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懷疑,y組織已經成功克隆人了。”


    許默聞言,看向方沫,問道:“理由是什麽?”


    “在世紀初,差不多是三十多年前,國內曾發生過重大人體器官買賣案件。”


    “嗯?”


    許默先是一怔,隨即想到了什麽,問道:“你說的是1218案?”


    方沫點點頭。


    ……


    ……


    隨著社會的發展,科學的進步,人們的生活逐漸富裕,越來越多的人注重身體。


    在眾多疾病當中,除了癌症和急性傳染病,器官衰竭或者病變,是醫生最頭疼的事情。


    對於這類疾病,唯一的治療方式,就是移植器官。


    然而,想要尋找一個合適的器官源是很難的。


    畢竟,隻要不是遇到特殊情況,或者腦子沒大病,正常人都不會捐獻器官。


    當然了,隻有錢給得足夠多,肯付出足夠的代價,總有一些人願意捐獻器官。


    但這種用錢購買器官的事情,法律是不允許的。


    至少不能擺在台麵上來。


    於是,人體器官買賣的產業鏈也隨之誕生。


    起初,最早進行器官買賣的人,他們是捐獻自己的器官換錢,從而獲取高額的錢財。


    可眾所周知,人體器官是有數的,割掉一個就少一個,而且對捐獻者的傷害是很大的,如此做法就是一錘子買賣,想要形成產業鏈幾乎不可能。


    於是,就有人通過各種方式豢養供體,專門提供給那些需要移植器官的人,賺取差價。


    有良心的,可能是五五開,稍微沒點良心的,六四、七三、八二,甚至九一開都可能。


    可能有人會問,這麽做明顯就是在犯罪,為什麽還有那麽多人選擇這麽做,而且很少有人報警呢?


    其實,答案很簡單。


    對於等待器官移植的人來說,他們有錢,但正規渠道弄不到合適的器官,隻能通過非法手段獲取,恰好又有人可以給他們提供器官源,他們隻需要付出一定的錢財就能獲取一顆適合的器官,何樂而不為呢?


    至於說,這些器官是誰的?提供器官的人是否願意?他們最終能拿到多少錢?這些問題,都不是他們需要考慮的。


    對於聯絡買家和賣家的人來說,他們隻需要有人脈,有足夠的供體,就足夠了,至於器官賣給誰,提供器官的人是誰,術後又會變成什麽樣,他們並不關心,反正又不是割自己的器官,他們隻在乎到手多少錢。


    對於供體來說,他們或許是因為家庭困難,急需用錢,或許是為了虛榮,甘願出賣自己,或許是為了用器官換器官,或許……


    總之,這些人願意這麽做,都有各自的原因,但具體是什麽原因已經不重要了,也沒人關心。


    正所謂,周瑜打黃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再加上一切都是在私底下進行的,三方各自都獲取到了好處,算是共同犯罪,自然沒人願意報警。


    或許會有人問,既然出賣自己器官如此賺錢,為什麽不直接找買家,反而去找中間人,讓別人拿大頭呢?


    答案也很簡單。


    淪落到出賣器官的人,他們基本都是社會最底層,根本見不到買家。


    如此一來,哪怕他們明知道中間人賺取差價,甚至拿走大部分,可他們還是會選擇這麽做。


    不過,凡是違法的事情,不管做得如何隱蔽,隻要一直做下去,都會被發現的。


    常言道,常在河邊站哪有不濕鞋。


    隨著產業鏈愈發的完善和龐大,中間人在攫取了大量利益之後,變得愈發大膽起來,剝削也愈發嚴重起來,最終觸及到供體的底線。


    再加上,他們為了攫取更多的利益,使用各種手段尋找供體,而這些供體很大一部分都不是自願的,是被迫的。


    當你一覺醒來,發現自己少了個零件,你會做什麽?


    或許有人會選擇拿錢走人,但肯定有不少人會選擇鬧事兒。


    一個人,兩個人鬧事兒,很容易解決,可當鬧事兒的人多了,而且越鬧越大,事情就變得一發不可收拾。


    1218案就是在這種情況下發生的。


    當人體器官買賣被曝光之後,警方介入調查。


    僅僅隻是初步的調查,警方就發現了很多觸目驚心的事情。


    之前,許默經曆過的季曉峰案,在1218案麵前,簡直是小兒科。


    最重要的是,1218案涉及的地方太多,人數更是達到了一個很恐怖的數字,涉及的金額更是令人咋舌。


    隨著案件的調查不斷深入,涉及的人越來越多,抓捕的犯罪分子越來越多,影響也越來越大,但最終,警方還是成功打掉了該產業鏈。


    這是1218案,人們已知的情況。


    但還有一些事情,是人們所不知道的。


    警方在深入調查1218案後,發現了一些詭異的事情。


    首先,他們在對犯罪分子進行審訊之後,發現了不少來曆不明的器官。


    簡而言之,就是警方找到了中間人,找到了移植器官的人,卻找不到供體。


    其次,警方發現有些移植器官的人,他們在術後居然沒有出現排異反應。


    甚至在做檢查的時候,如果不是他們身上有傷疤,有做過手術的痕跡,都不知道他們曾做過器官移植手術。


    就好像這些器官本身就是他們自己的。


    警方為了弄清楚真相,組織大量警員,開始抽絲剝繭,最終驚駭地發現,這些來曆不明的器官,還有跟患者‘同出一體’的器官,全都是y組織提供的。


    在得知這個情況之後,警方第一反應是y組織豢養了大量供體。


    但因為該組織過於神秘,做事過於謹慎,在警方展開行動之前,他們就提前切斷了一切線索,警方哪怕知道y組織參與其中,也沒法繼續調查下去。


    不過,通過這件事,警方也發現,y組織是邪惡組織,必須想辦法打掉。


    因此,警方在1218案調查後期,主要精力都放在尋找和打擊y組織上。


    在此期間,警方確實找到了一些該組織成員。


    從這些口中,警方確定y組織確實豢養了大量供體。


    可這些人在y組織的地位很低,最多也就是外圍成員,他們知道的十分有限,想要通過他們找到y組織,顯然是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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