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清廷占據天時地利,阿濟格尾隨李自成南下,而李自成一路敗退,根本不敢決戰,大順軍在前,阿濟格在後,一路占領要地,等於大順軍開門,他們輕鬆進門,就這樣深入荊楚大地。
清軍另一路由多鐸率領,他們的目標已經鎖定南明,另一路為豪格率領,進攻山東,穩定大軍後方。
三月中,台灣雞籠,由於雞籠這個名字不好聽,已經改為基隆二字,畢竟現在移居台灣的漢民越來越多太土的名字已經有些不合適。
截止到現在,移居的漢民已經達到了二十萬人,已經遍布島上各個平原等宜居之地。一開始這些人非常忐忑,屬於半強製遷移,當到了地方後才知道這裏比遼東要好的多,至少冬天不用擔心被凍死,而且農作物一年兩熟,雖然他們剛剛開始播種,可東西都是免費提供的,包括牲畜和住所,兩年之內免征稅收,比明朝曾經的軍戶屯田要好的太多。
華夏百姓是最善良堅忍的民族,隻要當權者不要壓榨的太過分,能讓他們吃得飽飯,活得下去,才不會管誰當皇帝。
劉少康給錢給地給房子和安家費,還給耕種的牲畜,這些漢民無不感恩,安心在台灣紮根。
遼東一帶以及周圍也徹底平穩下來,百姓們正準備春耕,土地是現成的,都是以前大明各衛所軍戶開墾出來的,後來皇太極時期人口增多,又沿著遼寧平原進行開荒,百多萬人耕種綽綽有餘。
目前暫時實行的土地政策是分田到人,每人分十畝,自孩子出生起去找當地府衙登記即可分得,男女不限,相對的人死亡後這十畝田地會被收迴,這一過程由村長輔助辦理。
為了防止土地兼並,遼東治下土地嚴禁個人買賣,隻能賣給官府,但賣出土地人的人以後想要贖迴就需要支付雙倍的價錢。
土地分出去相應的田賦也跟著出台,直接取消明朝的各種不合理稅收。參考了“攤丁入畝”的稅收製度,取消自古施行的人頭稅,將這些分攤到田地之中,鑒於此時處於動亂年代劉少康規定在遼東注冊登記分到土地一年內免除任何稅收。第二年開始每畝土地征收三分,就是一百斤收三斤。當然這個不是固定的,遼東將土地分成三等,一等田征收五分,二等田收三分,三等田收兩分。
另外,取消徭役,以後官府有大工程需要人手會出錢出糧招募。
參軍的每人可以多獲得十畝土地,免費耕種,參軍幾年就免費幾年,傷殘土地可以耕種到老死,陣亡會延續孩子成年為止。
為了避免土地統計混亂,軍人功勳以及官員獎勵不再賞賜土地,將以金銀和其他物品發放。
土地政策被刻碑立在各城門口,隻要遼東軍還在,就按照這個政策施行。
如此優待的政策千古未有,百姓們自然感恩戴德,劉少康和遼東軍聲望達到頂點,根本不用擔心後續的統治問題。
不過,劉少康在優待政策之後也有一些強製要求,比如耕種的糧食除了小麥外,全麵推行玉米、紅薯、土豆等高產作物,以玉米為主,紅薯和土豆、大豆為輔,小米、高粱等作物隻允許自留一畝或兩畝種植。這些土地中必須留出兩畝種植蔬菜,也推行高產的比如白菜、蘿卜、南瓜、冬瓜等作物,至於其他蔬菜如何分配就看自己土地的考量。
另外,遼東土地很多,根本沒有分完,劉少康和官府手裏還握有大量的優質土地,這些土地基本上都是清廷宗室以及權貴所有,這一部分優先給軍人和官員親屬承租,每畝土地收一成,雖然一成不少,可這是優質官田,收成有保證,很多人願意租種。
有了農稅,自然就少不了商業稅,大明朝就不說了,亡國一部分原因就是毀在商業稅製度上,明朝不是不征收商業稅,而是非常不合理,該征的不征,不該征的往死裏壓榨。而且上層不光不重視商業發展,還搞壟斷和限製,導致最後商業稅係統崩潰,國家沒錢,不得不向農民加征。導致惡性循環。
眼下遼東和台灣地區已經穩定,各種商業行為如同雨後春筍般出現,其中一些行業不可能由官府壟斷,比如鹽稅,這個就需要官商聯動。
目前遼東和台灣地區陸續開辟了鹽場,鹽已經自給自足,收稅方法沒有太大變動,沿用明朝收稅方法,茶稅也是如此,別看遼東與南方相隔,別忘了還有台灣,還有海上的商人,劉少康收複遼東,名震四海,加上台灣出產各種珍稀特有的物品,此刻南明失去了對華夏的控製力,已經有很多華夏商人失去約束,渡海出現在台灣和遼東地區。
為此劉少康將增設貿易稅,將稅率計算到價位裏,比如酒稅,就是加價百分之十收取,當然,目前的壟斷商品比如香煙、肥皂、玻璃等等不在此列。
固定場所稅收也跟上,這是營業稅,劉少康結合後世經驗要求店鋪自備賬本,必須記錄每天的流水,然後按照營業額的百分之五征收。
為了避免商家做假賬,官府會有專門的稅警人員便衣巡訪,例如他們會分成幾波在一家飯店內偽裝成食客吃飯,然後記錄這一天的生意情況,再和商家的賬本做對照,如果發現有逃稅現象,不好意思,百倍罰之,如果性質惡劣,直接封店查沒財產,扔進勞改營參加遼東地區的建設工作。
用一句話形容你可以逃稅百次,但一次被抓住,那就讓你傾家蕩產,而且會上官府黑名單,不允許再進行商業活動。
另外,還開通舉報通道,任何人都可以向掌管稅務的官府舉報,會根據商人所逃稅的數目給與一定的獎勵,就是要盡量杜絕商人的逃稅行為。
還有另外一種,有些商人為了避免在商鋪征稅會在秘密地點進行交易,不過也有辦法,你總要出城上路吧,那就在城門和要道設置關卡,沒有事先的報備以及交稅憑證,不好意思,東西和人都要查扣,繳納罰金才會放行,嚴重者直接下獄。
城內的固定商販也需要交稅,不過極少,每天幾文錢的攤位費,至於移動的,就不管了,隻要不影響城內交通秩序,可以自由買賣。
還有最重要一處,就是碼頭,這方麵參考後世的海關收取方法,設置專門的海關衛管理。
清軍另一路由多鐸率領,他們的目標已經鎖定南明,另一路為豪格率領,進攻山東,穩定大軍後方。
三月中,台灣雞籠,由於雞籠這個名字不好聽,已經改為基隆二字,畢竟現在移居台灣的漢民越來越多太土的名字已經有些不合適。
截止到現在,移居的漢民已經達到了二十萬人,已經遍布島上各個平原等宜居之地。一開始這些人非常忐忑,屬於半強製遷移,當到了地方後才知道這裏比遼東要好的多,至少冬天不用擔心被凍死,而且農作物一年兩熟,雖然他們剛剛開始播種,可東西都是免費提供的,包括牲畜和住所,兩年之內免征稅收,比明朝曾經的軍戶屯田要好的太多。
華夏百姓是最善良堅忍的民族,隻要當權者不要壓榨的太過分,能讓他們吃得飽飯,活得下去,才不會管誰當皇帝。
劉少康給錢給地給房子和安家費,還給耕種的牲畜,這些漢民無不感恩,安心在台灣紮根。
遼東一帶以及周圍也徹底平穩下來,百姓們正準備春耕,土地是現成的,都是以前大明各衛所軍戶開墾出來的,後來皇太極時期人口增多,又沿著遼寧平原進行開荒,百多萬人耕種綽綽有餘。
目前暫時實行的土地政策是分田到人,每人分十畝,自孩子出生起去找當地府衙登記即可分得,男女不限,相對的人死亡後這十畝田地會被收迴,這一過程由村長輔助辦理。
為了防止土地兼並,遼東治下土地嚴禁個人買賣,隻能賣給官府,但賣出土地人的人以後想要贖迴就需要支付雙倍的價錢。
土地分出去相應的田賦也跟著出台,直接取消明朝的各種不合理稅收。參考了“攤丁入畝”的稅收製度,取消自古施行的人頭稅,將這些分攤到田地之中,鑒於此時處於動亂年代劉少康規定在遼東注冊登記分到土地一年內免除任何稅收。第二年開始每畝土地征收三分,就是一百斤收三斤。當然這個不是固定的,遼東將土地分成三等,一等田征收五分,二等田收三分,三等田收兩分。
另外,取消徭役,以後官府有大工程需要人手會出錢出糧招募。
參軍的每人可以多獲得十畝土地,免費耕種,參軍幾年就免費幾年,傷殘土地可以耕種到老死,陣亡會延續孩子成年為止。
為了避免土地統計混亂,軍人功勳以及官員獎勵不再賞賜土地,將以金銀和其他物品發放。
土地政策被刻碑立在各城門口,隻要遼東軍還在,就按照這個政策施行。
如此優待的政策千古未有,百姓們自然感恩戴德,劉少康和遼東軍聲望達到頂點,根本不用擔心後續的統治問題。
不過,劉少康在優待政策之後也有一些強製要求,比如耕種的糧食除了小麥外,全麵推行玉米、紅薯、土豆等高產作物,以玉米為主,紅薯和土豆、大豆為輔,小米、高粱等作物隻允許自留一畝或兩畝種植。這些土地中必須留出兩畝種植蔬菜,也推行高產的比如白菜、蘿卜、南瓜、冬瓜等作物,至於其他蔬菜如何分配就看自己土地的考量。
另外,遼東土地很多,根本沒有分完,劉少康和官府手裏還握有大量的優質土地,這些土地基本上都是清廷宗室以及權貴所有,這一部分優先給軍人和官員親屬承租,每畝土地收一成,雖然一成不少,可這是優質官田,收成有保證,很多人願意租種。
有了農稅,自然就少不了商業稅,大明朝就不說了,亡國一部分原因就是毀在商業稅製度上,明朝不是不征收商業稅,而是非常不合理,該征的不征,不該征的往死裏壓榨。而且上層不光不重視商業發展,還搞壟斷和限製,導致最後商業稅係統崩潰,國家沒錢,不得不向農民加征。導致惡性循環。
眼下遼東和台灣地區已經穩定,各種商業行為如同雨後春筍般出現,其中一些行業不可能由官府壟斷,比如鹽稅,這個就需要官商聯動。
目前遼東和台灣地區陸續開辟了鹽場,鹽已經自給自足,收稅方法沒有太大變動,沿用明朝收稅方法,茶稅也是如此,別看遼東與南方相隔,別忘了還有台灣,還有海上的商人,劉少康收複遼東,名震四海,加上台灣出產各種珍稀特有的物品,此刻南明失去了對華夏的控製力,已經有很多華夏商人失去約束,渡海出現在台灣和遼東地區。
為此劉少康將增設貿易稅,將稅率計算到價位裏,比如酒稅,就是加價百分之十收取,當然,目前的壟斷商品比如香煙、肥皂、玻璃等等不在此列。
固定場所稅收也跟上,這是營業稅,劉少康結合後世經驗要求店鋪自備賬本,必須記錄每天的流水,然後按照營業額的百分之五征收。
為了避免商家做假賬,官府會有專門的稅警人員便衣巡訪,例如他們會分成幾波在一家飯店內偽裝成食客吃飯,然後記錄這一天的生意情況,再和商家的賬本做對照,如果發現有逃稅現象,不好意思,百倍罰之,如果性質惡劣,直接封店查沒財產,扔進勞改營參加遼東地區的建設工作。
用一句話形容你可以逃稅百次,但一次被抓住,那就讓你傾家蕩產,而且會上官府黑名單,不允許再進行商業活動。
另外,還開通舉報通道,任何人都可以向掌管稅務的官府舉報,會根據商人所逃稅的數目給與一定的獎勵,就是要盡量杜絕商人的逃稅行為。
還有另外一種,有些商人為了避免在商鋪征稅會在秘密地點進行交易,不過也有辦法,你總要出城上路吧,那就在城門和要道設置關卡,沒有事先的報備以及交稅憑證,不好意思,東西和人都要查扣,繳納罰金才會放行,嚴重者直接下獄。
城內的固定商販也需要交稅,不過極少,每天幾文錢的攤位費,至於移動的,就不管了,隻要不影響城內交通秩序,可以自由買賣。
還有最重要一處,就是碼頭,這方麵參考後世的海關收取方法,設置專門的海關衛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