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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


    莊嚴的審判庭,自帶凜冽。


    審判長看向淩霄:「辯護律師有什麽需要提問的?」


    這時,淩霄站起身。


    他向審判長微微頷首後,轉身看著卓悅:「剛才,你描述了我的當事人對死者,也就是你父親有過兩次掐脖推至陽台的情況,而死者是在第二次過程中墜樓的,對嗎?」


    「對。」


    「那麽請問,我的當事人第二次掐住你父親脖子,把他推至陽台邊緣時,你在哪裏?」


    「我?」卓悅抽噎聲停頓,似乎在思考。


    淩霄並沒有要給她思考的時間,冰冷的聲音追問:「那你現在迴答我,你當時在不在死者身邊。」


    卓悅聲音很虛:「在。」


    淩霄:「那你做了什麽阻止這一切發生嗎?」


    卓悅雙手捂住臉,哭:「太突然了,我...來不及。」


    淩霄點頭,似乎是,認同她的說法。


    他單手撐在桌子上,下巴微仰,語氣不緊不慢:「那請問我的當事人第一次掐住你父親脖子,把他推至陽台邊時,你又在哪裏?」


    卓悅放下手,吸了吸鼻子:「我當然、當然是撲過去拽住任興延的手,阻止他!」


    淩霄抬手,舉著一張證物:「這是現場足跡照片,照片上顯示你隻有一次迎麵上去的足跡。」


    這說明什麽?


    朱珊皺了皺眉。


    淩霄難不成想證明,卓悅第二次沒有上前阻止?


    卓悅和朱珊的想法一樣,大聲解釋:「任興延第一次掐住我爸爸脖子時,我就衝上去了,我爸爸站都站不穩,我沒離開他,當然隻有一次。」


    淩霄放下照片:「那第二次,為什麽來不及阻止?」


    這話一落,審庭現場鴉雀無聲,所有人都看著卓悅。


    卓悅臉色不好看,嘴巴顫抖著,有些驚慌無措。


    朱珊不自覺摳了摳手指。


    原來,先問第二次,再問第一次。


    看似無邏輯,實則在埋坑。


    淩霄偏了偏腦袋,聲音在鴉雀無聲的審判庭顯得很低很沉:「請迴答我。」


    蘇檢察官站起身:「反對。」


    淩霄扶了扶眼鏡,並未說話。


    審判長思了兩秒:「證人請迴答。」


    蘇檢察官無奈坐下。


    全部人的視線再次集中到卓悅身上。


    她眼神有些晃:「因為...太突然了,我以為任興延真的是想和我談,是我疏忽了,我沒想到他是要殺人。」


    「所以...」淩霄雙手撐在桌子上,身子呈欺壓狀,莫名有些壓迫感,「我的當事人讓保鏢離開後,你確實也是認為要進行談判是嗎?」


    卓悅:「......」


    蘇檢察官:「......」


    話題轉得太快,現場又沒了聲音。


    淩霄支起身子,語氣平靜似闡述:「那我可以理解為,我的當事人並沒有說謊,你們確實是要進行談判,是嗎?」


    「我...我...」卓悅吞吞吐吐好幾秒,然後搖頭,抬手指著任興延,「他撒謊了!他剛才說,是我要和他談,要求讓保鏢離開,其實是他主動說,要和我談,都是他支開其他人證的借口,他根本沒有想談,就是想殺人......」


    淩霄抬手做阻止狀:「你隻需要迴答我,你當時是認為要談判,是嗎?」


    「......是。」


    淩霄抬了抬眼皮:「所以,從那時候起,你就沒有離開過你父親身邊對不對?」


    卓悅點頭:「對。」


    淩霄嘴角有微不可查的幅度,他抬手拿出另一份證物:「那請問為什麽你有後退的足跡?並且是遠離死者墜落點?」


    卓悅再次沉默。


    淩霄語氣沉:「請迴答我。」


    「我...我...我當時害怕,不敢相信他真的把我爸爸推下去了,我就往後退了幾步。」卓悅眨了下眼睛,眼淚滑下來,模樣非常痛苦,她捂住心口,「我當時太慌亂了,我記得不是特別清楚我的足跡是怎麽樣的,你別再問我了,我記不清了。」


    朱珊長長吸了口氣。


    明明淩霄的措詞不算犀利,語調也沒什麽明顯的起伏。


    可是她還是感覺到強大的氣壓,下意識憋了好大一口氣。


    朱珊看了看站在那裏,捂著臉哭泣的卓悅。


    她說當時太慌亂,記不清自己行動詳細路線,在那種情況下,倒也還算...能理解。


    但朱珊就是覺得心中微微添上一絲奇怪的感覺。


    淩霄似乎沒打算追問,從李尚手上拿過來一份文件,舉起來:「審判長,剛才死者女兒說,死者生前曾受到任興延的拳腳相加,但我剛才再次確認過死者的驗屍報告,死者身上除了高處墜落的傷,手臂被挾持的痕跡,以及脖子被掐的痕跡之外,並無其他。」


    沒有傷痕嗎?


    卓悅撒謊了嗎?


    朱珊有些震驚。


    一來,震驚卓悅居然敢當庭撒謊;二來,震驚淩霄捕捉力太過敏銳,明明卓悅剛才的「拳腳相加」隻是輕略帶過,並未過多描述或強調。


    審判庭有片刻的安靜,朱珊看見審判長和陪審團此刻都低頭在翻閱文件。


    卓悅突然大嚷打破局麵:「我說的拳腳相加...不是指...指......」


    淩霄側頭看著卓悅,眼鏡鏡片也擋不住眸色的銳利:「那請問證人,是怎樣的拳腳相加?是不夠重,不足以在死者身上呈現傷痕,還是說......」


    淩霄嗤笑一聲,銳利的眸色變得戲謔:「是言語上的拳腳相加?」


    卓悅:「......」


    淩霄收迴視線,輕描淡寫:「或者,你在說謊。」


    蘇檢察官站起身:「反對!!!」


    他轉身看著審判者:「反對辯護律師做無端揣測!」


    審判長:「辯護律師請注意措詞。」


    「好的,審判長。」淩霄微微點頭,再次看向卓悅,「那請證人迴答我,所謂的拳腳相加,是怎麽迴事?」


    卓悅緩緩低下頭,哽咽道:「對不起,我剛才說拳腳相加是有些誇張的成分,但是其他的,我沒有說謊,我絕對沒有說謊!我隻是想強調,任興延真的是個沒有人性的惡魔!」


    淩霄收迴視線,看著正前方:「證人是死者女兒,且與我的當事人有不可調和的矛盾,她通過各種途徑騷擾我的當事人不計其次,甚至騷擾過我,我不對證人剛才的證詞做任何評價,但我希望審判長,陪審員能斟酌證人的所有證詞。」


    說完,淩霄坐下:「我沒有問題了。」


    朱珊看著淩霄,他麵色平靜的目視前方。


    她又看了眼蘇檢察官。他正看向淩霄,毫不掩飾銳氣。


    朱珊咽了一口口水,她終於知道心裏那點奇怪的感覺是什麽了。


    淩霄提問卓悅前,卓悅的描述沒有任何悖論之處。


    可是現在,雖然淩霄並沒有證明卓悅對任興延推墜死者這件事有說謊,但是卻感覺她對當晚的事描述不清晰,所說非常淩亂。


    卓悅是死者女兒,一開始,就是她指證親眼看見任興延推墜死者。


    或許,淩霄從來就沒有想要從


    卓悅那裏證明任興延是無辜的,他隻想要,她的整個證詞...變得不可信。


    過了一會兒,朱珊站上證人席位。


    她是一眼也不敢看淩霄,自動樹立起保護機製。


    她冷靜的按照事先準備好的說詞,一字不漏、清晰的表述完當晚的所見所聞。


    淩霄站起身,看著朱珊:「請問證人,你當時為什麽會去那家娛樂會所?」


    朱珊:「約了采訪。」


    淩霄:「卓悅先前說的,認識的記者,是你,對嗎?」


    朱珊:「我和她不熟,隻是碰到……」


    淩霄打斷:「你隻需要迴答,是或者不是。」


    有點兇。


    朱珊看向他,咬了咬唇:「是。」


    淩霄立馬撇開視線:「你剛才說你八點左右,看見我當事人的保鏢,押著死者和死者女兒出現在「伯琅娛樂會所」大廳,死者女兒大聲向你唿救,你當時打算報警是嗎?」


    朱珊:「是。」


    淩霄:「你為什麽遠遠看一眼就要報警?」


    「!!!」朱珊眨巴眼睛,覺得這個問題莫名其妙,「卓悅向我唿救了。」


    「可是你剛才說你當時隔了一段距離,並沒有聽見他們具體談話或者其他。」


    「因為我知道他們之前的矛盾,且「伯琅娛樂會所」是任興延的地盤,如果任興延要對卓悅父女不利,根本沒人敢管,我隻能報警。」


    淩霄點頭,語氣緩慢低沉:「所以,你在什麽都未知曉的情況下,就已經先入為主的認定,我的當事人對死者和死者女兒有侵害行為意圖?已經在心裏對我的當事人有了不好的事先預訂認知,對嗎?」


    朱珊還沒說話,蘇檢察官站起身:「反對!」


    淩霄拿出一份資料,沒看朱珊:


    「證人是案發當晚第一個撥通報警電話的人,她同時指證我的當事人,當晚對她有搶手機,喂不知名藥丸的行為。」


    「經警方查證,證人口中,不知名藥丸是合規生產的維生素b。」


    「我詢問過我的當事人,他搶奪證人手機是因為證人是記者的身份,以為她有偷拍行為,後來檢查完,也原封不動的還給證人了。」


    「我並不否認我的當事人對證人當晚的警惕行為有越界…」


    「但是!」淩霄話鋒一轉,看向審判長:「我認為證人是否對我當事人存在公平的認知,很重要。」


    審判長:「證人可以選擇答或者不答。」


    蘇檢察官坐下。


    朱珊看著淩霄,小拳頭捏緊。


    太過分了!


    什麽維生素b?


    什麽警惕行為?


    什麽過界?


    還給她安一個「不公平認知」的名頭。


    實在太過分!!!


    朱珊咬了咬牙,說:「我可以迴答。我當時報警,是因為卓悅向我唿救,我看見她和死者被任興延的保鏢挾持,且死者已經沒有反抗能力,而我不敢貿然上前,所以選擇報警。」


    朱珊看著淩霄:「我沒有事先預定被告有侵害行為,我隻是作為一個路人,一個公民,在無法提供幫助的情況下,不選擇漠視,想要求助警方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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