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州,啟東郡,昭安府。


    魯王府後院,鳳翔宮懷年殿外,幾個奉旨前來的內宦,正站在門口嘀咕。


    “匕首、鶴頂紅和白綾選了哪樣?”


    “選了鶴頂紅。”


    “那倒也好,待會省得我們進去還得把她從房梁上弄下來,更省得見太多血,不好收拾。而且鶴頂紅可比其他兩樣更好抉擇,悶頭喝下去就是,不需要瞻前顧後,應當無需我們進去幫忙。”


    “倒也不好說,不過還是得給魯王妃些許體麵,一個時辰後再進去看吧。


    若還沒喝就得我們給她體麵了。”


    “希望不用我們動手。”


    ……


    等丁水通過衝天怨氣,與魯王妃的亡魂結契,正式進入這方世界,約定幫她複仇解怨,已經是三個時辰之後了。


    服用鶴頂紅後,經曆了近兩炷香時間折磨,最終吐血,臉色發青離開人世的魯王妃屍首已經被放入早就準備好的棺槨當中,隻等停靈七天,入土為安。


    丁水便是在棺槨中,屍首靈台處。


    查看魯王妃記憶,了解其怨恨。


    魯王妃姓孟,名明玉,是舒國公嫡長女,五年前被賜婚魯王朱欽,四年前隨魯王就藩,來到青州的昭安府定居。


    平日與魯王關係並不如何。


    後來甚至能用惡劣來形容。


    因為魯王確實不是個東西。


    在京城的時候還好,畢竟屬於皇帝眼皮底下,他最多就是沒事練練普通丹藥啥的,並不敢太過放肆和胡作非為。


    可是隨著就藩,隨著從原來在皇帝眼皮底下變成天高皇帝遠,魯王便開始肆無忌憚地做起惡來,其他種種小惡行倒也不必多說,最大的惡是煉製人丹。


    妄圖借此求長生。


    所謂人丹,是本朝煉丹界比較流行且相對隱晦的煉丹方法,或者說一個派係,而其核心就是用人的一部分煉丹。


    主打一個以形補形,以人補人。


    比較低端的,或者說,相對克製些的,主要也就是用一些童子尿啊,或者說未及笄少女的葵水之類,來煉丹藥。


    基本是用做藥引子。


    而再膽大些,且沒有什麽底線的所作所為就惡劣多了,心頭血,乃至人身體的一些特殊部位都可以用來煉人丹。


    可以算比丘國及小兒城的原型。


    魯王煉丹,用的原材料就是沒什麽底線的東西,為此戧害了不少人,當時原身其實不知道,畢竟她又不喜煉丹。


    兩年前,魯王朱欽事發,所作所為被禦史捅出來,隨後他就被召迴京城。


    至於什麽處罰?


    嗬嗬,王府長史等一係列官員通通被處死,因為他們沒盡到勸誡王上,阻止魯王的責任,另外,原本教授過魯王的禮部尚書也被撤職拿下,教化不堪。


    教不嚴,師之惰嘛,合理合理。


    而養不教,父子過,是一句不提。


    魯王呢,在京城反省三個月之後就放迴去了,對了,還扣了他半年俸祿。


    民間官場對此議論不滿再多。


    也無法改變天武帝的決定。


    皇子犯法,怎能與庶民同罪,所謂愛民如子,不過隻是政策宣傳罷了,想當真是嫌他刀不利,還是九族太多了。


    迴去後魯王安生了沒兩個月,就又故態複萌,繼續煉人丹,隻不過這次比先前又更小心了些,同時膽子則更大了些。畢竟相比較於他想要獲得的長生不死而言,受的那點懲罰根本微不足道。


    迴京城反省三個月算得了什麽?


    半年俸祿就更無所謂了。


    哪個王爺還真指望俸祿活著啊。


    其中所謂的更小心,是做的更加隱蔽了些,膽子更大則是覺得小兒心肝煉丹不能長生,可能是出生後體內先天之氣已散,並開始嚐試用未出生的煉丹。


    興許那樣才能算象涵太極法先天。


    有先天之氣,故能長生。


    原身後來隱隱有所發覺,並且勸說過幾次,甚至還救過些孕婦和孩子,緊接著更是派人迴自己娘家,想借助娘家的勢力彈劾,阻止魯王朱欽繼續作惡。


    但可惜,她先前救人已經暴露了自己,後來想要派自己管事入京告狀,更是觸及了魯王的逆鱗,雖然被關三個月禁閉不算什麽,但如果能不去的話,當然還是不去為妙。所以魯王果斷派人殺了原身的管事,隨後連帶著原身陪嫁丫鬟,陪嫁莊頭一係列親信都殺幹淨了。


    同時親自虐打原身三天,關禁閉。


    最後養傷半年才能下床。


    之後一直被關著,連自己住的院子都出不了,自然無法再嚐試做些什麽。


    有地方官員發覺情況想要彈劾。


    也基本都遭到了他的暗殺。


    剩下的要麽因害怕,要麽因為先前天武帝舉措讓人心寒,都沒幹預此事。


    畢竟彈劾了又能怎麽樣?


    再關三個月禁閉,然後再死一些王府的官員,等他出來,殺自己全家嗎?


    先前彈劾的禦史,在魯王迴到封地後的第三個月,就因為大火,一家十七口全部死於火海,後以意外失火結案。


    誰信呢,可不信又能如何?


    兩年後,也就是三個月前。


    有家裏孕婦或孩子失蹤被害的人家查到了端倪,並在早已知情,但又不大敢做些什麽的部分官員的幫助下,總算將事情鬧大,並在一眾官員十分有默契的偷偷保護下,頂著大誥,進京告狀。


    所謂大誥,就是天武帝打著愛民如子,為民做主的旗號編纂發行的一本簡略版本律書。百姓要是被官員欺負,手捧著這本律書進京告禦狀,任何人都不得阻攔,名聲著實不小,一些官員對之也算是深惡痛絕。那些官員一路保護那些告禦狀的,未嚐沒有算計報複之心。


    憑什麽他們俸祿極低,同時貪汙幾十兩就要被剝皮揎草,他的那些個兒子俸祿極高,並且為非作歹卻毫發無傷。


    哪怕他們知道這麽做也無法奈何魯王朱欽,但仍然願意這麽幹,至少能讓那些以為當今愛民如子的愚昧百姓們清醒一點,也能讓天武帝史書名聲差點。


    以及讓更多的官員充分意識到。


    不患寡而患不均,當今天子根本就沒想與他們共治天下,隻是把他們當做隨便打殺,餓不死就行了的家奴罷了。


    方便他們日後抱團,共同實踐,什麽叫做君視臣如草芥,臣視君如仇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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