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0章:破碎性變態人格
終極罪惡:從成為替罪羊開始 作者:鬼締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隨即,二人就這起湖底碎屍案又展開了一係列討論。
但因為許默剛才那番話,使得辦公室的氣氛很凝重,也很壓抑。
在一番討論之後,許默就起身離開了。
臨走時,許默看著方沫,緩緩道:“方隊長,你們得抓緊時間,如果你們不能盡快取得進展的話,兇手可能會再次作案。”
此話一出,方沫猛地抬起頭,看向許默,問道:“你認為兇手還會作案?”
“如果我之前的猜測成立的話,兇手再次作案的可能性很大,殺人手法可能都不會有什麽改變。”
方沫聞言,臉色瞬間陰沉下來。
許默見狀,沒有再說什麽,徑直離開辦公室。
在走出警局之後,許默迴頭看了一眼方沫辦公室所在的方向,嘴角微微翹起。
“破碎性變態人格,嗬嗬……有意思!”
不知道是受到了第二人格的影響,還是之前兩次案件激活了許默身體裏的某種屬性,在看完所有關於碎屍案的資料之後,許默就看出兇手的人格特征。
破碎性變態人格:視覺與常人不同,覺得破碎的東西才是最完美的,而完整的東西,會讓其感到不協調、不舒服,想要將其摧毀,變得破碎。
這種人格和完美型變態人格恰恰相反,二者處於兩個極端。
前者認為破碎才是完美的,而否則則認為世間的一切都是不完美的。
羅斌就是典型的完美型變態人格,這也很符合他的職業特征。
畢竟,搞藝術的人,追求的就是完美。
其實,大多數變態人格的形成,除了跟童年經曆和成長環境有關之外,也跟他們所從事的職業有很大關係。
長期從事一個工作,每天重複著同樣的事情,如果不及時調整心態,是很容易出現問題的。
“隻是,我很好奇,你是怎麽做到這麽久不殺人的?”
雖然手提箱的屍塊被處理過,很難確定死者具體的遇害時間,但從手提箱和密封袋的腐蝕程度來看,這個時間最多就五年時間。
五年時間,卻隻殺了兩個人,平均兩年半殺一個人,許默覺得很奇怪,甚至有些不可思議。
要知道,當一個患有心理疾病的人開始殺人之後,是很難壓製住殺人衝動的。
很多人覺得,變態殺人狂是自製力太差,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殺人。
這種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太過於片麵。
變態殺人狂都患有某種心理疾病,他們是知道自己跟別人不一樣,甚至很多人都知道自己有病,也很努力克製自己腦海中某些奇奇怪怪的想法。
這種辦法,前期有一些效果。
但思想上的東西,不是靠壓製就能解決的,需要通過外力介入,比如去看心理醫生,做心理疏導。
可如果患者自身不改變,周圍的環境不改變,一味強撐,壓製的效果會越來越差,直到最終失效。
當自製失敗,疾病就像是山洪暴發一般,前麵壓製的有多厲害,爆發的就有多恐怖。
事情到了這一步,情況已經很嚴重了。
但隻要及時就醫,還是可以挽救的,雖然不能痊愈,但至少不會惡化。
然而,絕大多數人都沒有這個機會,從而徹底被變態人格左右。
當變態人格占據主導權,他們會逐步釋放心底的黑暗,慢慢喪失自製力。
很多變態殺人狂被捕之後,他們都會說:【其實我知道殺人是不對的,我也不想殺人,可我控製不住自己。】
很多人覺得他們是在狡辯,是在給自己的罪行尋找借口。
但事實上,他們說的是真的。
他們在殺人的時候,並不覺得自己是在殺人,就像羅斌,他殘害那些孩子,殺害宋慧慧,並不是為了殺人,而是為了追求完美。
當他們親手把一個人變成他們想要的樣子,會產生極大的成就感和滿足感,從而達到另類的高潮。
然後,在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裏,變態人格會沉寂下來,不會繼續殺人。
在此期間,他們就會發現,殺人可以緩解這種痛苦。
因此,當變態人格再次出現之後,他們會下意識地選擇殺人,並告訴自己,這是唯一的辦法,隻有這樣,對方才能沉寂下去。
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直到他們被捕,或者死亡。
隨著殺人的次數越來越多,變態人格沉寂的時間會越來越短。
同時,他們在殺人的時候,已經不再滿足現有的情況,他們會追求更大、更多的刺激,從而升級殺人方式。
而且在此期間,他們的學習能力非常強,不斷升級殺人方式,還會清理現場,偽裝自己等等。
可以將其理解為變態殺人狂的自我蛻變。
這也是為什麽很多慘案,如果在一開始沒有偵破,未來肯定會出現更多類似的案件,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發案率越來越高,兇手作案的手法會越來越嫻熟。
當然,這隻是一般的變態殺人狂,他們隻是被動殺人。
還有一種情況——主動殺人。
他們知道自己有病,選擇殺人並不是為了得到滿足感,而是為了治病。
這種人自製力非常強,做什麽都是有計劃的,殺人也是如此。
如果說上一種人是在失控狀態下殺人的話,那麽這種人就是在完全清醒的情況下殺人。
殺人在他們看來,就跟吃藥治病沒啥區別,也沒有絲毫的心理負擔。
一般這種人做的案子偵破難度極大。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最特殊的變態殺人狂。
天生壞種!
大部分變態殺人犯都是後天形成的,這跟他們的童年經曆、成長環境、工作情況等等有關,但這都是後天因素導致的。
天生壞種則是先天性的,他們生來就沒有人性,三觀和正常人不同。
他們殺人,不是為了獲取滿足感,也不是為了治病,或許隻是出於好奇,或許隻是覺得好玩兒,又或者因為別的。
總之,在他們眼中,殺死一個人跟踩死一隻螞蟻沒什麽區別。
當他們被逮捕,被審判,被擊斃的時候,他們都不認為自己錯了,甚至不明白自己到底錯在哪裏。
但因為許默剛才那番話,使得辦公室的氣氛很凝重,也很壓抑。
在一番討論之後,許默就起身離開了。
臨走時,許默看著方沫,緩緩道:“方隊長,你們得抓緊時間,如果你們不能盡快取得進展的話,兇手可能會再次作案。”
此話一出,方沫猛地抬起頭,看向許默,問道:“你認為兇手還會作案?”
“如果我之前的猜測成立的話,兇手再次作案的可能性很大,殺人手法可能都不會有什麽改變。”
方沫聞言,臉色瞬間陰沉下來。
許默見狀,沒有再說什麽,徑直離開辦公室。
在走出警局之後,許默迴頭看了一眼方沫辦公室所在的方向,嘴角微微翹起。
“破碎性變態人格,嗬嗬……有意思!”
不知道是受到了第二人格的影響,還是之前兩次案件激活了許默身體裏的某種屬性,在看完所有關於碎屍案的資料之後,許默就看出兇手的人格特征。
破碎性變態人格:視覺與常人不同,覺得破碎的東西才是最完美的,而完整的東西,會讓其感到不協調、不舒服,想要將其摧毀,變得破碎。
這種人格和完美型變態人格恰恰相反,二者處於兩個極端。
前者認為破碎才是完美的,而否則則認為世間的一切都是不完美的。
羅斌就是典型的完美型變態人格,這也很符合他的職業特征。
畢竟,搞藝術的人,追求的就是完美。
其實,大多數變態人格的形成,除了跟童年經曆和成長環境有關之外,也跟他們所從事的職業有很大關係。
長期從事一個工作,每天重複著同樣的事情,如果不及時調整心態,是很容易出現問題的。
“隻是,我很好奇,你是怎麽做到這麽久不殺人的?”
雖然手提箱的屍塊被處理過,很難確定死者具體的遇害時間,但從手提箱和密封袋的腐蝕程度來看,這個時間最多就五年時間。
五年時間,卻隻殺了兩個人,平均兩年半殺一個人,許默覺得很奇怪,甚至有些不可思議。
要知道,當一個患有心理疾病的人開始殺人之後,是很難壓製住殺人衝動的。
很多人覺得,變態殺人狂是自製力太差,才會一而再再而三地殺人。
這種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太過於片麵。
變態殺人狂都患有某種心理疾病,他們是知道自己跟別人不一樣,甚至很多人都知道自己有病,也很努力克製自己腦海中某些奇奇怪怪的想法。
這種辦法,前期有一些效果。
但思想上的東西,不是靠壓製就能解決的,需要通過外力介入,比如去看心理醫生,做心理疏導。
可如果患者自身不改變,周圍的環境不改變,一味強撐,壓製的效果會越來越差,直到最終失效。
當自製失敗,疾病就像是山洪暴發一般,前麵壓製的有多厲害,爆發的就有多恐怖。
事情到了這一步,情況已經很嚴重了。
但隻要及時就醫,還是可以挽救的,雖然不能痊愈,但至少不會惡化。
然而,絕大多數人都沒有這個機會,從而徹底被變態人格左右。
當變態人格占據主導權,他們會逐步釋放心底的黑暗,慢慢喪失自製力。
很多變態殺人狂被捕之後,他們都會說:【其實我知道殺人是不對的,我也不想殺人,可我控製不住自己。】
很多人覺得他們是在狡辯,是在給自己的罪行尋找借口。
但事實上,他們說的是真的。
他們在殺人的時候,並不覺得自己是在殺人,就像羅斌,他殘害那些孩子,殺害宋慧慧,並不是為了殺人,而是為了追求完美。
當他們親手把一個人變成他們想要的樣子,會產生極大的成就感和滿足感,從而達到另類的高潮。
然後,在接下來很長一段時間裏,變態人格會沉寂下來,不會繼續殺人。
在此期間,他們就會發現,殺人可以緩解這種痛苦。
因此,當變態人格再次出現之後,他們會下意識地選擇殺人,並告訴自己,這是唯一的辦法,隻有這樣,對方才能沉寂下去。
有了第一次,就會有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直到他們被捕,或者死亡。
隨著殺人的次數越來越多,變態人格沉寂的時間會越來越短。
同時,他們在殺人的時候,已經不再滿足現有的情況,他們會追求更大、更多的刺激,從而升級殺人方式。
而且在此期間,他們的學習能力非常強,不斷升級殺人方式,還會清理現場,偽裝自己等等。
可以將其理解為變態殺人狂的自我蛻變。
這也是為什麽很多慘案,如果在一開始沒有偵破,未來肯定會出現更多類似的案件,而且隨著時間的推移,發案率越來越高,兇手作案的手法會越來越嫻熟。
當然,這隻是一般的變態殺人狂,他們隻是被動殺人。
還有一種情況——主動殺人。
他們知道自己有病,選擇殺人並不是為了得到滿足感,而是為了治病。
這種人自製力非常強,做什麽都是有計劃的,殺人也是如此。
如果說上一種人是在失控狀態下殺人的話,那麽這種人就是在完全清醒的情況下殺人。
殺人在他們看來,就跟吃藥治病沒啥區別,也沒有絲毫的心理負擔。
一般這種人做的案子偵破難度極大。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最特殊的變態殺人狂。
天生壞種!
大部分變態殺人犯都是後天形成的,這跟他們的童年經曆、成長環境、工作情況等等有關,但這都是後天因素導致的。
天生壞種則是先天性的,他們生來就沒有人性,三觀和正常人不同。
他們殺人,不是為了獲取滿足感,也不是為了治病,或許隻是出於好奇,或許隻是覺得好玩兒,又或者因為別的。
總之,在他們眼中,殺死一個人跟踩死一隻螞蟻沒什麽區別。
當他們被逮捕,被審判,被擊斃的時候,他們都不認為自己錯了,甚至不明白自己到底錯在哪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