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裏的傘總是莫名其妙地失蹤,不知何時就剩下一把了。要麽出門弄丟,要麽放在辦公室裏了,要麽文文丟在幼兒園裏了。靈生覺得自己隨時買傘,隨時失蹤。


    “老公,去河堤上吧,去賞一下路燈下的木棉花,花開正盛呢。”


    “隨便,走吧。”


    靈生不是看不出來他的諸多不情不願,但是她故意要賴著他走,她一直想弄個究竟,究竟他有多麽的討厭自己,排斥自己到何等地步?


    倆人於是別別扭扭地並肩出了門去。各揣著一百個心思走在路上。


    靈生堅信高星至少在精神上是已出軌的,他的靈魂大概都落在了他的初戀那兒了。


    不過她也依然相信他是不會輕易舍棄這個家的。他是一定舍不得女兒的,還有,還有一些別的什麽顧慮或者有所顧忌的,總之,他還不會讓她這個糟糠之妻下堂。


    高星因原生家庭的條件所限,不容許他太過放肆,想怎麽著就怎麽著。至少離婚這樣大的人生變故他是不敢輕易去嚐試的。


    有時候,靈生是恨不得他能給自己一個痛快,要麽結束,抽刀斬斷他們之間所有關係,從此各自安好;要麽及時把這份病入膏肓的夫妻情感給醫治好,相親相愛,相濡以沫,也不枉相伴一生。否則,有何意義?


    就這麽不死不活的把她耗著,太難受了。


    看著走在前麵沒精打采地汲著拖鞋下樓的高星,每走一步,腳下都發出“吧嗒吧嗒”的拖鞋耷拉在水泥上的聲音,靈生陷入到無邊的苦惱中。


    記憶中的高星何曾是這副邋遢的形象?如今,在自己麵前都這麽不修邊幅了嗎?


    他在想什麽呢?一副心不在焉,又好像心事重重的樣子。


    “咱們的女兒好像成熟許多了,感覺懂事了。”


    無話找話說吧,想起女兒今天似乎看出了自己的情緒,靈生感慨說。


    “這孩子,什麽時候變得這麽精怪了。”高星並沒有提靈生情緒的事。


    唉,哪怕問一句你怎麽了也好啊。但是他根本不關心這個問題,或是不想關心。


    “女兒長大了,懂得察言觀色了。”


    靈生悠悠道。


    高星沒有接話,靈生向他投去意味深長的一瞥,卻見他麵無表情,薄薄的雙唇抿得緊緊的,看起來顯得更加薄情寡義。


    高星雙手插兜,頭也不迴地快步朝著河堤方向走著,全然旁若無人。靈生隻好緊緊跟了上去。


    他走得太快,這哪裏是散步,倒像是趕路的。


    剛走到街上,雨點真的就落下來了,頃刻間就下成了密密織織的雨簾。


    靈生撐開傘來,遮住兩個人的頭頂。她在高星身邊是顯得瘦小的,她的手要直直地舉起來才能遮住高星頭上的雨。


    她以為高星是能發現她的吃力,然後會接過傘去,擔負起為兩人撐傘的任務的。這不就是男人應該有的風度嗎?


    但是沒有,高星沒有感覺,沒有行動。他甚至好像不在乎頭上有沒有傘,不在乎身邊有沒有靈生。


    靈生不得不費力地撐傘遮在兩人頭頂上。


    靈生下意識地往高星身邊靠,不然就得淋雨了。換做以前,高星應該就摟著她單薄的雙肩,緊緊護住她,生怕她淋了雨。


    唉,那樣的歲月究竟丟失在哪裏了?什麽時候丟失的?或者那樣的歲月從頭至尾都隻是一場戲?一場別有用心的,蓄謀已久的戲碼。可那又是為著什麽呢?


    眼下無論靈生怎樣靠近他,他都無動於衷。他對靈生的觸碰毫無感覺,筆直地,呆板得像個木頭人。仿佛他沒有躲開她的觸碰已經是天大的恩賜了。


    靈生發現自己怎麽努力的靠近,兩個人似乎都走不到一塊兒,她把傘塞進他手裏:


    “你打著,我個子矮了,夠不著你。”


    他接過傘舉著,隻是繼續前行,也無話可說。


    靈生緊緊挨上去,她想挽住他的胳膊,一看見他的冰塊臉,隻好生生把舉起來的手腕放了下去。


    她的半邊肩膀淋雨了,雨水順著胳膊流出她的袖口,再順著指尖流淌到地上,與街麵匯集的雨水融為一體。


    雨傘遮住了高星的整個身體,護著他,沒有被淋到一絲半點的雨,但是靈生已經濕了一大半了。


    高星手中的雨傘絲毫沒有向靈生頭上傾斜一點點。多麽自私的雨傘,多麽自私的高星。


    靈生放緩了腳步,隻管沿著自己麵前的路線走,不再往他的傘下擠了。


    濕淋淋的何止是身體?靈生的整顆心都滴水成冰了。


    “嗯,雨停了?就下這麽一小會兒,浪費表情,真是的。”


    雨停了。高星一邊嘟噥著,一邊收起傘。始終沒有注意到靈生那邊還在滴著水的衣服。雨停後,他的腳步越發加急了。


    靈生不禁怒從心上起,生氣地嚷道:


    “你走那麽快幹嘛?等等我呀。”


    高星不應答,隻是腳步稍稍緩了下來。可是等靈生好不容易趕到他身邊,他又加快了步伐。瞬間又把靈生遠遠甩在後頭。


    經過一個露天小市場時,那裏人潮湧動,買東西的、散步的、路過的,一到下午,就是個十分熱鬧的小集市。


    靈生見高星走進市場,便一路小跑跟上去。等到靈生踏進市場,高星卻早已沒入人潮,不見蹤影。


    靈生站在人群裏,瞪大眼睛,集中精力地尋視了好一會兒,哪裏還有高星的蹤影?


    人呢?人呢?不會這麽過分地把她扔下吧!然就是這麽過分,他真的扔下她,自己走了。


    想起他那百般不情不願的樣子,靈生內心實在憋屈得很。這是有多嫌棄自己?到底是為什麽呢?這麽下去,這日子快要撐不下去了。


    他這副的德性,再這麽下去,靈生覺得自己快逼瘋了。混蛋,有什麽想法,到底想怎麽樣,給個痛快呀。


    夫妻之間,是非黑白,明明白白說開了,有問題解決問題,這麽折磨人算什麽?


    到底,我這糟糠之妻你是想讓我下堂呢?還是這麽不死不活地耗著呢?


    靈生呆呆楞在原地,神思暗傷。這是她的老公嗎?是她的枕邊人嗎?眼前那麽多的成雙成對的夫妻,每天晚飯後,形影不離的定時出現在河堤上,集市裏。她都不記得,他們這一對曾經是否也這樣並肩閑逛過。


    真的想不起來了,好像有過,好像從來沒有。


    靈生心生悲涼,好一陣落寞,傷心地落下淚來。


    她茫然地站在熙來攘往的人群裏,進退兩難。她像一個走丟的小孩,找不到依靠,也找不到方向;或者,她更像一隻被拋棄的流浪貓,沒有了歸宿。


    穿過那個集市,過去就是河堤。想必高星已經早到了河堤上。


    高星一定在河堤上,但是他並沒有在那裏等靈生。他隻是揣著他那雲裏霧裏,讓人看不穿的心思,獨自散步去了。


    他不管靈生有沒有跟上來,反正他已經到了河堤上,是靈生自己走得太慢,怪不得他。既然她沒有跟來,他就自己賞景唄。


    多漂亮的夜景,多美的木棉花。


    靈生漫無目的地在集市上來迴溜達。幾步之遙,她卻再也沒有勇氣走向河堤。那裏有個不喜歡自己,躲著自己的人,何苦要去自取其辱呢?


    她轉向鬧市,向著繁華的立交橋去。


    與河堤反方向的地方,甘陽縣城最大的景觀,那是立交橋。


    春天的夜晚,白亮亮的光明照耀著行人車流,流動的繁華在腳下,在橋上人看來是太過遼遠,好像與自己毫無關聯似的。


    因為她什麽情緒也沒有。


    鬧市特有的音響是那麽無極限地擴張在夜空裏,可是靈生好像什麽也聽不見。


    她的耳朵聽不見外界的聲音,她隻是一遍遍地聆聽自己的心聲。她抱著自己的雙臂,把頭埋進自己的懷裏,她就清晰地聽到了自己哭泣的聲音。


    不是的,這不是她想要的生活,不是她該承受的待遇。她何錯之有呢?


    她煩憂地雜想著,心裏有一個悶雷,似乎走在炸裂的臨近點上。她站不定了,她又走下立交橋。


    她混在休閑的人群裏,人群是在消遣他們的夜生活,而靈生在消遣自己的情緒。


    她走過很多店鋪,平日裏喜歡和閨蜜購物的店鋪,她現在連看也沒有情緒看一眼。


    她好像在認真地思考自己的人生,其實她什麽也沒有考慮。因為她是凝固的狀態,她變成了實心的,她的血液和神思是停止運轉的。


    靈生像個行屍走肉一樣在夜市上晃悠了將近一個時辰,然後默默轉身迴了家。


    高星,我想我這一輩子也不會跟你並肩而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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