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監視
重生八零團寵嬌妻路子野 作者:一舟客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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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要計較,哎,算了,說了你們也不明白,成日就窩在鄉裏,也沒見過世麵,不跟你們拉了我看新娘子去!”
馬永紅拍了拍手站起來,又去大桌上抓了把紅棗往兜裏裝,邊走邊吃,神氣的樣子可把那群幫著幹活的老婦女氣得夠嗆。
“啐!你們就說該不該離吧,好吃懶做還成天嫌東嫌西,沒咋地呢就開始敗壞金海媳婦的名聲,古時候的人還說長嫂如母呢,她馬永紅整個一個後娘!”
“噓!噓!老嫂子你小點聲音,大喜的日子,看在支書麵上,咱不跟她一般見識。”
婦女們拉住了罵罵咧咧的李大娘,支書昨晚上開會說了,今天務必讓縣裏來的貴賓滿意,還說這關係到小李寨往後的生計。
李大娘顯然也是想起這一層了,憤憤不平地低著頭繼續切菜。
“新娘子,大嫂來看看你!”
馬永紅來到門口揚起聲兒,程錦繡就正想找她呢!
“大嫂快請進。”
妯娌之間和睦又客氣,可是馬永紅進來以後關上門,一看屋裏隻有程錦繡,語氣立馬就變了。
“咋樣啊,我讓你打聽的事兒,到底打聽著沒?”
“大嫂先別急,迴答我一個問題。”
太早亮出底牌就沒了討價還價的先機,程錦繡才不會那麽傻,她心裏很清楚,馬永紅隻能靠她。
“快問快問。”
“縣裏來了幾個人?”
馬永紅趕緊把她知道的全說了,“兩個,都是男的,好像一個姓董一個姓高。”
“姓高?”
程錦繡頓了頓,立刻想起董誌遨之前在酒桌上吹噓過的海外關係。
“你問這個幹啥,那是金海請來的客人,照理說你應該比我更了解情況才對呀。”
馬永紅嘟囔了一句又趕緊迴到自己最關心的重點。
“不管了,反正一會婚禮上金海肯定會帶著你去給他們敬酒的,到時候想知道啥你自己再去打聽,快告訴我究竟是哪知狐狸精臭不要臉地敢勾引我馬永紅的男人,我弄死她去!”
“你看,大嫂又衝動了不是,忘了上迴我怎麽跟你講的。”
程錦繡笑容溫婉,眼底的算計確實怎麽也掩蓋不住。
但馬永紅實在找不到別人幫忙了,就算明知麵前這位剛過門的弟媳婦不簡單,她也隻能一邊防備一邊依賴程錦繡。
“行,我不衝動,你快說那女的究竟是誰,家住哪裏?”
“她叫愛芳,至於住哪兒,我暫時還沒能從金海嘴裏套出來,不過大嫂啊,這個愛芳可不僅僅是大哥的情婦,她連孩子都生了兩個。”
“什麽!”馬永紅聞言蹦得三丈高,臉上一陣青一陣白,她哆嗦著嘴唇追問:“男孩女孩,今年多大了?”
“一兒一女,大兒子七八歲,小女兒還抱在懷裏,大嫂啊,我瞧著大哥可不止是把愛芳當情婦,分明是想跟她做兩口子一塊過日子。”
程錦繡的語氣裏充滿同情,馬永紅立馬就炸了。
“野女人勾引我男人,以為生了兩個小雜種就能登堂入室?呸!我兒子才是老李家正統香火!”
馬永紅在屋裏來迴踱步,咬牙切齒一副要吃人的模樣。
“大兒子七八歲,李金海跟那狐狸精在一塊的時間可不真不短啊!不行,我得找爹告狀去,今天他們老李家不給我個說法,我就死給他們看!”
“大嫂!大嫂!”程錦繡急忙把馬永紅拉住,“你想想看,這麽多年了,老頭子怎麽可能什麽都不知道?說到底愛芳生的孩子也是他們老李家的骨肉。”
“老,老頭子,知,知道?”馬永紅備受打擊,蔫得像霜打的茄子,嗚咽著哭了起來。
程錦繡善解人意地把她扶迴到床邊做好,拉著她的手體貼安慰。
“大嫂別傷心了,也是上天注定的緣分才讓我們進了一家門,成為一家人,都是女人,我肯定是站在你這邊的。”
“妹子,你讓大嫂說什麽好,嗚嗚嗚……”
馬永紅正六神無主,程錦繡的雪中送炭讓她感動得直抹淚。
“大嫂要是信得過我,就聽我說兩句。”
“你說,我都聽,妹子你是高中生,有學問有見識,主意肯定多,你說我咋樣才讓你大哥跟外頭的騷狐狸精斷了啊?”
馬永紅可沒本事再嫁一頭家,且不說都這把歲數了誰還能要她,就說她已經當慣了幹部家屬根本不可能舍了眼前的風光去。
“大嫂要明白一個道理,家花永遠沒有野花香。”
程錦繡拿出專家的派頭,表情嚴肅,眼神很真誠,看起來是真心實意在為馬永紅著想。
“雖然這個愛芳我也沒見過,但她肯定有她的資本,其實大嫂沒必要跟她硬碰硬,拚個魚死網破,這要是按舊社會的說法,大嫂你可是原配正室,愛芳連老李家的門都沒進,無名無分,連小妾都算不上。”
程錦繡這幾句話一下子就把馬永紅的炸毛捋順了,哄得她點頭如蔥。
“沒錯沒錯,弟妹你說得很對!”
“正室就要有正室的氣度,我建議大嫂還是裝作什麽都不知道,然後別再待在娘家了,反正供銷社的工作也丟了,正好借著這個機會搬迴來,你得把位置霸穩了才不會讓居心不良的人鑽了空子。”
“有道理,我聽你的,下一步呢?”
馬永紅已經完全把程錦繡當成了自己人,對她很感恩。
“先搬迴來再說,大哥是最看重名聲跟影響的,隻要大嫂把功夫做足了,古代人休棄還要講究個七出之條呢,隻要不被挑出錯來,大哥就沒有理由提出離婚。”
“大嫂一天還是正室,愛芳跟她的孩子就是野女人,小雜種!光憑這點她就鬥不過你,總之一句話,先保住位置再慢慢想法子收拾她!”
程錦繡冠冕堂皇地說了一堆。
馬永紅完全被繞進去了,幾乎拿她的話當聖旨,走的時候還把兜裏的紅棗全都掏出來給她吃。
“姐,你人可真好,她對你也不咋地,你還為她著想。”
方軒一直躲在大衣櫃裏,剛才的談話她聽得一字不差,越發對程錦繡產生了崇拜。
“唉……”程錦繡無奈地歎了一口氣,還攤了攤手。
“誰讓我這個人心軟呢,解放婦女,男女平等的口號是喊了很多年了,可實際上,咱們女人還是受到許多不公平待遇。就好比你吧小軒,你要是個男孩,你爸能不管你也不為你的將來打算?”
方軒像被踩中了尾巴似的,臉色變得很難看,父愛的缺失是她心裏一道過不去的坎兒。
程錦繡勾了勾手,她沉著臉怔怔地走了過去,順從地任由她拉著坐在剛才馬永紅坐過的位置上。
“小軒,我是設身處地為你著想,剛才你也聽到了吧,縣裏來的客人身份可不一般,尤其是姓高那個,他們家在國外做生意,特別有錢!”
方軒聽得入迷了,都不舍得打斷,緊張地等著程錦繡繼續說下文。
“其實也就是你沒到外邊見過世麵才會把心思全都撲在程宸浩身上,說到底就算他再優秀,家裏不也是沒錢。”
“姐,我早就不喜歡程宸浩了,你快給我說說高家的事兒。”
“這就對了,小軒你是個聰明姑娘,你爸不提你打算姐來幫你,是這,現在你先出去找到這位新高的貴客,別露麵,先在暗中觀察觀察,注意他都在做些什麽事兒留意聽他說的話,迴來告訴我。”
程錦繡很“知人善用”也很懂得收買人心,她趴在方軒耳邊說悄悄話,就像知心姐姐一樣。
方軒還納悶:“姐你這是要我去偷偷監視他?”
“看你想到哪兒去了!小高是縣裏來的貴客,讓你去監視他對我有什麽好處?”
被懷疑了程錦繡表示很不開心,她生氣地轉了過去。
“我可真是鹹吃蘿卜淡操心!本來是想借這個機會讓你先去相看一番,順帶著收集些消息,迴來我也好給你分析分析小高的人品以及該如何投其所好地吸引他的注意。”
“結果你可倒好,居然還懷疑我的好意?小軒啊小軒,你可真傷我的心。這年頭好人難做呀,算了,你不想去我也不勉強,說到底那是你的終身大事,又不是我的。”
“別,姐我不是那個意思……”
方軒著急地想解釋,可看程錦繡臉色鐵青,生怕她不肯幫忙了又趕緊認錯。
“姐我錯了,真的知道錯了,以後什麽都聽你的,你讓我幹啥就幹啥,別生氣了好不好。”
“知道錯了還不趕緊去,再過一會婚禮就開始了,到時候亂哄哄的還能看著個啥?”
“好嘞我這就去!”
方軒著急忙慌地跑了出去,絲毫沒有注意到出來的時候屋簷下的角落裏還站著一個男人。
董誌遨嘴裏叼著一根狗尾巴草,拿手指頭當梳子把散落的頭發絲往後捋。
他今天穿得比較正式,棉布花格襯衫,由藍黑白相間隔的小格子組成,下身是一條警藍的確良西裝褲,腳上一雙尖頭的紅棕色皮鞋,梳著大背頭戴著蛤蟆鏡,時髦得讓人一眼就能看出是大城市來的貴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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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要計較,哎,算了,說了你們也不明白,成日就窩在鄉裏,也沒見過世麵,不跟你們拉了我看新娘子去!”
馬永紅拍了拍手站起來,又去大桌上抓了把紅棗往兜裏裝,邊走邊吃,神氣的樣子可把那群幫著幹活的老婦女氣得夠嗆。
“啐!你們就說該不該離吧,好吃懶做還成天嫌東嫌西,沒咋地呢就開始敗壞金海媳婦的名聲,古時候的人還說長嫂如母呢,她馬永紅整個一個後娘!”
“噓!噓!老嫂子你小點聲音,大喜的日子,看在支書麵上,咱不跟她一般見識。”
婦女們拉住了罵罵咧咧的李大娘,支書昨晚上開會說了,今天務必讓縣裏來的貴賓滿意,還說這關係到小李寨往後的生計。
李大娘顯然也是想起這一層了,憤憤不平地低著頭繼續切菜。
“新娘子,大嫂來看看你!”
馬永紅來到門口揚起聲兒,程錦繡就正想找她呢!
“大嫂快請進。”
妯娌之間和睦又客氣,可是馬永紅進來以後關上門,一看屋裏隻有程錦繡,語氣立馬就變了。
“咋樣啊,我讓你打聽的事兒,到底打聽著沒?”
“大嫂先別急,迴答我一個問題。”
太早亮出底牌就沒了討價還價的先機,程錦繡才不會那麽傻,她心裏很清楚,馬永紅隻能靠她。
“快問快問。”
“縣裏來了幾個人?”
馬永紅趕緊把她知道的全說了,“兩個,都是男的,好像一個姓董一個姓高。”
“姓高?”
程錦繡頓了頓,立刻想起董誌遨之前在酒桌上吹噓過的海外關係。
“你問這個幹啥,那是金海請來的客人,照理說你應該比我更了解情況才對呀。”
馬永紅嘟囔了一句又趕緊迴到自己最關心的重點。
“不管了,反正一會婚禮上金海肯定會帶著你去給他們敬酒的,到時候想知道啥你自己再去打聽,快告訴我究竟是哪知狐狸精臭不要臉地敢勾引我馬永紅的男人,我弄死她去!”
“你看,大嫂又衝動了不是,忘了上迴我怎麽跟你講的。”
程錦繡笑容溫婉,眼底的算計確實怎麽也掩蓋不住。
但馬永紅實在找不到別人幫忙了,就算明知麵前這位剛過門的弟媳婦不簡單,她也隻能一邊防備一邊依賴程錦繡。
“行,我不衝動,你快說那女的究竟是誰,家住哪裏?”
“她叫愛芳,至於住哪兒,我暫時還沒能從金海嘴裏套出來,不過大嫂啊,這個愛芳可不僅僅是大哥的情婦,她連孩子都生了兩個。”
“什麽!”馬永紅聞言蹦得三丈高,臉上一陣青一陣白,她哆嗦著嘴唇追問:“男孩女孩,今年多大了?”
“一兒一女,大兒子七八歲,小女兒還抱在懷裏,大嫂啊,我瞧著大哥可不止是把愛芳當情婦,分明是想跟她做兩口子一塊過日子。”
程錦繡的語氣裏充滿同情,馬永紅立馬就炸了。
“野女人勾引我男人,以為生了兩個小雜種就能登堂入室?呸!我兒子才是老李家正統香火!”
馬永紅在屋裏來迴踱步,咬牙切齒一副要吃人的模樣。
“大兒子七八歲,李金海跟那狐狸精在一塊的時間可不真不短啊!不行,我得找爹告狀去,今天他們老李家不給我個說法,我就死給他們看!”
“大嫂!大嫂!”程錦繡急忙把馬永紅拉住,“你想想看,這麽多年了,老頭子怎麽可能什麽都不知道?說到底愛芳生的孩子也是他們老李家的骨肉。”
“老,老頭子,知,知道?”馬永紅備受打擊,蔫得像霜打的茄子,嗚咽著哭了起來。
程錦繡善解人意地把她扶迴到床邊做好,拉著她的手體貼安慰。
“大嫂別傷心了,也是上天注定的緣分才讓我們進了一家門,成為一家人,都是女人,我肯定是站在你這邊的。”
“妹子,你讓大嫂說什麽好,嗚嗚嗚……”
馬永紅正六神無主,程錦繡的雪中送炭讓她感動得直抹淚。
“大嫂要是信得過我,就聽我說兩句。”
“你說,我都聽,妹子你是高中生,有學問有見識,主意肯定多,你說我咋樣才讓你大哥跟外頭的騷狐狸精斷了啊?”
馬永紅可沒本事再嫁一頭家,且不說都這把歲數了誰還能要她,就說她已經當慣了幹部家屬根本不可能舍了眼前的風光去。
“大嫂要明白一個道理,家花永遠沒有野花香。”
程錦繡拿出專家的派頭,表情嚴肅,眼神很真誠,看起來是真心實意在為馬永紅著想。
“雖然這個愛芳我也沒見過,但她肯定有她的資本,其實大嫂沒必要跟她硬碰硬,拚個魚死網破,這要是按舊社會的說法,大嫂你可是原配正室,愛芳連老李家的門都沒進,無名無分,連小妾都算不上。”
程錦繡這幾句話一下子就把馬永紅的炸毛捋順了,哄得她點頭如蔥。
“沒錯沒錯,弟妹你說得很對!”
“正室就要有正室的氣度,我建議大嫂還是裝作什麽都不知道,然後別再待在娘家了,反正供銷社的工作也丟了,正好借著這個機會搬迴來,你得把位置霸穩了才不會讓居心不良的人鑽了空子。”
“有道理,我聽你的,下一步呢?”
馬永紅已經完全把程錦繡當成了自己人,對她很感恩。
“先搬迴來再說,大哥是最看重名聲跟影響的,隻要大嫂把功夫做足了,古代人休棄還要講究個七出之條呢,隻要不被挑出錯來,大哥就沒有理由提出離婚。”
“大嫂一天還是正室,愛芳跟她的孩子就是野女人,小雜種!光憑這點她就鬥不過你,總之一句話,先保住位置再慢慢想法子收拾她!”
程錦繡冠冕堂皇地說了一堆。
馬永紅完全被繞進去了,幾乎拿她的話當聖旨,走的時候還把兜裏的紅棗全都掏出來給她吃。
“姐,你人可真好,她對你也不咋地,你還為她著想。”
方軒一直躲在大衣櫃裏,剛才的談話她聽得一字不差,越發對程錦繡產生了崇拜。
“唉……”程錦繡無奈地歎了一口氣,還攤了攤手。
“誰讓我這個人心軟呢,解放婦女,男女平等的口號是喊了很多年了,可實際上,咱們女人還是受到許多不公平待遇。就好比你吧小軒,你要是個男孩,你爸能不管你也不為你的將來打算?”
方軒像被踩中了尾巴似的,臉色變得很難看,父愛的缺失是她心裏一道過不去的坎兒。
程錦繡勾了勾手,她沉著臉怔怔地走了過去,順從地任由她拉著坐在剛才馬永紅坐過的位置上。
“小軒,我是設身處地為你著想,剛才你也聽到了吧,縣裏來的客人身份可不一般,尤其是姓高那個,他們家在國外做生意,特別有錢!”
方軒聽得入迷了,都不舍得打斷,緊張地等著程錦繡繼續說下文。
“其實也就是你沒到外邊見過世麵才會把心思全都撲在程宸浩身上,說到底就算他再優秀,家裏不也是沒錢。”
“姐,我早就不喜歡程宸浩了,你快給我說說高家的事兒。”
“這就對了,小軒你是個聰明姑娘,你爸不提你打算姐來幫你,是這,現在你先出去找到這位新高的貴客,別露麵,先在暗中觀察觀察,注意他都在做些什麽事兒留意聽他說的話,迴來告訴我。”
程錦繡很“知人善用”也很懂得收買人心,她趴在方軒耳邊說悄悄話,就像知心姐姐一樣。
方軒還納悶:“姐你這是要我去偷偷監視他?”
“看你想到哪兒去了!小高是縣裏來的貴客,讓你去監視他對我有什麽好處?”
被懷疑了程錦繡表示很不開心,她生氣地轉了過去。
“我可真是鹹吃蘿卜淡操心!本來是想借這個機會讓你先去相看一番,順帶著收集些消息,迴來我也好給你分析分析小高的人品以及該如何投其所好地吸引他的注意。”
“結果你可倒好,居然還懷疑我的好意?小軒啊小軒,你可真傷我的心。這年頭好人難做呀,算了,你不想去我也不勉強,說到底那是你的終身大事,又不是我的。”
“別,姐我不是那個意思……”
方軒著急地想解釋,可看程錦繡臉色鐵青,生怕她不肯幫忙了又趕緊認錯。
“姐我錯了,真的知道錯了,以後什麽都聽你的,你讓我幹啥就幹啥,別生氣了好不好。”
“知道錯了還不趕緊去,再過一會婚禮就開始了,到時候亂哄哄的還能看著個啥?”
“好嘞我這就去!”
方軒著急忙慌地跑了出去,絲毫沒有注意到出來的時候屋簷下的角落裏還站著一個男人。
董誌遨嘴裏叼著一根狗尾巴草,拿手指頭當梳子把散落的頭發絲往後捋。
他今天穿得比較正式,棉布花格襯衫,由藍黑白相間隔的小格子組成,下身是一條警藍的確良西裝褲,腳上一雙尖頭的紅棕色皮鞋,梳著大背頭戴著蛤蟆鏡,時髦得讓人一眼就能看出是大城市來的貴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