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紀委常委會是開過了,對王同興案件的處理意見也形成了。但常委會的意見要形成文字材料,也就是要形成紀要,這樣具體辦案的人才有執行的依據。


    紀要由辦公室主任根據常委會會議記錄,整理形成文字材料,常委們會簽,紀委副書記審核,最後由紀委書記審定。


    但是在會簽和簽署會議紀要的過程中,卻出現了一幕頗具戲劇性的情節。


    原來,分管案件的紀委常委被抽調到市紀委\"王同興案件專案組\"參與辦案,還擔任專案組副組長。他對王同興當前的案件進展與情況是了如指掌。因為辦案紀律的要求,分管案件的常委不敢在區紀委常委會上通報,或者說是不敢透露王同興案件的任何實情。


    區紀委常委會的意見是\"王同興、生活作風、警告處分\",定位生活作風問題,連嫖娼都不是,定性警告處分。


    但是,在五伯公出麵找省委王書記前,王同興的關係並沒有真正打入市紀委。所以在市紀委辦案點的王同興也是受盡了無限的折磨與摧殘,在短短的幾天內他便做出了很多的供述。其中主要的有:區城投集團的下屬企業區交通投資公司負責人,為了爭取到工程款的下撥,送給王童興三萬塊錢。還是區城投集團,其下屬公交公司的總經理助理,為了公交補貼款的迴撥,送給王同三萬塊錢。區水務集團的一名副總,為了申請到技改項目的財政撥款,送給了王同興三萬塊錢。區礦業集團董事長的秘書送給王同興三萬塊錢。而這個時候的王同興每個月的工資隻有是2000多元。


    從這一點可以看出來,在區一級國有企業這個層麵,大家已經無形中形成了一種共識,同時也形成了同一種口徑,那就是,要想獲得財政資金或財政撥款,就得給王同興送錢,而且是送三萬塊錢。在這些國企負責人的潛意識裏麵,他們都認為送給王同興的這些錢,那個掌握全區財政生殺大權的區長肯定也有份。


    從這一點也可以再看出來,區國企送給王同興三萬元錢肯定不止這些,說明王同興還沒把區國企送錢的行為供述徹底。


    區國有企業的錢王同興都敢收,可以想象,私有企業就更不用講了。祁連山牧場老板為了獲得區政府100萬的財政補貼,送給王同興7萬塊錢。


    王同興還供出來一筆數額比較大的案件:黑山礦業公司為了得到采礦權,該公司老板王天秀一次性送給王同心26萬元。


    這裏說明一下,礦產資源本來是屬於國土部門監管的,但早期國資委剛要成立的時候,大家對國資委的管轄範圍還不那麽清晰,所以,那一、兩年的礦產資源都被誤認為是屬於國有資產的管理範疇,納入了國有資產管理範圍,由區國資委監管,而當時的區國資委還是依托在區財政局裏麵。


    區紀委分管案件的那位常委因為被抽調到市紀委去辦理王同興的案件,根據他們案件組幾個人員的調查發現,黑山礦業公司為了獲得黑山鋁礦的采礦權(注:黑山礦業公司是在獲得黑山鋁礦開采權後按《采礦權轉讓文件》要求新注冊的公司,前期都是以王天秀原有的公司名義運作的,為了方便描述,這裏前後均用黑山礦業公司),不惜下了血本給王同興等幾個關鍵人物送上了很豐厚的\"禮金\"。然後,在相關人員的操作下,黑山礦業公司最終僅以5200萬元的極低價格獲得了黑山鋁礦的采礦權。


    黑山礦業公司的老板王秀頭腦靈巧,善於投機取巧,他從礦產儲量的勘測就開始運作,一條龍打通各個環節。


    首先通過收買相關勘測人員,把礦產儲存量壓低到實際儲存量的三分之一。


    然後,王天秀通過各種手段收買了拍賣公司以及王同興等人。王同興等人在巨大的利益麵前,竟然鋌而走險,力排眾議,將拍賣競爭人的條件設定得極為嚴苛,幾乎達到了令人咋舌的程度,也就是設定的條件本地的企業隻有黑山礦業公司一家才有資格參加拍賣。如此一來,原本眾多躍躍欲試的本地企業統統都被拒之門外。


    要知道,在當時的羌州礦產界,可謂是一片混亂不堪、烏煙瘴氣,各方勢力相互傾軋,弱肉強食,形成了一種“黑吃黑”的局麵。外地的企業壓根兒就沒膽量涉足羌州的采礦業。因此,黑山礦業公司實際上已經成為了黑山鋁礦開采權轉讓唯一的競買方。


    在黑山鋁礦評估價的確定上,評估公司在王同興的默許之下,把評估價壓到了最低。


    正常情況下,拍賣底價由國資委召集相關部門確定。因為本項目的標的比較大,在黑山鋁礦采礦權公開轉讓拍賣會開始之前,由區政府副區長召集國資委等相關部門在秘密場所確定底價。在研究確定底價上,王同興居然和發改局、勘測院等幾個部門的負責人,以及拍賣行、評估公司等聯手起來,假借專業的角度,力排眾議,將原本已經很低的評估價,進一步將出讓底價壓低至極限。


    在黑山鋁礦采礦權公開轉讓的那一天,黑山礦業公司僅僅舉牌一次,便順理成章的獲得了黑山鋁礦的開采權。


    黑山礦業公司以5200萬元獲得黑山鋁礦釆礦權到價格是低了多少?三個月後,黑山礦業公司以三億七千萬元轉賣給東海省津海市的房地產老板林峰輝,就是那個開手扶拖拉機出身,被迫發財,口袋裏有現金六十多億的峰大房地產公司老板。


    區紀委分管案件的常委與監察局黃局長是穿同一條褲子的人。這位常委把\"王同興案件\"的上麵這些信息偷偷的傳遞給黃局長,黃局長又把這些消息偷偷的告訴給自己同一派別的常委。而常委與常委之間除了派別以外,還有各個人自己的個人關係,這種消息在常委之間便傳來傳去。就這樣,\"王同興案件\"的具體情況每個常委都知道,除了紀委書記和另一名紀委副書記。


    就這樣,常委們都知道王同興案件涉及的金額之大,性質之惡劣,大家都感到觸目驚心,而常委會上卻又確定僅僅隻給王同興定位作風問題和警告處分。


    這種案件日後被倒查的風險很大,大家都怕承擔責任,但是,會議紀要會簽時不簽也不行。


    一定級別的領導在簽署文件的時候有一個習慣,那就是他不會在請示報告等文件上簽名,而是會把自己的名字圈一下,表示已同意。這個手法俗稱圈閱。


    於是,這些怕承擔責任的常委們,在會議紀要會簽時,一改往日的風格,他們都不簽上自己的名字,而是在自己的名字上畫個圈。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官場三十年精品錄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李俊雄Listion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李俊雄Listion並收藏官場三十年精品錄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