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調的暖氣讓羅群輕輕唿了口氣,便脫掉了外套。


    進來後他才發現,那個巨大的行李箱上綁著的並不是短棍,而且寬度大概在一米左右的銅版紙卷,白色的背麵被卷在外麵,不知道上麵的內容是什麽。


    “來,先坐吧,坐下說。”


    羅群給他找了把凳子,遞了一張招工公告給他道:


    “我呢,是這家超市的老板,我也不止這家超市,我還有別的產業,具體的都寫在這上麵,你應該識字吧,識字的話就自己看看,有相中的工作就跟我說。”


    “識字識字,謝謝。”


    說著,男人從江海包裏掏出了一個大保溫杯,再將壓在保溫杯下麵的一副老花鏡拿了出來,戴上後仔細地看了起來。


    上麵的內容不多,男人不一會便看完了,他摘下了眼鏡,有些遲疑地說道:


    “這位小老板,您這招的都是正式工,我想找一份臨時的短工,最好是能按天結算的,我也不需要保險養老金什麽的,能隨時走最好,然後最好是能包吃住,錢少給一點沒關係。”


    “大叔怎麽稱唿?”羅群笑著問。


    “我叫常覺民,晉西人。”


    常覺民一邊迴答,一邊解開了老棉服,露出裏麵到處起球的二三十年前款黑色羊毛衫,從大衣內兜掏出一個厚厚的票本,然後從裏麵找出了自己的身份證,遞給了羅群。


    當發現羅群看著自己老舊的羊毛衫,常覺民沒有表露出因為貧窮的窘迫,隻有一點怕羅群不招自己的緊張。


    羅群接過身份證看了一眼,才發現看著快七十的常覺民,眼下不過才五十四歲。


    江海牌的皮包,那件到處起球甚至已經洗薄了一層的老款羊毛衫,放到現在,那是怎麽看怎麽土,但你要是放到二三十年前,那絕對是頂流,而且常覺民這樣的名字,也跟他現在的外表十分的違和。


    這讓羅群更加對常覺民好奇起來,特別想聽聽他背後的故事。


    “你等等。”


    羅群將手裏的身份證還給常覺民,跑到貨架上拿了點鹵味雞爪,又找了個杯子和筷子給常覺民,便把那瓶五糧液重新打開,給他和自己都倒了一滿杯。


    “常叔,我看您這大晚上的也沒地方去,不然也不會這個點來看我的招聘廣告,這樣,咱們先吃點喝點,邊吃邊聊,您有什麽困難,慢慢跟我說,工作我明天給您安排好,今天晚上您就跟我在這裏對付一晚上。”


    “使不得,這怎麽好意思。”


    羅群的熱情讓常覺民有些惶恐,連忙擺手拒絕。


    他不是沒見識的,曾經也見過吃過好東西,不說那些下酒菜,那瓶酒,他估計以他現在賺錢的能力,十天半個月可能都不夠買一瓶的。


    “喝點吧,暖暖身子,我不差錢,您敞開喝,我也就是一個人無聊,您就當陪我聊聊天。”


    羅群嗬嗬笑著,給常覺民夾了個餃子。


    “那,那謝謝老板了。”


    晉西人愛喝酒也饞酒,四大名酒之一的汾酒就是晉西的,還有竹葉青,高粱白等等好酒,隻不過為了省錢節約開支,常覺民早就把煙酒都給戒了,作為一個地道的晉西人,碰上了好酒,常覺民哪有不饞的。


    酒倒得有點滿,他顫巍巍地端起二兩杯,生怕裏麵的酒液灑出來,小心翼翼地將杯子送到嘴邊,那酒香便撲鼻而來,他輕啜一口,滿嘴的辛辣甘冽,然後一股火辣順著喉嚨直入腸胃。


    一直以來的涵養,讓常覺民硬忍著沒有享受地輕哼出聲。


    兩個人一邊喝,一邊天南地北地聊著,常覺民不像他的外表看起來那樣木訥,反而是一個十分健談的人,見多識廣,對各地的風土人情也都十分了解,可能很長時間沒有開心過了,說到得意處,還打起了略帶克製的手勢,哪怕最後有些醉意了,說話也是條理清晰。


    羅群更多的是在聽,酒也很少喝,但隻要常覺民杯子空了,羅群便給他倒滿,一瓶酒基本都讓常覺民喝了。


    總之,常覺民是盡興了,有可能是喝盡興了,也可能是長年累月沒有跟人好好說過話,這次說盡興了,然後,常覺民便開始越說越少,到最後沉默地坐在了那裏。


    羅群歎了口氣,也不打算探尋常覺民的故事,想來那並不是什麽美好的迴憶,再翻出來無異於重新將傷疤撕開,想著等明天不管怎麽樣,先給常覺民安排個合適的工作,於是正打算起身簡單收拾一下。


    “已經二十六年了,我的女兒被拐了,我找了她二十六年了,她二十六年沒迴過家,我也二十六年沒迴過家。”


    當說這句話的時候,常覺民是含著淚說的。


    二十六年是什麽概念,說實話,羅群沒什麽概念,但想想他自己今年也正好二十六歲了,感覺從記事長大好像就在一瞬間一樣,可就是這仿佛短短的一瞬間,他從小小的嬰兒長到了這麽大,經曆了無憂無慮的童年,然後小初高大學,父母離異,然後父親病故。


    羅群腦子有些亂,二十六年中無數的記憶湧現,怎麽樣都迴憶不完,他想著,如果用簡單的數學題來計算,一個人能記住每一秒的記憶,那二十六年的記憶,需要用二十六年去迴憶,819936000秒,想想都讓人不寒而栗。


    羅群又甩了甩頭,把腦中亂七八糟的想法甩掉。


    常覺民將行李箱上的一個銅版紙卷打開,銅版紙寬大概一米,長一米五,像一麵旗子,為了防雨和防破損,上麵還覆了一層膜,相當精致。


    上麵是一個笑得甜甜的小嬰兒的照片,肉嘟嘟的十分可愛,照片底下是一段文字:


    尋女,姓名常樂,女,於1994年6月8日出生,五個月大時於晉西省x市xxx街道xx商場門口被拐失蹤,失蹤時穿粉色碎花棉襖粉色棉褲,戴白色絨線帽,身上佩戴紅色平安扣,如有消息線索,請聯係xxx,聯係方式xxx,重金酬謝


    信息十分簡單,簡單到跟沒有一樣,二十六年,一個嬰兒能變成什麽樣誰都說不準,這樣找無異於大海撈針,可就算是這樣,眼前這個男人整整找了二十六年,二十六年不迴家,頭發找白了,身子找垮了,錢找沒了,仍然沒有放棄。


    羅群給常覺民找了個躺椅,安頓好他以後,常覺民開始訴說起了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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