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分飯
重生敦煌,我在大漠種田經商 作者:久l久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那就買下來吧。”
這兩天,沈昭賬戶裏又增加了一萬八千多,加上之前的三萬多,現下已經五萬三千九百錢。
取出兩萬多錢在筐子裏,拖給老爹:“這是兩萬一千二百錢,現在就去找鄉嗇夫寫契書嗎?”
那地兒也屬於安樂鄉的土地,哪怕是田主私產也得繳納交易稅。
稅率也挺高,兩千稅一百二十。
沈昂點頭,換上妻子遞來的棉鞋:
“我正好有事去鄉署,等置辦好土地,明兒我就得送兵卒去玉門關。”
“啥?您要送兵卒去玉門關?”
沈衡聞言從炕上跳下來,一雙眼睛亮晶晶望向老爹:“能帶我去麽?”
沈昂沒好氣道:“你去幹啥?”
“去長長見識啊!”沈衡這兩天憋壞了,因為妹妹不讓他出去趕集,還逼著他學那啥拚音。
“胡鬧!”沈昂白了兒子一眼:“我去公幹,你跟去的話還得簽身符,我哪裏有空?”
而且明日就開拔了,自己想帶兒子也來不及。
沈衡不想放棄:“您就當我是你的隨從唄,爹,兒子還想帶點棉衣去玉門關售賣呢,您就答應了吧?”
“不行!”沈昂一口拒絕。
這兒子的尿性自己還是知道的,做事莽莽撞撞從來不考慮後果,自己若真帶他出去,路上不定起什麽幺蛾子。
“哼!”沈衡見老爹不答應,氣鼓鼓爬迴炕上,書也不念了,直接躺平裝睡。
沈昂也不理他,烤暖身體便去了鄉署,拿到這次送走的兵役名單,又請裏長與鄉佐給他與賣家丈量了田地,之後付清錢款與交易稅,成功拿到地契。
第二日一早,沈昂帶上二十個煮雞蛋,兩個打火機,還有妻子新做好的棉袍。
閨女還給他準備了一個保暖頭罩,一個雙肩背包。
背包內放了幾盒藥物,有跌打損傷的,有感冒發熱消炎的,還有一些牙膏牙刷香皂毛巾,保暖襪子也放了好幾雙。
另有一千錢與一雙厚底防水軍鞋,因為路上有積雪有沙礫,鞋底薄了容易傷到腳。
“爹,在驛站歇腳的時候買點肉食,不要舍不得花錢,出門在外保重身體。”
沈昭將父親一直送至鄉署,不住叮囑:“打火機不要放到火堆跟前,會爆炸。”
“知道了!”沈昂朝閨女與妻子揮揮手:“我不在的時候,你們與阿衡都不要去趕集,好好呆在家裏就行,萬事等我迴來。”
“放心吧,咱家要搭建個磨棚,沒空外出。”張山月也朝丈夫揮手:“你要一路平安,早些迴來。”
這次丈夫外出辦差時間較長,估計二十來天才能迴家。
等他迴來,大兒子又得離家,唉。
“知道了知道了!你們趕緊迴去吧!”沈昂轉身去了鄉署,與鄉嗇夫交接徭役名單。
張山月望了一會兒,拉著閨女轉身,忽又瞧見送行人群內的秦楊氏,她正抹著眼淚給兒子整理行裝。
“翊兒,你放心去邊關,高家答應幫咱家打點,等阿娘湊夠錢,便讓你更役迴來。”
秦翊沒言語,一雙眼睛死死盯住沈昭。
就見她穿一身藍色棉袍,頭發用一根發帶束在腦後,露出一張潔白無暇的秀氣麵龐。
她與靈瑤五官相像,但神情與眸光又不一樣。
靈瑤楚楚動人、柔弱乖巧,可此女卻目中無人。
就如此刻,她明明望見自己,卻冷漠移開視線,仿佛瞧見一個陌生人。
秦翊咬牙低喃:“沈昭!總有一天,我會讓你匍匐在我的腳下,永永遠遠做條狗!”
秦楊氏也瞧見沈家母女,麵色陡然一沉,低低道:“翊兒,你放心吧,為娘會讓那沈昭付出代價!”
敢跟自家退親,又屢次毆打兒子,如今連兒媳都遭她黑手,自己若再忍讓下去,就成了淤泥裏的泥鰍。
哼!等著瞧吧!想毀掉一個女子有多種辦法,最有效的就是壞她名聲,讓她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沈昭不知秦家母子的盤算,她與母親迴到家後,就開始著手擴大院落,再建造一間專門做豆腐的作坊。
如今正是農閑季節,家家都有無事可做的閑漢,沈昭便讓二兄將他們召集過來,幫自家挑黃土建院牆。
當然不是白做,而是告訴他們,隻要過來幫忙,完工後會送每人一件棉服外加一條棉褲。
消息一出,不但本鄰來了不少人,就連其他鄰的漢子也跑過來幫忙。
沈衡便給他們記工分,每天點卯。
因為有些人會偷奸耍滑,來此轉悠一趟就走了,等發放棉服的時候便過來索要棉服,不給就吵吵嚷嚷,十分難纏。
如此一來,隻要發現有人摸魚,當即就讓他滾蛋,旁人也不會說閑話,畢竟事實擺在眼前。
果然,妹妹給出的點卯與記工分辦法很有效,沒兩天便揪出好幾個濫竽充數的懶漢。
這些人來到沈家後,不是磨烊工就是站在那裏聊閑話不幹活,專門等午時那頓飯。
沒錯,沈昭每日都要煮兩大鍋黃米飯,外加一鍋亂燉,裏頭有白菜豆腐蘿卜,還有一丟丟肥油。
她還讓人去集上買了三十個大陶碗,每個都比人腦袋大,宛如一個小黃盆。
飯菜就裝在這裏頭,堆得像小山一樣,每人一份,吃完還有菜湯,裏頭加了點蘿卜條與紫菜。
這一大碗絕對夠他們吃飽,甚至吃撐。
不過,哪怕吃不完,他們也偷偷將飯菜分給早就等在附近的家人與孩子。
某天,沈昭就見到這樣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年,他也在沈家幫工,幹活非常勤快,從不偷懶耍滑。
可每到吃飯時,他就偷偷捧著碗出去,將飯菜分出一大半給等在草垛後頭的小女孩。
這一天,沈昭又見到少年捧著一大碗飯菜出去,便跟在身後,又見他將碗裏的飯菜分出去大半,於是提醒道:“你每次都吃這麽少,如何幹得動活兒?”
少年吃了一驚,趕緊迴頭看過來。
見是沈家女郎,立刻垂頭辯解:“我、我不會耽誤幹活。”
他不敢說自己吃不完,生怕以後分不到這麽多食物,更不敢說自己想給家裏節省糧食,因為主家請人來做事,不可能供養你全家。
沈昭打量一眼少年,頭發淩亂麵容清瘦,穿著破爛單薄的衣衫,褲子隻到小腿處,露出被凍得青紫的腳脖子。
腳上穿一雙麻線鞋,鞋子破了好幾處,散亂的線頭裹進黃泥裏,一隻腳趾頭露了出來。
而那個女孩更淒慘,都八九歲了,隻穿一身破爛的夾袍,外披一個草編的蓑衣,底下連褲子也沒有,下半身全靠半長的破爛夾袍擋著。
“你們爹娘呢?”沈昭雖說也見過很多落魄的鄉民,但這麽大女孩外出沒褲子還是少見。
少年低聲道:“爹爹去服役了,家裏隻有我跟弟弟妹妹。”
這兩天,沈昭賬戶裏又增加了一萬八千多,加上之前的三萬多,現下已經五萬三千九百錢。
取出兩萬多錢在筐子裏,拖給老爹:“這是兩萬一千二百錢,現在就去找鄉嗇夫寫契書嗎?”
那地兒也屬於安樂鄉的土地,哪怕是田主私產也得繳納交易稅。
稅率也挺高,兩千稅一百二十。
沈昂點頭,換上妻子遞來的棉鞋:
“我正好有事去鄉署,等置辦好土地,明兒我就得送兵卒去玉門關。”
“啥?您要送兵卒去玉門關?”
沈衡聞言從炕上跳下來,一雙眼睛亮晶晶望向老爹:“能帶我去麽?”
沈昂沒好氣道:“你去幹啥?”
“去長長見識啊!”沈衡這兩天憋壞了,因為妹妹不讓他出去趕集,還逼著他學那啥拚音。
“胡鬧!”沈昂白了兒子一眼:“我去公幹,你跟去的話還得簽身符,我哪裏有空?”
而且明日就開拔了,自己想帶兒子也來不及。
沈衡不想放棄:“您就當我是你的隨從唄,爹,兒子還想帶點棉衣去玉門關售賣呢,您就答應了吧?”
“不行!”沈昂一口拒絕。
這兒子的尿性自己還是知道的,做事莽莽撞撞從來不考慮後果,自己若真帶他出去,路上不定起什麽幺蛾子。
“哼!”沈衡見老爹不答應,氣鼓鼓爬迴炕上,書也不念了,直接躺平裝睡。
沈昂也不理他,烤暖身體便去了鄉署,拿到這次送走的兵役名單,又請裏長與鄉佐給他與賣家丈量了田地,之後付清錢款與交易稅,成功拿到地契。
第二日一早,沈昂帶上二十個煮雞蛋,兩個打火機,還有妻子新做好的棉袍。
閨女還給他準備了一個保暖頭罩,一個雙肩背包。
背包內放了幾盒藥物,有跌打損傷的,有感冒發熱消炎的,還有一些牙膏牙刷香皂毛巾,保暖襪子也放了好幾雙。
另有一千錢與一雙厚底防水軍鞋,因為路上有積雪有沙礫,鞋底薄了容易傷到腳。
“爹,在驛站歇腳的時候買點肉食,不要舍不得花錢,出門在外保重身體。”
沈昭將父親一直送至鄉署,不住叮囑:“打火機不要放到火堆跟前,會爆炸。”
“知道了!”沈昂朝閨女與妻子揮揮手:“我不在的時候,你們與阿衡都不要去趕集,好好呆在家裏就行,萬事等我迴來。”
“放心吧,咱家要搭建個磨棚,沒空外出。”張山月也朝丈夫揮手:“你要一路平安,早些迴來。”
這次丈夫外出辦差時間較長,估計二十來天才能迴家。
等他迴來,大兒子又得離家,唉。
“知道了知道了!你們趕緊迴去吧!”沈昂轉身去了鄉署,與鄉嗇夫交接徭役名單。
張山月望了一會兒,拉著閨女轉身,忽又瞧見送行人群內的秦楊氏,她正抹著眼淚給兒子整理行裝。
“翊兒,你放心去邊關,高家答應幫咱家打點,等阿娘湊夠錢,便讓你更役迴來。”
秦翊沒言語,一雙眼睛死死盯住沈昭。
就見她穿一身藍色棉袍,頭發用一根發帶束在腦後,露出一張潔白無暇的秀氣麵龐。
她與靈瑤五官相像,但神情與眸光又不一樣。
靈瑤楚楚動人、柔弱乖巧,可此女卻目中無人。
就如此刻,她明明望見自己,卻冷漠移開視線,仿佛瞧見一個陌生人。
秦翊咬牙低喃:“沈昭!總有一天,我會讓你匍匐在我的腳下,永永遠遠做條狗!”
秦楊氏也瞧見沈家母女,麵色陡然一沉,低低道:“翊兒,你放心吧,為娘會讓那沈昭付出代價!”
敢跟自家退親,又屢次毆打兒子,如今連兒媳都遭她黑手,自己若再忍讓下去,就成了淤泥裏的泥鰍。
哼!等著瞧吧!想毀掉一個女子有多種辦法,最有效的就是壞她名聲,讓她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
沈昭不知秦家母子的盤算,她與母親迴到家後,就開始著手擴大院落,再建造一間專門做豆腐的作坊。
如今正是農閑季節,家家都有無事可做的閑漢,沈昭便讓二兄將他們召集過來,幫自家挑黃土建院牆。
當然不是白做,而是告訴他們,隻要過來幫忙,完工後會送每人一件棉服外加一條棉褲。
消息一出,不但本鄰來了不少人,就連其他鄰的漢子也跑過來幫忙。
沈衡便給他們記工分,每天點卯。
因為有些人會偷奸耍滑,來此轉悠一趟就走了,等發放棉服的時候便過來索要棉服,不給就吵吵嚷嚷,十分難纏。
如此一來,隻要發現有人摸魚,當即就讓他滾蛋,旁人也不會說閑話,畢竟事實擺在眼前。
果然,妹妹給出的點卯與記工分辦法很有效,沒兩天便揪出好幾個濫竽充數的懶漢。
這些人來到沈家後,不是磨烊工就是站在那裏聊閑話不幹活,專門等午時那頓飯。
沒錯,沈昭每日都要煮兩大鍋黃米飯,外加一鍋亂燉,裏頭有白菜豆腐蘿卜,還有一丟丟肥油。
她還讓人去集上買了三十個大陶碗,每個都比人腦袋大,宛如一個小黃盆。
飯菜就裝在這裏頭,堆得像小山一樣,每人一份,吃完還有菜湯,裏頭加了點蘿卜條與紫菜。
這一大碗絕對夠他們吃飽,甚至吃撐。
不過,哪怕吃不完,他們也偷偷將飯菜分給早就等在附近的家人與孩子。
某天,沈昭就見到這樣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年,他也在沈家幫工,幹活非常勤快,從不偷懶耍滑。
可每到吃飯時,他就偷偷捧著碗出去,將飯菜分出一大半給等在草垛後頭的小女孩。
這一天,沈昭又見到少年捧著一大碗飯菜出去,便跟在身後,又見他將碗裏的飯菜分出去大半,於是提醒道:“你每次都吃這麽少,如何幹得動活兒?”
少年吃了一驚,趕緊迴頭看過來。
見是沈家女郎,立刻垂頭辯解:“我、我不會耽誤幹活。”
他不敢說自己吃不完,生怕以後分不到這麽多食物,更不敢說自己想給家裏節省糧食,因為主家請人來做事,不可能供養你全家。
沈昭打量一眼少年,頭發淩亂麵容清瘦,穿著破爛單薄的衣衫,褲子隻到小腿處,露出被凍得青紫的腳脖子。
腳上穿一雙麻線鞋,鞋子破了好幾處,散亂的線頭裹進黃泥裏,一隻腳趾頭露了出來。
而那個女孩更淒慘,都八九歲了,隻穿一身破爛的夾袍,外披一個草編的蓑衣,底下連褲子也沒有,下半身全靠半長的破爛夾袍擋著。
“你們爹娘呢?”沈昭雖說也見過很多落魄的鄉民,但這麽大女孩外出沒褲子還是少見。
少年低聲道:“爹爹去服役了,家裏隻有我跟弟弟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