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八方旅客(五)
和狼女孩一起開卡車冒險吧! 作者:救命啊戀愛喜劇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轟隆隆。
當變成兩瓣的巨石栽倒的一刻,在場的看客買家們皆都是咂咂嘴。
沒有法師血脈的普通人誰不想試試施法的感覺呢,擁有這柄魔劍就擁有了風的力量。
這一擊施展完畢。
那位傳奇劍士,蒲公英公會的會長蘭斯利就將疾風重新歸於劍鞘。
這一幕並不是想買這柄魔劍的買家們想看到的。
雖說能夠釋放出切割開巨石的風刃已經足夠強大了,一把魔劍能有這樣的力量絕對是極品,一些沒有經過戰鬥訓練的權貴很需要一把這樣的武器傍身。
但,在座的很多人都能做到碎開巨石,例如說一位扶著大錘子的光頭男人,他們想要更厲害的武器來提升自己。
因此有人就大聲開口問了:
“這就是疾風的全部力量嗎?”
答案是否定的。
蒲公英公會的會長蘭斯利搖頭道:
“疾風能唿喚足以媲美風之子力量的風魔法,然而那種力量僅憑這柄劍所剩的魔能無法施展。”
有人又問:
“這把劍該如何恢複魔能?”
蘭斯利答道:“以往魔法兵器都是需要放在高純度的魔能石上蘊養,恢複好一把魔能兵器需要很久。
但現在,庫諾族人研究出的魔能溶液改善了這一情況。
將疾風浸泡在魔能溶液中,一個月就能恢複全部的力量,從而施展出媲美風之子的法術。
不過那力量我曾使用過一次,就在最近。
因此沒有休息好的疾風沒辦法再次給你們展示。
不過我可以用我的名譽擔保我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
說罷,傳奇劍士用拳頭擂了一下自己的胸膛。
詢問的男人陷進思索。
而那位扶著巨錘的光頭男人也想了想。
即使魔能溶液改善了這一狀況還是需要一個月才能蘊養好?這也太久了。
他很想要這件武器,因此開口問道:“這也就是說,這柄劍需要泡上一個月的溫泉才能用一次嘍?”
蘭斯利道:“如果你每次使用都要使出疾風的全力,的確是需要蘊養一個月才能使用一次。”
縮在角落裏的另一位傳奇劍客多默抱著胳膊問道:
“它能作為一柄劍來使用嗎?”
蘭斯利微笑道:“千萬不要拿它來劈樹,多默。”
總是喜歡拿樹來練劍,並且經常將森林練出一個空缺的多默起身離開了拍賣會。
講解到現在差不多結束了。
這柄綠水晶劍就是一柄純粹的魔法兵器,而非傳統的劍。
對於一位劍客來說並不能提升劍招的威力,隻能讓其多出一種攻擊的手段。
對自己的劍有足夠自信的多默並不需要這種歪路子。
多默考慮的隻有提升自己的劍招威力。
其他人想得可就多了。
那群有錢人想想,帶出一把美麗至極的佩劍,同時還有著極強的攻擊力。
兼顧優雅與實力的佩劍非常適合不需要經常戰鬥的自己。
那些陷入瓶頸的頂級冒險家也想想,這樣一柄美麗至極的魔劍。
或許能作為一種保命的手段,或許能在與頂級魔獸交手的時候有奇效。
自己的實力應該能更上一層。
緊接著拍賣會就開始了。
蘭斯利坐在後方的椅子上,主持人則是從幕後走迴台前,朗聲道:
“現在進行魔劍疾風的拍賣,沒有底價。”
話音剛落就有人開口了:
“一百個金洛恩。”
很快就有人跟了價格:“一百一。”
“一百二。”
此時的價格低於蘭斯利打造它的成本。
因此這價格攀升得很快。
片刻就有人直接喊道:“兩百個金洛恩。”
“二百一。”
“二百二。”
價格在超越一百五十個金洛恩的成本後還在繼續上漲。
在喊道二百四十個金洛恩後,有人喊到三百。
“三百一。”
“三百二。”
“三百三........”
價格很快來到蘭斯利很滿意的程度。
他覺得聽秘書的建議是對的。
將這顆風之子的魔獸核心製作成魔劍能夠賺到更多。
價格還在繼續上漲。
但速度緩慢下來........
..........
主持人飛快地擺動著嘴皮子。
一會兒是那邊那位強壯的戰士出價多少,一會兒是那邊那位小姐出價多少。
“四百個金洛恩。”
“四百一。”
“四百二”
沒一會兒。
這柄魔劍的價格就超出它本身作為魔法兵器的價值。
“五百個金洛恩。”
此時,已經有一些藝術價值摻雜其中。
這柄劍實在是太過美麗,遠超那些富豪的想象。
那綠水晶綻放出的光輝在他們的眼底久久不散。
五百個金洛恩的價值已經能換一個小普特的金史萊姆。
用金史萊姆做素材的武器,硬度估計是這疾風修養一年都劈不開的。
然而這價格依然在上漲。
不過飆價格的人少了很多。
五分鍾後。
隻剩兩個人在開口。
一位年輕貌美,身穿黑白相間蓬蓬裙的小姐,還有那位靠著大錘子的光頭男。
年輕貌美的小姐是米基爾家族的千金,她的家族為整個洛恩區域提供一種名叫蜂針膏的傷藥。
能加速開放性傷口的愈合。
她的祖父,米基爾·洛特是世界上第一位將一種名叫蜂針花的草藥大規模種植的極其厲害的藥劑師。
也可以說是植物學家,他培育出的白色蜂針花完全沒有毒素,花蜜裏都是好成份。
而那位靠著大錘子不停喊價格的光頭男,來頭就簡單的多。
他是一位名叫碎顱的傳奇冒險家,年輕的時候很喜歡敲別人的腦袋。
人到中年非常想彌補一下童年想要成為一個法師的夢。
他飆價格不為別的,砸人腦袋砸了一輩子,就是想當一迴法師:
“五百二。”
米基爾家族的千金喊道:“五百三。”
碎顱:“五百四。”
米基爾家族的千金:“五百五。”
碎顱繼續喊道:“五百五十一,你再添一個金幣我就不跟你搶了,因為我就隻有這些。”
米基爾家族的千金秉持著祖父教給她的該省省該花花的理念,喊道:
“五百五十二。”
碎顱咂咂嘴,在身上摸了摸,又摸出一個銀幣道:
“沒想到你還真的隻加一個,“五百五十二金,再加一個銀幣,現在真的多一分都沒有了,希望你好好考慮一下你要這柄武器是不是真的有用。”
米基爾家族的千金笑道:“五百五十五金。”
碎顱比了一個放棄競價的手勢。
喊價的主力退了一個,價格也差不多了。
正當眾人以為競拍要到此結束。
正當拍賣會的主持人想要再吹噓一下這柄武器讓其來到更高的價格時。
有人喊道:“六百。”
眾人聞言紛紛向著價格傳出的方向看去。
還有高手?
那是一位打扮很時髦的銀發男子。
他披著一件黑色的鬥篷,穿著胸前露出一塊v字區域的緊身黑色襯衫,能看到練的相當不錯的胸肌,翹著的腿上是一條黑色的燈籠褲。
身上是一身黑的同時,他還戴著一塊能夠遮住上半張臉的黑色麵具,看著很酷。
在座的有很多有頭有臉的人。
不管是商政界,還是冒險家的圈子都有處在頂端的人。
但在座的都沒認出對方是誰。
有人猜測是某某城主的小兒子,也有的說是某某商會會長的私生子。
還有的說他像是一個遠方的傳奇,一位名叫黑夢的冒險家。
然而對方並沒有揭曉自己的身份,抱著胳膊等待著那位千金報新的價格。
然而這六百的高價讓這位千金清醒了不少。
她遲遲才報出一個價格:
“六百一。”
那戴著麵具的男子喊道:“六百五。”
對方擺明了自己很有財力,你們玩夠了嗎?玩夠了我要開始裝逼收尾了。
眾人都期待著價格都來到更高的地步。
然而那位千金不再出價了,比了一個放棄競拍的手勢。
如果再沒有像這位麵具男一樣的,突然橫插進來的家夥,
這意味著這件拍品的競拍就到此為止。
主持人在這時間開始了講解。
講了足足有三分鍾。
然而並沒有能夠說動其他人為其出更高的價格。
於是。
這柄疾風就被這位不知身份的男子拍到手。
為保證這位不是在亂出價,攪亂拍賣會的秩序,很快就有拍賣會的服務人員上前與其交涉。
事實上這家夥確實拿不出這麽多的錢,出門沒帶這麽多。
但他說了自己的身份,並要求自己能和這把魔劍的主人見上一麵。
於是這位麵具男和他的侍衛,以及帶著疾風從台前走下的蘭斯利一同離場。
拍賣會後麵還有幾件物品。
但是對後麵拍品不感興趣的人有不少。
因此一同離席的人有很多。
他們有的沒有拍到想要的東西還想趁著今夜在豐收集市碰碰運氣。
有的則是去喝酒。
有的,則是尋自己的旅店休息,吃個晚餐。
........
當變成兩瓣的巨石栽倒的一刻,在場的看客買家們皆都是咂咂嘴。
沒有法師血脈的普通人誰不想試試施法的感覺呢,擁有這柄魔劍就擁有了風的力量。
這一擊施展完畢。
那位傳奇劍士,蒲公英公會的會長蘭斯利就將疾風重新歸於劍鞘。
這一幕並不是想買這柄魔劍的買家們想看到的。
雖說能夠釋放出切割開巨石的風刃已經足夠強大了,一把魔劍能有這樣的力量絕對是極品,一些沒有經過戰鬥訓練的權貴很需要一把這樣的武器傍身。
但,在座的很多人都能做到碎開巨石,例如說一位扶著大錘子的光頭男人,他們想要更厲害的武器來提升自己。
因此有人就大聲開口問了:
“這就是疾風的全部力量嗎?”
答案是否定的。
蒲公英公會的會長蘭斯利搖頭道:
“疾風能唿喚足以媲美風之子力量的風魔法,然而那種力量僅憑這柄劍所剩的魔能無法施展。”
有人又問:
“這把劍該如何恢複魔能?”
蘭斯利答道:“以往魔法兵器都是需要放在高純度的魔能石上蘊養,恢複好一把魔能兵器需要很久。
但現在,庫諾族人研究出的魔能溶液改善了這一情況。
將疾風浸泡在魔能溶液中,一個月就能恢複全部的力量,從而施展出媲美風之子的法術。
不過那力量我曾使用過一次,就在最近。
因此沒有休息好的疾風沒辦法再次給你們展示。
不過我可以用我的名譽擔保我所說的一切都是真的。”
說罷,傳奇劍士用拳頭擂了一下自己的胸膛。
詢問的男人陷進思索。
而那位扶著巨錘的光頭男人也想了想。
即使魔能溶液改善了這一狀況還是需要一個月才能蘊養好?這也太久了。
他很想要這件武器,因此開口問道:“這也就是說,這柄劍需要泡上一個月的溫泉才能用一次嘍?”
蘭斯利道:“如果你每次使用都要使出疾風的全力,的確是需要蘊養一個月才能使用一次。”
縮在角落裏的另一位傳奇劍客多默抱著胳膊問道:
“它能作為一柄劍來使用嗎?”
蘭斯利微笑道:“千萬不要拿它來劈樹,多默。”
總是喜歡拿樹來練劍,並且經常將森林練出一個空缺的多默起身離開了拍賣會。
講解到現在差不多結束了。
這柄綠水晶劍就是一柄純粹的魔法兵器,而非傳統的劍。
對於一位劍客來說並不能提升劍招的威力,隻能讓其多出一種攻擊的手段。
對自己的劍有足夠自信的多默並不需要這種歪路子。
多默考慮的隻有提升自己的劍招威力。
其他人想得可就多了。
那群有錢人想想,帶出一把美麗至極的佩劍,同時還有著極強的攻擊力。
兼顧優雅與實力的佩劍非常適合不需要經常戰鬥的自己。
那些陷入瓶頸的頂級冒險家也想想,這樣一柄美麗至極的魔劍。
或許能作為一種保命的手段,或許能在與頂級魔獸交手的時候有奇效。
自己的實力應該能更上一層。
緊接著拍賣會就開始了。
蘭斯利坐在後方的椅子上,主持人則是從幕後走迴台前,朗聲道:
“現在進行魔劍疾風的拍賣,沒有底價。”
話音剛落就有人開口了:
“一百個金洛恩。”
很快就有人跟了價格:“一百一。”
“一百二。”
此時的價格低於蘭斯利打造它的成本。
因此這價格攀升得很快。
片刻就有人直接喊道:“兩百個金洛恩。”
“二百一。”
“二百二。”
價格在超越一百五十個金洛恩的成本後還在繼續上漲。
在喊道二百四十個金洛恩後,有人喊到三百。
“三百一。”
“三百二。”
“三百三........”
價格很快來到蘭斯利很滿意的程度。
他覺得聽秘書的建議是對的。
將這顆風之子的魔獸核心製作成魔劍能夠賺到更多。
價格還在繼續上漲。
但速度緩慢下來........
..........
主持人飛快地擺動著嘴皮子。
一會兒是那邊那位強壯的戰士出價多少,一會兒是那邊那位小姐出價多少。
“四百個金洛恩。”
“四百一。”
“四百二”
沒一會兒。
這柄魔劍的價格就超出它本身作為魔法兵器的價值。
“五百個金洛恩。”
此時,已經有一些藝術價值摻雜其中。
這柄劍實在是太過美麗,遠超那些富豪的想象。
那綠水晶綻放出的光輝在他們的眼底久久不散。
五百個金洛恩的價值已經能換一個小普特的金史萊姆。
用金史萊姆做素材的武器,硬度估計是這疾風修養一年都劈不開的。
然而這價格依然在上漲。
不過飆價格的人少了很多。
五分鍾後。
隻剩兩個人在開口。
一位年輕貌美,身穿黑白相間蓬蓬裙的小姐,還有那位靠著大錘子的光頭男。
年輕貌美的小姐是米基爾家族的千金,她的家族為整個洛恩區域提供一種名叫蜂針膏的傷藥。
能加速開放性傷口的愈合。
她的祖父,米基爾·洛特是世界上第一位將一種名叫蜂針花的草藥大規模種植的極其厲害的藥劑師。
也可以說是植物學家,他培育出的白色蜂針花完全沒有毒素,花蜜裏都是好成份。
而那位靠著大錘子不停喊價格的光頭男,來頭就簡單的多。
他是一位名叫碎顱的傳奇冒險家,年輕的時候很喜歡敲別人的腦袋。
人到中年非常想彌補一下童年想要成為一個法師的夢。
他飆價格不為別的,砸人腦袋砸了一輩子,就是想當一迴法師:
“五百二。”
米基爾家族的千金喊道:“五百三。”
碎顱:“五百四。”
米基爾家族的千金:“五百五。”
碎顱繼續喊道:“五百五十一,你再添一個金幣我就不跟你搶了,因為我就隻有這些。”
米基爾家族的千金秉持著祖父教給她的該省省該花花的理念,喊道:
“五百五十二。”
碎顱咂咂嘴,在身上摸了摸,又摸出一個銀幣道:
“沒想到你還真的隻加一個,“五百五十二金,再加一個銀幣,現在真的多一分都沒有了,希望你好好考慮一下你要這柄武器是不是真的有用。”
米基爾家族的千金笑道:“五百五十五金。”
碎顱比了一個放棄競價的手勢。
喊價的主力退了一個,價格也差不多了。
正當眾人以為競拍要到此結束。
正當拍賣會的主持人想要再吹噓一下這柄武器讓其來到更高的價格時。
有人喊道:“六百。”
眾人聞言紛紛向著價格傳出的方向看去。
還有高手?
那是一位打扮很時髦的銀發男子。
他披著一件黑色的鬥篷,穿著胸前露出一塊v字區域的緊身黑色襯衫,能看到練的相當不錯的胸肌,翹著的腿上是一條黑色的燈籠褲。
身上是一身黑的同時,他還戴著一塊能夠遮住上半張臉的黑色麵具,看著很酷。
在座的有很多有頭有臉的人。
不管是商政界,還是冒險家的圈子都有處在頂端的人。
但在座的都沒認出對方是誰。
有人猜測是某某城主的小兒子,也有的說是某某商會會長的私生子。
還有的說他像是一個遠方的傳奇,一位名叫黑夢的冒險家。
然而對方並沒有揭曉自己的身份,抱著胳膊等待著那位千金報新的價格。
然而這六百的高價讓這位千金清醒了不少。
她遲遲才報出一個價格:
“六百一。”
那戴著麵具的男子喊道:“六百五。”
對方擺明了自己很有財力,你們玩夠了嗎?玩夠了我要開始裝逼收尾了。
眾人都期待著價格都來到更高的地步。
然而那位千金不再出價了,比了一個放棄競拍的手勢。
如果再沒有像這位麵具男一樣的,突然橫插進來的家夥,
這意味著這件拍品的競拍就到此為止。
主持人在這時間開始了講解。
講了足足有三分鍾。
然而並沒有能夠說動其他人為其出更高的價格。
於是。
這柄疾風就被這位不知身份的男子拍到手。
為保證這位不是在亂出價,攪亂拍賣會的秩序,很快就有拍賣會的服務人員上前與其交涉。
事實上這家夥確實拿不出這麽多的錢,出門沒帶這麽多。
但他說了自己的身份,並要求自己能和這把魔劍的主人見上一麵。
於是這位麵具男和他的侍衛,以及帶著疾風從台前走下的蘭斯利一同離場。
拍賣會後麵還有幾件物品。
但是對後麵拍品不感興趣的人有不少。
因此一同離席的人有很多。
他們有的沒有拍到想要的東西還想趁著今夜在豐收集市碰碰運氣。
有的則是去喝酒。
有的,則是尋自己的旅店休息,吃個晚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