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曆了一年級的留級,二年級的我在讀書各個方麵,好像都理所應當要比其他同學更強才是,至少老師和家長都這麽認為。


    一直以來,我都沒什麽大誌向,小學如此,中學如此,後來一直如此……


    那一次記憶猶新,語文老師聽寫詞語,我錯了一個,老師叫我抄寫二十遍。其實二十遍也不算多,很快就能寫完。我也不知道為什麽,我就錯了一個詞語,他就要那麽生氣。或許是一次就聽寫十個詞語,你還給錯一個,就這麽難記嗎?


    從那以後,聽寫我就開始打小抄。那時候早上第一節課是語文,通常都是這節課聽寫。我呢,頭天晚上把那天的生詞寫在紙上,然後把紙夾在包書皮與書皮的中間。那種包書皮是磨砂半透明的,姐姐買的。我從她舊書上扒下來,我自己拿來包書用。


    就這樣,聽寫的時候我把做好小抄的書墊在聽寫本子下麵,老師說一個詞語,我趁他不注意把本子挪開看一下小抄。很長一段時間我的聽寫都是滿分,那段時間我才不用罰抄。


    直到有一天我作弊被斜對角的邵琴發現了,她報告了老師。老師大怒,扇了我好幾耳光。告訴我要靠實力,搞這些歪門邪道有什麽用?背下來了就是背下來了,沒記住就是沒記住……


    此後,我聽寫再不能在桌上墊書,就這樣光板寫,聽寫錯了的就罰抄,沒什麽好說的。


    我上三年級的時候,響響已經去鎮上四年級了。我們上小學時關係處的還行,一直維係到之後。那時他禮拜五放學迴來經過我家,還會來我家坐一坐,並邀請我去他家玩兒。


    有一次我隨他去了他家,他打開電視之後,就拿出一打試卷,開始複習。我跟隨他的翻動,看到了每一張試卷上的分數。


    95——98——99——100——100——100……


    “哇,這麽厲害的嘛!都是九十多分的,還有好幾張一百的……”


    “這些試卷的題目都很簡單的,隨便做做都能考到九十分……”


    “……”


    “你考試不是這樣的嘛?”


    “我沒你厲害,很多七八十分的,還有些不及格的。”


    “用點心,老師講課的時候認真點聽,沒那麽難的……”


    “嗯……”


    眼前昔日好友的“光榮戰績”,對比我的那些試卷,我覺得毫無顏麵,好像被羞辱了一樣。


    電視裏播放著英國大力士舉重的節目。那英國大力士一個個長得人高馬大,膀大腰圓,巨石在他們麵前都顯得小巧玲瓏。那人環抱大石頭,一鼓作氣,將它抱了起來,離地幾秒後才放下,這算成功了,觀眾席響起了掌聲。那人環抱大石頭,憋的滿臉通紅,剛抱起來一點,又重重的落了下去,這算失敗了……


    我在響響麵前,我也敗了。他輕鬆拿得起的大石頭我費勁力氣也沒能拿起。我感覺羞愧,並且對他給我的“說教”有些生氣。我覺得他不該那麽看重我的學習成績,於是我沒坐很久,借口離開迴家了……


    迴到家我就把那些試卷分數不及格的和分數較低的都抽走,燒掉了。因為這些試卷會淪為我們的擦屁股紙,爸爸媽媽上廁所時多少會看一下分數。分數低了自然會找我問原因,並對我說教一番。


    “怎麽不好好讀書?有那麽難嗎?一天到晚就知道玩兒,你看人家???……”


    去了鎮上上小學,我開始寄宿。在學校吃住生活開始了,我得用飯盒到食堂裏打飯吃。


    我的飯盒是我姐姐淘汰下來的,那種方形的鋁製飯盒,經曆了歲月的洗禮,坑坑窪窪……而那時寢室的同學一般都是用的不鏽鋼飯盒,瓦光鋥亮的,五塊錢一個。那時的我知道開始要麵子了,每次拿著那個鋁製飯盒去打飯都感覺有些丟臉。


    有一次打掃衛生的時候,我看見床底下有一個不鏽鋼飯盒,是上一屆的學生掉落的。我撿了出來,洗幹淨後就跟其他人說是我買的。


    我撿飯盒拿來自己用的這件事被同寢的一個男生發現,他把我的飯盒浸在衛生間的水桶裏泡著,並在上麵蓋了一個臉盆。那天我放學到宿舍拿飯盒吃飯,找了很久都沒找到。我急得哭了,老師也來幫我找,還是找不見。


    她勸我說借同學的飯盒先去打飯吃,等下再去買新的。可我哪有錢去買新的,我也不願意借同學的。老師隻好向食堂阿姨借了一個碗打了飯,我才吃了晚餐。


    之後就是那個偷藏我飯盒的同學把我的飯盒找出來的,一個鋁製的,一個不鏽鋼的,都被泡在了水桶裏。


    直到初中,我還在穿著打補丁的衣服,小學更不需說,大多都是穿的上個年代別人淘汰下來的衣服。


    有時總是難免引來那些優越感極強的同學的嘲笑,


    “七,你那褲子是你爺爺不穿給你的吧?哈哈哈哈哈……”


    “你那鞋子怎麽迴事兒,怎麽鞋底下有一塊啥東西黏住似的……”


    那時候我的鞋子,多數是那種帆布鞋,一雙二十多塊。我走路比較重,鞋子的後腳跟經常被磨破,而其他地方仍是好的。我媽看著這鞋子,覺得扔了也可惜,就找來一雙舊的布鞋,把泡沫底給拆下來縫到帆布底上去,這樣那雙帆布鞋就又可以穿了。


    這種“重生”的鞋子,我都盡量不穿,因為很異類。實在是其他鞋子洗了沒幹,穿上之後也是極其別扭,總想把那個多餘的東西給弄下來。我總是時不時的在地上蹭,往牆角踢,想把它弄下來,哪怕下雨鞋子進水把腳掌浸漲……


    我們的課桌邊上,很多人都會釘一個釘子,用來掛書包或者掛垃圾袋。在教室跑來跑去的時候,就很容易碰到那些釘子,把衣服刮破。我的一條褲子就被刮破了,在左邊大腿的胯骨下方位置。那條褲子被我媽媽補了一個補丁,讓我繼續穿。每次我穿那條褲子的時候,我都必須時刻注意那個補丁的位置,我不想讓其他人看到。走在路上的時候,我用手掌貼住褲子,把它擋住。打掃衛生的時候,我仍然用手貼住補丁的位置,然後右手拿著掃帚掃地……


    小學四年級,開始寫作文,要求寫到幾百字。那時的文字組織能力確實是很差的,實在沒能力寫,就抄。明抄肯定要被其他人鄙視,而且老師一眼就看得出來。


    老師總是表揚小豬,說他的作文寫的好。他平時看的書挺多,大多都是課外書。我看了他的作文,我不明白他的作文好在那裏,隻是老師都說他的好,那便是好了。


    以我當時的寫作能力,胡編亂謅也寫不出什麽東西。為了那點分數,於是開始抄起來。抄完的作文,老師閱後便知是抄的。當堂問我,我狡辯說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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