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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工安局。審訊室。


    趙隊長、王隊長,坐在審訊桌前。


    對麵,則是逮著銀鐲子的林元。


    “姓名!”


    趙隊長語氣冰冷,威嚴審問道。


    “林元。”


    “年齡!”


    “24!”


    “你知不知道你犯了什麽罪?”


    此話一出,林元立刻大喊:“冤枉啊,我比竇娥還冤啊!”


    嘭!


    王河隊長重重一拍桌子,震動整個審訊室。


    “給我老實點!都進局子了,還想逃避法網嗎?”


    “呃!”


    林元卡殼了。


    自己冤枉嗎?


    很冤、非常冤。


    因為誘拐未成年少女不是自己幹的,而是原身幹的。


    自己剛剛穿越就被抓,這能不冤嗎?


    然而……


    穿越這個借口,能說出來嗎?


    不能!!!


    此時此刻,林元那叫一個憋屈啊,簡直欲哭無淚。


    但事已至此,隻能想別的辦法了。


    根據原身的記憶,林元在腦海中快速思索了一下,隨後沉聲道:


    “根據東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從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製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


    “依照上述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我要見律師!”


    趙隊長:“???”


    王隊長:“???”


    這家夥居然還懂法律?


    你說你這麽聰明,為什麽不好好走正道,反而要去幹誘拐未成年兒童的壞事呢?


    “答應他!”


    耳麥裏傳來局長的命令。


    現在人證物證俱在,無論嫌犯怎麽拖延,都將是白費力氣。


    “林元!”


    收到局長命令,趙隊長嚴肅開口:“根據相關法律,本人代表警方正式告知你:你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如果你沒錢請律師,我方可以為你聯係免費的法律援助人士。”


    “我自己請!”


    “來人,給他一部手機,讓他聯係律師!”


    此時。


    單向玻璃背後。觀察室。


    兩名“受害者”在父母與李會長的陪同下,指認嫌犯。


    “陳嫣然,是他嗎?”


    “是!”


    “曉曉,裏麵坐著的是林叔叔嗎?”


    “是呀,他是林叔叔。林叔叔是好人,你們別抓他。”


    小蘿莉脆生生地說道。


    可惜,現在已經不是什麽好不好人的問題了,這是違法犯罪的問題。


    哪怕受害者家屬,不起訴嫌犯。


    作為工安機關也會將材料,交給檢察機關,然後由檢察機關發起公訴。


    也就是說:


    林元完蛋了!


    哪怕張三律師來辯護,也無濟於事。


    ……


    一個小時後。


    一名西裝革履的中年男子,驅車來到工安局。隨後在局內工作人員的引領下,進入審訊室。


    “你好,林先生。我是君弘律師事務所的鄭文傑律師。受你本人的委托,我將作為你的代理律師,全程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謝謝!”


    林元點點頭。


    鄭律師在一旁坐下。


    審問重新開始。


    “姓名!”


    “林元。”


    “年齡!”


    “24!”


    “根據資料顯示,你去年以他人身份信息,注冊微信,並取名:‘離離原上草’。是不是?”


    林元無從狡辯,隻能點頭:“是!”


    “今年七月15日上午9點,你用‘離離原上草’這個微信號碼,添加‘可愛的曉曉’為好友。是不是?”


    林元再次點頭:“是!”


    “隨後,你以謊言,誘騙不滿十四周歲的……”


    “等等!”


    鄭律師忽然開口,強行打斷趙隊長的審問:“我的當事人目前隻是嫌犯,不是罪犯。警方不能以特定的犯罪詞組,進行問話!”


    聞言,趙隊長皺了皺眉,隨後更改話語:“林元,你在微信上多次用言語勸說‘曉曉’,離家出走,並聲稱可以為其提供食宿,是不是?”


    林元轉頭看看律師,律師不說話。


    林元無奈,隻能第三次點頭:“是!”


    “7月28號,你再次以同樣的方式添加‘嫣嫣呀’為好友,並用同樣的言語勸說‘嫣嫣呀’離家出走,是不是?”


    此問一出,林元沉默了。


    這坑爹的原身,根本沒得辯啊。


    “林元,你可以保持沉默,但我們警方已經掌握了完整的證據鏈條。人證物證俱在,哪怕你不說話,也無濟於事。”


    趙隊長冰冷說道。


    聞言,林元終究還是老實點頭了:“是!”


    “林元,還有沒有其他犯罪人員參與此事?你的上下線是誰?老實交代問題,上了法庭,警方可以幫你求情,爭取輕判。”


    林元搖搖頭:“沒有!這都是我一人所為。”


    聽到這話,一旁的王河立刻將此口供記錄在案。


    趙隊長繼續審問。


    “林元,你為什麽要誘騙兩名受害者離家出走,並提供食宿?為了錢,還是為了色,亦或是其他?”


    冷冰冰的話語,從趙隊長口中吐出,給人一種極強的壓迫感。


    與其同時。


    單向玻璃後方。


    觀察室內的所有幹警與局長,紛紛聚精會神起來,死死盯著審訊室裏的嫌犯。


    所有人都想知道嫌犯的動機。


    他,用了整整半個多月的時間,將受害者從家中騙出,又租房、又送電腦、又給零花錢……


    這一切究竟是為了什麽。


    嫌犯總不能是聖人吧?


    “我,我……”


    林元有些支支吾吾。


    刹那後,在警查叔叔如炬目光的注視下,林元低聲言道:“如果……如果我說,這一切都不是我幹的。警查叔叔,你們信嗎?”


    聲音很輕,言語裏滿是不自信的意味。


    此話一出,趙隊長與王隊長雙雙笑了,冷冷地笑了。


    “林先生,你說呢?”


    “林先生,你覺得我們信不信?”


    林元:“……”


    真尼瑪無語。


    這狗曰的原身,給我扣了好大一口鍋。


    老子現在辯無可辯。


    “林先生,我提醒你一句:都到這一步了,狡辯是沒有用的。想想你是怎麽進來的?你是警方出示《拘捕令》後,被抓進來的。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警方會抓你嗎?”


    “坦白從寬,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明白沒?”


    王河隊長嚴肅說道。


    林元很無奈,轉頭看看律師。


    鄭律師保持沉默,此時此刻,他也沒辦法。在其眼中,甚至還有幾分好奇的神色。


    似乎他也很好奇,自己的當事人到底為了什麽目的。


    “好吧,我老實交代。”


    在全場眾人,以及隔壁觀察室所有幹警們好奇的目光裏,林元終於說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想創業,開一家計算機網絡公司。但現在這個社會,招人不好招。而且我的資金不多,為了節約人力資源成本,所以我就想著自己培訓員工。等她們學會後,就把她們招進公司,幫我打工!”


    轟!


    全場懵逼。


    全員呆若木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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