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百多斤,四筐麥子搬進屋裏。


    康文放鬆了許多,閑聊起來。


    作為縣城裏開鋪子的老板,南來北往的消息,自然比林河靈通的多。


    天色漸晚,村子各處升起炊煙。


    婉拒了留下吃飯的好意,林河拱手告辭,走出村子。


    白塔村,和小樟村沒什麽分別。


    水田裏插完了秧苗,不閑不忙的時節,大多數村民的晚飯,是一碗稀飯。


    吃完飯後,收拾收拾碗筷,再洗臉洗腳。


    天色擦黑往床上一躺。


    如此,能在肚子開始餓之前,安然睡去。


    村口處,白塔立在夕陽下,投射出長長的影子。


    歲月流逝,塔身上繪製的彩畫,刻下的文字早已斑駁不堪,模模糊糊。


    林河仔細分辨,依稀能看出,繪畫和文字是記錄白衣劍仙的事跡。


    塔身最高處第九層,繪製著一幅畫像。


    劍仙白衣飄飄,腳踩祥雲,持劍下指。


    至於劍仙的麵容,那一處顏料斑駁脫落,看不清了。


    “這世上,真有腳踩祥雲,在天上飛的劍仙?”


    林河抬頭掃視天空,沒看到劍仙,看到幾隻晚歸的大鳥,扇著翅膀排成一行。


    搖頭一笑,林河朝前走去,離開白塔村。


    途經河邊,林河看了看水位,下降不少,露出黑灰色河泥。


    三月中旬過後,晴天居多,隻下過兩場小雨。


    看天邊的晚霞,明後天也會是晴天。


    迴想起康文說的事情,林河暗自點頭。


    連日的晴天令河水水位下降,水怪藏身之處隨之變小。


    再加上,官府對水怪的賞銀提高了一兩銀子,變成殺一隻水怪賞銀九兩。


    重賞之下必有勇夫。


    如今,除了捕快,許多武者聯合起來圍殺水怪。


    夜裏的河堤邊,能看到一隊隊人馬拿著燈籠火把,來迴搜尋水怪蹤跡。


    “墟市裏水怪屍體的價格,肯定也提高了。”


    林河想起吳峰。


    康文說的另一件事情,他之所以囤糧食自己吃的原因,跟吳峰有拐彎抹角的聯係。


    北方地界,


    自立為王的土匪頭子李順,沒過幾天好日子,就被大盛朝出兵平亂,割掉了頭顱。


    但是!


    殺了一個李順,又冒出來其他王順趙順。


    地裏沒有糧食,吃不飽飯,那就攻進縣城、省城,打開富人的糧倉。


    一時間,北方地界山頭林立,自立為王的數不勝數。


    幾夥勢力強大的,能和大盛朝的兵馬打得有來有迴。


    康文擔心的是,這幾夥賊人會不會跑到南方。


    去年南方是個豐年,也沒像北地遭了旱災。


    不說家家戶戶有餘糧,總歸比起赤地千裏的北地,好上數倍。


    反正都是打家劫舍,為什麽不來南方搶?


    至於和吳峰的聯係,不在吳峰自己身上,而在於梁成縣的縣尉譚飛鬆。


    康文聽到的傳聞,說譚飛鬆要辭去縣尉一職,去北地參軍平亂。


    譚飛鬆,三十出頭年紀,是梁成縣縣尉,先天境武者。


    又是章家外戚,在伏南城地界可以說關係牢靠。


    換成其他人,穩紮穩打經營下去。


    隻要章家不倒,他有一輩子榮華富貴。


    然而!


    譚飛鬆願意舍棄現有的一切,去北地參軍,想要用軍功,往上再走幾步!


    “是個狠人。”林河低聲稱讚。


    那麽……對吳峰來說,更是個機會。


    譚飛鬆走了,空出來的縣尉之職,作為捕頭的吳峰,有機會坐上去。


    怪不得,吳峰不要賞銀。


    吳峰為的是,讓手底下的捕快多殺水怪,賺到名聲。


    “都想往上走,有著遠大理想。”林河搖頭一笑。


    名、利、權……人人都想要,削尖腦袋鑽進是非鬥爭中。


    林河不覺得這有什麽錯,人性使然,誰都想過上更好的生活,擁有更多東西。


    隻是……林河沒那麽遠大的理想。


    “當縣尉,當率領千軍的大將,還是算了。”林河一想到要和許多人打交道,要賠笑要耍心機,他就頭疼。


    他一個山村小子,過好自己的日子,就很開心了。


    “倒是應該打聽打聽墟市在哪,去賣掉石斛。”


    林河抬頭望去,烏頭山在前方不遠處。


    山下……兩盞燈火沿著河道前行。


    “那是?”林河眯起眼睛。


    提燈之人穿著黑底紅邊衣服,是捕快。


    “林兄。”吳峰拱手。


    “吳捕頭。”


    林河拱手迴應,問道:“今晚不去殺水怪?”


    “我們也想殺,正在找呢。”吳峰搖頭苦笑。


    賞銀五兩的時候,殺水怪是件苦差事。


    賞銀升到八兩,富貴險中求,冒點風險可以接受。


    至於現在……官府賞銀九兩,墟市的價格是十二兩銀子一具屍體。


    那麽,水怪變成了香餑餑。


    再加上,經過這段時間,人們發現水怪的鱗甲能很好的防住劈砍,卻防不住捅刺。


    近身用匕首捅刺要害,是殺死水怪的最好方法。


    “河堤上全是人,一個個紅著眼睛找水怪。”盧成喜啐了一口。


    “水怪被你們殺光了?!”林河問道。


    吳峰搖頭一笑:“怎麽可能。”


    他們殺水怪,是用活物放血,誘引水怪上岸後擊殺。


    但是,隨著水位下降,江河裏的水怪退到大河深處。


    再加上僧多肉少,捕殺水怪的人太多了。


    “背生骨刺的水怪頭目,從未有人遇到過。”吳峰說道。


    “嗯。”林河心中一想,點了點頭。


    他們現在殺的,是水怪中的嘍囉。


    沒有發現頭目,那就證明還有大量水怪藏著。


    所以,吳峰他們想換個地方,看看荒僻點的河段,有沒有水怪。


    “你們先走。”吳峰揮手。


    “知道了吳捕頭。”


    盧成喜幾人點頭,提著燈籠離開。


    捕快之中,嚴光啟斜眼瞥來,暗道:“又想招攬這小子?”


    他心中不快,這幾日沒殺多少水怪,賞銀分的少了。


    再招林河加入,豈不是分的錢更少?


    “林兄,我有一塊進入墟市的令牌。”吳峰低語。


    林河揚起雙眉,默然不語。


    吳峰暗自點頭,知道自己猜對了。


    前段時間,他想招攬林河加入,林河隻說考慮,後麵卻沒有找他。


    開始,吳峰以為是自己開出的條件不夠好,銀錢少了。


    直到他記起,那時候林河沒有問過銀錢的事情,反而在問他墟市在什麽地方,進入的方法。


    比起銀錢,林河更在意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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