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死刑!死刑!
啥意思?高冷女總裁天天我家蹭飯 作者:不夠膽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那就意味著,這車可能是給她丈夫準備的?
她丈夫或許是個領導?
隻能這樣解釋了!
過了幾分鍾,助手迴到華玉馨身邊。
簡單交代了幾句後,華玉馨點了點頭,轉身離開。
助手與負責人商定了取車時間,這次的改裝任務就算圓滿完成了。
小夥子們終於鬆了一口氣。
他們護送著華玉馨這位大客戶到門口。
臨上車前,那個一直在和華玉馨交談的小夥子不忘招攬生意:
“姐,如果您還有改裝車的需求,隨時來找我們,保證讓您滿意!”
坐在後排的華玉馨輕輕推了推墨鏡。
她和藹地笑了。
“再找你們當然沒問題,不過…”
“下次別再叫我姐了。”
華玉馨頓了頓。
她笑著升起車窗,“以我的年齡,你應該叫我阿姨才對。”
第二天,高飛吃完早餐準備出門時,被母女倆拉到了小區的地下車庫。
高飛不知道這對母女葫蘆裏賣的什麽藥。
到了地下車庫,大姐姐的媽媽遞給他一把大眾車鑰匙。
“孩子,以後就用這車上下班吧。”
“電動車雖方便,但不擋風避雨,我和小柯還是會擔心你。”
高飛望著眼前的邁騰,又看了看大姐姐媽媽意味深長的笑容,總覺得哪裏有點不對勁?
大姐姐湊過來挽住他的手臂。
“怎麽樣?這個不超標吧?”
高飛:“不超標是不超標,但這…”
“哎呀,行了,快去上班吧,晚上早點迴家哦~”
大姐姐和那位美麗的阿姨一起,把高飛推進了車子的駕駛座位上。
高飛和這對母女打了聲招唿,一腳油門踩下,車子離開了地下室的停車庫。
當他開著邁騰從停車場出來後,總覺得這輛車有點不對勁。
他老爸高躍進那輛是老款的朗逸。
對於各種車型,高飛可是了如指掌。
大眾係列的車內飾和中控設計都挺傳統的,各係列車基本上也就外觀變變,內飾啥的根本沒多大變化。
按理說,邁騰這樣的車,中控內飾之類的,多多少少會帶點像朗逸這種同係列車的風格。
但現在他覺得車裏的裝飾特別陌生。
他有種錯覺...
他覺得自己好像不是在開邁騰...
倒像是開著別的牌子的車。
具體是什麽牌子,他又說不上來。
反正就是很高檔的感覺。
因為屁股底下的座椅就不對勁得很。
這座椅是不是太舒服了點兒?
不像大眾那種標誌性的“短皮椅”。
高飛想了半天也沒想明白。
他猜這邁騰的內飾可能是最高配置的。
普通版本不可能有這麽好的手感。
他也沒把這個事放在心上。
開“邁騰”總比開庫裏南合適多了。
他就沒太往心裏去。
......
一個星期後,“十二生肖”案件已經差不多結束了。
警察這邊對那11個嫌疑人完成了審訊。
關於“罪惡都市”犯罪網絡的疑問,這11個人也都坦白了能說的一切。
接下來,局裏會把這11個罪犯移交給上級。
“罪惡都市”背後的那個國外犯罪團夥,將會由省廳以及更高級別的部門繼續追查。
與此同時,柯乘風的案子在海藍市的龍民法院開庭審理。
開庭那天,柯青羽、華玉馨、柯辰雨和蔡依文都來了。
柯氏集團幾個重要的負責人也一起去旁聽了。
他們是以受害方的身份出現的。
他們是為了柯華雲而來。
柯家的老掌門柯乘風卻沒有現身。
老爺子不出麵也能理解。
畢竟人心都是肉長的。
不論柯乘風犯了多大的錯,犯下了怎樣不可饒恕的罪行。
作為一個父親,柯乘風無論是恨還是怨,到了柯乘風接受最後審判的時候,他都不想親眼看到讓自己既恨又悲的事情。
警察這邊,高飛和封化安也去了法庭。
作為親手逮捕柯乘風的刑警,高飛要在這裏為柯乘風送行。
當柯乘風被帶上法庭的時候,高飛差點沒認出來。
都說人一旦萬念俱灰,頭發可能會一夜變白。
柯乘風現在就是這樣。
原來烏黑發亮的頭發現在變得灰白一片。
曾經那個孤傲到目空一切的男人,如今一臉的疲憊不堪。
但是,從他的眼神裏,高飛還是能讀懂他的心思。
到現在他依然沒有一點悔意。
他並不後悔自己犯下的滔天大罪。
他現在的疲憊和絕望,純粹是因為自責。
自責自己的疏忽大意,導致滿盤皆輸。
像柯乘風這樣的人,高飛見得太多了。
這種人到死都不會覺得自己有錯,到死都不會真心悔改。
他們或許會痛哭流涕...
但他們的哭泣,不過是對死亡的恐懼罷了。
汪鈺和柯紫涵坐在角落,母女倆現在連大氣都不敢出,隻能紅著眼眶躲在角落,看著那個和她們日夜相伴的男人變成死刑犯。
法官見人都到齊了,宣布開庭。
整個過程沒有什麽意外。
一切按照程序進行。
麵對鐵一般的證據,柯乘風沒有做任何辯解。
他全程默默地聽著。
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直到所有程序結束,法官開始宣讀判決書。
“全體起立!”
高飛、柯青羽,還有在場的所有人都站了起來。
“某刑初字某號,公訴機關龍民某檢察院。”
“被告人柯乘風,男性,出生年月日為…”
“龍民某檢察院於某年某月指控被告人柯乘風故意殺人罪、非法拘禁罪、偽證罪、走私文物罪...向本院提起公訴。”
“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聯合海藍警方,公開審理此案。”
“經海藍警方調查證實,被告人涉嫌殺害柯華雲;
非法拘禁嚴丹奇、木齊帆等人;指使、教唆受害人偽造證據;涉嫌走私一級文物3件、二級文物27件、三級文物132件…”
“被告人的上述罪行均成立,犯罪事實清晰、證據確鑿充分,最終判決如下…”
“根據某法條款第72條第16項、第31條第11項、第17條第12項…”
“因故意殺人罪,判死刑!”
“因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因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因走私文物罪,判死刑!”
她丈夫或許是個領導?
隻能這樣解釋了!
過了幾分鍾,助手迴到華玉馨身邊。
簡單交代了幾句後,華玉馨點了點頭,轉身離開。
助手與負責人商定了取車時間,這次的改裝任務就算圓滿完成了。
小夥子們終於鬆了一口氣。
他們護送著華玉馨這位大客戶到門口。
臨上車前,那個一直在和華玉馨交談的小夥子不忘招攬生意:
“姐,如果您還有改裝車的需求,隨時來找我們,保證讓您滿意!”
坐在後排的華玉馨輕輕推了推墨鏡。
她和藹地笑了。
“再找你們當然沒問題,不過…”
“下次別再叫我姐了。”
華玉馨頓了頓。
她笑著升起車窗,“以我的年齡,你應該叫我阿姨才對。”
第二天,高飛吃完早餐準備出門時,被母女倆拉到了小區的地下車庫。
高飛不知道這對母女葫蘆裏賣的什麽藥。
到了地下車庫,大姐姐的媽媽遞給他一把大眾車鑰匙。
“孩子,以後就用這車上下班吧。”
“電動車雖方便,但不擋風避雨,我和小柯還是會擔心你。”
高飛望著眼前的邁騰,又看了看大姐姐媽媽意味深長的笑容,總覺得哪裏有點不對勁?
大姐姐湊過來挽住他的手臂。
“怎麽樣?這個不超標吧?”
高飛:“不超標是不超標,但這…”
“哎呀,行了,快去上班吧,晚上早點迴家哦~”
大姐姐和那位美麗的阿姨一起,把高飛推進了車子的駕駛座位上。
高飛和這對母女打了聲招唿,一腳油門踩下,車子離開了地下室的停車庫。
當他開著邁騰從停車場出來後,總覺得這輛車有點不對勁。
他老爸高躍進那輛是老款的朗逸。
對於各種車型,高飛可是了如指掌。
大眾係列的車內飾和中控設計都挺傳統的,各係列車基本上也就外觀變變,內飾啥的根本沒多大變化。
按理說,邁騰這樣的車,中控內飾之類的,多多少少會帶點像朗逸這種同係列車的風格。
但現在他覺得車裏的裝飾特別陌生。
他有種錯覺...
他覺得自己好像不是在開邁騰...
倒像是開著別的牌子的車。
具體是什麽牌子,他又說不上來。
反正就是很高檔的感覺。
因為屁股底下的座椅就不對勁得很。
這座椅是不是太舒服了點兒?
不像大眾那種標誌性的“短皮椅”。
高飛想了半天也沒想明白。
他猜這邁騰的內飾可能是最高配置的。
普通版本不可能有這麽好的手感。
他也沒把這個事放在心上。
開“邁騰”總比開庫裏南合適多了。
他就沒太往心裏去。
......
一個星期後,“十二生肖”案件已經差不多結束了。
警察這邊對那11個嫌疑人完成了審訊。
關於“罪惡都市”犯罪網絡的疑問,這11個人也都坦白了能說的一切。
接下來,局裏會把這11個罪犯移交給上級。
“罪惡都市”背後的那個國外犯罪團夥,將會由省廳以及更高級別的部門繼續追查。
與此同時,柯乘風的案子在海藍市的龍民法院開庭審理。
開庭那天,柯青羽、華玉馨、柯辰雨和蔡依文都來了。
柯氏集團幾個重要的負責人也一起去旁聽了。
他們是以受害方的身份出現的。
他們是為了柯華雲而來。
柯家的老掌門柯乘風卻沒有現身。
老爺子不出麵也能理解。
畢竟人心都是肉長的。
不論柯乘風犯了多大的錯,犯下了怎樣不可饒恕的罪行。
作為一個父親,柯乘風無論是恨還是怨,到了柯乘風接受最後審判的時候,他都不想親眼看到讓自己既恨又悲的事情。
警察這邊,高飛和封化安也去了法庭。
作為親手逮捕柯乘風的刑警,高飛要在這裏為柯乘風送行。
當柯乘風被帶上法庭的時候,高飛差點沒認出來。
都說人一旦萬念俱灰,頭發可能會一夜變白。
柯乘風現在就是這樣。
原來烏黑發亮的頭發現在變得灰白一片。
曾經那個孤傲到目空一切的男人,如今一臉的疲憊不堪。
但是,從他的眼神裏,高飛還是能讀懂他的心思。
到現在他依然沒有一點悔意。
他並不後悔自己犯下的滔天大罪。
他現在的疲憊和絕望,純粹是因為自責。
自責自己的疏忽大意,導致滿盤皆輸。
像柯乘風這樣的人,高飛見得太多了。
這種人到死都不會覺得自己有錯,到死都不會真心悔改。
他們或許會痛哭流涕...
但他們的哭泣,不過是對死亡的恐懼罷了。
汪鈺和柯紫涵坐在角落,母女倆現在連大氣都不敢出,隻能紅著眼眶躲在角落,看著那個和她們日夜相伴的男人變成死刑犯。
法官見人都到齊了,宣布開庭。
整個過程沒有什麽意外。
一切按照程序進行。
麵對鐵一般的證據,柯乘風沒有做任何辯解。
他全程默默地聽著。
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
直到所有程序結束,法官開始宣讀判決書。
“全體起立!”
高飛、柯青羽,還有在場的所有人都站了起來。
“某刑初字某號,公訴機關龍民某檢察院。”
“被告人柯乘風,男性,出生年月日為…”
“龍民某檢察院於某年某月指控被告人柯乘風故意殺人罪、非法拘禁罪、偽證罪、走私文物罪...向本院提起公訴。”
“本院受理後,依法組成合議庭,聯合海藍警方,公開審理此案。”
“經海藍警方調查證實,被告人涉嫌殺害柯華雲;
非法拘禁嚴丹奇、木齊帆等人;指使、教唆受害人偽造證據;涉嫌走私一級文物3件、二級文物27件、三級文物132件…”
“被告人的上述罪行均成立,犯罪事實清晰、證據確鑿充分,最終判決如下…”
“根據某法條款第72條第16項、第31條第11項、第17條第12項…”
“因故意殺人罪,判死刑!”
“因非法拘禁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
“因偽證罪,判處有期徒刑7年!”
“因走私文物罪,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