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針對
從離婚互撕開始的文娛 作者:蒼蠅亂飛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這天早上,宋臨宇見韓蕭瀟今天還有在給他轉賬,他便迴了一句:“想我把轉賬收了的話,當麵過來跟我聊聊怎麽樣?”
“好,地址給我。”韓蕭瀟那邊迴的很快。
宋臨宇倒也不廢話,是直接把公司的地址發給了她。
說來,宋臨宇近期雖然再次上了威博的頭條,但隻是在威博上與李蓉蓉互撕,連個臉都沒露。
所以韓蕭瀟到現在,都隻知道他是嵩瀧良,並沒有把他跟宋臨宇這個人聯係在一起。
在看到這個地址後,韓蕭瀟雖然覺得有些奇怪,對方怎麽會約她去一個傳媒公司。
但這地方看著還是比較安全的,所以她也沒多問就直接過來了。
一個小時後,宋臨宇是在公司門口接的韓蕭瀟。
一看到她,宋臨宇便道:“我們進去說話吧。”
韓蕭瀟則顯得有些不高興的低著頭,道:“你先把那筆錢收了,我再進去。”
宋臨宇無奈,隻能是拿出了手機,把那筆錢給收了下來。
見此,韓蕭瀟這才滿意的點了點頭,然後跟著宋臨宇走了進去,進入了一個小型的會客室中。
在這裏,宋臨宇泡了茶,然後給她倒了一杯,才道:“正式介紹一下吧,我叫宋臨宇,之前告訴給你的那個名字,隻是我的藝名。”
“宋臨宇?”韓蕭瀟覺得這個名字很是耳熟,好像近期有聽到過,但一時卻是想不起來在哪聽到的。
見她似乎沒反應過來,宋臨宇又道:“《看我七十二變》這首歌你有聽過嗎?”
“聽過啊,這首歌最近挺火的,不過我看了下詞曲作者,好像不是你寫的吧?難道那個倫宏喆傑也是你?”韓蕭瀟好奇的道。
雖然她誤打誤撞的猜中了一些事實,但宋臨宇想跟她說的並不是這個,所以隻好道:“我是一家經紀公司的負責人,唱《看我七十二變》的林翎是我公司旗下的藝人。”
說真的,其實他不用說那麽多,隻需要說他是李蓉蓉的前夫,韓蕭瀟便會立刻知道他是誰。
但他實在是不喜歡別人給他的這個標簽,而且他也不想再跟那個女人扯上任何關係。
可是沒辦法,最近他走在路上被人認出來,都是這麽叫他的。
看來他還是得想辦法,讓自己更出名一些,才能擺脫這個標簽了。
而聽到他提起林翎,韓蕭瀟這才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道:“哦,原來你就是那個……”
她本想說李蓉蓉的前夫的,但話到嘴裏又咽下了,連忙改口道:“那個有名的富二代啊?”
聽她這麽說,宋臨宇覺得,如果真的簽下她的話,看來得特別找人給她上一下情商課才行了,因為富二代這個標簽,他也很不喜歡。
當然,他也知道對方沒有惡意,所以表麵倒是沒表現出任何不悅,點了點頭,道:“是我,今天找你來,是覺得你有成為明星的潛質,想把你簽下,成為我公司的藝人,不知道你願不願意?”
韓蕭瀟原先隻是為了讓宋臨宇收下她的錢,才來這裏的,真沒想到宋臨宇會跟她說這個。
她是真的很想成為一名明星,因為她最大的夢想就是在一個大舞台上,把她的原創作品唱給別人聽。
隻是她唱功不好這一點,她是知道的,所以一直覺得那個夢想離她還是比較遠的。
卻怎麽也沒想到,現在有人會簽下她,而且這個想要簽下她的人,不但是個比較有名的經紀人,還是名網絡原創歌手。
這對她來說,就像是做夢一樣,於是,她愣了片刻,才迴過神來,重重的點了點頭,道:“我願意。”
就這樣,宋臨宇很快的便與韓蕭瀟完成了經紀約的簽訂,給她開出的條件跟林翎一樣,都算是不錯。
除此之外,關於嵩瀧良的身份,宋臨宇自然是讓她千萬要保密。
而在簽下她後,宋臨宇給她的第一個任務,就是讓她去聲樂訓練班,先把唱功給練好了。
而在把她簽下的當天下午,宋臨宇發了一條威博,宣布了韓蕭瀟和嵩瀧良加入蒜頭傳媒的消息。
之所以把嵩瀧良給帶上,是因為外麵早就在傳,嵩瀧良可能簽入了蒜頭傳媒,他算是把這個事給完全坐實了而已。
因為這樣,他還可以用嵩瀧良這個名字來進行一些不用露臉的商業行為。
按理來說,他這個公司簽入新人算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可他簽入的嵩瀧良可是一直被那五大音樂公司封殺著的。
所以他的這一舉動明顯引起了那五大音樂公司的不滿。
說來,他之前把林翎的數字單曲,放在宇宙音樂發行,已經算是有點惹到這五大音樂公司了。
特別是那五大音樂公司之一的天星音樂,那可是天星娛樂旗下的。
現在又簽下嵩瀧良,那明顯是得罪了他們。
因此,天星娛樂接下來做出了不少針對蒜頭傳媒的舉動。
首先,他們宣布了一名一線女星將在7月1日發新歌的消息,這很明顯是衝著林翎去的。
其次,他們還讓他們旗下比林翎有名的藝人,以低價,搶去了林翎正在洽談中的幾個代言,算是讓蒜頭傳媒直接損失了很大的一筆收入。
由於李蓉蓉的原因,宋臨宇本來就對這個天星娛樂沒什麽好感,現在又來這一出,那可以說是對其厭惡至極了。
對於對方的第一個動作,他倒是一點也不在意,因為就算是一線女星,也不一定能壓得住林翎接下來的那一張專輯。
至於第二個動作嘛,這確實是讓他有些頭疼,雖然對方也不可能把林翎所有的代言都搶了,因為有些品牌看中的是林翎的形象與他們品牌的契合度。
但目前在跟林翎談代言的品牌本就不多,這搶走一兩個,可也能讓他直接損失不少啊。
對此,他自是也不打算放過這天星娛樂。
他這人就是這樣,別人不惹他,他也不會去主動招惹別人,可別人一旦招惹了他,他可不會放過別人。
就比如說李蓉蓉,李蓉蓉早前雖然一直在用各種手段黑他,但並沒有親自出麵,所以他也沒實質性的對李蓉蓉怎麽樣。
可後來李蓉蓉直接出來在威博上與他開撕,那他自然是不會放過對方,直接也站出來與之互撕了。
當然了,他也知道,以他目前的實力,還對付不了天星娛樂這種娛樂圈裏的龐然大物,得先想辦法盡快的壯大自身才是。
“好,地址給我。”韓蕭瀟那邊迴的很快。
宋臨宇倒也不廢話,是直接把公司的地址發給了她。
說來,宋臨宇近期雖然再次上了威博的頭條,但隻是在威博上與李蓉蓉互撕,連個臉都沒露。
所以韓蕭瀟到現在,都隻知道他是嵩瀧良,並沒有把他跟宋臨宇這個人聯係在一起。
在看到這個地址後,韓蕭瀟雖然覺得有些奇怪,對方怎麽會約她去一個傳媒公司。
但這地方看著還是比較安全的,所以她也沒多問就直接過來了。
一個小時後,宋臨宇是在公司門口接的韓蕭瀟。
一看到她,宋臨宇便道:“我們進去說話吧。”
韓蕭瀟則顯得有些不高興的低著頭,道:“你先把那筆錢收了,我再進去。”
宋臨宇無奈,隻能是拿出了手機,把那筆錢給收了下來。
見此,韓蕭瀟這才滿意的點了點頭,然後跟著宋臨宇走了進去,進入了一個小型的會客室中。
在這裏,宋臨宇泡了茶,然後給她倒了一杯,才道:“正式介紹一下吧,我叫宋臨宇,之前告訴給你的那個名字,隻是我的藝名。”
“宋臨宇?”韓蕭瀟覺得這個名字很是耳熟,好像近期有聽到過,但一時卻是想不起來在哪聽到的。
見她似乎沒反應過來,宋臨宇又道:“《看我七十二變》這首歌你有聽過嗎?”
“聽過啊,這首歌最近挺火的,不過我看了下詞曲作者,好像不是你寫的吧?難道那個倫宏喆傑也是你?”韓蕭瀟好奇的道。
雖然她誤打誤撞的猜中了一些事實,但宋臨宇想跟她說的並不是這個,所以隻好道:“我是一家經紀公司的負責人,唱《看我七十二變》的林翎是我公司旗下的藝人。”
說真的,其實他不用說那麽多,隻需要說他是李蓉蓉的前夫,韓蕭瀟便會立刻知道他是誰。
但他實在是不喜歡別人給他的這個標簽,而且他也不想再跟那個女人扯上任何關係。
可是沒辦法,最近他走在路上被人認出來,都是這麽叫他的。
看來他還是得想辦法,讓自己更出名一些,才能擺脫這個標簽了。
而聽到他提起林翎,韓蕭瀟這才露出了恍然大悟的表情,道:“哦,原來你就是那個……”
她本想說李蓉蓉的前夫的,但話到嘴裏又咽下了,連忙改口道:“那個有名的富二代啊?”
聽她這麽說,宋臨宇覺得,如果真的簽下她的話,看來得特別找人給她上一下情商課才行了,因為富二代這個標簽,他也很不喜歡。
當然,他也知道對方沒有惡意,所以表麵倒是沒表現出任何不悅,點了點頭,道:“是我,今天找你來,是覺得你有成為明星的潛質,想把你簽下,成為我公司的藝人,不知道你願不願意?”
韓蕭瀟原先隻是為了讓宋臨宇收下她的錢,才來這裏的,真沒想到宋臨宇會跟她說這個。
她是真的很想成為一名明星,因為她最大的夢想就是在一個大舞台上,把她的原創作品唱給別人聽。
隻是她唱功不好這一點,她是知道的,所以一直覺得那個夢想離她還是比較遠的。
卻怎麽也沒想到,現在有人會簽下她,而且這個想要簽下她的人,不但是個比較有名的經紀人,還是名網絡原創歌手。
這對她來說,就像是做夢一樣,於是,她愣了片刻,才迴過神來,重重的點了點頭,道:“我願意。”
就這樣,宋臨宇很快的便與韓蕭瀟完成了經紀約的簽訂,給她開出的條件跟林翎一樣,都算是不錯。
除此之外,關於嵩瀧良的身份,宋臨宇自然是讓她千萬要保密。
而在簽下她後,宋臨宇給她的第一個任務,就是讓她去聲樂訓練班,先把唱功給練好了。
而在把她簽下的當天下午,宋臨宇發了一條威博,宣布了韓蕭瀟和嵩瀧良加入蒜頭傳媒的消息。
之所以把嵩瀧良給帶上,是因為外麵早就在傳,嵩瀧良可能簽入了蒜頭傳媒,他算是把這個事給完全坐實了而已。
因為這樣,他還可以用嵩瀧良這個名字來進行一些不用露臉的商業行為。
按理來說,他這個公司簽入新人算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可他簽入的嵩瀧良可是一直被那五大音樂公司封殺著的。
所以他的這一舉動明顯引起了那五大音樂公司的不滿。
說來,他之前把林翎的數字單曲,放在宇宙音樂發行,已經算是有點惹到這五大音樂公司了。
特別是那五大音樂公司之一的天星音樂,那可是天星娛樂旗下的。
現在又簽下嵩瀧良,那明顯是得罪了他們。
因此,天星娛樂接下來做出了不少針對蒜頭傳媒的舉動。
首先,他們宣布了一名一線女星將在7月1日發新歌的消息,這很明顯是衝著林翎去的。
其次,他們還讓他們旗下比林翎有名的藝人,以低價,搶去了林翎正在洽談中的幾個代言,算是讓蒜頭傳媒直接損失了很大的一筆收入。
由於李蓉蓉的原因,宋臨宇本來就對這個天星娛樂沒什麽好感,現在又來這一出,那可以說是對其厭惡至極了。
對於對方的第一個動作,他倒是一點也不在意,因為就算是一線女星,也不一定能壓得住林翎接下來的那一張專輯。
至於第二個動作嘛,這確實是讓他有些頭疼,雖然對方也不可能把林翎所有的代言都搶了,因為有些品牌看中的是林翎的形象與他們品牌的契合度。
但目前在跟林翎談代言的品牌本就不多,這搶走一兩個,可也能讓他直接損失不少啊。
對此,他自是也不打算放過這天星娛樂。
他這人就是這樣,別人不惹他,他也不會去主動招惹別人,可別人一旦招惹了他,他可不會放過別人。
就比如說李蓉蓉,李蓉蓉早前雖然一直在用各種手段黑他,但並沒有親自出麵,所以他也沒實質性的對李蓉蓉怎麽樣。
可後來李蓉蓉直接出來在威博上與他開撕,那他自然是不會放過對方,直接也站出來與之互撕了。
當然了,他也知道,以他目前的實力,還對付不了天星娛樂這種娛樂圈裏的龐然大物,得先想辦法盡快的壯大自身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