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眼間就到了沐楓和宋婉婉的結婚日期。
本來宋婉婉是打算讓花小夕作為自己的伴娘參加婚禮的,不僅是為了表麵的虛假姐妹情誼,更是為了故意刺激花小夕。
她早就知道花小夕對沐楓有好感,但卻沒有挑破這層關係。
其實,宋婉婉心中早就對沐楓有所圖謀,準確的說,她是對沐家有所圖謀,想要當上沐家的女主人。
而接近沐楓則是最容易的一件事情。
所以她和花小夕能成為好朋友,也不過是在利用她而已,對於她根本就沒有任何的友情。
現在她得到了沐楓,自然可以不用再和繼續和花小夕裝模作樣,能夠直接了當的表明內心所想,所以才會像是變了一個人一樣。
現在的花小夕已經知道了她是一個怎麽樣的人,自然是不會再和她繼續做朋友了。
不過,婚禮是一定要參加的。
沐楓和赫家有親戚,她作為赫南城的妻子,自然是要前往的。
經過那晚的事情之後,花小夕和赫南城便住在了同一個房間裏麵,不過並沒有再發生什麽。
赫南城起來洗漱結束後,見花小夕眯著眼睛躺在那裏,便對她說道,“你要是不想去的話,那今天就先休息吧,也不是非得要過去的。”
知道她和沐楓的一些事情,今天去的話可能會不開心,便不想讓她在過去了。
能和沐楓盡少的接觸,那是最好的,免得沐楓再動什麽歪心思。
但花小夕還是起來了,“算了吧,今天這種場合,我要是不去的話,未免有些不太好,還是一起去吧,畢竟我和他們兩個都認識。”
見她這樣說,赫南城也就沒有再多說什麽,表示同意了。
這次婚禮,花小夕並沒有怎麽精心準備,而是打扮的很普通,就像是平時一樣。
婚禮儀式還沒有正式舉行,他們兩個就到了現場。
赫南城一成不變的黑色西裝,看起來儒雅帥氣。
和旁邊的花小夕一對比,她並不像是來參加婚禮的,好像是這裏的工作人員一樣。
見她穿的這樣樸素,宋婉婉臉上閃過一絲冷笑,但當著赫南城的麵,也不好說太過分的話。
“小夕啊,你怎麽穿的這樣簡單啊?今天可是我的婚禮,你這樣未免顯得有些不尊重我吧?”
赫南城幫忙解釋說道,“小夕是故意這樣穿的,畢竟你才是今天的女主角,也不能被別人搶了風頭吧,要是小夕好好的打扮的話,一定會搶走你的風頭的。”
麵對赫南城的話,宋婉婉隻能是傻傻的站在那裏尷尬的笑著。
她真不知道花小夕哪裏來的運氣,竟然能和赫南城在一起,真是讓人心裏麵感覺很不爽。
在赫南城去和其他認識的人說話時,宋婉婉笑著看向花小夕,“你現在心裏麵應該很不舒服吧,我竟然和你喜歡的人在一起了,但是你放心,我一定會和沐楓好好的在一起的,連同你的那份喜歡一起。”
看著她臉上的那副囂張的樣子,花小夕越來越反感,她盡量的控製自己的情緒,不讓自己太過於生氣。
“沒有關係,我確實是喜歡過沐楓,不過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現在我對他早就沒有關係了。”
頓了頓,她又接著說道,“而且,我現在和南城在一起了,說到底我們還是有親戚的,而且,我也是你的小舅媽,以後記得見麵的時候和我打招唿,不然的話,我會認為你沒有禮貌的。”
這話成功的刺激到了宋婉婉,她站在原地攥緊了拳頭,卻也想不到反駁的話語來。
赫南城將花小夕介紹給自己的那些朋友,告訴他們她是自己的老婆,兩個人已經結了婚。
這讓花小夕很不好意思,但同時心裏麵對於赫南城對了一份好奇。
她有的時候感覺赫南城冷冰冰的,總是拒人於千裏之外,但現在看他的那種狀態,好像自己真的是他很愛的女人一樣。
而且,他流露出的那種狀態也不像是裝出來的。
對於自己突然有這樣的一種想法讓花小夕很驚訝,她無奈的搖著頭,感歎自己真的是有點愛做白日夢了。
他們兩個雖然有過那一晚的溫暖,不過是兩個孤獨的人相互慰藉罷了。
況且,赫南城的心裏麵始終都是有其他的人了,而他們兩個人不過是合作關係,又或者可以說是被威脅的關係。
一旦哪一天,她想起了那場車禍的經過,那他們兩個就可以徹底的分開,以後恐怕都不會有任何的交集了。
花小夕坐在沙發椅上,看著桌子上麵的那些甜點,開始品嚐起來。
在這時候,一個熟悉的麵孔進入了她的視線,是周嫻雅。
這個女人對赫南城很喜歡,她見過很多次,沒有想到她竟然也來參加了婚禮。
看到花小夕在吃那些甜品時,周嫻雅走了過來,“真的想不到,你還在糾纏著赫南城,你知不知道,我是什麽身份?還有我們兩個從小青梅竹馬的,我們兩個才是最般配的。”
對於她說的話,花小夕根本就沒有放在心上,“還有嗎?”
“你這是什麽意思?”周嫻雅有些搞不明白,她為什麽會突然說出這樣一句話來。
“說完了的話,就請你走開,不要在我的耳邊一直聒噪的叫,你和赫南城有什麽關係我根本就沒有興趣知道,你有多喜歡他,我更不想知道,請不要來打擾我好嗎?”
對於周小雅的事情,花小夕從赫南城的口中是知道一點的,不過是一個單相思的女人罷了,仗著自己的家裏麵有點錢,所以就在這裏耀武揚威。
“你……”周嫻雅氣的不知道該說什麽話好了,她沒有想到花小夕看著一副很文靜的樣子,竟然能說出這樣的話來。
但她也不甘示弱,對花小夕做出了最後的容忍,“我告訴你,不要以為你纏住了赫南城就覺得自己很厲害,他不過是圖你一時新鮮而已,等到他玩夠你了,照樣會迴到我的身邊的,我們走著瞧吧。”
本來宋婉婉是打算讓花小夕作為自己的伴娘參加婚禮的,不僅是為了表麵的虛假姐妹情誼,更是為了故意刺激花小夕。
她早就知道花小夕對沐楓有好感,但卻沒有挑破這層關係。
其實,宋婉婉心中早就對沐楓有所圖謀,準確的說,她是對沐家有所圖謀,想要當上沐家的女主人。
而接近沐楓則是最容易的一件事情。
所以她和花小夕能成為好朋友,也不過是在利用她而已,對於她根本就沒有任何的友情。
現在她得到了沐楓,自然可以不用再和繼續和花小夕裝模作樣,能夠直接了當的表明內心所想,所以才會像是變了一個人一樣。
現在的花小夕已經知道了她是一個怎麽樣的人,自然是不會再和她繼續做朋友了。
不過,婚禮是一定要參加的。
沐楓和赫家有親戚,她作為赫南城的妻子,自然是要前往的。
經過那晚的事情之後,花小夕和赫南城便住在了同一個房間裏麵,不過並沒有再發生什麽。
赫南城起來洗漱結束後,見花小夕眯著眼睛躺在那裏,便對她說道,“你要是不想去的話,那今天就先休息吧,也不是非得要過去的。”
知道她和沐楓的一些事情,今天去的話可能會不開心,便不想讓她在過去了。
能和沐楓盡少的接觸,那是最好的,免得沐楓再動什麽歪心思。
但花小夕還是起來了,“算了吧,今天這種場合,我要是不去的話,未免有些不太好,還是一起去吧,畢竟我和他們兩個都認識。”
見她這樣說,赫南城也就沒有再多說什麽,表示同意了。
這次婚禮,花小夕並沒有怎麽精心準備,而是打扮的很普通,就像是平時一樣。
婚禮儀式還沒有正式舉行,他們兩個就到了現場。
赫南城一成不變的黑色西裝,看起來儒雅帥氣。
和旁邊的花小夕一對比,她並不像是來參加婚禮的,好像是這裏的工作人員一樣。
見她穿的這樣樸素,宋婉婉臉上閃過一絲冷笑,但當著赫南城的麵,也不好說太過分的話。
“小夕啊,你怎麽穿的這樣簡單啊?今天可是我的婚禮,你這樣未免顯得有些不尊重我吧?”
赫南城幫忙解釋說道,“小夕是故意這樣穿的,畢竟你才是今天的女主角,也不能被別人搶了風頭吧,要是小夕好好的打扮的話,一定會搶走你的風頭的。”
麵對赫南城的話,宋婉婉隻能是傻傻的站在那裏尷尬的笑著。
她真不知道花小夕哪裏來的運氣,竟然能和赫南城在一起,真是讓人心裏麵感覺很不爽。
在赫南城去和其他認識的人說話時,宋婉婉笑著看向花小夕,“你現在心裏麵應該很不舒服吧,我竟然和你喜歡的人在一起了,但是你放心,我一定會和沐楓好好的在一起的,連同你的那份喜歡一起。”
看著她臉上的那副囂張的樣子,花小夕越來越反感,她盡量的控製自己的情緒,不讓自己太過於生氣。
“沒有關係,我確實是喜歡過沐楓,不過那都是以前的事情了,現在我對他早就沒有關係了。”
頓了頓,她又接著說道,“而且,我現在和南城在一起了,說到底我們還是有親戚的,而且,我也是你的小舅媽,以後記得見麵的時候和我打招唿,不然的話,我會認為你沒有禮貌的。”
這話成功的刺激到了宋婉婉,她站在原地攥緊了拳頭,卻也想不到反駁的話語來。
赫南城將花小夕介紹給自己的那些朋友,告訴他們她是自己的老婆,兩個人已經結了婚。
這讓花小夕很不好意思,但同時心裏麵對於赫南城對了一份好奇。
她有的時候感覺赫南城冷冰冰的,總是拒人於千裏之外,但現在看他的那種狀態,好像自己真的是他很愛的女人一樣。
而且,他流露出的那種狀態也不像是裝出來的。
對於自己突然有這樣的一種想法讓花小夕很驚訝,她無奈的搖著頭,感歎自己真的是有點愛做白日夢了。
他們兩個雖然有過那一晚的溫暖,不過是兩個孤獨的人相互慰藉罷了。
況且,赫南城的心裏麵始終都是有其他的人了,而他們兩個人不過是合作關係,又或者可以說是被威脅的關係。
一旦哪一天,她想起了那場車禍的經過,那他們兩個就可以徹底的分開,以後恐怕都不會有任何的交集了。
花小夕坐在沙發椅上,看著桌子上麵的那些甜點,開始品嚐起來。
在這時候,一個熟悉的麵孔進入了她的視線,是周嫻雅。
這個女人對赫南城很喜歡,她見過很多次,沒有想到她竟然也來參加了婚禮。
看到花小夕在吃那些甜品時,周嫻雅走了過來,“真的想不到,你還在糾纏著赫南城,你知不知道,我是什麽身份?還有我們兩個從小青梅竹馬的,我們兩個才是最般配的。”
對於她說的話,花小夕根本就沒有放在心上,“還有嗎?”
“你這是什麽意思?”周嫻雅有些搞不明白,她為什麽會突然說出這樣一句話來。
“說完了的話,就請你走開,不要在我的耳邊一直聒噪的叫,你和赫南城有什麽關係我根本就沒有興趣知道,你有多喜歡他,我更不想知道,請不要來打擾我好嗎?”
對於周小雅的事情,花小夕從赫南城的口中是知道一點的,不過是一個單相思的女人罷了,仗著自己的家裏麵有點錢,所以就在這裏耀武揚威。
“你……”周嫻雅氣的不知道該說什麽話好了,她沒有想到花小夕看著一副很文靜的樣子,竟然能說出這樣的話來。
但她也不甘示弱,對花小夕做出了最後的容忍,“我告訴你,不要以為你纏住了赫南城就覺得自己很厲害,他不過是圖你一時新鮮而已,等到他玩夠你了,照樣會迴到我的身邊的,我們走著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