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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安局。審訊室。
趙隊長、王隊長,坐在審訊桌前。
對麵,則是逮著銀鐲子的林元。
“姓名!”
趙隊長語氣冰冷,威嚴審問道。
“林元。”
“年齡!”
“24!”
“你知不知道你犯了什麽罪?”
此話一出,林元立刻大喊:“冤枉啊,我比竇娥還冤啊!”
嘭!
王河隊長重重一拍桌子,震動整個審訊室。
“給我老實點!都進局子了,還想逃避法網嗎?”
“呃!”
林元卡殼了。
自己冤枉嗎?
很冤、非常冤。
因為誘拐未成年少女不是自己幹的,而是原身幹的。
自己剛剛穿越就被抓,這能不冤嗎?
然而……
穿越這個借口,能說出來嗎?
不能!!!
此時此刻,林元那叫一個憋屈啊,簡直欲哭無淚。
但事已至此,隻能想別的辦法了。
根據原身的記憶,林元在腦海中快速思索了一下,隨後沉聲道:
“根據東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從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製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
“依照上述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我要見律師!”
趙隊長:“???”
王隊長:“???”
這家夥居然還懂法律?
你說你這麽聰明,為什麽不好好走正道,反而要去幹誘拐未成年兒童的壞事呢?
“答應他!”
耳麥裏傳來局長的命令。
現在人證物證俱在,無論嫌犯怎麽拖延,都將是白費力氣。
“林元!”
收到局長命令,趙隊長嚴肅開口:“根據相關法律,本人代表警方正式告知你:你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如果你沒錢請律師,我方可以為你聯係免費的法律援助人士。”
“我自己請!”
“來人,給他一部手機,讓他聯係律師!”
此時。
單向玻璃背後。觀察室。
兩名“受害者”在父母與李會長的陪同下,指認嫌犯。
“陳嫣然,是他嗎?”
“是!”
“曉曉,裏麵坐著的是林叔叔嗎?”
“是呀,他是林叔叔。林叔叔是好人,你們別抓他。”
小蘿莉脆生生地說道。
可惜,現在已經不是什麽好不好人的問題了,這是違法犯罪的問題。
哪怕受害者家屬,不起訴嫌犯。
作為工安機關也會將材料,交給檢察機關,然後由檢察機關發起公訴。
也就是說:
林元完蛋了!
哪怕張三律師來辯護,也無濟於事。
……
一個小時後。
一名西裝革履的中年男子,驅車來到工安局。隨後在局內工作人員的引領下,進入審訊室。
“你好,林先生。我是君弘律師事務所的鄭文傑律師。受你本人的委托,我將作為你的代理律師,全程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謝謝!”
林元點點頭。
鄭律師在一旁坐下。
審問重新開始。
“姓名!”
“林元。”
“年齡!”
“24!”
“根據資料顯示,你去年以他人身份信息,注冊微信,並取名:‘離離原上草’。是不是?”
林元無從狡辯,隻能點頭:“是!”
“今年七月15日上午9點,你用‘離離原上草’這個微信號碼,添加‘可愛的曉曉’為好友。是不是?”
林元再次點頭:“是!”
“隨後,你以謊言,誘騙不滿十四周歲的……”
“等等!”
鄭律師忽然開口,強行打斷趙隊長的審問:“我的當事人目前隻是嫌犯,不是罪犯。警方不能以特定的犯罪詞組,進行問話!”
聞言,趙隊長皺了皺眉,隨後更改話語:“林元,你在微信上多次用言語勸說‘曉曉’,離家出走,並聲稱可以為其提供食宿,是不是?”
林元轉頭看看律師,律師不說話。
林元無奈,隻能第三次點頭:“是!”
“7月28號,你再次以同樣的方式添加‘嫣嫣呀’為好友,並用同樣的言語勸說‘嫣嫣呀’離家出走,是不是?”
此問一出,林元沉默了。
這坑爹的原身,根本沒得辯啊。
“林元,你可以保持沉默,但我們警方已經掌握了完整的證據鏈條。人證物證俱在,哪怕你不說話,也無濟於事。”
趙隊長冰冷說道。
聞言,林元終究還是老實點頭了:“是!”
“林元,還有沒有其他犯罪人員參與此事?你的上下線是誰?老實交代問題,上了法庭,警方可以幫你求情,爭取輕判。”
林元搖搖頭:“沒有!這都是我一人所為。”
聽到這話,一旁的王河立刻將此口供記錄在案。
趙隊長繼續審問。
“林元,你為什麽要誘騙兩名受害者離家出走,並提供食宿?為了錢,還是為了色,亦或是其他?”
冷冰冰的話語,從趙隊長口中吐出,給人一種極強的壓迫感。
與其同時。
單向玻璃後方。
觀察室內的所有幹警與局長,紛紛聚精會神起來,死死盯著審訊室裏的嫌犯。
所有人都想知道嫌犯的動機。
他,用了整整半個多月的時間,將受害者從家中騙出,又租房、又送電腦、又給零花錢……
這一切究竟是為了什麽。
嫌犯總不能是聖人吧?
“我,我……”
林元有些支支吾吾。
刹那後,在警查叔叔如炬目光的注視下,林元低聲言道:“如果……如果我說,這一切都不是我幹的。警查叔叔,你們信嗎?”
聲音很輕,言語裏滿是不自信的意味。
此話一出,趙隊長與王隊長雙雙笑了,冷冷地笑了。
“林先生,你說呢?”
“林先生,你覺得我們信不信?”
林元:“……”
真尼瑪無語。
這狗曰的原身,給我扣了好大一口鍋。
老子現在辯無可辯。
“林先生,我提醒你一句:都到這一步了,狡辯是沒有用的。想想你是怎麽進來的?你是警方出示《拘捕令》後,被抓進來的。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警方會抓你嗎?”
“坦白從寬,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明白沒?”
王河隊長嚴肅說道。
林元很無奈,轉頭看看律師。
鄭律師保持沉默,此時此刻,他也沒辦法。在其眼中,甚至還有幾分好奇的神色。
似乎他也很好奇,自己的當事人到底為了什麽目的。
“好吧,我老實交代。”
在全場眾人,以及隔壁觀察室所有幹警們好奇的目光裏,林元終於說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想創業,開一家計算機網絡公司。但現在這個社會,招人不好招。而且我的資金不多,為了節約人力資源成本,所以我就想著自己培訓員工。等她們學會後,就把她們招進公司,幫我打工!”
轟!
全場懵逼。
全員呆若木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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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安局。審訊室。
趙隊長、王隊長,坐在審訊桌前。
對麵,則是逮著銀鐲子的林元。
“姓名!”
趙隊長語氣冰冷,威嚴審問道。
“林元。”
“年齡!”
“24!”
“你知不知道你犯了什麽罪?”
此話一出,林元立刻大喊:“冤枉啊,我比竇娥還冤啊!”
嘭!
王河隊長重重一拍桌子,震動整個審訊室。
“給我老實點!都進局子了,還想逃避法網嗎?”
“呃!”
林元卡殼了。
自己冤枉嗎?
很冤、非常冤。
因為誘拐未成年少女不是自己幹的,而是原身幹的。
自己剛剛穿越就被抓,這能不冤嗎?
然而……
穿越這個借口,能說出來嗎?
不能!!!
此時此刻,林元那叫一個憋屈啊,簡直欲哭無淚。
但事已至此,隻能想別的辦法了。
根據原身的記憶,林元在腦海中快速思索了一下,隨後沉聲道:
“根據東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犯罪嫌疑人從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製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
“依照上述法律賦予公民的合法權利,我要見律師!”
趙隊長:“???”
王隊長:“???”
這家夥居然還懂法律?
你說你這麽聰明,為什麽不好好走正道,反而要去幹誘拐未成年兒童的壞事呢?
“答應他!”
耳麥裏傳來局長的命令。
現在人證物證俱在,無論嫌犯怎麽拖延,都將是白費力氣。
“林元!”
收到局長命令,趙隊長嚴肅開口:“根據相關法律,本人代表警方正式告知你:你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如果你沒錢請律師,我方可以為你聯係免費的法律援助人士。”
“我自己請!”
“來人,給他一部手機,讓他聯係律師!”
此時。
單向玻璃背後。觀察室。
兩名“受害者”在父母與李會長的陪同下,指認嫌犯。
“陳嫣然,是他嗎?”
“是!”
“曉曉,裏麵坐著的是林叔叔嗎?”
“是呀,他是林叔叔。林叔叔是好人,你們別抓他。”
小蘿莉脆生生地說道。
可惜,現在已經不是什麽好不好人的問題了,這是違法犯罪的問題。
哪怕受害者家屬,不起訴嫌犯。
作為工安機關也會將材料,交給檢察機關,然後由檢察機關發起公訴。
也就是說:
林元完蛋了!
哪怕張三律師來辯護,也無濟於事。
……
一個小時後。
一名西裝革履的中年男子,驅車來到工安局。隨後在局內工作人員的引領下,進入審訊室。
“你好,林先生。我是君弘律師事務所的鄭文傑律師。受你本人的委托,我將作為你的代理律師,全程保護你的合法權益。”
“謝謝!”
林元點點頭。
鄭律師在一旁坐下。
審問重新開始。
“姓名!”
“林元。”
“年齡!”
“24!”
“根據資料顯示,你去年以他人身份信息,注冊微信,並取名:‘離離原上草’。是不是?”
林元無從狡辯,隻能點頭:“是!”
“今年七月15日上午9點,你用‘離離原上草’這個微信號碼,添加‘可愛的曉曉’為好友。是不是?”
林元再次點頭:“是!”
“隨後,你以謊言,誘騙不滿十四周歲的……”
“等等!”
鄭律師忽然開口,強行打斷趙隊長的審問:“我的當事人目前隻是嫌犯,不是罪犯。警方不能以特定的犯罪詞組,進行問話!”
聞言,趙隊長皺了皺眉,隨後更改話語:“林元,你在微信上多次用言語勸說‘曉曉’,離家出走,並聲稱可以為其提供食宿,是不是?”
林元轉頭看看律師,律師不說話。
林元無奈,隻能第三次點頭:“是!”
“7月28號,你再次以同樣的方式添加‘嫣嫣呀’為好友,並用同樣的言語勸說‘嫣嫣呀’離家出走,是不是?”
此問一出,林元沉默了。
這坑爹的原身,根本沒得辯啊。
“林元,你可以保持沉默,但我們警方已經掌握了完整的證據鏈條。人證物證俱在,哪怕你不說話,也無濟於事。”
趙隊長冰冷說道。
聞言,林元終究還是老實點頭了:“是!”
“林元,還有沒有其他犯罪人員參與此事?你的上下線是誰?老實交代問題,上了法庭,警方可以幫你求情,爭取輕判。”
林元搖搖頭:“沒有!這都是我一人所為。”
聽到這話,一旁的王河立刻將此口供記錄在案。
趙隊長繼續審問。
“林元,你為什麽要誘騙兩名受害者離家出走,並提供食宿?為了錢,還是為了色,亦或是其他?”
冷冰冰的話語,從趙隊長口中吐出,給人一種極強的壓迫感。
與其同時。
單向玻璃後方。
觀察室內的所有幹警與局長,紛紛聚精會神起來,死死盯著審訊室裏的嫌犯。
所有人都想知道嫌犯的動機。
他,用了整整半個多月的時間,將受害者從家中騙出,又租房、又送電腦、又給零花錢……
這一切究竟是為了什麽。
嫌犯總不能是聖人吧?
“我,我……”
林元有些支支吾吾。
刹那後,在警查叔叔如炬目光的注視下,林元低聲言道:“如果……如果我說,這一切都不是我幹的。警查叔叔,你們信嗎?”
聲音很輕,言語裏滿是不自信的意味。
此話一出,趙隊長與王隊長雙雙笑了,冷冷地笑了。
“林先生,你說呢?”
“林先生,你覺得我們信不信?”
林元:“……”
真尼瑪無語。
這狗曰的原身,給我扣了好大一口鍋。
老子現在辯無可辯。
“林先生,我提醒你一句:都到這一步了,狡辯是沒有用的。想想你是怎麽進來的?你是警方出示《拘捕令》後,被抓進來的。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警方會抓你嗎?”
“坦白從寬,才是你唯一的出路!”
“明白沒?”
王河隊長嚴肅說道。
林元很無奈,轉頭看看律師。
鄭律師保持沉默,此時此刻,他也沒辦法。在其眼中,甚至還有幾分好奇的神色。
似乎他也很好奇,自己的當事人到底為了什麽目的。
“好吧,我老實交代。”
在全場眾人,以及隔壁觀察室所有幹警們好奇的目光裏,林元終於說出了自己的目的。
“我想創業,開一家計算機網絡公司。但現在這個社會,招人不好招。而且我的資金不多,為了節約人力資源成本,所以我就想著自己培訓員工。等她們學會後,就把她們招進公司,幫我打工!”
轟!
全場懵逼。
全員呆若木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