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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興風悠閑地在林間尋覓著,心情好了感覺啥都好,所見皆是美景,所遇皆是幸運,昨天這片林子除了遇到的那隻烏鴉外別的什麽都沒碰著,可今天這些小動物就多了,所以今天應該是個黃道吉日,運氣會很不錯的。


    林興風逮著了一隻黃灰色短毛兔子,撿了不少青色的小果子,果子板栗般大小,他見長得像鸚鵡的鳥類在吃著這些,所以他也嚐嚐了,味道有絲絲甜味,嘎嘣脆是真的,所以就拿起棍子打下來很多。


    今天目的已經達到所以林興風也不停留,動物多了危險也多,誰知道誰是誰的食物呢。他便快速的撿拾好果子放在乾坤袋中就興奮的提著兔子迴去了。


    山洞不遠的地方有一塊斜著插入土中的巨石,石塊很大,躺在上麵都很是寬餘。林興風掏出了那本《老夫論刀》,肉幹總有吃完的時候,想吃肉還得獵殺動物,有這一技之長才能獵殺肉食,所以還得好好研究研究。


    陽光揮灑在身上暖洋洋的,林興風泯了一口酒水大聲的讀了起來,為啥要大聲朗讀呢,無他,太閑了!


    “此書是老夫一身所學,刀法技巧皆在書中,望得到此書之人勤加修煉,必能有所成就。”書中開篇就這短短的一句話,林興風笑著灌了一口酒點評道:“嗯,不錯,有大家的風度”又迴想起當初二人的相遇,開懷地笑了起來。


    這時,一隻烏鴉落在了林興風不遠的樹枝上,林興風打趣道:“喂,你這扁毛畜生是來學藝的嗎?哈哈哈,我家鄉有一句詩:清風不認識字,何故亂翻書。你這鳥能認識字麽?也罷,今天我心情大好,就讀給你聽吧,能學到什麽就看你的緣法了。”


    烏鴉也不理會林興風,安靜的站立枝頭閉著眼睛歇息著。


    林興風提氣朗聲開口:“老夫為討吃食七歲入行伍,成為一名夥頭兵,從劈柴做起,花費三年歲月悟得真意。”


    “可真夠笨的,劈個柴能悟三年。”林興風鄙夷地點評到,又接著念著:“人小力微,劈柴方能練出強健身軀,腰馬合一方能一刀劈碎柴塊。老夫劈柴三年,左右兩手皆能用刀,一刀之下巨木難擋。老夫總結這謂之為——猛與狠”。


    林興風有了興趣也不願吐槽,繼續開口大聲讀到:“劈柴三年年歲稍長,伍長見我比同齡之人力氣,劈柴快,便讓我去剁肉食。”


    “嘿嘿,混了個好活計。”


    “初去剁肉,我原本以為憑力碎之很是容易,可眾兵將時常找火頭抱怨肉食分的不均,有人得肉多有人得肉小。老夫便明白過來劈柴跟剁肉的不同,劈柴講究猛與狠,勢大力大一刀碎裂。而剁肉卻講究細與準,不僅僅是力氣大就行的,老夫暗自發誓定要將每塊肉,每一塊骨都剁的一般大小。”


    林興風灌了一口酒合上了書對著烏鴉笑罵:“聽到沒有,扁毛畜生,這剁肉劈柴可都是有學問的,這老頭倒是善於總結。”


    趁著時日尚早,林興風打算去別處找找看看,看看有沒有合適的木頭做把木刀,反正閑著無事,自己也得練練,力氣大了也能早點吃上肉。


    林興風拿起木棍朝小矮山相對的方向走去,就當是去探索一下,誰知道會在這鬼地方待上多久呢。


    烏鴉看著林興風朝那邊走去也振翅高飛,聲響很大驚地林興風一跳,他張嘴便罵:“你這扁毛畜生不會叫麽,烏鴉不都是呱啊呱啊的叫麽,你咋不會?”烏鴉並不理會,片刻便消失在了林間。


    林興風昂首踩著輕快的步伐向外走去,清風伴著花香,小蟲子振著透明翅膀輕輕飛舞著。他一擊揮去沒有打中,連忙橫掃還是沒有打中,蟲子趕緊飛速逃竄遠離這起禍事。


    林興風嘖嘖稱奇,看來那夥夫說的沒錯,光使勁兒打不準也是白塔,那書中說的還是可以練練的,雖然自己也能想得明白。


    ......


    走了很久太陽漸漸有了落下的勢頭,可一路走來除了花草鳥蟲什麽也沒發現,林興風也失了興致。站在坡上眺望發現前麵不遠處波光粼粼泛著霞光,林興風頓時欣喜。也好,此行出來算是找到了水源,以後即便沒了酒水也渴不死自己,想著便興衝衝地朝小河奔去。


    小河蜿蜒綿長清澈見底,上下遊都不知道處在何方。說它是溪流也不為過,畢竟河水可不止這麽淺的。


    林興風急忙脫下鞋襪挽起殘破衣袍就踩入水中,“舒服啊,人間又值得了!”他彎著腰搓洗著腳趾,順帶著也把雙手好好洗了洗,本想幹脆洗個澡得了,可天色見晚,再不迴去估計得摸黑了,所以匆忙地洗了把臉有些不舍的朝來時的方向走去。


    入夜很是安靜,星辰點點在夜空中不時閃爍著,林興風有些想家了。想著招紅館的妖姬,想著肥美流油的豬頭、雞肉,想著候小胖大概收到信了會為自己感到高興,想著上官雪是否這會也在看著星星想念自己.....


    當洞口石壁上刻下兩個“正”字時,林興風在這裏已經待了十天了。這天一大早他就從小矮山裏拖迴了幾根大樹枝。衣袍早已經不成樣子,成了坎肩模樣,不過無所謂了,在這裏生活反正也無人看見,即使裸著身子又何妨呢,但有層衣服護著至少上樹的時候不會被劃傷。


    林興風今天打算做一杆長槍,前幾日去溪水裏玩耍發現有魚,天天吃肉幹果子嘴裏都淡出鳥味兒了。短毛兔子他可沒舍得吃,無他,這兔子就是“神農”這裏草木豐茂總有些是可以吃的,不過自己可不能親嚐,所以到底能不能吃就交給了兔子,這幾天兔子也活的好好的,看來那些都是無毒的。


    當太陽照射在巨石上時林興風總算削好了長槍,槍杆三指粗細剛好夠用。給他的兔子兄弟係好繩子林興風就迫不及待地出門了。


    這些日子他順著河水也查看了一番,有些地方有深潭裏麵魚很多,可他不敢去,姑且先在淺的地方抓下魚吧,深潭的魚還是釣的安全。


    當日頭高懸正中時,林興風已經戳死了兩條魚了,這真的很不容易,想象中跟實際操作真的大不一樣。簡單的挖了一個坑把魚的肚肚腸腸都埋在了裏麵,血腥味會吸引獸類,有些防備總是好的。本想把這這些喂給那烏鴉的,可誰知道那畜生又在哪裏。


    時間過的很快,當天空透著金黃,夕陽穿過雲彩照射在石洞時,林興風已經生好了火堆,有鮮肉當然得吃熟食了,生火並不麻煩,有短刀長刀的,破碎的衣片都留著的,所以劃了幾下也總算點燃了。


    短毛兔子喂了這麽些天也算熟識了,不過林興風可不敢放開碎衣片做的繩子,萬一給跑了可沒有那好的運氣再逮一隻。


    林興風揉捏著肉乎乎的兔子盯著烤魚發著呆。娘,爺爺,舅舅們,到今天我可總算是吃上肉了,不知道你們過的好不好,我反正過的挺糟糕的。


    翅膀的揮動聲驚醒了發呆的林興風,看著還是那烏鴉,林興風得意地說道:“扁毛畜生你來的可真不是時候,這些魚都是我吃的,可沒你的份,魚腸子那些玩意本想留給你的,不過找不見你,所以我就埋了。”


    烏鴉並不理會林興風,自顧著抖了抖翅膀,梳理了羽毛,就安靜的站在巨石上。


    林興風覺得無趣,翻轉了下小木棍,讓魚裏外都能烤的熟些,這樣吃了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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