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能力暴露
在白胡子海賊團撿屬性 作者:浮光隨行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一個小島的山頂巨石上,有一個滿頭金發,長相英俊的少年端坐在那。
他眉頭緊縮,眼神空洞卻又仿佛有那麽一絲光彩,周圍的一切都顯得十分安靜,似乎不忍打擾。
不知過了多久,一陣海風吹過,少年的眼神已經變得有神,堅定。
若有所思的看向海平麵的盡頭,說道:“埃文,你又在等我嗎?到了好久?”
“沒多久,剛到,我又不傻,現在都是卡著點到的呢。”
話音落去,巨石下方跳上來另外一個少年。
少年長相一般,頂著一頭棕色長發,披在肩上,身材卻格外魁梧,接近兩米的身高格外突出。
沒有多餘的交流,兩個少年十分默契的朝著山下趕去,山腳下的村莊早已冒出陣陣炊煙。
“林德,我感覺你又變強了,我們來比比,誰先到家,咋樣?”
“好啊。”
金發少年剛迴答完,埃文就已經跑遠了。
“好哇,你耍詐!”
說完,叫林德的金發少年也追了上去。
在奔跑中,林德看著前方那高大的背影,不經感慨時間過得真快,來這個世界竟然已經十年了。
沒錯,林德原本並不屬於這個世界,然而一場車禍帶他來到了這裏,並附身在一個兩歲小孩的屍體上,就這樣在異界活了過來。
當時的他躺在一艘小船上,漂浮在大海之中,並且渾身無力,又渴又餓。
吹著帶有腥味的海風,就在他以為自己要再死一次時,被途中經過的村長一家救下,來到了這處小島。
島上除了後麵有一座資源豐富的大山外,在山腳下還有一塊平地,居住著近百戶的居民。
被救迴來的林德直接就被村長收養,在詢問到名字是,他字正腔圓的說出了:林德,這個名字。
原本的身份已經被他舍棄,畢竟既來之則安之,他在小孩的記憶裏找到了這個名字,便以此活在了這個陌生的世界。
十年過去了,林德也已經熟悉了這裏的一切,並與村長唯一的孫子:埃文,成為了好兄弟。
這並不是一個完全陌生的異界,說實話,在剛知道時,他也是十分驚訝,這裏,竟然是航海王的世界。
林德前世也算是一個海賊迷了,對於這個高武的世界,他一度懷疑還不如死在船上,說不定還可以再穿越一次呢。
當然,林德也隻是想想而已,畢竟還是要麵對現實的。
現在早已經處於大航海時代了,各處海賊層出不窮,到處劫掠,沒有點實力,還真的不好生存下去。
這具身體原本的主人一家,就是在航海時遇到了海賊,結果隻有他被送上小船上逃走。
十年前,剛好是海賊王羅傑被處決後的一年,世界混亂無比,就連海軍都疲於應付,那是最壞的時間。
林德從來就不是一個喜歡緬懷過去的人,他喜歡向前看,所以在很早一起就拉著埃文開始訓練,盡管他們這座島嶼還算安全。
為什麽,因為島嶼不遠處就有著一座海軍基地,並且實力不俗,裏麵的最高長官還是一名少將。
島上的青壯年幾乎都到那座海軍基地去服役了,哪怕是留守下來的老人,大部分也曾經是那裏退伍下來的老兵。
這不僅為林德提供了安全成長的環境,還讓他和埃文得到了係統的訓練,實力一直在穩步成長中。
想到這,林德就忍不住看向了後麵快要消失不見得人影,又是一陣感慨。
“唉,為什麽屬於智囊型的埃文越長越壯,而我卻沒有什麽變化呢?這世界可真是顛覆我的常識啊。”
很快,林德就來到了山下,等待著埃文。
沒一會,埃文也趕到了,兩人便一起慢慢的往家裏走去。
“一個月前我的速度還和你差不多,沒想到現在我先跑,還是落後你這麽多,你小子到底是吃了什麽?才能變得這麽猛啊!”
麵對埃文的疑問,林德並沒有解釋什麽,隻是敷衍道:“哎呀,哪裏有吃什麽啊,明明是我天賦異稟,你不如我而已,哈哈。”
看著前麵哈哈大笑的林德,埃文微微一笑,也沒有追問的意思。
他知道哪怕是一起長大的兄弟,也有著獨屬於自己的秘密,他也隻是單純的抱怨一下而已。
迴到家裏,林德第一時間就看到了桌子上的報紙,拿起仔細看了起來。
“小諾,不用那麽急的,先吃飯。”
一個滿頭白發的老奶奶端著菜出來,看著這麽猴急的林德,慈祥地說道。
“知道了,奶奶。”
吃完飯後,林德坐在椅子上看著報紙,了解一下局勢的動向。
他雖然曾經是一個海賊迷,但是他本人對於時間這些格外不敏感,所以隻能通過報紙上發生的時間來推測大概的走向。
現在的時間是海圓曆1509年,林德沒有在報紙上得到什麽有用的信息,看來還算和平。
林德現在唯一的想法就是在主角路飛開始冒險之前,擁有強大的實力,擁有哪方勢力都不能忽視的力量。
原本林德的實力也是和埃文一樣慢慢成長的,按照正常速度,他們在十六歲時,也頂多擁有正常海兵的實力。
這樣的提升速度林德當然不滿意,要知道,在未來的“頂上戰爭”,海軍裏的上校也僅僅隻是炮灰而已。
可是他探尋了許久,也沒有發現自己擁有什麽金手指,更別提係統之類開掛的東西了。
然而皇天不負有心人,在一個月前,他終於是發現了屬於自己的金手指,讓他在短時間內實力就超越了埃文許多。
而這一切,都要從一個月前的早上說起。
早早起床的林德來到山裏修煉,完成所有的訓練項目後,林德的肚子已經在咕咕作響了。
於是林德就想吃點野味,海賊世界裏,不僅人們的身體素質普遍較高,就連動物也是的。
一直看似弱不禁風的兔子跑起路來,那速度是賊快。
最開始的陷阱沒抓到它,讓它跑進了叢林,林德沒辦法,隻能跟上,打算和它比拚耐力,耗盡它的力氣,最後再將其捕獲。
他眉頭緊縮,眼神空洞卻又仿佛有那麽一絲光彩,周圍的一切都顯得十分安靜,似乎不忍打擾。
不知過了多久,一陣海風吹過,少年的眼神已經變得有神,堅定。
若有所思的看向海平麵的盡頭,說道:“埃文,你又在等我嗎?到了好久?”
“沒多久,剛到,我又不傻,現在都是卡著點到的呢。”
話音落去,巨石下方跳上來另外一個少年。
少年長相一般,頂著一頭棕色長發,披在肩上,身材卻格外魁梧,接近兩米的身高格外突出。
沒有多餘的交流,兩個少年十分默契的朝著山下趕去,山腳下的村莊早已冒出陣陣炊煙。
“林德,我感覺你又變強了,我們來比比,誰先到家,咋樣?”
“好啊。”
金發少年剛迴答完,埃文就已經跑遠了。
“好哇,你耍詐!”
說完,叫林德的金發少年也追了上去。
在奔跑中,林德看著前方那高大的背影,不經感慨時間過得真快,來這個世界竟然已經十年了。
沒錯,林德原本並不屬於這個世界,然而一場車禍帶他來到了這裏,並附身在一個兩歲小孩的屍體上,就這樣在異界活了過來。
當時的他躺在一艘小船上,漂浮在大海之中,並且渾身無力,又渴又餓。
吹著帶有腥味的海風,就在他以為自己要再死一次時,被途中經過的村長一家救下,來到了這處小島。
島上除了後麵有一座資源豐富的大山外,在山腳下還有一塊平地,居住著近百戶的居民。
被救迴來的林德直接就被村長收養,在詢問到名字是,他字正腔圓的說出了:林德,這個名字。
原本的身份已經被他舍棄,畢竟既來之則安之,他在小孩的記憶裏找到了這個名字,便以此活在了這個陌生的世界。
十年過去了,林德也已經熟悉了這裏的一切,並與村長唯一的孫子:埃文,成為了好兄弟。
這並不是一個完全陌生的異界,說實話,在剛知道時,他也是十分驚訝,這裏,竟然是航海王的世界。
林德前世也算是一個海賊迷了,對於這個高武的世界,他一度懷疑還不如死在船上,說不定還可以再穿越一次呢。
當然,林德也隻是想想而已,畢竟還是要麵對現實的。
現在早已經處於大航海時代了,各處海賊層出不窮,到處劫掠,沒有點實力,還真的不好生存下去。
這具身體原本的主人一家,就是在航海時遇到了海賊,結果隻有他被送上小船上逃走。
十年前,剛好是海賊王羅傑被處決後的一年,世界混亂無比,就連海軍都疲於應付,那是最壞的時間。
林德從來就不是一個喜歡緬懷過去的人,他喜歡向前看,所以在很早一起就拉著埃文開始訓練,盡管他們這座島嶼還算安全。
為什麽,因為島嶼不遠處就有著一座海軍基地,並且實力不俗,裏麵的最高長官還是一名少將。
島上的青壯年幾乎都到那座海軍基地去服役了,哪怕是留守下來的老人,大部分也曾經是那裏退伍下來的老兵。
這不僅為林德提供了安全成長的環境,還讓他和埃文得到了係統的訓練,實力一直在穩步成長中。
想到這,林德就忍不住看向了後麵快要消失不見得人影,又是一陣感慨。
“唉,為什麽屬於智囊型的埃文越長越壯,而我卻沒有什麽變化呢?這世界可真是顛覆我的常識啊。”
很快,林德就來到了山下,等待著埃文。
沒一會,埃文也趕到了,兩人便一起慢慢的往家裏走去。
“一個月前我的速度還和你差不多,沒想到現在我先跑,還是落後你這麽多,你小子到底是吃了什麽?才能變得這麽猛啊!”
麵對埃文的疑問,林德並沒有解釋什麽,隻是敷衍道:“哎呀,哪裏有吃什麽啊,明明是我天賦異稟,你不如我而已,哈哈。”
看著前麵哈哈大笑的林德,埃文微微一笑,也沒有追問的意思。
他知道哪怕是一起長大的兄弟,也有著獨屬於自己的秘密,他也隻是單純的抱怨一下而已。
迴到家裏,林德第一時間就看到了桌子上的報紙,拿起仔細看了起來。
“小諾,不用那麽急的,先吃飯。”
一個滿頭白發的老奶奶端著菜出來,看著這麽猴急的林德,慈祥地說道。
“知道了,奶奶。”
吃完飯後,林德坐在椅子上看著報紙,了解一下局勢的動向。
他雖然曾經是一個海賊迷,但是他本人對於時間這些格外不敏感,所以隻能通過報紙上發生的時間來推測大概的走向。
現在的時間是海圓曆1509年,林德沒有在報紙上得到什麽有用的信息,看來還算和平。
林德現在唯一的想法就是在主角路飛開始冒險之前,擁有強大的實力,擁有哪方勢力都不能忽視的力量。
原本林德的實力也是和埃文一樣慢慢成長的,按照正常速度,他們在十六歲時,也頂多擁有正常海兵的實力。
這樣的提升速度林德當然不滿意,要知道,在未來的“頂上戰爭”,海軍裏的上校也僅僅隻是炮灰而已。
可是他探尋了許久,也沒有發現自己擁有什麽金手指,更別提係統之類開掛的東西了。
然而皇天不負有心人,在一個月前,他終於是發現了屬於自己的金手指,讓他在短時間內實力就超越了埃文許多。
而這一切,都要從一個月前的早上說起。
早早起床的林德來到山裏修煉,完成所有的訓練項目後,林德的肚子已經在咕咕作響了。
於是林德就想吃點野味,海賊世界裏,不僅人們的身體素質普遍較高,就連動物也是的。
一直看似弱不禁風的兔子跑起路來,那速度是賊快。
最開始的陷阱沒抓到它,讓它跑進了叢林,林德沒辦法,隻能跟上,打算和它比拚耐力,耗盡它的力氣,最後再將其捕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