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局內。


    隨著警方對現場進行詳細勘察,和對死者展開調查,案件逐漸清晰起來。


    從作案手法,現場留言和現場布置來看,兇手就是警方一直在追尋的y。


    跟以往一樣,兇手沒有在現場留下什麽有價值的線索,警方在走訪調查中也沒發現目擊者。


    看著手裏的調查報告,方沫眉頭緊蹙。


    良久之後,方沫抬頭看向安鑫和王凱,說道:“調查結果隻有這些嗎?”


    王凱在刑偵中隊待的時間比較長,知道方沫想問什麽。


    於是,他苦笑道:“目前隻有這些。”


    “屍檢結果出來沒有?”


    王凱聞言,臉上的笑容愈發苦澀。


    “還沒有,你也知道,凡是跟y有關係的案件,屍檢都是很麻煩的,想要在一堆爛泥中找到真正的死因,是需要大量時間的。”


    說到這兒,王凱看著方沫,試探性問道:“隊長,要不你去催催?”


    方沫狠狠瞪了王凱一眼,心道:真是哪壺不開提哪壺。


    要說那段時間,最辛苦,最忙碌的是誰,絕對不是方沫他們,而是負責屍檢的秦法醫。


    為了把人工湖的打撈上的屍塊拚接完成,秦法醫可是連續多日都在加班,基本都沒有走出過法醫室。


    就在秦法醫好不容易把屍體拚湊完整,拿出屍檢報告之後,下水道行動就出現了。


    那次行動,警方不但發現犯罪團夥的老巢,抓捕了很多犯罪分子,也解救了大量受害者,但隨之而來的,還有無數死亡的供體屍體。


    雖然犯罪分子已經交代這些供體的身份和死亡原因,但該走的流程還是要走,屍檢報告是絕對不能少的。


    直到前兩天,秦法醫才終於忙完。


    才寫好屍檢報告,正準備休息兩天,可人還沒走出警局,就接到了方沫的電話,秦法醫的心情可想而知。


    在現場勘察的時候,方沫看到秦法醫來了,第一時間就溜走了。


    事實證明,方沫的做法是對的。


    他前腳剛走,秦法醫後腳就開始找他。


    看到方沫那悻悻的表情,王凱嘴角翹起,朝一旁的安鑫眨眨眼。


    安鑫見狀,有些哭笑不得,卻又十分理解。


    在警察隊伍中,有兩種人不能得罪。


    一個是負責警隊後勤的老警察,一個就是法醫。


    前者的重要性,很多時候是超過隊長的,甚至不誇張地說,如果負責後勤的警員不在,那整個警隊都可能亂套,甚至停擺。


    後者的重要性更不用說了,作為一個能讓死人說話的人,他們的屍檢報告往往都是案件偵破的關鍵所在。


    方沫看了看王凱,又看了看安鑫,哪裏不知道他們在想什麽,有些無奈地搖搖頭。


    “現場的勘察結果如何?”


    “案發現場是兇手精心挑選的,但那裏並不是第一案發現場,而是拋屍現場,兇手精心布置了現場,除了死者留下的痕跡之外,沒有找到其他有用的線索。”


    聽到這話,方沫皺緊眉頭。


    此時,安鑫忍不住插話道:“不對啊,我記得y作案殺人,沒有移屍的習慣啊。”


    王凱轉頭看向安鑫,解釋道:“看來你還是不太了解628案件。”


    “什麽意思?”


    “在628係列案件中,大部分案件死者的屍體,都沒有被移動過,但還是有幾起案件出現過移屍拋屍的情況,其中,628係列案的第一起案件,也就是宋淑蘭遇害案,她的屍體就曾被移動過。”


    “那找到第一案發現場嗎?”


    王凱搖搖頭,道:“宋淑蘭遇害的那段時間,連續下了好幾天的暴雨,所以你懂的。”


    “e=(′o`*)))唉!”


    說到這兒,王凱不由得歎息一聲,道:“宋淑蘭案件是y做下的第一起案件,也是留下線索最多的一起案件,可就是因為這場暴雨,讓我們錯過了最佳破案時間,從而形成了現如今的局麵。”


    就在此時,方沫開口打斷了二人的交談。


    “好了,別說這些有的沒的,還是先想想,如何偵破這起案件吧。”


    “死者的身份查清了嗎?”


    安鑫點點頭,拿出一份資料遞給方沫。


    “崔文山?”


    方沫接過資料看了一眼,旋即就皺眉道:“這名字咋看著那麽熟悉呢?”


    王凱接話道:“隊長,你還記得520事件嗎?”


    “(°ー°〃)嗯!?”


    方沫先是一怔,旋即瞳孔驟縮,猛地抬起頭,朝王凱投去詢問的眼神。


    王凱點點頭,道:“沒錯,崔文山就是當年520事件的參與者之一。”


    “原來是他,我說怎麽這麽眼熟呢。”


    一旁的安鑫,看了看王凱,又看了看方沫,一臉疑惑,忍不住問道:“你們再說什麽啊?520事件又是什麽啊?”


    方沫看了一眼安鑫,沒有說話。


    王凱見狀,就解釋起來。


    ……


    ……


    十五年前。


    白銀實驗小學有位老師為了更好地教育學生,對班級的學生做了一場試驗。


    這是一次洗腦試驗。


    有人曾在網上問過,洗腦一群人需要多久。


    有人說一年,有人說半年,還有人說一個月,可事實上隻需要五天。


    當年,開啟這項試驗的老師叫黃金鑫。


    而他隻用了三天時間,就把一群半大的孩子變成一群可怕的機械。


    統一的著裝,統一的口號,統一的標誌,統一的行動,統一的敵人……


    隻要黃金鑫一聲令下,他們就會一起展開行動。


    聽起來似乎很酷,可實際上,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


    在試驗期間,他們撕毀課本,焚燒作業,開啟狂歡。


    而在試驗的第三天,黃金鑫所帶的班級,就對隔壁班發起進攻。


    這不是小孩子之間的打鬧,而是一場鬥毆。


    隔壁班的班主任被打成重傷,班級裏有不少孩子都被打傷,還有不少孩子因為太過恐懼,直接從二樓跳下去。


    如果不是樓層不高,如果不是其他老師發現得早,第一時間站出來阻止,這場行動很可能會有學生死亡。


    警方接到報警,也第一時間介入調查。


    然而,都到了這個時候,這些孩子都沒有意識到自己哪裏做錯了,麵對警方的詢問,他們嘴裏還喊著班級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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