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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卿和斯迪夫第二次見麵時,她開了一輛小貨車,帶著一個同事,跑出去采購食物。


    斯迪夫在市場裏和一群混混打架。


    他一人,幹對方七八個身形如牛的男人。


    彼時,時卿在買東西,忽聽到身後一陣鬧哄哄,邊上的民眾,都慌張落跑,她的同事拉著她奪路逃躥。


    在西非,盡量不要主動招惹那些看上去兇悍的人,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


    這些年,這裏一直處於政治混亂的局麵,民眾的心態都處於崩潰邊緣,民間的流血事件一再發生,他們常常會因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就能幹成命案。


    再加上黑惡勢力橫行,追債,派係爭鬥,時常在民眾身邊發生,在市場上遇人打架的情況,太常見了。


    西非的相關政府無作為,遇到這種事,他們隻是在新聞裏一再地奉勸普通百姓別去幹涉,隻要天一黑,盡量別出門,遇到有人當街鬧事,要麽直接走人,要麽報警離開,千萬別參予進去,因此喪命,那隻能自認倒黴。


    時卿跟著跑了幾步後,還是忍不住迴頭打量了一番,想知道這到底又發生什麽事了。


    混亂中,她看清了打架的畫麵。


    是斯迪夫。


    他的境況不太妙,身上隻穿一件花襯衣的他,好幾處已經被人割破,血水把淺色的襯衣染紅,長頭發梳著不倫不類的小辮子……


    斯迪夫一邊跑,一邊和他們周旋,而且,他已漸漸呈現體力不支的苗頭,再這樣下去,他極有可能會落到對手手上。


    “芬妮,你去把車開到下一個路口,我去幫忙,那是斯迪夫。他要被打死了……必須救他。”


    她叮囑同事去開車,自己則跑去幫忙。


    同事本想把她拉走的,可見那夥人氣勢洶洶的,人又多,光靠兩條腿,估計甩不掉他們,轉身就去開車。


    另一頭,因為時卿的加入,成功轉移了那些人一半的注意力,得讓斯迪夫有了喘息的機會,繼而反擊了迴去。


    時卿個頭很小,但是,她的打架,會從醫學角度出發,專門擊打對手身上最脆弱的部位,從而在對戰中,迅速取勝。


    斯迪夫看著驚奇極了,擻抖了一下精神,一邊打,一邊叫:“喲,看不出來你啊,還會打架……夠牛的……佩服佩服,幗國女英雄。”


    他呀,即便陷在如此困境當中,依舊不忘各種調侃——這種樂觀的態度,當真是少見。


    “從小練的,比不上你,一拳就能打碎別人的骨頭……哎,你為什麽和他們打架?”


    兩個人用母語說著本地人聽不懂的話——對方全是西非本地人,一個個黑漆漆的,嘴裏則罵罵咧咧的,讓時卿少管閑事。


    “我偷了他們家頂頂值錢的東西。”斯迪夫笑得很不正經。


    “為什麽要偷?”


    這人可沒有偷盜的習慣。


    他會承認偷,估計是有原因的。


    “不能說。你撤吧,會惹禍上身的。我能應付的……迴頭,我的朋友會來接應我的……”


    斯迪夫對於她的拔刀相助是很感激的,但同時,他又很男人,不想她因他惹上麻煩。無他,圍追他們的人,越來越多,情況越業越糟。


    “路遇老鄉,見死不救,棄之不顧,這叫不仁不義,我可做不出來這種沒品的事……”


    丟下他落跑,這種丟人的事,她做不出來。


    斯迪夫哈哈一笑:“這話我喜歡。這性子我也喜歡。”


    “少廢話,往那邊走,我有同伴在那裏守著,我們的車就等在那裏,那輛破車,你應該認得的……”


    時卿卻因為他一句“喜歡”,心髒亂跳了兩下——但她心裏非常清楚,這種所謂的喜歡,是一種朋友之間的欣賞而已。


    最後,時卿到底還是幫他從那群亡命之徒手上跑了出來,在下一個四字路口,坐上車,揚場而去——那些西非人則被突然冒出來的西非警察給攔住了。


    而他們就此成功脫險。


    這得益於他們開的車,是一輛破車,沒牌照,對方沒法順藤摸瓜找上他們。


    至於那些西非的黑人警察,則是同事報警叫來的。


    事後,時卿直接把人帶迴了醫院,無他,斯迪夫身上不光有鞭傷,對的,他好似被人用鞭子打過一頓,另外還被人捅了一刀,傷口倒是不太深,但是,一直在出血。


    可當時卿命令這個不要命的男人脫下身上那件碎成渣渣的衣服,看到那些傷痕時,心髒還是緊縮了好一會兒。


    這個男人身上傷的厲害。


    有些地方都已經潰爛了,在這種情況下,他還能以一敵眾,也算是能耐了。


    可作為一個醫生,看到這樣的傷痕,卻是來氣的,所以在給斯迪夫處理傷口時,時卿故意弄疼他,害得他哇哇大叫:


    “喂喂喂,輕點,你輕點,你這不叫處理傷口,分明就是謀殺,小醫生,請問,我哪得罪你了?”


    “你是沒得罪我,但是,你沒把醫生的話放心上。我之前和你怎麽說來了?別再打架了,現在倒是好啊,幾天沒見,傷成這樣。你這樣新傷加舊傷的,傷口怎麽好得起來?”


    她不懂,男人怎麽都愛打架?


    謝長風也喜歡打架,遇上個斯迪夫也是個愛打架的。


    但是,不得不說,斯迪夫打架的時候,殺傷力是驚人的,他一拳就能人的肋斷打斷,一腳能把一個壯漢給踢飛。


    這種本事,比她這點防身術強了不知多少倍。


    她有細細迴想過他與人對戰時的身手,不管是防守,還是攻勢,皆不是隨隨便便練出來的,而是實實在在學過,是有章法,有套路的。


    她覺得,這個男人不簡單。


    可她沒有細問他的故事,也不問他為什麽要偷人東西,偷的又是什麽——這裏是醫院,醫院隻管治病救人。不管他的人生過往。


    既然他不說,她就不問。


    於是,受了傷的斯迪夫又留在了醫院。


    每天,他會做的事是:上香等時卿來給他換藥,然後幫忙醫院裏做各種雜事。閑下來時,會和附近的孩子們玩在一起,還教他們學拳。


    哦,對了,他還會跳國標舞,唱國內外各種著名的流行歌,各式各樣稀奇古怪的調調,他都能唱,在醫院裏,不少人西非女子都喜歡和他說話。


    別看他長得不怎麽樣,但是,他很尊重女性——在這個國家,女性的地下是很低下的,不少白種人、黃種人會借著地域的差異,四處勾搭貧苦的西非女子,純萃是為了圖一樂,完全不會負責任。


    但是,他不會調戲任何姑娘,隻會給予她們必要的幫助。


    他的善良,有目共睹。


    他的笑容,更是透著一種神奇的治愈能力,在這個簡陋的醫院裏,他以他慣有的幽默,帶給其他病人以歡聲笑語。


    時卿覺得,有他在地方,天空會變得晴朗,日子會過得更悠閑——這是一個能讓人看到人生希望的男人,他給予的溫情,能讓人迴味一生。


    而他的鬥誌永遠是昂揚的。


    沒錯,他是一個樂觀的人,更是一個充滿感染力的人,會讓人忽視他的麵部猙獰,感受到他來自內心的真誠和溫情。


    時卿對他的印象,就這樣,在一天一天加深。


    閑下來時,她會看他和孩子們玩耍,就像一個大孩子一般,笑聲無比的爽朗——她隻要看到他,心情也會變得特別愉悅。


    而就在他養傷期間,君織夏在外頭又闖了大禍,她招惹了當地一個地痞,放跑了好幾個黑人姑娘。


    謝長風要去救,準備大幹一場。


    斯迪夫知道了,擼起袖管,自顧奮勇說:“既然是老鄉,哪有見死不救的,走,一起,幹死他們……”


    兩個愛打架的男人混在一起,能幹什麽?


    一起打架啊!


    這也算是一種臭味相投。


    男人之間的感情,有時是需要靠幹架來升華的。


    這一次,時卿並沒阻攔,因為她和君織夏在這段日子裏成了好朋友——好朋友有難,哪能置身事外,必須幹啊!


    她背上藥箱,對他們說:“你們負責打架,我負責救命。走,救人去。”


    那天夜裏,她陪他們一同去了關押君織夏的廢發電廠。


    趁著夜色,他們發起了一場激烈的戰鬥。


    時卿自認功夫還沒到火候,就躲在邊上觀望,親眼看著這兩個男人,以驚人的武力值,碾壓對方。


    這是一場力量懸殊的戰鬥。


    他們就二人在戰鬥,而對方是十幾二十個。


    結果:對方傷的傷,昏迷的昏迷,一群人都被打趴在地上。


    謝長風和斯迪夫呢,他們可不是神仙,自是不可能做到毫發無傷的。


    雖然,織夏是被救了出來,但謝長風中了彈,斯迪夫則被捅了一刀在手臂上。


    若非她手術技術高超,所帶的醫療物資夠多,這二人就算當時沒死,也得丟半條命——畢竟他們去幹的那夥人,來頭不小,一個個皆精武。


    君織夏因此一事嚇著了,迴到醫院第二天,她對著謝長風指天為誓說:“以後,我再也不會多管閑事了……謝長風,我在此向你保證,並立誓……”


    時卿聽了,隻是笑笑,覺得夏姐是不可能做到的——她一遇到不平事,就會奮不顧身地去幫忙,然後,惹上麻煩是常有的事。


    不過,經過了這次曆驗,他們四人的關係倒是更進了一步。


    平常時候,在醫院,他們會聚在一起吃飯聊天,嘻嘻哈哈哈鬧成一團,皆是身在他國的孤獨孩子,遇上脾氣相投的,很容易打成一片。


    但時卿很清楚,雖然他們交情深了一些,但是,各自並沒有傾心相待,皆各藏著自己的私密。


    比如說:她至始至終戴著那頭套——因為相處時間多了,有過好幾迴,她在房內取了頭套,對頭套做清潔保養工作,險些就被他們撞破。


    關於自己的身份,她一直沒說,因為沒必要。


    比如謝長風,也有其不可告人的秘密,他時常會打一些奇怪的電話。


    比如斯迪夫,總是神出鬼沒的,人前,他的笑容是無害的;人後,他的笑容是深邃的。


    隻有君織夏最純萃一點,她來西非,就是想當戰地記者,想報導第一手戰地實情,她就是來體驗另一種生活的。


    生活中的每個人都有屬於自己的故事。


    他們就像約好的一樣,沒有探彼此的底,一直努力維持著身在異國他鄉就當互幫互助的友情。


    這就是成年人的社交方式——彼此之間要保持一定的距離。


    沒過多久,斯迪夫傷還沒好,就接了一個電話走了。


    這一次,他都沒道別,隻留下了一張便利貼,上麵寫了一句:“走了,江湖再見。”


    接著,君織夏和謝長風也走了,具體他們去幹什麽事了,她沒問,畢竟他們也不是特別熟悉。


    世上,沒有不散的宴席。


    離別,從來是人生的常態。


    時卿平靜地接受這樣一種常態,振作精神後,一如既向地忙碌著,每天笑臉相迎著新來的病人,日子充實且忙碌著。


    這是他倆的第二次見麵,兩場架,促成他們做了不問隱私的好朋友。


    這樣的緣份,絕對是彌足珍貴的。


    很快,緣份又將時卿和斯迪夫湊到了一起。


    *


    三天後,一群強盜一樣的男人闖進了無國界醫院,他們是賭王老托尼派來的,為的是來搶他們這個臨時醫院的專家:羅伯斯,去給他家的徒弟本恩動手術。


    因為他聽說這裏的羅伯斯先生是一個腦外專家,而本恩頭部被一片飛彈給射中,由於位置很不好,沒有醫生敢動這手術。有人就推薦了羅伯斯。


    偏偏啊,那日羅伯斯不在。


    老托尼的手下為了完成任務,就把時卿,還有另一個同事給抓了去,威脅他們:要是羅伯斯不能在規定時間內出現在手術台前,他們就會把這兩個人質給殺了。


    可誰料羅伯斯在趕去的路上,出了車禍,手受傷,根本不能再動手術了。


    老托尼聽了,覺得這是借口,勃然大怒,要把時卿他們給弄死……


    沒錯,在這個國家,在某些權勢人氏的眼裏,人命就是這樣的輕賤……


    就在槍口對準她腦門時,她喊出一句:“這個手術,我來做……”


    老托尼可不是什麽善男信女,瞧著這小姑娘長得嬌小玲瓏的,看上去完全不像學生,哪把她的話放在心上,執意要將她弄死,以泄私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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