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小家夥吉米
荒野大鏢客:這個主角不正常 作者:然沫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你在這裏等一下我,待會兒我會迴來找你。”
經過一段長途跋涉,弗斯特和伊莎貝拉終於到達了翡翠牧場。
承載著兩人奔跑這麽遠的路,哪怕是達克斯這匹強壯的安達盧西亞公馬也開始喘著粗氣。
“好,我會在這裏等你,一步也不會動。”伊莎貝拉坐在馬上,看著弗斯特將馬拴住。
因為伊莎貝拉身上的囚服不適合被人看到,所以路上弗斯特給她換上了自己馬匹上攜帶的衣服。
伊莎貝拉沒有弗斯特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大概是一米七,弗斯特看著比她強壯的多,此時弗斯特的衣服穿在她身上顯得有些鬆垮。
弗斯特點點頭,離開了馬匹所在處,開始找自己要找的人。
翡翠牧場其實是一片牧場的集中區,一個大資本家買下了這裏的主要地塊,想把這裏打造成一個新的城鎮,同時借助便利的火車運輸,壟斷這一片地區的牲畜交易。
“嘿,朋友。你可以告訴我謝默斯在哪裏嗎?我找他有點生意上的事。”弗斯特叫住一個給奶牛擦身的牧場工人,給了他五十美分,詢問道。
謝默斯就是原劇情第二章何西阿給亞瑟介紹的黑市商人。不過謝默斯與一般商人不同,看似他是自己找了個生意,其實他這種做法得到了翡翠牧場主人的默許。
謝默斯一般隻收一些珍貴品,一些富人喜歡的玩意兒,牧場主通過這些東西拿來交好一些有錢有勢的人。
但他也偷偷從事走私馬車生意,分給牧場主人一杯羹,借助牧場主人的保護,他的生意一直十分安全。
“謝默斯?哈,經常有人來找他,他就在那邊那個最大的馬廄那裏。”工人得到了五十美分心情不錯,這點錢能夠讓他去鎮上的酒館好好喝上一杯。
借助工人的指引,弗斯特順利找到了正在馬廄邊工作台整理工具的謝默斯。
“謝默斯,我有點東西想賣給你。”弗斯特走到工作台旁,叫起彎腰工作的謝默斯。
謝默斯抬起頭,打量了一番弗斯特,說:“我之前沒有和你這樣的人交易過,不過如果你有我心動的東西,我不會讓你吃虧。”
“當然,我這個東西你不會不感興趣。”
說完,弗斯特看周圍沒有人,悄悄從背包裏拿出了在奧克裏夫潭找到的兩根金條,放入了謝默斯手中。
謝默斯看到是出售金條,也重視起了這次交易。
金條的保值和儲存比紙幣更加方便,許多富人都樂意把金錢兌換成金條存放在自己放心的地方。
而且用金條進行一些不為人知的交易,也遠比大量的紙幣來的方便。
謝默斯檢查了一下兩根金條,上麵沒有任何的字印,但的確是標準金條的模樣,明顯這些金條是被人熔了再重新鑄造的。
如果是來源於銀行的金條上麵會刻下金條的詳細信息,一些謹慎的亡命徒在搶劫銀行後會找專門的鑄造師,重新把金條熔煉一番,以隱藏自己的蹤跡。
雖然過程中會損失一些,但勝在保險。
謝默斯思考了一下,很快就明白了金條的來曆,也知道弗斯特大概是一名亡命之徒,幫幫派出手金條。
“兩根標準的金條,我願意給你出一根五百美元的價格。”謝默斯說道。
金條的價格眾人皆知,謝默斯也沒有壓價,他隻是收取一些手續費,金條最終還是要到牧場主手中。
因為平時的生意,他手中是有牧場主給的購買資金的,兩根金條可以吃的下。
“好,幫我兌換成一些小麵額的鈔票,不要大麵值的。”弗斯特說。
大麵值鈔票使用不方便,容易被一些心思叵測的人盯上,弗斯特不喜歡麻煩。
謝默斯當然沒有意見,弗斯特收好謝默斯的錢後,就準備返迴尋找伊莎貝拉。
要走的時候才發現,一隻黑白紋的聯邦獵狐犬不知道什麽時候湊在了他的身邊。
獵狐犬是一種聯邦常見犬,人們多訓練它用來捕獵和看家。性情較為溫順,是一種不錯的家養犬。
“這個小家夥是誰的?”弗斯特詢問謝默斯,獵狐犬似乎是被他身上的血腥味吸引來的,捕獵過程中沾上一些鮮血是沒辦法的事。
“不知道,我們這裏大多是牧羊犬,這隻狗是最近兩天才出現的,也許他的主人拋棄了他,也有可能是被某個土匪給殺了也說不定。”
謝默斯從金條交易中能夠賺取不少利潤,也有耐心解答弗斯特生意外的事。
“可憐的小家夥兒。”弗斯特摸了摸狗頭,喂了它身上攜帶的一根肉幹。
獵狐犬酷嗤酷吃的三兩口就吃下了肉幹,對著弗斯特不停的搖著尾巴。
“汪!汪!汪!”獵狐犬伸著舌頭,輕叫了幾聲。
弗斯特拍了拍它的身子就準備離開了。
走了十幾步,發現獵狐犬還跟著他。弗斯特蹲下身子,看著狗說:“嘿,小家夥,你想跟著我嗎?”
“汪!”狗狗搖著尾巴。
弗斯特覺得帶一隻狗迴營地好像沒有太大問題,就像賞金獵人團夥會訓練尋血獵犬來追捕罪犯一樣,幫派裏麵也是允許養狗的,不過一般人不會選擇帶著一個累贅。
“那你就跟著我吧,我給你取個名字,就叫你吉米怎麽樣?哈,好動的小家夥。”弗斯特伸出手,獵狐犬就伸出舌頭開始舔,搞的弗斯特手心癢癢的。
讓小家夥吉米跟著自己,弗斯特很快找到了在馬邊等著自己的伊莎貝拉。
“你不是說去找人嗎?怎麽帶了隻狗迴來。”伊莎貝拉盯著獵狐犬,黑白斑紋的獵狐犬還是挺少見的。
“它丟失了它的主人,現在我就是它的新主人了。讓它跟在馬後吧,我們騎慢點讓它能跟上。”弗斯特說,“我們去瓦倫丁給你購買一些東西。”
“這可真是不好意思,我還什麽都沒有為你做。”伊莎貝拉覺得這麽早就讓弗斯特為她花錢不太好。
“我相信你以後能夠幫我把這些錢全都賺迴來的。”弗斯特並不介意,伊莎貝拉現在可是衣服和槍都沒有,隻能讓他出錢了。
兩人一狗一馬,乘著夕陽,前往瓦倫丁。
經過一段長途跋涉,弗斯特和伊莎貝拉終於到達了翡翠牧場。
承載著兩人奔跑這麽遠的路,哪怕是達克斯這匹強壯的安達盧西亞公馬也開始喘著粗氣。
“好,我會在這裏等你,一步也不會動。”伊莎貝拉坐在馬上,看著弗斯特將馬拴住。
因為伊莎貝拉身上的囚服不適合被人看到,所以路上弗斯特給她換上了自己馬匹上攜帶的衣服。
伊莎貝拉沒有弗斯特接近一米八的身高,大概是一米七,弗斯特看著比她強壯的多,此時弗斯特的衣服穿在她身上顯得有些鬆垮。
弗斯特點點頭,離開了馬匹所在處,開始找自己要找的人。
翡翠牧場其實是一片牧場的集中區,一個大資本家買下了這裏的主要地塊,想把這裏打造成一個新的城鎮,同時借助便利的火車運輸,壟斷這一片地區的牲畜交易。
“嘿,朋友。你可以告訴我謝默斯在哪裏嗎?我找他有點生意上的事。”弗斯特叫住一個給奶牛擦身的牧場工人,給了他五十美分,詢問道。
謝默斯就是原劇情第二章何西阿給亞瑟介紹的黑市商人。不過謝默斯與一般商人不同,看似他是自己找了個生意,其實他這種做法得到了翡翠牧場主人的默許。
謝默斯一般隻收一些珍貴品,一些富人喜歡的玩意兒,牧場主通過這些東西拿來交好一些有錢有勢的人。
但他也偷偷從事走私馬車生意,分給牧場主人一杯羹,借助牧場主人的保護,他的生意一直十分安全。
“謝默斯?哈,經常有人來找他,他就在那邊那個最大的馬廄那裏。”工人得到了五十美分心情不錯,這點錢能夠讓他去鎮上的酒館好好喝上一杯。
借助工人的指引,弗斯特順利找到了正在馬廄邊工作台整理工具的謝默斯。
“謝默斯,我有點東西想賣給你。”弗斯特走到工作台旁,叫起彎腰工作的謝默斯。
謝默斯抬起頭,打量了一番弗斯特,說:“我之前沒有和你這樣的人交易過,不過如果你有我心動的東西,我不會讓你吃虧。”
“當然,我這個東西你不會不感興趣。”
說完,弗斯特看周圍沒有人,悄悄從背包裏拿出了在奧克裏夫潭找到的兩根金條,放入了謝默斯手中。
謝默斯看到是出售金條,也重視起了這次交易。
金條的保值和儲存比紙幣更加方便,許多富人都樂意把金錢兌換成金條存放在自己放心的地方。
而且用金條進行一些不為人知的交易,也遠比大量的紙幣來的方便。
謝默斯檢查了一下兩根金條,上麵沒有任何的字印,但的確是標準金條的模樣,明顯這些金條是被人熔了再重新鑄造的。
如果是來源於銀行的金條上麵會刻下金條的詳細信息,一些謹慎的亡命徒在搶劫銀行後會找專門的鑄造師,重新把金條熔煉一番,以隱藏自己的蹤跡。
雖然過程中會損失一些,但勝在保險。
謝默斯思考了一下,很快就明白了金條的來曆,也知道弗斯特大概是一名亡命之徒,幫幫派出手金條。
“兩根標準的金條,我願意給你出一根五百美元的價格。”謝默斯說道。
金條的價格眾人皆知,謝默斯也沒有壓價,他隻是收取一些手續費,金條最終還是要到牧場主手中。
因為平時的生意,他手中是有牧場主給的購買資金的,兩根金條可以吃的下。
“好,幫我兌換成一些小麵額的鈔票,不要大麵值的。”弗斯特說。
大麵值鈔票使用不方便,容易被一些心思叵測的人盯上,弗斯特不喜歡麻煩。
謝默斯當然沒有意見,弗斯特收好謝默斯的錢後,就準備返迴尋找伊莎貝拉。
要走的時候才發現,一隻黑白紋的聯邦獵狐犬不知道什麽時候湊在了他的身邊。
獵狐犬是一種聯邦常見犬,人們多訓練它用來捕獵和看家。性情較為溫順,是一種不錯的家養犬。
“這個小家夥是誰的?”弗斯特詢問謝默斯,獵狐犬似乎是被他身上的血腥味吸引來的,捕獵過程中沾上一些鮮血是沒辦法的事。
“不知道,我們這裏大多是牧羊犬,這隻狗是最近兩天才出現的,也許他的主人拋棄了他,也有可能是被某個土匪給殺了也說不定。”
謝默斯從金條交易中能夠賺取不少利潤,也有耐心解答弗斯特生意外的事。
“可憐的小家夥兒。”弗斯特摸了摸狗頭,喂了它身上攜帶的一根肉幹。
獵狐犬酷嗤酷吃的三兩口就吃下了肉幹,對著弗斯特不停的搖著尾巴。
“汪!汪!汪!”獵狐犬伸著舌頭,輕叫了幾聲。
弗斯特拍了拍它的身子就準備離開了。
走了十幾步,發現獵狐犬還跟著他。弗斯特蹲下身子,看著狗說:“嘿,小家夥,你想跟著我嗎?”
“汪!”狗狗搖著尾巴。
弗斯特覺得帶一隻狗迴營地好像沒有太大問題,就像賞金獵人團夥會訓練尋血獵犬來追捕罪犯一樣,幫派裏麵也是允許養狗的,不過一般人不會選擇帶著一個累贅。
“那你就跟著我吧,我給你取個名字,就叫你吉米怎麽樣?哈,好動的小家夥。”弗斯特伸出手,獵狐犬就伸出舌頭開始舔,搞的弗斯特手心癢癢的。
讓小家夥吉米跟著自己,弗斯特很快找到了在馬邊等著自己的伊莎貝拉。
“你不是說去找人嗎?怎麽帶了隻狗迴來。”伊莎貝拉盯著獵狐犬,黑白斑紋的獵狐犬還是挺少見的。
“它丟失了它的主人,現在我就是它的新主人了。讓它跟在馬後吧,我們騎慢點讓它能跟上。”弗斯特說,“我們去瓦倫丁給你購買一些東西。”
“這可真是不好意思,我還什麽都沒有為你做。”伊莎貝拉覺得這麽早就讓弗斯特為她花錢不太好。
“我相信你以後能夠幫我把這些錢全都賺迴來的。”弗斯特並不介意,伊莎貝拉現在可是衣服和槍都沒有,隻能讓他出錢了。
兩人一狗一馬,乘著夕陽,前往瓦倫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