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許默確實遭受襲擊了,是鈍器傷,而受傷的位置是後腦勺。


    當然,人確實可以攻擊到自己的後腦勺。


    但像許默這樣,把自己打成重傷,縫了那麽多針,一般人可做不到。


    畢竟,人體是有自我保護機製的,除非通過長期訓練,才能做到。


    但一個正常人,誰沒事兒會練習砸自己腦袋玩兒啊。


    當然,借助外力和一些機關,也是可以做到的。


    隻是這麽做非常危險,搞不好會把自己砸死。


    可現場並沒有找到這些所謂的機關。


    第二,許默遭受了兩次襲擊。


    根據醫院那邊的醫生報告,許默頭部遭受了兩次攻擊,間隔時間大約兩三個小時左右。


    這個時間引起了方沐的注意。


    許默第一次遭到襲擊的時間,恰好跟死者遭到襲擊的時間間隔不久。


    許默第二次遭到襲擊的時間,恰好又是陳雪峰死亡之後。


    如果說許默第一次受傷,可能是他自己搞出來的,或者是跟遇害者搏鬥導致的,那麽第二次呢?


    第三,那通報警電話又是誰打的呢?


    方沐肯定報案人不是許默。


    因為許默被抓捕的時候,身上沒有任何東西,現場也沒有找到手機之類的物品。


    當然,不排除是許默將手機藏起來了,或者丟到某個地方,被什麽撿走了。


    方沐在決定審訊許默之後,專門找到報警中心,要來了這段錄音。


    聲音經過特殊處理,聽不清男女。


    通話時間非常短,隻有五秒左右,根本找不到報案人。


    警方又對該號碼進行追蹤調查,發現是不記名電話卡,通話記錄也隻有一次。


    很顯然,報案人是有備而來。


    那麽報案人的目的是什麽呢?會不會是黑影男人呢?


    還是說,報案人是許默,他在決定殺人之後,提前做的準備?


    第四,無論是兩名受害者的死亡方式,還是現場留下的y字標記,都跟628案件很像,甚至可以說是一模一樣。


    暫時,方沐還不確定是兇手本人作案,還是模仿作案,亦或者許默做的。


    但不管是哪種可能,都說明這個人對628案件非常熟悉和了解。


    偏偏許默對628案件非常熟悉。


    想到這兒,方沐突然意識到一點兒。


    不管現場是否存在第四人,許默都擺脫不了嫌疑,反而加重他身上的嫌疑。


    如果是其他嫌疑人,或許能夠憑借這些線索,減輕,甚至是洗清自己的嫌疑,但許默不同。


    許默的經曆、性格,包括他縝密的思維和超高的智商,是可以做到這些其他人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以方沐對許默的了解,他認為許默不但能做到,還能做的更好。


    如此一來,豈不是說,許默就是殺人兇手。


    而且警方又因為缺乏關鍵性證據,沒法給他定罪。


    以許默的家庭條件,別說定罪了,連拘留都做不到,很多可能會無罪釋放。


    案件到了這一步,出現了兩種截然相反的可能性。


    第一可能,人就是許默殺的。


    這是一場有計劃,有準備,有預謀的殺人案件。


    許默在殺人之前,就想好了該如何洗清自己的嫌疑。


    兩次襲擊、失憶、不知道是否存在的第四人、神秘的報案人、跟628案件非常相似的作案手法和標記……


    如果警方弄清楚這些問題,他們還真的拿許默沒辦法。


    這簡直就是完美犯罪。


    明明你知道兇手是我,可你就是沒法抓我,即便你抓了我,也沒辦法給我定罪。


    第二種可能,人不是許默殺的,他也是受害者,不過他比其他兩名受害者幸運,他活下來了。


    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策劃這一切的人,簡直是太可怕了。


    雖然許默活下來了,可他不但失去了記憶,還背負了殺人犯的嫌疑。


    一旦警方這麽認定,並按照這個方向調查。


    肯定會找到更多證明許默殺人的證據。


    到了那個時候,許默會失去現在所擁有的一切。


    即便許默家庭優渥,也逃脫不了牢獄之災。


    至於說失憶這件事,並不會影響最後的量刑和判決。


    如果許默在審判的時候,拿失憶說事,不但不會減輕處罰,反而會讓法官覺得,許默絲毫沒有悔過,想以此逃脫法律的製裁,從而加重量刑。


    昔日的大神探居然是殺人兇手,甚至可能是連環殺人兇手。


    這是多麽勁爆的新聞啊。


    如果這個消息傳出去,會在社會上造成多麽大的輿論,方沐連想都不敢想。


    至於真正的兇手,估計會躲在陰暗的角落,欣賞著自己的傑作,並嘲諷警方的無能和愚蠢,然後徹底消失在眾人的視野當中。


    如果再發生類似的案件,人們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許默不是兇手,而是有人在模仿許默作案。


    每發生一起類似的案件,許默都會被扒出來鞭屍。


    聽起來有些匪夷所思,但可能性非常大。


    兇手隻要在作案的時候,估計表現得手法生疏,露出一些破綻,即便是警方,也會下意識認定,這是模仿犯罪,而不會第一時間想到他才是真正的兇手。


    至於真實情況是哪種,方沐不敢妄下定論。


    但方沐知道,警局裏大部分人,都傾向於第二種。


    畢竟,就連之前懷疑許默的陳實,此時也陷入自我懷疑當中。


    甚至連方沐自己,都下意識覺得第二種可能性更大。


    當意識到這一點兒,方沐又想到了一件更可怕的事情。


    那就是,策劃並設計這一切的家夥,連他們警察怎麽想的都算計進去了。


    對方做這麽多,其目的就是讓許默背鍋,那這個人一定非常了解許默,自然也知道自己對許默的態度。


    說不定,在對方的算計中,自己會是將許默推上斷頭台的那個人。


    “嘶~~~”


    想到這兒,饒是經驗豐富的方沐,也不由得倒吸一口涼氣。


    整個人如墜冰窟,渾身冰涼,汗水不斷湧出,將衣服浸濕,讓他感到非常難受,甚至都有些窒息。


    “這簡直就是個死局啊。”


    隨即,方沐心念一動,抬頭看向許默,心中暗道:【這就是你在知道所有線索之後,第一時間找我的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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