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秋趕緊吐掉了嘴裏的雞爪,拿了一張餐巾紙把自己的嘴角擦了幹淨。


    他可不想在加爾·默裏麵前有一些多餘的問題。


    “好久不見呀!”他扭頭和加爾·默裏打招唿。


    “我以為你這段時間不會出現在京城了。”


    加爾·默裏這次來這裏衣服打扮得要低調很多,他甚至沒有穿他標誌性的西裝。


    隻是穿了一套非常簡潔的黑色半袖,配了一條牛仔褲。


    不過褲子的口袋裏露出了一張彩色的帕子,他悶騷的本質到底還是顯露了出來。


    “我的好朋友迴京,我來送送他。”


    “正好也有點兒想念你了,順帶過來看看。”


    “啊哈,那你和你朋友玩得愉快。”林秋隻想趕緊把這個人支走。


    他這次來這裏是有本職工作要做的。


    就在這時,加爾·默裏身後走出來了一個男人,這個男人寬肩窄腰,一件很普通的白色襯衫,下麵能看到他蓬勃的肌肉,這應該是一個經常健身的人。


    就在這時詹意遠看著那個人說道:“萬大哥,好久不見。”


    萬新均把詹意遠從上到下看了好幾遍也沒有認出來。


    詹意遠摸頭笑了笑:“我是詹意遠啊。”


    “原來是意遠啊,咱倆真是好久沒見了,你怎麽瘦成了這樣?”萬新均拍拍詹意遠的胸脯,他的動作裏麵都包含著美式的感覺。


    林秋對這個男生也頗有好感,萬新均給人一種很開朗積極向上的感覺。


    “那咱們這幾個人都互相認識,一起去上麵吃個飯吧。”萬新均開口道。


    加爾·默裏哈哈一笑:“不知道親愛的林秋,你可否願意賞臉和我共度午餐?”他這句話說得非常肉麻。


    林秋後背的汗毛又豎了起來,他就知道,他和加爾·默裏肯定還會再見麵,但是他沒有想到他們見麵的時間居然如此之快。


    “你才迴了漂亮國不到一年吧,老往京城跑,你都快把這裏當家了。”林秋吐槽一下。


    他和加爾·默裏的關係說不上好,但也絕對說不上差。


    他們兩個人之間的關係有一些特別,彼此都知道對方是個天才。


    但偏偏一山不容二虎,每個天才都是有排外性的。


    所以他們兩個又沒有辦法成為特別較好的摯友。


    加爾·默裏嘟著嘴巴,有點可憐地說:“可是我是真的很喜歡華夏的文明,這裏的一切我都很感興趣。”


    “聽你們兩個的聊天是認識了很久嗎?”萬新均在一旁說道。


    加爾·默裏點頭:“這個人叫林秋,就是我和你提起過的那個人。”


    “那個天才,那個你想拉攏的對象?”萬新均笑著說。


    “是啊!隻不過他好像並不給我麵子,總是拒絕我呢。”加爾·默裏又掏出了他精致的帕子,遮住了自己的半拉眼睛。


    林秋感覺有點不適,自打加爾·默裏去了漂亮國,他就很少見到這樣陰柔與陽剛並存的人了。


    “你的帕子還真是不離身呀。”林秋吐槽。


    “我在這邊還在念書呢,而且也不打算去國外發展,所以才拒絕了他。”林秋非常官方地向萬新均解釋了一下。


    萬新均點點頭:“加爾·默裏,能拒絕你的人總是很少見,怪不得你對他這麽感興趣。”


    他的這句話說的是英語,但是他的表情又非常自然,並不像是不想讓其他人聽懂他說話。


    反而像是習慣了外國的發音,一下子沒改過來。


    加爾·默裏也用英語迴他:“我對他感興趣的地方可不隻是拒絕我。”


    林秋和詹意遠對視了一眼,兩個人眼中都有一絲高興。


    他們本來以為萬新均會在之後才出現,已經做好長期在那裏等待的打算了。


    結果得來全不費功夫,第一天居然就讓他們見到了。


    加爾·默裏和萬新均還在聊天,畢竟他們兩個的關係更熟:“這次迴到京城可是把我累壞了。”


    “不知道到時候還能不能迴漂亮國。”


    “不要擔心,隻要你願意,隨時可以去漂亮國看我。”加爾·默裏安慰他。


    “是啊,在未來交通發展肯定會越來越方便和迅速。”


    “兩國的距離隻會被拉得越來越近。”林秋突然用標準的英語在他們中間說道。


    萬新均眼睛當中閃過一絲驚豔,要知道在這個年代英語的口語並不是普及的。


    大多數人都是學的啞巴英語,隻能聽得懂,看得懂,卻不會說。


    林秋開口雖然還有些聲色,但是可以看得出來他是下了功夫的。


    “哦,你的英語很標準,是專門學過嗎?你也去漂亮國留過學嗎?”萬新均高興地說道。


    “並沒有,這些都是我自學的,不過我很希望到時候能去漂亮國發展一些業務,開闊開闊我的視野。”林秋不亢不卑的說道。


    “肯定會的,像你這樣的口才被外派到外國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了。”萬新均高興地一笑,露出了一口大白牙。


    他轉頭看向詹意遠說道:“算年齡,你現在二十一了,應該還在念大學吧?你在哪裏念?”


    詹意遠自己的學習成績不差他也能聽得懂這些人的言語表達。


    “我考上清華大學了,林秋就是我的同學,我們兩個在同一個社團。”他說話間也不忘把林秋拉上。


    萬新均哈哈一笑:“那可真是華夏最頂尖的學府了。”


    “不愧是意遠呀!你在我的記憶裏可一直是別人家的孩子。”


    “我媽媽經常在我麵前誇你,誇得我腦袋都要大了。”


    詹意遠尷尬一笑,在心裏小聲的念叨:要不是你小時候那麽混球,也不可能被你的媽媽直接扔到外國去。


    小時候的詹意遠並沒有特別出挑,詹博贍沒有選擇把他送去一個貴族國際學校,而是在普通的高中和小朋友們一起長大的。


    那個時候他和同一個圈子的小朋友就玩兒不到一塊兒去。


    萬新均就更是了,他小時候是一個比較心高氣傲的孩子。


    打小就看不慣比他聰明的人,他的母親還總在他的身邊,給他教一些要爭強好勝的道理。


    這也讓他的好勝心愈發強盛,看到詹意遠這樣處處比他優秀的孩子,這讓他很難受。


    而且詹意遠在小時候是個非常乖的孩子,基本上不會忤逆父母。


    萬新均簡直和他是完全不一樣的人,可以說是從小被父母罵到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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