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喪屍出擊
血月末世,安全屋無限升級 作者:塵顧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林亦住的這棟樓位於小區十字路口的西北側,緊鄰著十字路口,人群站在十字路口邊緣嘰嘰喳喳的討論著。
由於血月並不明亮,討論的眾人還沒發現十字路口東側,兩道身影一瘸一拐的走向人群。
從林亦的居高臨下的視角倒是能看得見,那兩道身影走路的模樣太過怪異,不過他目光冷厲,並沒有出聲提醒。
前世,就是從這裏開始,在林亦的提醒下,樓下的大多數人逃過一劫,再往後,林亦漸漸成了他們的主心骨,帶著這群人一起抵禦喪屍。
林亦掏出身上的煙盒,拿起火機點燃一根煙,深深吸了一口。
前世的記憶仿佛變得有些久遠,但小語衝入喪屍群的身影還曆曆在目。
就是他帶領的這群人,為了在一個s級能力者麵前刷好感,毫不留情的聲討、汙蔑他。
兩個喪屍距離眾人越來越近,終於有人看到他們的身影,如果是白天,甚至平常的夜晚,他們都能看得見十米開外的兩人臉上的鮮血。
唯獨這個血月,為兩個喪屍臉上以及身上的血跡披上了最完美的迷彩。
人群中一個五十多歲的中年人看兩道身影一瘸一拐,似乎還是駝背,認錯了人,嗤笑道:
“瘸老三嗎?你這是在哪找了個瘸媳婦兒啊這是。”
人群中響起一陣哄笑,不過一道支支吾吾的聲音卻在人群中響起:
“王哥,我在這呢。”
說話的正是王哥口中的瘸老三,看到不是平日裏經常欺負的瘸老三,王哥有些尷尬,不過轉念一想,兩個瘸子,又能翻起什麽風浪。
直到這裏,眾人也絲毫沒有將一切聯想到喪屍頭上。
畢竟那隻是小說或者電影中的形象,現實中怎麽可能會有那種東西,甚至於,有些人連喪屍電影都沒看過。
王哥眼裏的兩個瘸子再向前走了兩步,突然跑了起來。
這一幕讓眾人大腦直接宕機,瘸子跑起來了?!
王哥見其中一人朝著自己跑過來,還以為那人是因為被自己罵瘸子生氣,要來打他,心中一發狠,同樣一拳甩了出去。
接下來的發生的一幕,讓王哥終生難忘,畢竟他的一生也就到這裏了。
王哥一拳直勾勾地打在喪屍的臉上,並沒有停止,而是繼續向前,直接伸到喪屍大爺張開的嘴裏。
麵對這一幕,喪屍大爺都有些愣住。
社會上,還是好心人多?
隨後喪屍大爺很給麵子的一口咬下去。
眾人這才看清,麵前這哪是人,半邊臉上的肉被啃光,露出森森白骨,雙眼血絲密布,嘴巴兩側的獠牙寒氣逼人,向下滴著連成絲線的口水。
“媽呀——”
一聲慘叫在人群中響起,除了一開始直接被喪屍咬死的兩三人,剩下的瞬間亂作一團。
一時間,有幾人被推倒在地上,驚恐地掙紮著想要爬起來,卻發現腿上一點力氣也使不出。
有人跑向小區門口,有人向家跑去。
不過喪屍的速度很快,而且不知疲倦。
逃跑的過程中,又有將近十人被喪屍咬死。
這些喪屍出於本能,並不會抓住一個人啃食,而是盡可能多的獵殺人類,獵殺完畢後再開始進食。
而且喪屍一般都隻從獵物身上啃下一部分血肉,除非太長時間沒有抓到獵物。
喪屍才會完全將獵物的血肉啃食幹淨,甚至會出現同類相互啃食的場景。
從人類的思維來看,大概是太餓了?
大概兩三分鍾後,原先的兩隻喪屍返迴,開始啃食躺倒在地上的獵物。
又過了不到十分鍾,最開始被咬死的幾個人類,如同老化的機器一樣,磕磕絆絆站起身來。
遊蕩了一會兒,喪屍逐漸向各個方向分散開。
“好恐怖啊,哥。”
林亦轉頭看向小語,將妹妹摟在懷裏:
“哥很強的,有哥保護你,不用怕。”
林忘語的臉已經不再慘白,恢複了些許紅潤。
她抬起頭:“我也要保護哥。”
林亦拿出手機,不出所料,群裏已經炸開了鍋。
喪屍、變異、末世、生存……
關於血月的關鍵詞不斷出現,衝擊著所有人的世界觀。
時間差不多了,林亦關上手機。
王蘭他已經殺了,是時候搬進安全屋了。
兄妹二人簡單收拾了下行李,走出家門。
昨天睡之前,林亦已經想好了安全屋放置在哪裏,小區北麵的那條路上最合適,相對比較隱蔽,而且便於行動。
即使有哪方麵不滿意,他也可以隨時搬家。
兩人下樓後,繞著樓下的綠植躡手躡腳來到十字路口,有驚無險,喪屍已經離開。
從十字路口到他的目標處也就一兩百米的距離。
看來這趟應該是安全了,林亦的念頭剛閃過腦海,就一個喪屍向他迎麵走來。
兩者相距有五十米遠,根據前世的經驗,如果不發出噪音,喪屍的安全距離是十米左右。
超出這個距離喪屍基本無法發現人類。
現在他有兩個選擇,一是退迴去,重新迴到家裏,等待機會,二是冒險從道路邊緣走過去,這樣與喪屍的最近距離大概是九米,有概率躲過喪屍。
林亦簡單思考做出判斷,讓妹妹靠在牆邊,觀察周圍,自己手提尖刀衝向喪屍。
距離喪屍十米遠的時候,那隻遊蕩的喪屍也發現了他,低吼一聲,衝了上來。
喪屍的手指長出尖厚的指甲,抓向林亦的臉。
林亦俯身躲過,手上的尖刀幹脆利落的刺入喪屍的喉嚨,用盡力氣,卻沒能橫向把喪屍的脖頸切開。
喪屍沒有痛感,尖刀插在喉嚨毫無作用,嘴巴大張,發出“嗬嗬”的氣流聲,衝林亦咬了過來。
一擊未果,林亦立刻後退一步,抽出尖刀,轉而捅入喪屍的心髒,這次沒有怎麽費力,就刺了進去。
喪屍掙紮了兩下,便倒了下去。
比起捅心髒,林亦更習慣把喪屍的整個腦袋切下來,不是因為暴虐,僅僅是因為這樣更保險。
不管是刺入眼眶還是心髒,都有小概率殺不死喪屍,而這微小的概率一旦發生,死的可能就是他自己。
此時的林亦就像玄幻小說裏剛奪舍天才的老怪物——這具身體太弱了,混蛋!
由於血月並不明亮,討論的眾人還沒發現十字路口東側,兩道身影一瘸一拐的走向人群。
從林亦的居高臨下的視角倒是能看得見,那兩道身影走路的模樣太過怪異,不過他目光冷厲,並沒有出聲提醒。
前世,就是從這裏開始,在林亦的提醒下,樓下的大多數人逃過一劫,再往後,林亦漸漸成了他們的主心骨,帶著這群人一起抵禦喪屍。
林亦掏出身上的煙盒,拿起火機點燃一根煙,深深吸了一口。
前世的記憶仿佛變得有些久遠,但小語衝入喪屍群的身影還曆曆在目。
就是他帶領的這群人,為了在一個s級能力者麵前刷好感,毫不留情的聲討、汙蔑他。
兩個喪屍距離眾人越來越近,終於有人看到他們的身影,如果是白天,甚至平常的夜晚,他們都能看得見十米開外的兩人臉上的鮮血。
唯獨這個血月,為兩個喪屍臉上以及身上的血跡披上了最完美的迷彩。
人群中一個五十多歲的中年人看兩道身影一瘸一拐,似乎還是駝背,認錯了人,嗤笑道:
“瘸老三嗎?你這是在哪找了個瘸媳婦兒啊這是。”
人群中響起一陣哄笑,不過一道支支吾吾的聲音卻在人群中響起:
“王哥,我在這呢。”
說話的正是王哥口中的瘸老三,看到不是平日裏經常欺負的瘸老三,王哥有些尷尬,不過轉念一想,兩個瘸子,又能翻起什麽風浪。
直到這裏,眾人也絲毫沒有將一切聯想到喪屍頭上。
畢竟那隻是小說或者電影中的形象,現實中怎麽可能會有那種東西,甚至於,有些人連喪屍電影都沒看過。
王哥眼裏的兩個瘸子再向前走了兩步,突然跑了起來。
這一幕讓眾人大腦直接宕機,瘸子跑起來了?!
王哥見其中一人朝著自己跑過來,還以為那人是因為被自己罵瘸子生氣,要來打他,心中一發狠,同樣一拳甩了出去。
接下來的發生的一幕,讓王哥終生難忘,畢竟他的一生也就到這裏了。
王哥一拳直勾勾地打在喪屍的臉上,並沒有停止,而是繼續向前,直接伸到喪屍大爺張開的嘴裏。
麵對這一幕,喪屍大爺都有些愣住。
社會上,還是好心人多?
隨後喪屍大爺很給麵子的一口咬下去。
眾人這才看清,麵前這哪是人,半邊臉上的肉被啃光,露出森森白骨,雙眼血絲密布,嘴巴兩側的獠牙寒氣逼人,向下滴著連成絲線的口水。
“媽呀——”
一聲慘叫在人群中響起,除了一開始直接被喪屍咬死的兩三人,剩下的瞬間亂作一團。
一時間,有幾人被推倒在地上,驚恐地掙紮著想要爬起來,卻發現腿上一點力氣也使不出。
有人跑向小區門口,有人向家跑去。
不過喪屍的速度很快,而且不知疲倦。
逃跑的過程中,又有將近十人被喪屍咬死。
這些喪屍出於本能,並不會抓住一個人啃食,而是盡可能多的獵殺人類,獵殺完畢後再開始進食。
而且喪屍一般都隻從獵物身上啃下一部分血肉,除非太長時間沒有抓到獵物。
喪屍才會完全將獵物的血肉啃食幹淨,甚至會出現同類相互啃食的場景。
從人類的思維來看,大概是太餓了?
大概兩三分鍾後,原先的兩隻喪屍返迴,開始啃食躺倒在地上的獵物。
又過了不到十分鍾,最開始被咬死的幾個人類,如同老化的機器一樣,磕磕絆絆站起身來。
遊蕩了一會兒,喪屍逐漸向各個方向分散開。
“好恐怖啊,哥。”
林亦轉頭看向小語,將妹妹摟在懷裏:
“哥很強的,有哥保護你,不用怕。”
林忘語的臉已經不再慘白,恢複了些許紅潤。
她抬起頭:“我也要保護哥。”
林亦拿出手機,不出所料,群裏已經炸開了鍋。
喪屍、變異、末世、生存……
關於血月的關鍵詞不斷出現,衝擊著所有人的世界觀。
時間差不多了,林亦關上手機。
王蘭他已經殺了,是時候搬進安全屋了。
兄妹二人簡單收拾了下行李,走出家門。
昨天睡之前,林亦已經想好了安全屋放置在哪裏,小區北麵的那條路上最合適,相對比較隱蔽,而且便於行動。
即使有哪方麵不滿意,他也可以隨時搬家。
兩人下樓後,繞著樓下的綠植躡手躡腳來到十字路口,有驚無險,喪屍已經離開。
從十字路口到他的目標處也就一兩百米的距離。
看來這趟應該是安全了,林亦的念頭剛閃過腦海,就一個喪屍向他迎麵走來。
兩者相距有五十米遠,根據前世的經驗,如果不發出噪音,喪屍的安全距離是十米左右。
超出這個距離喪屍基本無法發現人類。
現在他有兩個選擇,一是退迴去,重新迴到家裏,等待機會,二是冒險從道路邊緣走過去,這樣與喪屍的最近距離大概是九米,有概率躲過喪屍。
林亦簡單思考做出判斷,讓妹妹靠在牆邊,觀察周圍,自己手提尖刀衝向喪屍。
距離喪屍十米遠的時候,那隻遊蕩的喪屍也發現了他,低吼一聲,衝了上來。
喪屍的手指長出尖厚的指甲,抓向林亦的臉。
林亦俯身躲過,手上的尖刀幹脆利落的刺入喪屍的喉嚨,用盡力氣,卻沒能橫向把喪屍的脖頸切開。
喪屍沒有痛感,尖刀插在喉嚨毫無作用,嘴巴大張,發出“嗬嗬”的氣流聲,衝林亦咬了過來。
一擊未果,林亦立刻後退一步,抽出尖刀,轉而捅入喪屍的心髒,這次沒有怎麽費力,就刺了進去。
喪屍掙紮了兩下,便倒了下去。
比起捅心髒,林亦更習慣把喪屍的整個腦袋切下來,不是因為暴虐,僅僅是因為這樣更保險。
不管是刺入眼眶還是心髒,都有小概率殺不死喪屍,而這微小的概率一旦發生,死的可能就是他自己。
此時的林亦就像玄幻小說裏剛奪舍天才的老怪物——這具身體太弱了,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