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元府之中,隻有一個飯館。


    飯館名叫星辰。


    有些人,覺得菜好吃。但還有些人,覺得菜異常難吃。


    墨傾城屬於覺得好吃的那一列。


    對於吃的東西,墨傾城並沒有多麽高的要求,最重要的是能夠吃飽。


    “就是這裏嗎?”林峰好奇的問說道。


    墨傾城走在前麵,停在了一個飯館門口。


    在飯館的門口,豎立著一塊星辰碑帖。


    “嗯。”


    墨傾城的臉,幾乎已經完全恢複,微微紅潤,點了點頭應道。


    “好,你想吃什麽,就隨便點。”


    林峰意氣風發,說話十分傲然,作為林家少主,請別人吃頓豪餐的能力,林峰還是有的。


    “我沒打算幫你省錢。”


    墨傾城微微一笑,漠然道:“敢和天元府老師要錢的人,你是第一個。”


    事實上,林峰向監考老師,索要一萬五千兩這件事,早已在天元府中傳開。如今,墨傾城提起這件事,自然是很正常。


    “嗬嗬。”


    林峰灰然的笑了笑,並沒有多說什麽。


    林峰可不是那種得了便宜還賣乖的人,本就已經收了別人的錢,再對別人品頭論足,這種事林峰不會做,也做不來。


    墨傾城踱步走進星辰飯館,而林峰緊跟墨傾城身後,走進飯館。


    飯館之內,別有洞天。


    林峰抬起頭來,仰望飯館的頂部,才知道,這裏完全是仿真的星空下。


    此刻,正午時分,卻有無數的星辰閃耀在飯館中,很美麗。


    墨傾城拿過菜單,點了菜“青椒肉絲、麻辣豆腐、地鍋雞。”


    這些菜,林峰唯獨沒吃過地鍋雞。對於另外兩道,那隻是家常小菜,林峰自是不陌生。


    “地鍋雞好吃嗎?”


    林峰並沒有吃過地鍋雞,所以當墨傾城點下這道菜時,林峰就想要知道,這道菜究竟有什麽特別之處。


    “很辣,很好吃。”


    墨傾城取下兩雙筷子,遞給林峰一雙,卻又問道:“難道你沒吃過?”


    “沒有。”


    林峰接過筷子,然後用熱茶衝洗下筷子,又說道:“難道它很有名嗎?”


    “好像是。”


    墨傾城隻是覺得地鍋雞好吃,但卻不曾知道,地鍋雞是否有名。畢竟,不是所有好吃的東西都會揚名天下,也不是所有的好人,都可以得善其終。


    很快,菜便上來了。


    林峰的注意力,一直放在那隻被剁碎的雞上。


    整雞被剁成了碎塊,分散在鐵鍋之中,而在鐵鍋的周圍,則是貼著一些在北方被稱作為饃饃的東西。


    “我很好奇,這東西憑什麽竟然能夠吸引到你?”林峰好奇的問說道。


    隻是看到地鍋雞的模樣,林峰的食欲,就已經減弱一半,可墨傾城卻是在衝洗筷子,然後挑動筷子,準備開始吃飯。


    “因為喜歡,所以習慣。”


    這便是墨傾城的答案。


    對於地鍋雞這道菜,墨傾城並不是被其所吸引,她隻是由最初喜歡吃這道菜,變成了最後習慣性的吃這道菜,


    習慣和喜歡不一樣。


    習慣是一種習性,融入骨子裏,而喜歡則是一種感覺,說變即變。


    墨傾城每周都會來吃地鍋雞,已然養成一種習慣,若一周不吃,心中便會有一種說不出的失落感,就仿佛丟失了某樣東西一般。


    林峰挑動筷子,夾起一塊雞肉,準備放入口中時,卻看到了一個熟悉的身影。


    這個身影,林峰很熟悉,因為那人欠他一顆頭顱。


    “傾城師兄,你喜歡踢球嗎?”


    林峰停住手中的筷子,本來夾起的雞肉,也沒有放入口中,而是放在碗裏。他神自然,看著墨傾城,問說道。


    “嗯?”


    墨傾城口中含有肉塊,樣子呆萌,心中卻是疑慮百千,有些愕然。


    吃飯吃得好好的,林峰突然問起這樣一個問題,這讓墨傾城感覺很奇怪。


    但下一秒,林峰暗暗地給墨傾城使了個眼神,又將目光投向一個黑衫少年,墨傾城便知道了林峰的意思。


    毫無疑問,林峰想要整那個黑衫少年。


    墨傾城心領神會,林峰是她師弟,她也隻好稍微配合一下。


    “喜歡。”


    墨傾城輕輕點了點頭,但卻絲毫不影響她繼續吃飯,隻見她神泰然自若,全然當作一個沒事人一般,很是平靜地繼續吃飯。


    “那就好。我記得某個人,似乎還欠我一個皮球,不如今天我就把皮球要過來,吃完飯我們一起去踢球算了。”


    林峰嘿嘿一笑,故意提高了說話的聲音,迴應道。


    聽到一個皮球的字眼,黑衫少年神猛地一頓,看向林峰,隨後便是一臉吃驚的模樣。


    那場賭局,他的確輸了。


    輸了的賭注,正是一個皮球,隻不過是人頭作的皮球。


    “我想要那個皮球了。”


    林峰站起身來,緩步走到黑衫少年前方,輕笑說道。


    “我願賭服輸。”


    黑衫少年眸子很是深邃,他凝視著林峰,直言說道:“隻不過,殺了我,對你可並沒有什麽好處。”


    這是一場賭博!黑衫少年和林峰的又一次賭博。


    倘若林峰執意殺他,有墨傾城在場,他自然不是敵手。所以,他隻能殊死一搏,他賭林峰不會貿然殺他。


    “你很聰明,還很自信。”


    林峰嘴角劃過一絲冷笑,他伸出手掌,輕輕地拍了拍黑衫少年的臉龐,笑說道:“我很喜歡聰明人,但我不喜歡太過自信的人,因為那樣的人,看著有些自負。”


    “所以?”


    黑衫少年雖狂,但其在葉家,怎麽也算是有頭有臉的人。對於林峰的威脅,他並不想多說些什麽,他隻想知道,林峰想怎麽做,而他又會有什麽樣的後果。


    “算了,反正我也不能殺你。”


    林峰彈了彈衣袖上的幾絲塵灰,神很是淡然,吐字亦是平靜至極,又道:“現在我隻想安安靜靜地吃一頓飯。”


    “在你麵前耍弄聰明,看來我有些班門弄斧了。”黑衫少年沉聲說道。


    黑衫少年本以為林峰定會大膽地對他出手,可林峰卻大方的放他一馬,這的確是他做夢都沒有想到的。


    但,這也說明,林峰技高一籌。


    黑衫少年恰是希望,林峰能夠對他出手,若真如此,林家定是必倒。


    畢竟,林家勢力龐大,葉家想扳倒林家唯有借助朝廷,而借助朝廷,需要一個合適的理由。


    若林峰貿然出手殺死黑衫少年,便是殺死當朝宰相宋天仁的幹孫子,這個理由很好,也很是合適。


    “你的命,還不如我家一條狗的命值錢。不殺你,於我,不過是放過一條狗。”


    林峰的聲音很深沉,雙眸散發可怖的寒光,他漠然的坐下,又說道:“天道沉淪,自有人會替天行道。”


    “嗬嗬,在權力麵前,天又算得了什麽?”


    黑衫少年看著神無奈的林峰,不禁冷笑了幾聲,嬉笑譏諷道。


    “這位狗兄弟,你知不知道,你不停的亂咬,很煩人呀?”


    墨傾城突然停住了夾著雞肉的筷子,神冰冷,不屑地盯著黑衫少年說道:“我知道你很喜歡亂咬,但你能不能換個地方再亂咬呀?”


    言語之間,墨傾城手中的筷子,頂尖瞬間凝結成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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