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5章 再進開封府
宋綜:從秀才宰執天下,指鹿為馬 作者:楊弦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孫度支!”
“開封府的左軍巡使顧震求見!”
“說是此前錢塘趙氏,狀告一案有了結果,請您過去。”
八月初一。
參加完兩個時辰的大朝會,孫誌高正坐在度支司的太師椅上休息。
就得到手下吏員的稟報。
“哦?”
孫誌高眉頭微微一挑。
自己這在朝會上站了四個小時,屁股剛沾到椅子就得起來,這叫什麽事啊!
“見過包公!”
等到孫誌高入了開封府,卻見公堂之上人已經齊了。
坐在高位上包拯,站在堂下的趙盼兒,以及躺著被人抬過來的歐陽旭。
“嗯!”
包拯微微點頭。
隨後,根本就沒有問話的流程。
直接抓起手中的驚堂木,猛地砸在桌子上,扯開嗓子對著喊道:
“大膽歐陽旭!本府尹已經派人赴錢塘查證,趙氏同你卻有婚約在前,而你騙婚謀財行為屬實。”
“理應懲處。”
“杖責四十,歸還所有財物!且要賠付趙盼兒錢一千貫。”
“你可有異議!”
“下官!沒有異議!”
躺在地上的歐陽旭,雖說算不上蓬頭垢麵,卻也是極為狼狽。
再也沒有此前那副貴公子的模樣。
且整個人狀態低沉,麵如死灰,再也沒了半分心氣。、
自從被武鬆打斷了腿過後,他已經認清了現實,自己不過是一個小小的進士罷了。
麵對孫誌高實在是胳膊擰不過大腿。
“……”
孫誌高則是皺了皺眉。
覺得這個懲處還是有些輕了。
雖然,他不認為經曆如此一遭,名聲盡喪的歐陽旭還能有什麽反撲的動作。
可是……
自己費了這麽大的功夫,就得到這樣的結果,卻是讓他心中有些不滿意。
“另!”
“由於你本身乃是進士功名,騙婚謀財影響惡劣。”
“本府尹判處將你功名革除!”
“可有異議!”
不過,包拯接下來的話,卻是讓孫誌高心中好受了不少。
“這……”
“府尹!”
“下官不服,下官不服!”
對於杖刑,歐陽旭沒有異議,可聽到包拯說要革除自己的功名。
卻是徹底急了。
一個翻身就從擔架上爬了起來,拖著一條瘸腿,就往高堂之上爬去。
他寒窗苦讀十數載,為的不就是考取功名,如今一朝盡喪,那他活著還有什麽意思。
已然是狀若瘋狂,道:“我是高家小姐的未婚夫婿,你敢如此對我??你敢如此對我!?”
“哼!”
“大膽!”
“咆哮公堂,罪加一等,再添十杖。”
麵對跟個鬼一樣的歐陽旭,包拯眉頭緊皺,隨後立刻就有兩個大漢上前。
將歐陽旭給拖了迴去。
“高觀察到!”
而正在此時, 府尹外開門的衙役,卻是一聲傳喚。
“哈哈哈!”
“哈哈哈!”
“孫誌高!”
“你辱我至此,我歐陽旭絕對不會放過你的!”
聽到高鵠前來,趴在地上的歐陽旭,當即眼前一亮。
掙紮著從地上站了起來。
在被高家幾次拒之門外之後,歐陽旭並沒有放棄,而是想到了高慧,幾經波折終於將消息送了進去。
天無絕人之路,我就知道彗兒心中是有我的!
隻要高家出麵,就一定可以保下自己,等此次危機度過,他一定要讓孫誌高付出代價。
為了一個鄉野村婦,就對我百般折辱,這將是你一輩子都要為之後悔的決定。
哈哈哈!
哈哈哈!!
“?”
高堂上的包拯眉頭微微皺起,不過,轉瞬就又恢複了平靜。
“?”
孫誌高則是有些驚奇。
不是?
就歐陽旭現在這種境地,這高鵠還能出麵保他不成?
鬧呢?
“嶽父大人!”
“嶽父大人!”
“救我!”
眼見高鵠走上公堂,歐陽旭眼中精光更盛,瘸著腿朝對方走去。
可後者卻是看都不看對方一眼,隻是朝著高堂上的包拯行禮:“見過包公!”
“不知?高觀察公堂之上前來,所為何事啊?”
包拯麵色平靜。
沒有朝對方迴禮,壓根不賣麵子。
“包公!”
高鵠也不惱怒。
麵對包拯,他這個觀察留後,還真就不夠看。
微微一笑,隨後直接開口道:“本官要狀告今科進士歐陽旭騙婚謀財,還請包公為小女主持公道。”
“……”
剛硬氣不到兩秒鍾的歐陽旭,再次蔫了下去。
整個人眼前一黑,直愣愣的就撲倒在了地上, 他想過高家可能作壁上觀,對他不管不顧。
可卻怎麽也沒想到,會是如今這樣的局麵。
“嘖嘖~”
孫誌高有些啞然。
心中暗道:這樣才是合理的故事走向嗎?一個沒有任何價值,名聲掃地的歐陽旭,高家同其撇清關係才是正解。
“……”
一直沒什麽存在感的趙盼兒,同樣有些啞然,她還以為這位高觀察是給歐陽旭撐腰來的。
如今看……
倒是自己想多了。
本來略顯難看的臉色,轉瞬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了。
“有何案情,說來就是!”
包拯心下了然。
這高鵠……
看來是要維護自家女兒的名聲,所以要將罪名全都推到歐陽旭身上了。
“此子當初誆騙小女,說未有婚姻在身,故而才與其定下婚約。”
“當真是是心思齷齪,還請包公秉公處置,還我女兒一個清白。”
高鵠低頭瞥了一眼地上的歐陽旭,一臉厭惡的往旁邊挪了挪腳步。
“啪!” 的一聲!
包拯怒砸手中驚堂木,對於高鵠所言,也不去辨別。
這歐陽旭是不是真的欺騙了高家小姐。
並不重要!
那高家小姐因為歐陽旭這種人毀了名聲,確實也有些過了。
權當賣了對方一個麵子,直接宣布最後的判決道:
“依照高觀察所言!”
“這歐陽旭兩次騙婚謀財!情節惡劣,罪加一等!改判,杖責六十,流放一年。”
北宋時期,對於騙婚謀財的行為。
在宋刑統當中有規定,結過婚的人再娶妻的,會判處一年流放。
而騙婚告訴別人自己未婚而娶妻的,會判處一年半流放,女方因為不知情則不追究責任。
而歐陽旭雖然隻是有婚約,但連續兩次騙婚謀財,這樣判決倒也沒有問題。
總之……
孫誌高是相當滿意的。
“……”
地上兩眼發黑的歐陽旭,徹底暈了過去。
“開封府的左軍巡使顧震求見!”
“說是此前錢塘趙氏,狀告一案有了結果,請您過去。”
八月初一。
參加完兩個時辰的大朝會,孫誌高正坐在度支司的太師椅上休息。
就得到手下吏員的稟報。
“哦?”
孫誌高眉頭微微一挑。
自己這在朝會上站了四個小時,屁股剛沾到椅子就得起來,這叫什麽事啊!
“見過包公!”
等到孫誌高入了開封府,卻見公堂之上人已經齊了。
坐在高位上包拯,站在堂下的趙盼兒,以及躺著被人抬過來的歐陽旭。
“嗯!”
包拯微微點頭。
隨後,根本就沒有問話的流程。
直接抓起手中的驚堂木,猛地砸在桌子上,扯開嗓子對著喊道:
“大膽歐陽旭!本府尹已經派人赴錢塘查證,趙氏同你卻有婚約在前,而你騙婚謀財行為屬實。”
“理應懲處。”
“杖責四十,歸還所有財物!且要賠付趙盼兒錢一千貫。”
“你可有異議!”
“下官!沒有異議!”
躺在地上的歐陽旭,雖說算不上蓬頭垢麵,卻也是極為狼狽。
再也沒有此前那副貴公子的模樣。
且整個人狀態低沉,麵如死灰,再也沒了半分心氣。、
自從被武鬆打斷了腿過後,他已經認清了現實,自己不過是一個小小的進士罷了。
麵對孫誌高實在是胳膊擰不過大腿。
“……”
孫誌高則是皺了皺眉。
覺得這個懲處還是有些輕了。
雖然,他不認為經曆如此一遭,名聲盡喪的歐陽旭還能有什麽反撲的動作。
可是……
自己費了這麽大的功夫,就得到這樣的結果,卻是讓他心中有些不滿意。
“另!”
“由於你本身乃是進士功名,騙婚謀財影響惡劣。”
“本府尹判處將你功名革除!”
“可有異議!”
不過,包拯接下來的話,卻是讓孫誌高心中好受了不少。
“這……”
“府尹!”
“下官不服,下官不服!”
對於杖刑,歐陽旭沒有異議,可聽到包拯說要革除自己的功名。
卻是徹底急了。
一個翻身就從擔架上爬了起來,拖著一條瘸腿,就往高堂之上爬去。
他寒窗苦讀十數載,為的不就是考取功名,如今一朝盡喪,那他活著還有什麽意思。
已然是狀若瘋狂,道:“我是高家小姐的未婚夫婿,你敢如此對我??你敢如此對我!?”
“哼!”
“大膽!”
“咆哮公堂,罪加一等,再添十杖。”
麵對跟個鬼一樣的歐陽旭,包拯眉頭緊皺,隨後立刻就有兩個大漢上前。
將歐陽旭給拖了迴去。
“高觀察到!”
而正在此時, 府尹外開門的衙役,卻是一聲傳喚。
“哈哈哈!”
“哈哈哈!”
“孫誌高!”
“你辱我至此,我歐陽旭絕對不會放過你的!”
聽到高鵠前來,趴在地上的歐陽旭,當即眼前一亮。
掙紮著從地上站了起來。
在被高家幾次拒之門外之後,歐陽旭並沒有放棄,而是想到了高慧,幾經波折終於將消息送了進去。
天無絕人之路,我就知道彗兒心中是有我的!
隻要高家出麵,就一定可以保下自己,等此次危機度過,他一定要讓孫誌高付出代價。
為了一個鄉野村婦,就對我百般折辱,這將是你一輩子都要為之後悔的決定。
哈哈哈!
哈哈哈!!
“?”
高堂上的包拯眉頭微微皺起,不過,轉瞬就又恢複了平靜。
“?”
孫誌高則是有些驚奇。
不是?
就歐陽旭現在這種境地,這高鵠還能出麵保他不成?
鬧呢?
“嶽父大人!”
“嶽父大人!”
“救我!”
眼見高鵠走上公堂,歐陽旭眼中精光更盛,瘸著腿朝對方走去。
可後者卻是看都不看對方一眼,隻是朝著高堂上的包拯行禮:“見過包公!”
“不知?高觀察公堂之上前來,所為何事啊?”
包拯麵色平靜。
沒有朝對方迴禮,壓根不賣麵子。
“包公!”
高鵠也不惱怒。
麵對包拯,他這個觀察留後,還真就不夠看。
微微一笑,隨後直接開口道:“本官要狀告今科進士歐陽旭騙婚謀財,還請包公為小女主持公道。”
“……”
剛硬氣不到兩秒鍾的歐陽旭,再次蔫了下去。
整個人眼前一黑,直愣愣的就撲倒在了地上, 他想過高家可能作壁上觀,對他不管不顧。
可卻怎麽也沒想到,會是如今這樣的局麵。
“嘖嘖~”
孫誌高有些啞然。
心中暗道:這樣才是合理的故事走向嗎?一個沒有任何價值,名聲掃地的歐陽旭,高家同其撇清關係才是正解。
“……”
一直沒什麽存在感的趙盼兒,同樣有些啞然,她還以為這位高觀察是給歐陽旭撐腰來的。
如今看……
倒是自己想多了。
本來略顯難看的臉色,轉瞬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了。
“有何案情,說來就是!”
包拯心下了然。
這高鵠……
看來是要維護自家女兒的名聲,所以要將罪名全都推到歐陽旭身上了。
“此子當初誆騙小女,說未有婚姻在身,故而才與其定下婚約。”
“當真是是心思齷齪,還請包公秉公處置,還我女兒一個清白。”
高鵠低頭瞥了一眼地上的歐陽旭,一臉厭惡的往旁邊挪了挪腳步。
“啪!” 的一聲!
包拯怒砸手中驚堂木,對於高鵠所言,也不去辨別。
這歐陽旭是不是真的欺騙了高家小姐。
並不重要!
那高家小姐因為歐陽旭這種人毀了名聲,確實也有些過了。
權當賣了對方一個麵子,直接宣布最後的判決道:
“依照高觀察所言!”
“這歐陽旭兩次騙婚謀財!情節惡劣,罪加一等!改判,杖責六十,流放一年。”
北宋時期,對於騙婚謀財的行為。
在宋刑統當中有規定,結過婚的人再娶妻的,會判處一年流放。
而騙婚告訴別人自己未婚而娶妻的,會判處一年半流放,女方因為不知情則不追究責任。
而歐陽旭雖然隻是有婚約,但連續兩次騙婚謀財,這樣判決倒也沒有問題。
總之……
孫誌高是相當滿意的。
“……”
地上兩眼發黑的歐陽旭,徹底暈了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