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網絡自由
華娛之這個導演是狗仔?! 作者:suansi34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其實仔細想想這也正常,李明能根據阿桑奇和幾個媒體人就“合理推測”出一部分事情真相,沒道理掌握更多內幕的港府以及港府背後的中央猜不到真相。
事實上,港府以及港府背後的中央,不但猜出了事情大概的來龍去脈,而且還在暗中給了能夠給予的保護。不然,光靠斯諾登、阿桑奇和幾個媒體人那半吊子的反跟蹤技巧,未來能在香港掀起類似“阿拉伯之春”的老美怎麽可能抓不到斯諾登?!不然,中文互聯網在未來怎麽會流傳出駐港部隊一等功的消息?!
當然,此時的李明顯然也不會想到(想起)這些事。因為,此時已進入斯諾登房間的李明,正在忙著向充滿了戒備的斯諾登和那幾個媒體人在做自我介紹呢。
“你好!我叫李明,是龍國的一個電影導演。”俗話說的好,伸手不打笑臉人。所以在麵對眾人的沉默,李明一邊說著一邊趕忙笑著挨個和其他人握了一遍手。那姿態,是要有多低,就有多低!
“怎麽迴事?!我們之前商量的計劃中,可沒有這人!”或許是李明的導演起了身份,或許是李明的笑容足夠燦爛,斯諾登臉上的陰雲雖然沒有徹底散去,但卻也給了阿桑奇一個解釋的機會。
“別這樣看我,你們以為我願意嗎?!之前在電梯...”阿桑奇能夠怎麽辦?!當然是毫無保留的向斯諾登等人詳細講述了一遍自己被李明這個狗皮膏藥賴上的全過程了!
“我可是對天發誓,絕對不會暴露你們的秘密。”
“甚至,你們要是還不相信,可以現在就把我捆起來,等你們辦完事情再把我放了!”
李明一邊說著一邊舉起自己雙手,做出了束手就擒的姿勢。隻是無論阿桑奇還是斯諾登都沒注意到,李明給出的辦法中,唯獨缺少了自己現在離開房間的選項。
“正事要緊,至於他要怎麽處理,可以等我們聊完正事再說!”剛剛用電腦又核查了一遍李明身份的斯諾登,臉上泛起了深深的無奈。殺又不能殺,放又不能放,好像也隻剩聊完正事之後再想辦法了。
“ok!”阿桑奇和幾個媒體人對視一眼後,也都同意了斯諾登的提議。至於綁住李明的問題,還是算了吧。不是因為相信李明,而是完全因為沒有這個必要。反正現在要聊的事情,很快就會通過媒體被大多數人知道。
所以有關李明的問題,無非是怎麽暫時穩住李明,從而不要讓李明暴露斯諾登...
看到阿桑奇和斯諾登等人開始討論正事,李明在長舒一口氣的同時,默默找了一個角落開始“隱身”。
一個小時、兩個小時、三個小時...
一直等到日落西山,聊完正事的阿桑奇和斯諾登等人,才終於有時間把目光轉向另一個難題——靠在牆角的李明。隻是還沒等阿桑奇和斯諾登等人還沒開口,李明居然主動開口把話題往迴扯了。
“問個問題,既然你已經看到和你們以往認知完全不同的政府真麵目,那為什麽還會天真的相信在你們認知中的新聞媒體,不會和你們政府一樣,存在另一副黑暗的麵孔呢?!”
“退一步講,就算你們的新聞媒體真像你們以前認知的那樣,願意客觀公正的報道這件事情。”
“但是,你們憑什麽保證,這些新聞媒體會在你們政府注定會施加的強大壓力下,還敢客觀公正的報道這件事情呢?!”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如果你們政府以事情涉及國家機密為由,強令這些新聞媒體刪除對於這件事的報道,難道他們還真敢頂著公司可能會被查封、自身也會麵臨牢獄之災和生命危險的情況下,繼續報道這件事情嗎?!”
如果單純從個人的道德來說,阿桑奇、斯諾登這些人確實非常偉大。但是如果是從個人的能力來講,幾人就有點不值一提了。
就像現在這件事,他們明顯犯了西方精英主義那一套錯誤玩法,居然想著靠資本家控製的新聞媒體去揭穿一件資本家搞出來的統治手段。
這不就是扛著資本反資本(讓資本家自殺)嗎?!
“不可能,隻要我們讓民眾知道了真相,哪個政客敢頂著巨大的輿論壓力去強行限製新聞媒體的言論自由?!”開口之人是未來會製作出斯諾登紀錄片《第四公民》的勞拉·珀特阿斯,雖然成功靠著《第四公民》獲得奧斯卡作家紀錄片大獎,但是轉頭這個《第四公民》就被老美給封禁了。
“嗬嗬,真的不可能嗎?!海明威當年袒露自己被fbi長期監視時,好像也沒有人相信吧?!”
“而且你剛才的說法存在一個嚴重的邏輯漏洞,那就是把事情設置在一個嚴重存疑的基礎之上。”
“隻要讓民眾知道事情真相,那如果民眾不知道事情真相呢?!”
“打個比方,一個人快速吃飯,你可以強調是這飯好吃,也可以解釋是這人餓了。”
“同理,如果未來新聞媒體在報道這件事時,刻意模糊斯諾登先生的爆料內容,而是著重強調斯諾登先生出賣國家機密的行為,你說民眾能算了解事情的真相嗎?!”
“至於怎麽讓新聞媒體模糊斯諾登先生的爆料內容,那就更簡單了。”
“新聞媒體的老板和政府政客本就是熟人,何況政府政客還可以拿稅務問題威脅這些新聞媒體的老板!”
“你們願意為了維護言論自由而付出一切,但是你們的老板也會這麽偉大嗎?!”
李明這一長串怒懟,不是為了解決問題,而是單純看不慣勞拉·珀特阿斯那種開口閉口就是“言論自由”的西式傲嬌嘴臉。還有臉談言論自由,知不知道你們常年抹黑中國的新聞報道已經瘋狂到什麽程度了?!
“說了這麽多,那解決辦法呢?!”和勞拉·珀特阿斯不同,常年奮戰在向公眾普及真相第一線的阿桑奇,雖然看不慣李明的態度,但卻也不得不承認李明說的某些情況。畢竟自己之前揭露美軍在阿富汗和伊拉克暴行的新聞,不就是被言論自由的美國給封殺了嗎?!
“簡單,在把你要爆料的內容發給所有媒體的同時,也把事情的真相直接發送到每個美國人的郵箱中。”網絡時代,誰說發布事情一定還要通過新聞媒體?!直接發到所有人不就行了?!
“不行!”在出言阻止的同時,勞拉·珀特阿斯甚至對李明起了殺心。可惜,可惜沒有帶槍,不然就能立馬幹掉這個瘋狂的中國人了!
“對,先不說這樣做的技術難題,關鍵是這樣做不是侵犯了...”有些奇怪的看了眼情緒激動的勞拉·珀特阿斯,阿桑奇這才轉頭認真分析起李明這個瘋狂想法的缺點。隻是當阿桑奇試圖給科普李明西方法律的時候,才猛地發現,好像並沒有一條針對這種情況的法律。
當然沒有了!正在瘋狂吹噓“網絡自由”,且剛剛靠著“網絡自由”成功搞出“阿拉伯之春”的老美,怎麽會在明麵上設立一套限製自己的法律呢?!
不過沒有法律歸沒有法律,阿桑奇還是本能的覺得這種做法有問題!
事實上,港府以及港府背後的中央,不但猜出了事情大概的來龍去脈,而且還在暗中給了能夠給予的保護。不然,光靠斯諾登、阿桑奇和幾個媒體人那半吊子的反跟蹤技巧,未來能在香港掀起類似“阿拉伯之春”的老美怎麽可能抓不到斯諾登?!不然,中文互聯網在未來怎麽會流傳出駐港部隊一等功的消息?!
當然,此時的李明顯然也不會想到(想起)這些事。因為,此時已進入斯諾登房間的李明,正在忙著向充滿了戒備的斯諾登和那幾個媒體人在做自我介紹呢。
“你好!我叫李明,是龍國的一個電影導演。”俗話說的好,伸手不打笑臉人。所以在麵對眾人的沉默,李明一邊說著一邊趕忙笑著挨個和其他人握了一遍手。那姿態,是要有多低,就有多低!
“怎麽迴事?!我們之前商量的計劃中,可沒有這人!”或許是李明的導演起了身份,或許是李明的笑容足夠燦爛,斯諾登臉上的陰雲雖然沒有徹底散去,但卻也給了阿桑奇一個解釋的機會。
“別這樣看我,你們以為我願意嗎?!之前在電梯...”阿桑奇能夠怎麽辦?!當然是毫無保留的向斯諾登等人詳細講述了一遍自己被李明這個狗皮膏藥賴上的全過程了!
“我可是對天發誓,絕對不會暴露你們的秘密。”
“甚至,你們要是還不相信,可以現在就把我捆起來,等你們辦完事情再把我放了!”
李明一邊說著一邊舉起自己雙手,做出了束手就擒的姿勢。隻是無論阿桑奇還是斯諾登都沒注意到,李明給出的辦法中,唯獨缺少了自己現在離開房間的選項。
“正事要緊,至於他要怎麽處理,可以等我們聊完正事再說!”剛剛用電腦又核查了一遍李明身份的斯諾登,臉上泛起了深深的無奈。殺又不能殺,放又不能放,好像也隻剩聊完正事之後再想辦法了。
“ok!”阿桑奇和幾個媒體人對視一眼後,也都同意了斯諾登的提議。至於綁住李明的問題,還是算了吧。不是因為相信李明,而是完全因為沒有這個必要。反正現在要聊的事情,很快就會通過媒體被大多數人知道。
所以有關李明的問題,無非是怎麽暫時穩住李明,從而不要讓李明暴露斯諾登...
看到阿桑奇和斯諾登等人開始討論正事,李明在長舒一口氣的同時,默默找了一個角落開始“隱身”。
一個小時、兩個小時、三個小時...
一直等到日落西山,聊完正事的阿桑奇和斯諾登等人,才終於有時間把目光轉向另一個難題——靠在牆角的李明。隻是還沒等阿桑奇和斯諾登等人還沒開口,李明居然主動開口把話題往迴扯了。
“問個問題,既然你已經看到和你們以往認知完全不同的政府真麵目,那為什麽還會天真的相信在你們認知中的新聞媒體,不會和你們政府一樣,存在另一副黑暗的麵孔呢?!”
“退一步講,就算你們的新聞媒體真像你們以前認知的那樣,願意客觀公正的報道這件事情。”
“但是,你們憑什麽保證,這些新聞媒體會在你們政府注定會施加的強大壓力下,還敢客觀公正的報道這件事情呢?!”
“舉個最簡單的例子,如果你們政府以事情涉及國家機密為由,強令這些新聞媒體刪除對於這件事的報道,難道他們還真敢頂著公司可能會被查封、自身也會麵臨牢獄之災和生命危險的情況下,繼續報道這件事情嗎?!”
如果單純從個人的道德來說,阿桑奇、斯諾登這些人確實非常偉大。但是如果是從個人的能力來講,幾人就有點不值一提了。
就像現在這件事,他們明顯犯了西方精英主義那一套錯誤玩法,居然想著靠資本家控製的新聞媒體去揭穿一件資本家搞出來的統治手段。
這不就是扛著資本反資本(讓資本家自殺)嗎?!
“不可能,隻要我們讓民眾知道了真相,哪個政客敢頂著巨大的輿論壓力去強行限製新聞媒體的言論自由?!”開口之人是未來會製作出斯諾登紀錄片《第四公民》的勞拉·珀特阿斯,雖然成功靠著《第四公民》獲得奧斯卡作家紀錄片大獎,但是轉頭這個《第四公民》就被老美給封禁了。
“嗬嗬,真的不可能嗎?!海明威當年袒露自己被fbi長期監視時,好像也沒有人相信吧?!”
“而且你剛才的說法存在一個嚴重的邏輯漏洞,那就是把事情設置在一個嚴重存疑的基礎之上。”
“隻要讓民眾知道事情真相,那如果民眾不知道事情真相呢?!”
“打個比方,一個人快速吃飯,你可以強調是這飯好吃,也可以解釋是這人餓了。”
“同理,如果未來新聞媒體在報道這件事時,刻意模糊斯諾登先生的爆料內容,而是著重強調斯諾登先生出賣國家機密的行為,你說民眾能算了解事情的真相嗎?!”
“至於怎麽讓新聞媒體模糊斯諾登先生的爆料內容,那就更簡單了。”
“新聞媒體的老板和政府政客本就是熟人,何況政府政客還可以拿稅務問題威脅這些新聞媒體的老板!”
“你們願意為了維護言論自由而付出一切,但是你們的老板也會這麽偉大嗎?!”
李明這一長串怒懟,不是為了解決問題,而是單純看不慣勞拉·珀特阿斯那種開口閉口就是“言論自由”的西式傲嬌嘴臉。還有臉談言論自由,知不知道你們常年抹黑中國的新聞報道已經瘋狂到什麽程度了?!
“說了這麽多,那解決辦法呢?!”和勞拉·珀特阿斯不同,常年奮戰在向公眾普及真相第一線的阿桑奇,雖然看不慣李明的態度,但卻也不得不承認李明說的某些情況。畢竟自己之前揭露美軍在阿富汗和伊拉克暴行的新聞,不就是被言論自由的美國給封殺了嗎?!
“簡單,在把你要爆料的內容發給所有媒體的同時,也把事情的真相直接發送到每個美國人的郵箱中。”網絡時代,誰說發布事情一定還要通過新聞媒體?!直接發到所有人不就行了?!
“不行!”在出言阻止的同時,勞拉·珀特阿斯甚至對李明起了殺心。可惜,可惜沒有帶槍,不然就能立馬幹掉這個瘋狂的中國人了!
“對,先不說這樣做的技術難題,關鍵是這樣做不是侵犯了...”有些奇怪的看了眼情緒激動的勞拉·珀特阿斯,阿桑奇這才轉頭認真分析起李明這個瘋狂想法的缺點。隻是當阿桑奇試圖給科普李明西方法律的時候,才猛地發現,好像並沒有一條針對這種情況的法律。
當然沒有了!正在瘋狂吹噓“網絡自由”,且剛剛靠著“網絡自由”成功搞出“阿拉伯之春”的老美,怎麽會在明麵上設立一套限製自己的法律呢?!
不過沒有法律歸沒有法律,阿桑奇還是本能的覺得這種做法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