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宛感覺到自己的喉嚨似乎很幹澀,卻還是努力的咽了咽口水,“在看到楊豫之身上的傷痕之後,我便知道它的傷害如同文字的描寫一樣直白,痛苦的程度,不是一般人能夠承受的了,楊豫之他隻要不是什麽大毅力,或者心誌堅定的 ,恐怕那人問什麽,他就吐什麽出來了。”
“俗話說十指連心,這小夾棍便是專門給犯人的十根手指用刑的,”夾棍呀!那是普通人能享用的刑具?能夠資格用的上這個 ,這就已經足夠說明一切了,就是不知道薛恆能不能明白過來。
“而楊豫之腳足部的,其實也是夾棍,是大夾棍,又叫夾幫,”寧宛用手比劃了一下“它的長度一般是二尺半到三尺之間,與小夾棍不同的是它的中間貫穿的是鐵鏈,在使用大夾棍時,需要將棍先全部順著放,之後將犯人的雙腿放置在中間後,勒緊伸縮的繩子,再用棍子貼在腳後麵,這是為了讓犯人的腳無法自如的行動,腳踝部時刻處於緊繃狀態。”
“之後在拿一根四寸寬七尺左右長短的硬木板,不停的敲打犯人的小腿,很快小腿敲擊位置的骨頭就會斷了,乃至碎掉,斷骨之痛,如何能受,這時自然是問什麽都會說的。”
薛恆麵色沉重,帶著複雜的眼神看向寧宛,音色中透著些許幹澀,“這就是為什麽楊豫之的小腿脛骨會斷骨的理由。”雖然不知道寧宛怎麽會知道這些東西的,但這一次薛恆不想打斷她,因為懷疑又縮迴烏龜殼裏,讓自己錯失原本該知道的線索。
寧宛沉默的點點頭,“薛少卿,記載中這種刑具非常的折磨人,這種夾棍導致的傷痕,通常都會在人死後立刻浮現,因為這種傷會讓人的皮膚受損,出血等等,隨著時間的推移,也會更加的明顯。”
薛恆接過說道:“時間會加重楊豫之他身上,特別是四肢上傷痕的痕跡,如出現的腫脹,變色皮膚等,再加上永嘉公主說過,昨日白晝還見過活著的楊豫之,說明在這之間還是活著的,這是肯定的。”接下來就是需要知道楊豫之在離開公主府之後,遇到什麽人,又去了哪裏。
在出事之初,薛恆便早已安排人手出去,案件之初隻有快速掌握先手,比兇手快一步,才能避免更多的不幸發生,而需要的外部查證,這些都有在外的大理寺的人會去查。
而薛恆和寧宛就隻要負責這座公主府裏,在看到楊豫之屍體之後,各種表現的人。
在薛恆與寧宛查驗楊豫之屍體之時,參加宴請的眾人都去到後麵的小花園歇腳。
薛恆帶著寧宛緩步慢慢走著,“楊豫之被撈上來之後的麵色,還有傷口周圍的反應,不知寧娘子可有注意到。”
寧宛一步上前,與薛恆並行,“薛少卿可是想說這楊豫之不是生前還活著的時候被推下湖淹死的。”
薛恆抬手間將前方枝椏過重低垂的擋路樹杈推開,方便兩人通過,“對了一半。”
寧宛停下腳步,橫向一跨攤開雙手一攔,堵住薛恆向前的步伐,迫使薛恆也一並停下腳步,寧宛半轉過身來看向薛恆,“對了一半?那便是還有一半是錯的,對的是哪一半,錯的又是哪一半?”
“對的是楊豫之確實是淹死的,但不是活著的時候,他是淹死了,”薛恆看著不遠處的湖水,“但他不是淹死在這公主府的湖裏。”
寧宛著急跳腳道:“什麽叫做是淹死的,又不是淹死在湖裏的?難不成還能淹死在空氣裏,還能站著平白無故被口水淹死?”薛少卿就不能直白點,老是故弄玄虛,寧宛忍不住翻了個白眼。
“薛少卿,我承認自己腦子不好,人笨,”寧宛伸出手來,將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懟到薛恆麵前,“但是你能不能大發慈悲一點點,講的稍微簡潔明了一點點!”
薛恆嘴角微微向上彎起,眼眸中透著無奈而溫和的笑意,在這炎炎的夏日裏,寧宛突然感覺站在他邊上,燥熱似乎都要消去一兩分。
寧宛耳中周圍的一切聲音突然都變得安分了,不再像之前那麽吵鬧,叫人煩躁無比,難以集中精神思考事情。
“寧娘子這不是理解了,聽懂了嘛,總結的很到位。”
\"剛才檢查楊豫之傷口的時候,發現他的傷口因為泡水太久全都已經發白,但是還是可以看出來他的傷口邊緣都還是比較整齊收縮的 。\"
寧宛知道,這是因為人在受傷之後,身體的肌肉會出現緊張和收縮的反應,因為細胞都是處於活躍的狀態,傷口周圍的組織會主動發起自我修複的一個過程,這裏麵包括了細胞的不斷分裂增殖的過程和新的肉芽組織生長的封口的形成,都是人體為了保護自我軀體因為傷口暴露在細菌的環境中導致出現感染的後果。
而一個人死了之後傷口周圍的細胞和肉芽組織都因為得不到心髒的給氧運輸,全都逐漸停滯工作,慢慢死亡,
“人死後的的傷口邊緣變得鬆散,沒有活力,”寧宛看著他的眼睛,“所以楊豫之其實是死了之後才被丟進湖裏的,他不是自己主動跳的湖,他很可能是被二次拋屍?”
“沒有錯,就像你說的楊豫之生前受到了極其殘酷痛苦的,不人道的嚴刑拷問,在身體上留下明顯的痕跡,這些之所以會在他死後很快的出現在體表,很大的原因也是這個,”因為楊豫之受到的夾棍刑罰,會導致他局部的皮膚嚴重破損,出血,毛細血管的破裂出血,這些反應在短時間內無法被他的身體自我吸收,中途打斷了,於是就停留在體表上,導致很容易就被人看到。
薛恆朝遠處一直待命的公主府的管家招了招手,示意他過來,“說明很有可能昨天楊豫之走了之後,便遇到了兇手,受到兇手的折磨後,沒多久,很快就遇害了,之後在今日宴會之前便將楊豫之的屍體拋在公主府準備宴請眾人的園林湖中。”因為早早的就拋在湖裏,而傷口都是生前造成的,所以才會出現傷口發白腫脹,卻又沒有出現鬆散的情況。
寧宛拽著邊上靠著的低垂的鮮嫩翠綠的樹葉,在手裏不斷的摩擦,心想著,那麽這個將楊豫之屍體故意拋屍在這個地方,應該是有意找的拋屍地點,“兇手為什麽要選擇今天在這裏偽裝楊豫之跳湖,兇手是為了讓人看見楊豫之的屍體?”不然直接找個荒郊野外丟了,野狗一吃,大雨一下,什麽都一了百了,沒準等到有人發現的時候,什麽線索都消失不見了,什麽都發現不了,包括他的身份來曆。
“俗話說十指連心,這小夾棍便是專門給犯人的十根手指用刑的,”夾棍呀!那是普通人能享用的刑具?能夠資格用的上這個 ,這就已經足夠說明一切了,就是不知道薛恆能不能明白過來。
“而楊豫之腳足部的,其實也是夾棍,是大夾棍,又叫夾幫,”寧宛用手比劃了一下“它的長度一般是二尺半到三尺之間,與小夾棍不同的是它的中間貫穿的是鐵鏈,在使用大夾棍時,需要將棍先全部順著放,之後將犯人的雙腿放置在中間後,勒緊伸縮的繩子,再用棍子貼在腳後麵,這是為了讓犯人的腳無法自如的行動,腳踝部時刻處於緊繃狀態。”
“之後在拿一根四寸寬七尺左右長短的硬木板,不停的敲打犯人的小腿,很快小腿敲擊位置的骨頭就會斷了,乃至碎掉,斷骨之痛,如何能受,這時自然是問什麽都會說的。”
薛恆麵色沉重,帶著複雜的眼神看向寧宛,音色中透著些許幹澀,“這就是為什麽楊豫之的小腿脛骨會斷骨的理由。”雖然不知道寧宛怎麽會知道這些東西的,但這一次薛恆不想打斷她,因為懷疑又縮迴烏龜殼裏,讓自己錯失原本該知道的線索。
寧宛沉默的點點頭,“薛少卿,記載中這種刑具非常的折磨人,這種夾棍導致的傷痕,通常都會在人死後立刻浮現,因為這種傷會讓人的皮膚受損,出血等等,隨著時間的推移,也會更加的明顯。”
薛恆接過說道:“時間會加重楊豫之他身上,特別是四肢上傷痕的痕跡,如出現的腫脹,變色皮膚等,再加上永嘉公主說過,昨日白晝還見過活著的楊豫之,說明在這之間還是活著的,這是肯定的。”接下來就是需要知道楊豫之在離開公主府之後,遇到什麽人,又去了哪裏。
在出事之初,薛恆便早已安排人手出去,案件之初隻有快速掌握先手,比兇手快一步,才能避免更多的不幸發生,而需要的外部查證,這些都有在外的大理寺的人會去查。
而薛恆和寧宛就隻要負責這座公主府裏,在看到楊豫之屍體之後,各種表現的人。
在薛恆與寧宛查驗楊豫之屍體之時,參加宴請的眾人都去到後麵的小花園歇腳。
薛恆帶著寧宛緩步慢慢走著,“楊豫之被撈上來之後的麵色,還有傷口周圍的反應,不知寧娘子可有注意到。”
寧宛一步上前,與薛恆並行,“薛少卿可是想說這楊豫之不是生前還活著的時候被推下湖淹死的。”
薛恆抬手間將前方枝椏過重低垂的擋路樹杈推開,方便兩人通過,“對了一半。”
寧宛停下腳步,橫向一跨攤開雙手一攔,堵住薛恆向前的步伐,迫使薛恆也一並停下腳步,寧宛半轉過身來看向薛恆,“對了一半?那便是還有一半是錯的,對的是哪一半,錯的又是哪一半?”
“對的是楊豫之確實是淹死的,但不是活著的時候,他是淹死了,”薛恆看著不遠處的湖水,“但他不是淹死在這公主府的湖裏。”
寧宛著急跳腳道:“什麽叫做是淹死的,又不是淹死在湖裏的?難不成還能淹死在空氣裏,還能站著平白無故被口水淹死?”薛少卿就不能直白點,老是故弄玄虛,寧宛忍不住翻了個白眼。
“薛少卿,我承認自己腦子不好,人笨,”寧宛伸出手來,將拇指和食指捏在一起,懟到薛恆麵前,“但是你能不能大發慈悲一點點,講的稍微簡潔明了一點點!”
薛恆嘴角微微向上彎起,眼眸中透著無奈而溫和的笑意,在這炎炎的夏日裏,寧宛突然感覺站在他邊上,燥熱似乎都要消去一兩分。
寧宛耳中周圍的一切聲音突然都變得安分了,不再像之前那麽吵鬧,叫人煩躁無比,難以集中精神思考事情。
“寧娘子這不是理解了,聽懂了嘛,總結的很到位。”
\"剛才檢查楊豫之傷口的時候,發現他的傷口因為泡水太久全都已經發白,但是還是可以看出來他的傷口邊緣都還是比較整齊收縮的 。\"
寧宛知道,這是因為人在受傷之後,身體的肌肉會出現緊張和收縮的反應,因為細胞都是處於活躍的狀態,傷口周圍的組織會主動發起自我修複的一個過程,這裏麵包括了細胞的不斷分裂增殖的過程和新的肉芽組織生長的封口的形成,都是人體為了保護自我軀體因為傷口暴露在細菌的環境中導致出現感染的後果。
而一個人死了之後傷口周圍的細胞和肉芽組織都因為得不到心髒的給氧運輸,全都逐漸停滯工作,慢慢死亡,
“人死後的的傷口邊緣變得鬆散,沒有活力,”寧宛看著他的眼睛,“所以楊豫之其實是死了之後才被丟進湖裏的,他不是自己主動跳的湖,他很可能是被二次拋屍?”
“沒有錯,就像你說的楊豫之生前受到了極其殘酷痛苦的,不人道的嚴刑拷問,在身體上留下明顯的痕跡,這些之所以會在他死後很快的出現在體表,很大的原因也是這個,”因為楊豫之受到的夾棍刑罰,會導致他局部的皮膚嚴重破損,出血,毛細血管的破裂出血,這些反應在短時間內無法被他的身體自我吸收,中途打斷了,於是就停留在體表上,導致很容易就被人看到。
薛恆朝遠處一直待命的公主府的管家招了招手,示意他過來,“說明很有可能昨天楊豫之走了之後,便遇到了兇手,受到兇手的折磨後,沒多久,很快就遇害了,之後在今日宴會之前便將楊豫之的屍體拋在公主府準備宴請眾人的園林湖中。”因為早早的就拋在湖裏,而傷口都是生前造成的,所以才會出現傷口發白腫脹,卻又沒有出現鬆散的情況。
寧宛拽著邊上靠著的低垂的鮮嫩翠綠的樹葉,在手裏不斷的摩擦,心想著,那麽這個將楊豫之屍體故意拋屍在這個地方,應該是有意找的拋屍地點,“兇手為什麽要選擇今天在這裏偽裝楊豫之跳湖,兇手是為了讓人看見楊豫之的屍體?”不然直接找個荒郊野外丟了,野狗一吃,大雨一下,什麽都一了百了,沒準等到有人發現的時候,什麽線索都消失不見了,什麽都發現不了,包括他的身份來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