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章 狡猾的抵賴
人在警局破大案,各色美女迷戀我 作者:顏禧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吳健在經過短暫的慌張後,立刻拿出一副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樣子。
他心裏清楚,如果自己承認了罪行,那麽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因此,他決定咬緊牙關,堅決不承認自己的罪行。
審訊人員開始對吳健進行審訊,並拿出了一係列的“證據”,試圖讓他認罪。
其中最有力的證據是atm機監控中顯示出的他手上的黑痣,這幾乎可以確定他與犯罪現場有關。
然而,吳健卻表現得異常狡猾,一口咬定自己不知道,不清楚,也記不起來。
被問到案發時間在幹什麽,吳健就是一句記不清了,可能在睡覺。
任憑審訊人員各種威逼利誘,吳健都表現出很無辜的做作表情。
表情假的所有人都能看出來,而吳健卻以此為樂,更加是在挑戰審訊人員忍耐的極限。
陸虎和宋寧都站在審訊室旁邊的觀察室裏,密切關注著審訊的進展。
他們看到吳健的反應,心中不禁升起一股憤怒。
盡管大家都心知肚明,吳健就是殺人兇手,但實際上並沒有足夠的直接證據來證明他的罪行。
陸虎氣得狠狠地捶在桌子上,“繼續給我審,輪班進去審訊,看看這個家夥能熬到什麽時候。”
他決心要讓吳健招供,絕不能讓他逍遙法外。
宋寧抿抿嘴,思考片刻後說道:“隊長,我覺得我們需要重新審視一下案件的細節。
也許我們忽略了一些關鍵線索。我先迴辦公室,仔細研究一下卷宗,看看是否有遺漏的地方。”
陸虎點頭表示同意,“好吧,那你先迴去看卷宗。
我們這邊繼續審訊,希望能找到更多的證據。”
於是,宋寧離開了審訊室,迴到了辦公室。
宋寧坐在辦公桌前,打開電腦,調出了另一起案件的卷宗。
他仔細地閱讀每一份文件,尋找可能與當前案件相關的線索。
這起案子跟之前那起一樣,都是發生在沒有監控設施的老舊小區裏。
一名獨居少婦在家中遭人闖入,不僅被強奸,還慘遭殺害。
兇手隨後將她家中所有值錢的物品都搶走,並且仔細地清理了現場,仿佛生怕留下一絲一毫的痕跡。
與前一起案件相同的是,案發現場並沒有留下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兇手顯然非常謹慎小心,幾乎沒有給警方留下任何可追蹤的線索。
宋寧翻看了所有的檔案,也沒能找到兇手的破綻。
這個家夥在服刑期間,肯定是進行了大量的模擬和演練,竟然把殺人和處理案發現場做到如此的全麵。
這種人,活著就是為了犯罪!
麵對如此相似的兩起案件,宋寧不禁皺起眉頭,心中湧起一股強烈的衝動。
他恨不得立刻衝進審訊室,運用“心靈安慰”技能,直接對兇手進行催眠,迫使他承認自己的罪行。
然而,理智告訴他,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
催眠罪犯獲取口供並讓其認罪,是一種嚴重違反程序的行為,會妨礙司法公正。
雖然宋寧擁有特殊能力,可以通過催眠罪犯來獲取審訊所需的證據,但他絕不能直接催眠罪犯使其認罪。
因為這樣做可能會導致事後犯人翻供,原本確鑿無疑的鐵案也可能因此而產生被推翻的風險。
這是宋寧絕對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宋寧無奈地歎了口氣,看來還是得絞盡腦汁去尋找其他更直接的線索才行。
如果這是電視劇中的場景,那麽正義的警察們為了將那個真正罪大惡極的罪犯繩之以法,
通常會巧妙地偽造一些兇手留下的證據,以此來“誣陷”兇手。
而往往就在庭審階段,兇手會突然拋出一段錄像證據,揭露警方誣陷的陰謀,然後憑借此手段成功逃避法律的製裁。
真是太狗血了,宋寧心裏不禁暗暗吐槽道。
等等,或許我也可以嚐試一下這種方法,給那個叫吳健的家夥下個套呢!
但這樣做多少有點冒險,畢竟這需要冒一定的風險。
所以必須要先向領導請示一下,得到上級的同意和支持才行。
於是,宋寧找到了陸虎,並向他詳細匯報了自己的計劃。
陸虎聽著宋寧的講述,眉頭微皺,表情嚴肅地思考著。
過了一會兒,他才緩緩開口道:“你真的確定那些東西還存在嗎?萬一被兇手提前銷毀或處理掉,那我們可就陷入非常被動的局麵了。”
宋寧堅定地點點頭,眼中閃過一絲自信的光芒:“放心吧,我仔細研究過這個案子,也對兇手的心理做過分析。
兇手把現場打掃得這麽幹淨,說明他是個很偏執的人,做事一絲不苟。
這種性格的人,往往會有一些特殊的行為模式。
而且根據我的經驗判斷,他這種類型的嫌犯,通常都非常的自信,自信警方根本不可能找到線索。
所以他們通常表現得有些有恃無恐,甚至會在案發現場留下一些‘證據’,以供自己過後欣賞。”
陸虎聽了宋寧的話,沉思了片刻,最終點了點頭:
“嗯,你說得有道理。好吧,那就按照你的計劃去做。
但是一定要小心行事,確保自身安全。
如果有任何意外情況,及時向我匯報。”
宋寧露出感激的笑容:“好嘞,隊長,你放心,沒問題!”
宋寧雖然這麽和陸虎隊長說,但實際上他的心裏也還是非常緊張的。
這種推測其實帶有一定的賭博性質,賭的就是兇手吳健足夠自負,會將自己作案的證據進行保留。
然而,宋寧並非毫無根據的憑空想象,而是通過仔細觀察和分析得出的結論。
他發現,在兩次作案中,除了清理現場的痕跡外,吳健還特意帶走了兩樣東西:被奸殺女子的內衣以及捆綁死者的繩索。
由此可以推斷,兇手可能具有收藏的癖好,而不僅僅是出於銷毀證據的目的,才會在犯下罪行後刻意帶走大量與案件相關的物品。
宋寧在心中又把計劃複盤了一下,就動手給吳健準備起“驚喜”來。
他心裏清楚,如果自己承認了罪行,那麽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因此,他決定咬緊牙關,堅決不承認自己的罪行。
審訊人員開始對吳健進行審訊,並拿出了一係列的“證據”,試圖讓他認罪。
其中最有力的證據是atm機監控中顯示出的他手上的黑痣,這幾乎可以確定他與犯罪現場有關。
然而,吳健卻表現得異常狡猾,一口咬定自己不知道,不清楚,也記不起來。
被問到案發時間在幹什麽,吳健就是一句記不清了,可能在睡覺。
任憑審訊人員各種威逼利誘,吳健都表現出很無辜的做作表情。
表情假的所有人都能看出來,而吳健卻以此為樂,更加是在挑戰審訊人員忍耐的極限。
陸虎和宋寧都站在審訊室旁邊的觀察室裏,密切關注著審訊的進展。
他們看到吳健的反應,心中不禁升起一股憤怒。
盡管大家都心知肚明,吳健就是殺人兇手,但實際上並沒有足夠的直接證據來證明他的罪行。
陸虎氣得狠狠地捶在桌子上,“繼續給我審,輪班進去審訊,看看這個家夥能熬到什麽時候。”
他決心要讓吳健招供,絕不能讓他逍遙法外。
宋寧抿抿嘴,思考片刻後說道:“隊長,我覺得我們需要重新審視一下案件的細節。
也許我們忽略了一些關鍵線索。我先迴辦公室,仔細研究一下卷宗,看看是否有遺漏的地方。”
陸虎點頭表示同意,“好吧,那你先迴去看卷宗。
我們這邊繼續審訊,希望能找到更多的證據。”
於是,宋寧離開了審訊室,迴到了辦公室。
宋寧坐在辦公桌前,打開電腦,調出了另一起案件的卷宗。
他仔細地閱讀每一份文件,尋找可能與當前案件相關的線索。
這起案子跟之前那起一樣,都是發生在沒有監控設施的老舊小區裏。
一名獨居少婦在家中遭人闖入,不僅被強奸,還慘遭殺害。
兇手隨後將她家中所有值錢的物品都搶走,並且仔細地清理了現場,仿佛生怕留下一絲一毫的痕跡。
與前一起案件相同的是,案發現場並沒有留下任何有價值的線索,兇手顯然非常謹慎小心,幾乎沒有給警方留下任何可追蹤的線索。
宋寧翻看了所有的檔案,也沒能找到兇手的破綻。
這個家夥在服刑期間,肯定是進行了大量的模擬和演練,竟然把殺人和處理案發現場做到如此的全麵。
這種人,活著就是為了犯罪!
麵對如此相似的兩起案件,宋寧不禁皺起眉頭,心中湧起一股強烈的衝動。
他恨不得立刻衝進審訊室,運用“心靈安慰”技能,直接對兇手進行催眠,迫使他承認自己的罪行。
然而,理智告訴他,這種做法是不可取的。
催眠罪犯獲取口供並讓其認罪,是一種嚴重違反程序的行為,會妨礙司法公正。
雖然宋寧擁有特殊能力,可以通過催眠罪犯來獲取審訊所需的證據,但他絕不能直接催眠罪犯使其認罪。
因為這樣做可能會導致事後犯人翻供,原本確鑿無疑的鐵案也可能因此而產生被推翻的風險。
這是宋寧絕對不願意看到的結果。
宋寧無奈地歎了口氣,看來還是得絞盡腦汁去尋找其他更直接的線索才行。
如果這是電視劇中的場景,那麽正義的警察們為了將那個真正罪大惡極的罪犯繩之以法,
通常會巧妙地偽造一些兇手留下的證據,以此來“誣陷”兇手。
而往往就在庭審階段,兇手會突然拋出一段錄像證據,揭露警方誣陷的陰謀,然後憑借此手段成功逃避法律的製裁。
真是太狗血了,宋寧心裏不禁暗暗吐槽道。
等等,或許我也可以嚐試一下這種方法,給那個叫吳健的家夥下個套呢!
但這樣做多少有點冒險,畢竟這需要冒一定的風險。
所以必須要先向領導請示一下,得到上級的同意和支持才行。
於是,宋寧找到了陸虎,並向他詳細匯報了自己的計劃。
陸虎聽著宋寧的講述,眉頭微皺,表情嚴肅地思考著。
過了一會兒,他才緩緩開口道:“你真的確定那些東西還存在嗎?萬一被兇手提前銷毀或處理掉,那我們可就陷入非常被動的局麵了。”
宋寧堅定地點點頭,眼中閃過一絲自信的光芒:“放心吧,我仔細研究過這個案子,也對兇手的心理做過分析。
兇手把現場打掃得這麽幹淨,說明他是個很偏執的人,做事一絲不苟。
這種性格的人,往往會有一些特殊的行為模式。
而且根據我的經驗判斷,他這種類型的嫌犯,通常都非常的自信,自信警方根本不可能找到線索。
所以他們通常表現得有些有恃無恐,甚至會在案發現場留下一些‘證據’,以供自己過後欣賞。”
陸虎聽了宋寧的話,沉思了片刻,最終點了點頭:
“嗯,你說得有道理。好吧,那就按照你的計劃去做。
但是一定要小心行事,確保自身安全。
如果有任何意外情況,及時向我匯報。”
宋寧露出感激的笑容:“好嘞,隊長,你放心,沒問題!”
宋寧雖然這麽和陸虎隊長說,但實際上他的心裏也還是非常緊張的。
這種推測其實帶有一定的賭博性質,賭的就是兇手吳健足夠自負,會將自己作案的證據進行保留。
然而,宋寧並非毫無根據的憑空想象,而是通過仔細觀察和分析得出的結論。
他發現,在兩次作案中,除了清理現場的痕跡外,吳健還特意帶走了兩樣東西:被奸殺女子的內衣以及捆綁死者的繩索。
由此可以推斷,兇手可能具有收藏的癖好,而不僅僅是出於銷毀證據的目的,才會在犯下罪行後刻意帶走大量與案件相關的物品。
宋寧在心中又把計劃複盤了一下,就動手給吳健準備起“驚喜”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