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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人都饑腸轆轆,幸好灶上燉著肉,迅速填飽了肚子,開始商量接下來該怎麽辦。


    顧奇分析道:“既然知曉他的活動地點在渡口附近,相信還能查問到他的住所。咱們找街坊鄰居問問,應該能知曉更多的信息。”


    李瑛仍是一臉不敢置信:“肯定是陳二流子拐走了阿妙!肯定是他!多半是他威脅了阿妙,阿妙絕不會跟他走的!”


    顧異皺眉反問:“她整天跟他在一塊兒,好些人都瞧見過。她是收拾行李跟著陳南泰離開的,算哪門子的拐賣?除非陳南泰真的將她賣在南洋,不然算不得是拐賣。”


    “我不管!”李瑛粗聲:“反正不能這樣子放過他!阿奇,明天一早咱們就上派出所去報案!”


    顧奇沒開口,冷靜思索著。


    一旁的陳星淩擦著嘴角,暗自翻白眼。


    “報警用途不大。顧妙整天去渡口那邊找陳南泰,甚至好幾個擺渡人都認識她。聽說兩人親密得很,多次進出他住的地方。除非有真實證據,不然做不得數。另外,他們都已經在海上,也不知道他們具體去了南洋那個地方,想要追捕迴來談何容易。”


    “會不會去……國外抓迴來?”趙小杏試探問。


    陳星淩搖頭:“無疑是大海撈針。通訊落後,路途遙遠,希望非常渺茫。”


    “渺茫也不能不去找啊!”李瑛哭哭啼啼:“阿奇,你們可不能不管阿妙。她是家裏的老幺,年紀小,還不懂誰是好人誰是歹人。麻利將她找迴來啊!還有,這事千萬不能傳出去。一旦傳了開去,阿妙以後還咋嫁人啊!”


    一沒成親二沒訂婚,就這麽偷偷跟男人跑了——顯然就是私奔。


    女孩子家一旦名聲毀了,以後想要找好人家可就難了,尤其是門風好,門檻高的家庭,一聽說女方竟有這樣子的不堪過去,肯定會退避三舍。


    眾人都不是小孩子,自然明白這事的嚴重性。


    顧奇淡聲:“媽,您別哭了,先冷靜一些。明天一早我們就去城南找人仔細問清楚,如果此事當真……我們再想辦法看看能否托人給她寄信,盡量勸阿妙迴來。”


    “八九不離十。”陳星淩道:“主要看看能不能打聽到陳南泰他們要去的地方。大部分人下南洋都是去橡膠園幹活賺錢,也有一些去當地的華僑工廠或園子上班。渝城這邊大多數人都愛往南洋去,三天就有一班船過去,堅持打聽遲早能知道某些消息。”


    “大嫂,還得靠你去打聽。”顧異為難低聲;“我們都是外地人,路好些都記不住。而且我們認識的本地人少,找誰打聽怎麽打聽都成問題。”


    陳星淩並沒有推辭,道:“明天早上我陪你們去城東渡口問問。”


    顧妙畢竟是阿奇的親妹妹,發生了這樣的事,於情於理她都沒法撒手不管。


    “我也要去!”李瑛突然插嘴:“指不定阿妙壓根就沒去什麽南洋。她的膽子小,去的地方也少——”


    “如果她真的去了。”陳星淩打斷她,道:“應該也會很快迴來。”


    眾人都一臉疑惑看過來。


    陳星淩解釋:“顧妙很懶,也吃不了苦,她肯定受不住南洋的濕熱天氣和辛苦勞作的環境。以她的性格,相信很快就會自己跑迴來。”


    她認識顧妙好些年了,對她的貪懶饞蠢性子算是十分了解。


    不管他們去的是南洋哪個地方,那邊一年四季都是夏天,熱帶雨林的天氣潮濕又悶熱,工作環境惡劣,居住的環境也很一般,根本不是她那樣的姑娘家適應得來的。


    她吃不了苦,也耐不了勞,遇到困難就會馬上退縮。


    她在上京城老家的時候,老母親將她當成寶貝寵,吃好的用好的,連自己的衣服都洗不好,典型的四體不勤五穀不分。


    在渝城這邊也不例外,吃住仍是頂呱呱。


    像她那樣的人,讀書都嫌太累太苦,哪可能吃得了打工賺錢的苦!


    李瑛雖然有些不滿兒媳婦這樣子說小女兒,但兒媳婦猜得貌似也沒錯。


    “……那陳二流子將她騙走,哪可能肯讓她迴來!她就算想迴來,也會被攔著不能迴來的!”


    “那倒不一定。”陳星淩道:“陳二流子雖然愛閑逛,看著吊兒郎當,但他並不是一個不靠譜的人。他沒幹過什麽大壞事,也沒傷害過其他人。他的家跟咱們老家離得不遠,算是街坊鄰居。這一點,咱們可以不用太擔心。”


    她在上京城待過幾年,她也認識陳南泰。雖然對他沒什麽好感,但她也不會胡亂抹黑誣陷他不是好人。


    陳南泰雖吊兒郎當,可他對家裏人很孝順,還有一眾狐朋狗友願意追隨他,證明他懂孝道懂仗義。


    他能三更半夜從城南背中暑的顧妙迴城北,並沒有趁機欺負或搞一些趁人之危的事情,可見他心中有大是大非,不是那種會亂來的人。


    他跟顧妙卿卿我我好幾個月,如果他對顧妙不好,以她那個愛撒潑愛計較的性子,早就不要他了。


    可顧妙仍願意舍棄幸福的家跟他私奔,顯然他對她應該很不錯。


    原書中陳南泰因為腦子靈活,人也敢拚,最終出人頭地混出了名堂。他迴老家建房子建宗祠,還做了不少好事,成了鄉裏鄉親們口中的“陳大老板”。


    隻是現在的劇情截然不同,顧妙會不會跟他再次離散,他能不能混成“大老板”,一切仍是未知數。


    “嗯。”顧異讚許點點頭:“嫂子分析得有道理。陳二流子那家夥雖然討人厭,可他不是什麽大奸大惡的人。他打小愛穿街走巷,偶爾小偷小摸,但他沒做過什麽大壞事,不然早就被關監獄裏去了。”


    李瑛聽得翻白眼:“他要是不壞,就不會將你妹妹拐走!阿妙才十六七歲,還在讀書,他就算有心要娶她,也不能這麽幹!再說,就他那癩蛤蟆敢來吃天鵝肉——我早該打死他了!”


    其他人都沉默了。


    顧奇和顧異對此事自然也不讚同,但眼下木已成舟,有些事真的很不好說。


    陳二流子確實不是什麽良配,而且自家妹妹年紀還小。如果他們早些知曉,那肯定要加以阻攔。


    可妹妹都跟他……在一起了,倘若兩人真心相愛,有心長相廝守,那他們也不好說什麽,畢竟要嫁的人不是他們,而是妹妹自己。


    他們是兄長,不是父親。他們可以給妹妹建議,提醒她陳二流子可能不靠譜,但他們沒法幫妹妹做出選擇。


    陳星淩卻不讚同什麽“癩蛤蟆想吃天鵝肉”,因為在她看來,顧妙那樣的女孩子能有男人肯要,已經是走了大運。


    原書中她跟陳南泰走不到一塊兒,後來嫁給一個家庭還算殷實的男人。可她又懶又作,各種作妖作死,害苦了那男人一家子,也害慘了自己。


    婆婆自賣自誇,總覺得自己兒子女兒最優秀,別人家的就是矮醜窮。各種嫌棄各種瞧不起,殊不知自己的女兒究竟能有多好——堪用得上“天鵝”這樣的美名!


    嗬嗬!真是侮辱了“天鵝”這個詞!


    一直呆坐一旁不開口的顧玄聽不下去了,冷不丁冒出一句話。


    “他來求娶,你就要打死他。你如果能同意,他們需要私奔?”


    李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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