以還是機會重要。‘舍不得孩子,套不了狼’,舍不得工作,拿不了獎。老娘豁出去了,明天就去辭職。小爺,你支持老娘我嗎?”


    我自稱“小爺”,於雯便占我便宜自稱“老娘”。


    “我支持奶娘。”“小色狼”我笑著,伸手摸向於雯高聳的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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