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默在聽完這些,瞬間明白怎麽迴事兒了。


    “這麽看來,宋朗不是404案的真兇,兇手另有其人,但宋朗掌握了某些關於真兇的證據,將其藏了起來。”


    “真兇起初是不知道的,但當宋朗把地址告訴劉濤之後,真兇立即就猜到了,於是他趁著你們警方把注意力都放在宋朗身上的時候,提前一步趕到地方,銷毀宋朗手裏的證據。”


    “隻是,在此期間,劉濤居然趕了過來,恰好跟真兇撞了個正著,迫不得已,真兇隻能對劉濤下手,將其製服之後帶走。”


    “此時,真兇已經知道自己暴露了,為了轉移你們的注意力,拖延時間,他故意在現場留下這段視頻,讓你們繼續懷疑我。”


    聽完許默的分析,方沐點點頭,接話道:“還有一種可能。”


    “最先趕到現場的不是真兇,而是劉濤,他在房間裏發現了關於真兇的證據,就在此時,真兇也趕到了現場,二人因此發生衝突,繼而發生了後麵的事情。”


    許默點頭道:“有可能,但不管是誰先到的,都說明404案的真兇另有其人,而且這個人當時就在展覽館現場,並且還聽到了宋朗和劉濤的對話。”


    此話一出,方沐瞳孔驟縮。


    “你懷疑,真兇就在我們當中。”


    不等許默說話,方沐就自我反駁道:“不可能,真兇怎麽可能是我們……”


    隻是,說著說著,方沐就想起了一些案件細節,聲音低了下來。


    第一,真兇的反偵察意識非常強,而且對警方的辦案手段十分了解;


    第二,真兇了解628案件,準確來說,是非常熟悉628案件,知道y的作案手段;


    第三,真兇認識許默,對許默有一定的了解,也知道許默跟警方的關係,他殺人並陷害許默,其真實目的,並不是為了殺人,而是衝著628案件去的。


    陷害許默,一方麵是為了困住許默,不讓許默幹擾他,另一方麵則是許默的身份,會引起警方的高度重視。


    第四,真兇知道警方的一舉一動,尤其是楊梅自首的時間非常巧妙。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其他的小細節。


    綜合這些細節,再結合劉濤的事情,說明真兇很有可能是他們警方內部人。


    許默是一個煙霧彈,也是一個誘餌,目的就是把案件搞大,引起警方的重視。


    宋朗的出現,目的是繼續擴大案件和影響,再次把警方朝628案件上引。


    同時,宋朗又是最完美的替罪羊。


    宋朗臨死前,承認了所有罪行,唯獨不承認404案件。


    警方肯定會深入調查404案件。


    哪怕最後警方迫於壓力和其他因素,把404案歸咎在宋朗身上,可那也隻是對外的說辭,警方內部肯定會繼續調查。


    結合真兇的種種做法,死者的死亡方式,現場的標記,警方肯定會把注意力放在628案件,從而重啟調查,而這正是404案真兇的最終目的。


    隻是,在最後一環出現的問題,真兇才不得不行動起來,繼而暴露了自己。


    想到這兒,方沐的臉色變得非常難看,心中是無比憤怒的。


    既有對真兇可能是自己而憤怒,也有被真兇耍得團團轉而憤怒,更有真兇為了讓警方重啟628案件,製造了這一係列命案而憤怒。


    可在憤怒之餘,方沐也在想真兇到底是誰。


    思來想去,方沐的臉色突然一僵,抬頭看向許默,發現許默正似笑非笑地看著自己。


    方沐心中一驚,繼而滿臉苦澀。


    “許默,直到此刻,我才有些明白你的感受了。”


    “嗬嗬!”


    許默輕笑一聲,問道:“感覺如何?”


    方沐除了苦笑,還是苦笑。


    因為方沐在把警局的人都懷疑一遍之後,他發現在警局的所有警察當中,最符合這些條件的人居然是他方沐。


    雖說628案件是白銀市警方的恥辱,也是所有警察心裏的一根刺,可要說誰最放不下628案件,一直想重啟調查,那就是方沐。


    別的先不提,單單方沐的師父陸國富的死,他就不可能放棄調查。


    “這個兇手還真是厲害啊,不但陷害了你,也陷害了我,他算計了所有人……”


    說到最後,方沐重重歎息一聲,一臉無奈地看向許默。


    他沒想到,自己居然有一天會落得跟許默一樣的境地,此刻,有種同病相憐的感覺。


    隻是這種感覺,讓方沐感覺很別扭,渾身不自在。


    許默倒是沒有這種感覺,他隻是覺得有趣。


    短暫的沉默之後,方沐整理一下情緒和思緒,問道:“許默,看你的表情,你應該猜到兇手是誰了對嗎?”


    許默沒有否認,而是點點頭。


    “他是誰?”方沐問道。


    許默深深看了方沐一眼,沒有迴答這個問題,而是轉移話題,再次問起視頻的事情。


    ……


    ……


    對於警方找到這段視頻,許默隻是有些詫異,談不上多麽意外。


    真正讓許默感到疑惑和震驚的,他確實觀察過死者,但當時,他手裏並沒有拿任何東西。


    在明知自己被陷害的情況下,盡可能不觸碰任何物品,這是常識。


    許默自然不可能犯這麽低級的錯誤。


    可問題也就在這兒。


    首先,他明明沒有拿兇器,視頻中卻清晰顯示他拿著兇器。


    其次,根據拍攝的角度,拍攝者所處的位置,應該就是徐磊居住的居民樓,可根據法醫屍檢,徐磊的死亡是在淩晨一點到兩點左右。


    這個時間,許默遭到了二次襲擊,陷入昏迷。


    另外,根據現場的光線和環境來看,如果這段視頻沒有經過處理,時間恰好是在淩晨兩點左右。


    那麽問題來了,在許默昏迷的情況下,手拿兇器,站在屍體旁的是誰?


    如果是其他人,首先想到的是真兇。


    可許默已經知道真兇是誰,對方的嫌疑基本被排除。


    不是自己,也不是真兇,那就隻剩下現場的第六者。


    既黑影男人!


    可根據視頻顯示,現場除了死者之外,隻有這個手持兇器的人,許默並不在現場。


    也就是說,宋朗在拍攝這段視頻的時候,黑影男人已經離開了,或者躲起來了。


    如果是這樣,那站在屍體旁的就隻剩下許默了。


    當然,還有一種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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