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死者當年的所作所為,竟然逼得一個無辜女孩選擇了結束自己的生命。


    他們的罪行簡直令人發指,不可饒恕!


    就連宋寧,也不禁在心中對兇手產生了一絲理解。


    然而,宋寧知道,自己都是一名警察。


    而這個世界的一切行為,都必須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


    他有責任和義務將所有的犯罪分子繩之以法,這一點堅定不移,不容置疑!


    但作為一名合格的警察,宋寧也會充分運用法律賦予他的執法權力,去嚴懲那些曾經助紂為虐、冷眼旁觀的人!


    一個不落!


    但是在此之前,首先要讓這起連環殺人案的兇手受到應有的法律製裁。


    畢竟,兇手李思泉在接聽電話時曾明確表示:“我也不可能再網購了。”


    根據宋寧的判斷,這個家夥應該已經心存死誌。


    也許他現在就藏匿在某個地方,靜靜地等待著那些死者家屬陷入無盡的悲痛之中。


    所以,他一定隱藏在他和妹妹還有那些霸淩者的故鄉——玉山縣的某個角落!


    數十輛警車鳴著警笛,疾馳向玉山縣。


    他們與當地派出所取得聯係,並得到了協助,順利地找到了當年李思泉和李蜀英租住的一處小破平房。


    據房東介紹,這個房子李思泉已經租用了十幾年,每年過年期間,他都會迴到這裏居住一段時間。


    雖然被稱為平房,但實際上它更像是農村中常見的那種看守果園的小磚房。


    難以想象,十年前,這對18歲的兄妹是如何在如此惡劣的環境下艱難求生的。


    哥哥都還是個孩子,卻要肩負起妹妹上學的重任。


    而妹妹或許正是因為害怕給哥哥增添麻煩,隻能小心翼翼地生活在那所滿是惡魔的學校裏。


    破門而入後,一個臉色蒼白的年輕男子靜靜地坐在一套老舊的木製沙發椅上。


    麵對衝進來的數名荷槍實彈的警察,他的表情異常平靜。


    李思泉深情地環顧了一下小平房內的陳設,眼中流露出一絲留戀。


    他緩緩站起身來,整理了一下略顯褶皺的襯衣,坦然地麵對著警察,主動伸出了自己的雙手。


    崔德霖有一刹那的遲疑,但還是示意手下用手銬銬住了李思泉。


    自己是警察,對麵的是連環殺人犯,崔德霖分得清。


    李思泉緩緩地抬起頭來,對著麵前的警察們說道:“抱歉啊,給你們添麻煩了,真不好意思。”


    他的聲音低沉而沙啞,充滿了無奈與愧疚。


    說完這句話後,他迴身又深深地看了一眼在桌子上的那個有些破舊的筆記本,眼中瞬間浸滿了淚水。


    宋寧一直靜靜地站在一旁,沒有說一句話,隻是默默地注視著這一切。


    直到李思泉被警察帶走,他才緩緩地走到桌子前,拿起了那本筆記本。


    這本筆記本看起來十分破舊,當他翻開第一頁時,他發現這竟然是一個女生的日記本。


    封皮上工工整整地寫著三個字——李蜀英!


    宋寧迫不及待地翻開了這個日記本,仔細閱讀著每一頁的內容。


    隨著閱讀的深入,他的心情變得越來越沉重,眼淚也不禁流了下來。


    宋寧將這本日記本交給崔德霖。


    崔德霖看完後,臉色難看的嚇人。


    他當即決定不再參與押送李思泉返迴局裏。


    同時,他和宋寧還決定留下一半的刑偵人員,借用當地派出所的地方,連夜突審了四名被殺害女孩的家屬。


    對這些剛剛收到孩子死訊的家屬來說,把他們擺在被審訊者的位置上,這多少有些殘忍。


    但他們當年又是如何殘忍的縱容自己的孩子,去傷害那個無辜的女孩。


    在揭露了十年前的霸淩事件和這次的連環變態藏屍案的關聯後,這幾名家長都沉默了。


    他們的臉上露出了痛苦、自責和悔恨的表情。


    崔德霖毫不留情地指出:“你們的孩子,其實是被你們自己親手葬送的。”他的聲音冰冷而堅定,仿佛一把鋒利的劍,直刺人心。”


    如果沒有他們的溺愛和縱容,他們的孩子不會成為校園惡魔。


    如果不是在發生錯誤的第一時間,沒有選擇站出來承擔責任,而是動用自己的權勢去掩蓋真相,十年後也不會有另一個惡魔來懲罰他們的孩子。


    現在,十年過去了,他們的孩子終於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了代價。


    這個代價是極其慘痛的。


    這一切的後悔、痛苦、折磨,都將在他們今後的生命中日夜折磨著他們。


    但現在,崔德霖要的是他們供出當年所有參與掩蓋真相的所有人!


    當天夜裏,數隊人接連出擊,連夜將當年的校長、副校長、年級主任、班主任、派出所所長、辦案人員統統請迴來喝茶。


    第二天,宋寧返迴了首都公安局。將剩下的工作都交給了崔德霖。


    崔德霖隊長熟知所有的法規法條,身後還有一個強大的團隊。


    宋寧相信他們有能力將這些有過“小過”的人員,從無數的法規法條中,找出所有適合他們的條款。


    是所有的條款!


    宋寧來到了關押李思泉的看守所。


    進門之前,他被告知,李思泉患有食道癌,他的生命隻剩下不到3個月了。


    崔隊下過命令了,這個案子非常的複雜,需要仔細梳理核對每一條辦案信息,確定無誤後才可以提交審查起訴。


    宋寧算了算,再算上審判階段,恐怕至少需要3個月才能拿到判決結果了。


    宋寧看著坐在對麵,一臉平靜的準死刑犯,“你妹妹的日記本我看了。”


    李思泉拍了拍自己的頭,“我看到的太晚了,英子死了7年後,我才看到那本藏在床底下的日記本。


    如果十年前英子出事前我能看到……”


    李思泉擦了擦眼淚:“警官,麻煩你個事。等我死後,把我和英子葬在一塊。


    那年我付不起喪葬費,隻能把她葬在家門口。


    後來我看到那個日記本,我氣憤不過!我把英子的骸骨挖了出來,做成了人偶。


    我對不起她,讓她在地下不能安息。”


    宋寧說:“可以。”


    宋寧又沉默了片刻,起身走向門口。


    等宋寧走到門口的時候,他又迴過頭來對李思泉說:“當年參與包庇的那些人,都受到了法律的製裁。


    你……應該相信法律的。”


    李思泉淚流滿麵。


    “謝謝!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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