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姐宴請同事之前,我給欣兒發消息。


    欣兒隻說這陣子她爸不讓她出來找我,到我家吃飯的事隻能作罷。


    老姐讓我買點飲料、調料什麽的,我特意去的欣兒家超市。


    我以為會看到叔叔,領略他那不太歡迎我的表情。


    沒想到隻有阿姨在店裏,她倒是很高興見到我一樣,熱情的招唿。


    但提到欣兒,她也隻是說他爸在管她學習,沒有喊欣兒下來和我玩的意思。


    我買完東西就走,沒多停留。


    此後便到開學報到那日才見到欣兒,還是叔叔開車送她去的。


    我跟欣兒隔著人群打了聲招唿,還是趁他爸跟教導處的老師聊天的間隙。


    她還是有些怕她爸的,沒有走過來和我說話。我也不想讓她為難,便走開了。


    交完學費,餘額又所剩不多。


    出門的時候老姐還要給我錢來著,我說應該夠了,這樣看來果然是剛好夠。


    這實驗高中的學雜費可真不低,以前不是自己交就沒覺得難。


    雖然暑假空閑時間已經把高中的知識學完了,但我還是決定在學校係統性學習一下。


    等時機成熟再看看能不能直接嚐試一下大考,這個想法在數天後變得更加強烈。


    因為開學的第二天,學校門口突然來了輛警車。


    沒錯,是找我的。


    罪名涉嫌毆打幹部子弟,他們是當著全班同學的麵將我傳訊走的。


    不用腦子想,這個子弟應該是王周。


    我說這小子挨了揍,怎麽就沒一點動靜。


    他竟然選擇開學了,同學們都在學校的時候給我來這一出。


    料想過這小子會報複我,可沒想到他會這麽算計。不過以我對這小子的了解,這種一石幾鳥的思路又不像他想出來的。


    王子鶴,他堂哥?像是他的手筆。


    應該是他支的招,而且是帶著特權的招。


    兩位蜀黎大哥帶我走時,雖然是當著同學們的麵,但沒有什麽特別過激的舉動。


    出了校門,年長的那位大哥問我為什麽打架。


    我簡單敘述了經過,他沉默了。


    年輕點的大哥隻是搖了搖頭,說你都知道這是副市長的兒子,怎麽不想想後果?


    我說如果當時我想後果了,可能今天都不一定有我了。


    沒辦法,我們也是奉命當差。怪也隻能怪你惹到不該惹的人,一會去所裏好好配合做筆錄。爭取人家諒解,否則你今後的路難走了。


    年長大哥沉聲說道。


    那要是兩位大哥的親人遇到這樣事,您兩位該如何抉擇?


    小兄弟,看你麵相是個有為之人。我們跟你說這些,已經是職責之外的事了。他們家什麽背景,你多少都了解吧?別在這裏犯糊塗,老老實實認個錯,找上家裏人去跟人家道個歉,興許將來還能有出息。


    是啊,來的時候。舉證方已經把你的所有資料都交給我們領導看了,隻說要嚴辦。你想想,如果這事你不低頭,可能還會牽連到你姐的工作。林隊也是好意勸你,別說你鬥不過人家。就算我倆想秉公執法,這身衣服有可能明天就穿不上了!


    年輕的大哥輕聲補充了一句。


    我明白兩位大哥的好意,放心不會讓你們為難。不過我想問一下,他們說要嚴辦我具體是怎麽個嚴辦法?


    這個嘛…


    年長大哥欲開口,隨即又沉默了。


    可能麵臨拘留管製,還有你的檔案上會記錄,到時候你升學,就業都會受影響。你姐會不會受影響…


    咳咳…


    年輕大哥正準備說點詳情的時候,被一旁的年長大哥假意咳嗽兩聲打斷了。


    那大考能參加不?


    考試你可以參加,隻是背了這種案子,你考了也不會有好學校錄取了,特別是軍事類的院校。


    有沒有其他能化解的辦法?


    你們家這個情況…你有認識的大人物嗎?…唉,認了吧,王家的勢力現在在龍國範圍內說通天也不為過。


    小關,你少說幾句。


    年長大哥對著前麵開車的年輕大哥說道。


    這兩位蜀黎大哥拋開身份不說,其實心地不差。隻是王家的勢力,真的連他們都怕。


    應該都是有家庭的人了,為了我這樣一個陌生人丟掉自己的前途,那是違反人性的。


    龍國的法律,在某些特權階層麵前還有待完善。


    毆打幹部子弟,這本不是什麽正經的定罪法條。隻不過是王子鶴聯合王周陷害我的一個借口罷了,主要是想我在眾多同學乃至更多認識我的人麵前出醜。


    時隔一個暑假才報案,本身也不符合邏輯。他倆深知其他同學不敢為我作證,明明是王周欺負人在先。


    而且,那天我若不是收了手中的力道,恐怕王周就得領盒飯了。


    權勢滔天的家族,他們有的時候真敢淩駕於國家律法之上!


    擺在桌上的那份傷情鑒定一看就是偽造的,王周的傷我清楚的很。


    可當他們利用權勢來做這件事,假的也能說成真的。


    那一刻,我隱約對龍國的未來感到擔憂。


    以我神的身份來看待這件事,其實他們對我的生存一點也沒有影響,隻是心裏不舒服。


    要是普通老百姓遇到這樣的欺壓,該如何是好?


    我配合兩位大哥做了筆錄,王周卻從頭到尾也沒出現。


    他應該還心虛,這種案件立案最起碼當事人雙方都需要來所裏的。他們家有“權”讓他不出場就能安我一個罪名,不用陪著我一同走流程。


    法律層麵,如果不注重事實,那紙麵上的“理虧”很可能造就類似不公平的案件發生。


    沒有證據能證明我是被迫反擊的嘛,唯一的事實就是王周確實被我揍了。而且他們添加了偽造的傷情鑒定,還提供幾個指證我打了王周的“同學”作為人證。


    一切都無法辯駁,也沒必要辯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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